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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圣旨,秦太妃笑得合不拢嘴,心里满意极了。这下好了,儿子终于要成亲了!嘿嘿!日后,她就等于多了一个厉害的帮手,看鲁氏那践人还有什么能耐跟她对抗!
皇上在圣旨里,定下了婚期,就在三个月以后,也就是十月初一这一天。
秦太妃乐不可支,爽朗的大笑:“吩咐下去,所有人的月银加一个月的,除了值班的侍卫和值班的厨娘之外,大家都集体放假一天,阖府欢庆!”
端王府一派喜气洋洋的,仿佛有欢乐的音符在花草树木之间流动,除了鲁氏一家,几乎每一个人都是欢天喜地的。
鲁氏听说榆林郡主答应了端王的求亲,不禁冷笑了一声,那笑容冷极了,就好像染了千年寒冰一般:“榆林郡主,我等着跟你过招!哼!不就是一个种地的么?而且,还流放过西北,是捡过马粪的!就这么一个没有进过闺学的女子,能有多聪慧?传闻之中的奇女子,应该都是刻意宣扬的吧?”
这么一个乡下丫头,能有什么手段? 也亏得萧皓那贱种这么喜欢她,也不知道是不是吃错了什么药,把脑子都吃坏了。不然的话,放着那么多好人家的闺女不要,偏偏要这么一个不准夫君纳妾的怪人。
天使来到将军府,宣读完圣旨,上官沐风和余氏都不禁松了一口气。有三个月的时间做准备,而且那个时候余氏也都出月子,这样就好!之前,二人还担心,皇上会让紫苏和端王在一个月之内成亲。
如果在一个月之内的话,余氏还没有生下孩子,那就不能亲自操持紫苏的婚礼。这样的话,必然会留下许多的遗憾。而且,紫苏在余氏生产前出嫁,余氏就等于少了一大助力。没有紫苏整天守护着余氏,上官沐风去衙门上差,也会很不安心。
婚期定下来,将军府就陷入了一种极度忙碌的状态,因为要给紫苏准备嫁妆。首先,第一要务,就是要准备嫁衣。由于时间太紧迫了,紫苏没法在三个月之内,把嫁衣绣出来,就找了霓裳阁的人。
霓裳阁,是京城里最好的绣庄,主要业务就是承接嫁衣,也给贵人们订做成衣。当然了,价钱也是非常昂贵的,不是一般的人可以消费得起的。
紫苏去了霓裳阁,订做嫁衣,光是定金就花了三千两的银子。嫁衣、喜帕、盖头和绣鞋,加起来预计需要五千两的银子。
喜帕,就是手帕,在成亲那天专用的帕子。
另外,礼部还会准备一套凤冠霞帔,霓裳阁做的嫁衣穿在里面,凤冠霞帔穿在外面。去霓裳阁订做的嫁衣,既是外套,也可以充当中衣。这套外套,日后还可以作为礼服,穿出去参加一些十分盛大的宴会。比如,宫廷宴会之类的。
关于这一点,紫苏早就设想好了。不然的话,该是多么的浪费啊。五千两的银子,那可是一笔大钱,紫苏可舍不得浪费。
除了嫁衣之外,紫苏还在霓裳阁订做了六套衣服,三套秋天的,三套冬天的。日后,嫁给了端王,她可就是王妃了。作为皇家的媳妇,可不能跟过去那样随便,没得跌了皇家的颜面。而且,成亲之后,她肯定经常要进宫去,还要跟其他王府的女眷打交道。穿得太朴素的话,会惹人笑话和嘲讽的。
端王得知,又悄悄去了一趟霓裳阁,给紫苏订做了五套秋装,五套冬装。
霓裳阁的东家高兴坏了,这一个月就接了这么多订单,光是给榆林郡主做嫁衣和常服,挣的银子就够她花上好几年了!
要知道,王爷出手,必为精品。一件常服,最便宜的都要三千两,最贵的高达一万两银子。这可是难得的大手笔,在西凉国,也只有端王才有这么的魄力和财力。
世人都说,端王不仅打仗厉害,经营产业也是非常了不得。据说在他名下的产业,数不胜数,多如牛毛。说他是西凉国十大富豪之一,一点也不为过。
榆林郡主运气真好,能获得这么一个好男人的疼爱,实在是太有福气了!
每天上午,紫苏都会陪伴余氏去散步,聊天,或者亲自下厨,给余氏煮好吃的。下午的时候,余氏要上很长时间的午睡,紫苏就利用这段时间,抓紧给端王缝制**,以及做几套睡衣。
关于睡衣这个概念,还是跟上官知画学的。
至于**,那是西凉国的传统,新娘在出嫁之前,都要给新郎做几套**。有空的话,还得做鞋子和袜子,以及腰带。
消息传到方恒的耳中,他不禁黯然神伤。
方琼也非常的难过。
紫苏,这个天下无双的奇女子,差一点就成了他的妻子,以及她的大嫂。然而,这一切,都让他们的母亲给毁了。
方琼默默无语,沉默了许久,这才对方恒道:“大哥,我要回侯府去!”
方恒:“小妹,侯府是个狼窝,你一个人回去,我怎么能放心呢?”
方琼:“大哥,那是我们的家,我回去是理所当然的。而且,我已经不是一年多以前的我了,那些小人想要欺负我,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了!这次回去,我会将紫苏姐姐帮我训练过的几个丫鬟带回去,还有四个膀大腰圆的粗使婆子,也一起带回去!那几个丫鬟,都多少会些武功,力气也很大。而且,我自己也跟紫苏姐姐学了几招防身的功夫。回去侯府,当可以震慑住那些不要脸的人!
再说了,这次我回去,一定会设法跟父亲搞好关系。父亲对咱们兄妹俩,也不全然无情,只要我刻意去讨好他,他也会多少护着我一点的。大哥,你就放心好了,等小妹在侯府彻底站稳脚跟,我就把云朵和如风接回去!”
听她这么一说,方恒总算放心一点:“好吧,你自己一定要注意,千万不要被那些人给害了。那些人送给你的东西,你不要吃,不要用!”
方琼:“大哥,这些我都懂,你不用担心我,如今我都多大了!而且,我跟紫苏姐姐的关系很好,回到京城,我会跟紫苏姐姐保持密切的联系。万一遇到什么难处,我也会请紫苏姐姐帮忙,你就不用太担心了!”
方恒忍不住深深叹息:“唉,如果榆林郡主是你的大嫂的话,何愁侯府那些鬼魅会再祸害人?可惜了啊,娘不是个惜福的,这么好的媳妇都舍得不要!”
方琼:“大哥,事到如今,你也要看开一点。娘当初做了那事情,换做任何以女子,都不可能要娘那样的婆婆的。紫苏姐姐是那么骄傲的人,她怎么可能忍受自己日后有这么一个婆婆?她没有选择你,其实也是情理之中,希望大哥不要怨恨紫苏姐姐!”
方恒:“你想多了,我的心里对紫苏只有心疼和惋惜,以及深深的遗憾。怨恨?怎么可能?这辈子,其实是我对不起她。当初,在来樟树县之前,我就该去将军府提亲。然而,因为自尊心作祟,我迟迟没有去,以至于让娘有机会去五里坪闹事,把紫苏给吓走了。
说起来,都是我辜负了她对我的情意,如今后悔也迟了!这辈子,我都不会怨恨她,只会真心的祝福她,祝福她幸福平安,快快乐乐!放手,也是一种爱的方式,你放心好了,我绝对不会对她因爱生恨的!那样的爱,太狭隘,也太虚伪!”
方琼松了一口气。如此甚好,不然的话,她都没有颜面去见紫苏。更不要说,在遇到困难的时候,去求助紫苏了。
去求助紫苏,其实也不是一定要求她帮忙,而是每次跟紫苏见过面,闲聊一阵,她都会获得信心和勇气。并且,得到人生的启迪。可以说,紫苏对于她来说,在很多时候,是那指路明灯,是那希望所在。
紫苏,亦师亦友。这样的好人,她不愿意失去。她真心的希望,可以跟紫苏成为一辈子的朋友,可以交心当众知己好友。事实上,在紫苏面前,她可以畅所欲言。而每一次,紫苏都会耐心的聆听,用心的开解。这样的好友,如果失去了,绝对会是她这辈子最大的遗憾。
听说女儿要回侯府去,应氏坚决不同意:“你走了,留下两个孩子,我一个人怎么照顾得过来?”
方琼:“要不,你跟我一起回侯府去,云朵和如风也快要七岁了,可以送去五里坪书院做寄宿生。”
应氏听了,脸色一下就白了:“我不回去,那可是狼窝虎穴,我在这里过得无忧无虑的 ,才不会傻乎乎的回去。那个地方,对于我来说,就是个可怕的地方。我在这里过习惯了,回去侯府的话,恐怕会寝食难安了!”
方琼:“既然如此,那么母亲就不要多说什么,在我走之前,我会亲自将云朵和如风送进学堂。在五里坪书院,即便是寒假和暑假,都有夫子值班,没人看顾的孩子可以一直呆在书院里!”
老实说,母亲如今这样的心态,把云朵和如风完全交给她一人带,方琼还不放心呢!
方恒跟妹妹想的一样:“嗯,送去着寄宿生,挺好的!左相大人家的孩子,不都是在书院寄宿么?而且,还可以拜托小石潭的人,稍微关照一下,万一有什么事情,及时的通知一下我!所以啊,母亲你就别阻拦妹妹了,就让她回京城去吧!”
琼儿不小了,是时候回京城去,交几个闺中密友了。不然的话,日后就会被那些夫人小姐排斥,成为孤家寡人。她一直呆在樟树县的话,日后挑选夫家,也会是个难事。那些夫人小姐连紫苏都嫌弃,说紫苏是乡下丫头,就更不要说琼儿了。
论家世背景,论聪明能干,论漂亮,论性情,琼儿哪一样都不如紫苏呢!紫苏都被嫌弃,更何况是琼儿了!
应氏默默无语,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她可以感觉得到,一双儿女都对她有些疏离,以前那种贴心的感觉,再也找不到了。很多时候,女儿跟她呆在一起,一整天都没有几句话说。就算是聊天,也不再说心里话了,都是天南地北的随便扯。
这种感觉不好,非常不好!
不行!她不能让女儿回京城去,不然的话,日后她跟女儿之间,就更加疏远了!
她就摆出母亲的威严,厉声道:“不行,她不能一个人回去!要会去,就等你三年任期满了,到时候你在京城谋一个官职,大家一起回去!”
方恒:“母亲你听我说,五里坪书院很好,我打算让云朵和如风在那里上几年学,一直到孩子们满了十二岁为止!这样的话,我就不打算那么快回京城去任职,或许在三年任期满了,我会就在榆林郡争取谋一个知府的职位。以我这两年来的业绩,加上忠信侯世子的身份,应该不会太难!”
应氏惊怒交加:“什么?任期满了,你都不想回京城去?这么说来,你当真想要让你妹妹一个人呆在那虎狼之地?”
方恒:“母亲,你别这么说!你这么说的话,实在难听得很,你既然担心妹妹,你为什么不跟她一起回侯府去?妹妹今年都十三岁了,是时候定亲了,你不回去帮她选一门亲事,难道等李姨娘几个为妹妹胡乱挑选一个人家?!”
说到最后,他有点生气了。
应氏张口结舌,无言以对。
是啊,按理说,她应该陪女儿回去才对。可是,她过惯了逍遥自在的日子,一想到要回到那虎狼窝里,她的头皮就不禁发麻。
方恒:“既然你没话说,那就这么定了!妹妹也不小了,是时候回侯府历练一下了,不然的话,日后成亲了,在婆婆手底下过日子,一点战斗力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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