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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氏比谁都要高兴,她三十多岁生孩子,而且一生就是两个,居然还可以母子平安,并且没留下什么后遗症。这是老天爷保佑啊!日后,她再也不用觉得愧对丈夫,再也不用发愁,发愁要不要主动给丈夫纳一房小妾了!
日后,她就可以挺起胸膛,扬眉吐气的做她的将军夫人了,就再也没有人敢当面背后的嘲讽她只有一个儿子,却不给丈夫纳妾了!
姥姥也非常高兴,她看着那两个小不点,高兴得落泪了。这下子,女儿的后半辈子,终于不用发愁了。这些年啊,她一直都很担心,女婿会不会纳妾。
虽说大户人家和官宦人家纳妾,那是很正常的事情,可是女儿不是个可以受得委屈的人。若是女婿纳妾的话,估计会要她的命,一定会郁郁而终。
两个弟弟长得一模一样,紫苏总是分辨不出来。于是,她就给弟弟的衣服上分别绣了一朵红花和一朵蓝花,大弟弟的衣服上有小红花,小地弟的衣服上有小蓝花。
上官沐风为了给儿子取名字,查找了很多书籍,依然没有找到一个合意的。最终,还是采纳了紫苏的意见,给两个小不点取名为上官睿和上官智。
在沐休日,上官毅和余晗特意赶回来,看望两个初生婴儿。这个时候,两个小不点已经满了十天,不再是皱巴巴的,跟小老头一样,而是白白嫩嫩的。
见到这么小这么白嫩的弟弟,上官毅和余晗欢喜极了,也稀罕极了。二人围在摇篮前叽叽喳喳,不肯离去。
紫苏也很喜欢上官睿和上官智,这两个弟弟很乖巧,每天除了喝奶就是睡觉,很少哭闹。余氏和奶娘都密切关注他们的动静,不等他们尿湿尿布,就及时的给他们把尿了。
生上官毅的时候,是余氏亲自喂奶的,并没有请奶娘。然而,这一次生了两个,就只好请了一个奶娘。白天的时候,余氏给两个孩子喂奶,晚上的时候,就让奶娘喂奶。
紫苏对余氏道:“娘,等弟弟满了六个月,就把奶娘辞去吧!一来,奶娘生孩子都快半年了,她的奶原本就没有那么好了;二来,满了六个月,就可以喂米糊了;三来,如果让奶娘带的话,日后弟弟就会跟奶娘亲近,反而跟你没有那么亲近。”
余氏:“嗯,你说很对,我知道了。等你弟弟他们满了六个月,我就把奶娘给辞退了!”在五里坪的时候,她亲自给上官毅喂奶,并一手带大上官毅。所以,对于女儿的提议,她根本就没有多想,很爽快的就答应了。
紫苏:“娘,我还有一个半月就出嫁了,弟弟和表弟明天要回五里坪,我送他们回去。然后,住上两天。”
余氏:“也好,你送他们回去,我也放心一点。家里你就不要担心,你姥姥会在将军府住到睿哥儿智哥儿满月!”
紫苏就对余老太太道:“姥姥,要辛苦您了!”
余老太太:“不辛苦,府里有那么多伺候的人,姥姥怎么会辛苦!”她就是看着丫鬟婆子,让这些人不敢偷懒不敢欺骗主子而已,又不用亲自动手干活。
隔天,紫苏亲自送弟弟和表弟回五里坪,沈来辉、白芷、香梨和罗建明随行。原本,几人就是送上官毅和余晗回京城,顺便看望生了孩子的余氏,以及两个小宝宝。
回到五里坪,紫苏见到老族长,先送上两份喜帖,一份是弟弟满百日的喜帖,一份是她成亲的喜帖:“六爷爷,到时候带着全家人,一起去将军府参加喜宴!将军府的客房够多,不用担心没地方住!”
老族长慈爱的笑道:“好啊,小紫苏也长大了,要成亲了!你放心好了,睿哥儿和智哥儿的百日宴,还有你的婚礼,六爷爷一定会带着全家,一起去恭贺!”
除了老族长一家,紫苏又带着喜帖,去拜访了几个平日里关系极好的人家,送上了喜帖。在小石潭住了两天,又去拜访了山长,还有弟弟们的夫子,送上礼物和喜帖,这才告别弟弟们,回到京城的将军府。
母亲做月子,紫苏把红茶和红叶,都暂时拨给了母亲。二人的任务,就是帮着一起照顾上官睿和上官智,若是余氏有什么需要,如果其他的人一时之间没有到位,二人也搭把手。
在紫苏的努力下,余氏的月子过得非常舒适,两个宝宝也被照顾得无微不至。上官沐风从衙门回来,看到妻子儿女其乐融融的样子,心里说不出的欢快。
转眼,紫苏成亲的日子就到了。
礼部送来了凤冠霞帔,皇上和皇后也各自赐下了两样珍宝,后宫的妃嫔们知道了,也争先恐后的为紫苏添妆。长公主更是亲自为紫苏准备了两抬嫁妆,花儿、玥儿、方琼,以及紫苏认识的其他几个小姐妹,也都纷纷送来了珍贵的珠宝首饰。
那些跟余氏有来往的夫人太太,也纷纷为紫苏添妆,紫苏的舅母也为紫苏添了两抬嫁妆。五里坪的乡亲们,也托老族长带来了添妆,老族长甚至拿出了一个祖传的银手镯,作为贺礼送给了紫苏。
这手镯古朴好看,紫苏一时玩心大起,就戴在了手腕上。谁知道,这一戴上去,就脱不下来了。没有办法,紫苏就只好一直戴着,幸好戴着这手镯让她觉得很舒适。
要知道,紫苏是不喜欢穿金戴银的,平日里的装扮很简单,除了必要的发簪和珠花之外,全身上下,都找不出什么值钱的珠宝首饰。
出嫁前的那个夜晚,夜深人静的时候,紫苏睡不着觉,就拿了一方手绢,细细的擦拭那只手镯。手镯上有一朵栀子花,当紫苏擦拭到这朵栀子花的时候,突然手镯发出了淡淡的紫色光芒。
这手镯很神奇哟,竟然会发光!
紫苏正好奇,突然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这里竟然是白天,满目的苍翠。她自己正站在草地上,草地的边缘有一条清澈的溪流蜿蜒而过,溪边有几棵硕果累累的苹果树,树上的果子一串串的,压弯了枝头。
在苹果树跟前,漂浮着四个大大的字:福园空间。
下面,有几行稍微小一点的字,写着:福园空间乃五里坪上官家族先祖所拥有的宝贝,有缘人才能拥有,一千年以来,也就只有两个有缘人。恭喜主子,你有幸成为有缘人,可以拥有福园空间。
福园空间可以当储物间用,放在这里的任何东西,都不会坏,无论放多长的时间,都跟刚刚放进来的时候一样的新鲜,一样的完好无损。不过有一点,只能放静物,不能放活物。
另外,小溪流里的水,有强身健体、养颜美容、治疗伤口的作用。福园空间种植的蔬菜瓜果,对身体有滋补的作用,长期食用可以延年益寿,养颜美容。
紫苏看完 ,心里不禁乐开了花。
老天爷,你待我可不薄啊!
上官家族的老祖宗,也谢谢你们,谢谢你们的厚爱!日后,我一定会好好努力,绝对不会让五里坪上官家族蒙羞!
紫苏心花怒放,当即就蹲在小溪流边,痛痛快快的喝了几口清澈甘冽的溪水。这溪水甘甜无比,仿佛是用最上等的茶叶冲泡出来的似的,让她心旷神怡。
喝完溪水,不一会儿,她就觉得肚子痛得厉害。四下望了望,竟然发现有一间青砖瓦房的小房子,房子的门上写着三个字:洗手间。
洗水间?这不就是未来时间的茅房加沐浴间么?
紫苏心里不禁一喜,连忙快步走了过去,推门而入。果然,正是她在梦里见识过的未来世界的洗手间,可以方便,也可以沐浴!
在洗手间里,竟然还有一盒未来世界上茅房的纸张,实在太贴心了!她在洗手间蹲了好久,接连拉了好多废物出来,肚子很神奇的就不痛了!不过,她又觉得全身都黏糊糊的,臭臭的。
她连忙打开热水器,用放在洗手间里的沐浴露和洗发香波,从头大脚好好的洗了一遍。这才用宽大的浴巾裹了身子,又不由得发愁,要如何出去呢?
正发愁,眼前又飘过一行字:心中默念“我要出去”,就可以出去。如果要进来的话,就在心里默念“我要进来”,这样就可以了!
紫苏连忙闭上眼睛,默念“我要出去”,果然,等她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又回到了卧室里。
这是连忙打开衣柜,取出一套睡衣睡裤换上,然后又带着从空间里拿出来的浴巾,默念“我要进去”。片刻之后,就又回到了空间里。
紫苏从洗手间的角落里找出一瓶洗衣液,把之前穿进空间的睡衣睡裤,在溪流的下游洗干净,晾在了两棵苹果树之间的竹竿上。
这晾衣服的竹竿,肯定是以前的福园空间的主人放的,如今倒让她这个后来者占便宜了。
晾完衣服,她发现,自己的皮肤白嫩了许多,头发比过去更加好,就如丝绸一般的光滑。不但如此,还隐约散发着淡淡的清香,很淡很淡的香味,不把手臂放在鼻子跟前闻,那是难以察觉的,除非是嗅觉特别灵敏的人。
哇塞!这是老天爷对她的眷顾啊!上辈子,她过得太悲惨了,所以这辈子要给她这么多的福利!
正如此想着,眼前忽然又漂浮着这样一行字:这都是因为你这辈子积德行善,发现了红薯土豆和煤炭,造福了百姓。所以,这才给你这样的奖励,希望你再接再厉,多为百姓谋取福祉!
紫苏连忙双手合十,对着天空拜了拜,大声的喊出口:“谢谢老天爷,谢谢菩萨,我一定会积德行善,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
话音一落,就在前方不远处,忽然出现了一块玉米地。没错,就是玉米地,这玉米在未来世界很普及,她在梦中见过。
玉米啊,玉米!又是一种新的农作物!
紫苏高兴得合不拢嘴,忍不住又唱又跳。
反正,这是在空间,就她一个人,就算她喊破喉咙,也没有人会知道。
紫苏奔跑向前,下了玉米地,掰了二十个玉米棒。
她打定了主意,决定把这其中的十六个玉米棒放入嫁妆里,作为嫁妆,带去王府。听端王说,他把王府的西院都拆了,规划成了果园和花园。成亲之后,她会跟王爷要一亩大小的地,用来种植瓜果蔬菜和玉米。
端王府她没有去过,但是她听端王描述过,就单单是西院,就有三十来亩大。面积之广,令人咋舌。那么大的地方,单单用来种植果树和花草,未免太奢侈了一点。
紫苏很喜欢种菜,喜欢看着种下去的种子,一点一点的发芽,抽叶,长大。尤其是喜欢种植黄瓜、辣椒和茄子等瓜果,看着一粒小小的种子,最后长出了果实,这种感觉很好,让她可以深切的体会到生命的神奇和美好!
第二天,吃过早饭,紫苏把上官沐风和余氏请进了她的卧室,并派红茶和红叶守在了卧室的门口。
余氏有点紧张:“紫苏啊,你这是干啥啊?”女儿今天就要出嫁了,她可不能有逃婚的想法啊!不知道为什么,她的心七上八下的。
上官沐风也紧张的道:“好孩子,你有什么事情,尽管告诉爹娘!无论是什么事情,都可以跟爹娘说!”
紫苏就压低声音:“爹,娘,以前女儿跟你们说过,我在梦中遇到过老神仙,因为老神仙的指点,我才认识煤炭、红薯和土豆,你们还记得么?”
上官沐风:“记得!”
余氏:“当然记得,我记得可清楚了!”不然的话,女儿一场大病醒来,怎么就跟变了一个人似的。当然了,这种改变,是她乐见其成的。
紫苏又神秘兮兮的道:“昨天晚上,我有梦见老神仙了,他说要给我一样新的农作物。我今天早上一醒来,就发现chuang前放着一个小篓筐,篓筐里有二十个玉米棒呢!”
说着,她就从chuang底下拉出一个小小的篓筐,篓筐里是二十根金灿灿的的玉米棒。
上官沐风和余氏都不禁呆住了,好一会儿,上官沐风这才回过神来,惊喜的道:“真的啊,这太好了!”
新的农作物啊,这可是可以造福天下百姓的啊!
余氏激动得说不出话来。
紫苏:“爹,娘,如果外人问起,就说这玉米是我偶然从一个西域商人的手中买到的!老神仙说,这种农作物,原产于很远很远的西方国家。所以说,假借是在西域商人手中买到的,一点也不稀奇!”
上官沐风用力点头:“好,爹爹知道了!”
余氏也使劲点头:“嗯,娘也知道了!”
紫苏:“老神仙说,这玉米棒用水煮来吃,非常好吃。另外,也可以把玉米粒掰下来,磨成玉米粉,用来做饼子或者馍馍。今天,我就煮四条玉米棒,让爹娘好好尝一尝!”
上官沐风:“哎呦,这么珍贵的种子,还是留起来做种子吧!”
紫苏:“有十六条够了,我打算先在王府试种一分地,然后明年开始在五里坪种植几亩,后年就大力推广!”
上官沐风想了想,就微笑点头:“也好,爹爹也很想尝一尝这玉米的滋味如何!”
紫苏:“爹娘请稍等,女儿就在小厨房煮玉米,一刻钟就差不多了!爹娘先喝茶聊天,很快就好了!”
紫苏就拿了四根玉米去了小厨房,洗干净玉米之后,把玉米掰成两段,放入锅里大火煮开,然后中火慢慢煮。
一刻钟之后,玉米棒熟了,紫苏就捞起玉米,装在了托盘里端去了小花厅里。
“爹,娘,玉米好了,可以尝一尝了!”紫苏话说这,就率先拿起一根筷子,插上一截玉米,津津有味的啃了起来。
上官沐风和余氏也拿起一根筷子,插上玉米,学了紫苏的样子啃了起来。一口下去,上官沐风不禁赞叹的道:“嗯,非常不错,很好吃!”
余氏也道:“嗯,好吃,比红薯好吃多了!哎呦,这一根玉米有好多颗种子,吃了怪可惜的!”
紫苏:“这几根玉米都是嫩玉米,很适合煮来吃。做种子和用来磨玉米面的玉米,得再长熟一点。因为如此,我才特意挑出来,爹娘不必觉得可惜!”
在空间掰玉米的时候,她就特意掰了四根嫩玉米,其余的玉米,都是老玉米。
紫苏:“爹,娘,余下的十六根玉米,我打算作为嫁妆,带去王府,在王府亲自试种!”
上官沐风:“好,爹爹这几把这十六根玉米,放到嫁妆里去!”
西凉国的习俗,嫁妆是和新娘一起送往新郎家里的,所谓的十里红妆,自然是嫁妆和新娘一起送去新郎家里的。
西凉国的习俗,迎亲队伍来新娘家里吃午饭,午饭之后,新郎就带着新娘和嫁妆一起,一起前往新郎的家里。当然了,新郎家如果是特别远的,也有一大早就启程的。
紫苏成亲,上官毅和余晗都请了三天假,回来参加紫苏的婚礼。香梨、沈来辉、白芷和罗建明,跟老族长、上官勤以及小山、小江一起来了。
长公主和花儿、玥儿、方琼几个,老早就来了,帮忙招呼将军府的女客们。江世昌和江世华,以及上官毅、余晗、余哲,负责招待男客人。
紫苏的舅母有了身孕,就留在了家里,没有来参加婚礼。今天紫苏大婚,就算她要来,余氏也会劝阻。今天来将军府的人太多了,万一磕了碰了,那可不是什么好事。
在客人来之前,只是找了一个空档,在父亲和母亲住的院落的水井里,倒了一斤左右的空间溪水。
辰时末(上午九点左右),端王就带着迎亲队伍来了。
西凉国的风俗习惯,迎亲队伍来的越早,就代表新郎对新娘越重视,恨不得尽快把新娘接回家里去。一般情况下,迎亲队伍大多数是在这个时点来的。端王原本还想要早点来,秦太妃就劝说:“还是不要太早去,太早去的话,那么多的人,人家很难招待!”
端王一想,也确实如此,也就作罢了。
迎亲的队伍,除了礼部的喜乐班子之外,大多数是禁卫军的年轻小伙子,还有端王的几个好友,比如东方翰和宋墨。
来到将军府,余哲和江世昌、江世华早就等候在了大门口,见到端王,连忙笑盈盈的迎了进去。
端王的一颗心,早就飞向了紫苏,他偷偷的跟余哲说:“舅舅,我想去见一下紫苏,可好?”
余哲一口就回绝了:“不好,绝对不行!”
端王可怜巴巴的哀求:“我就看她一眼,一句话都不说!”
余哲:“不行就不行,成亲之前,新郎和新娘是不能见面的!你啊,就耐心的等一下,等紫苏进了王府,拜过天地,你就可以去新房挑开她的红盖头了!”
余哲的态度十分的坚决。
端王无奈极了,有点魂游天外。东方翰和宋墨见了,都不禁暗暗摇头,余哲有点哭笑不得。
东方翰实在看不过眼了,就用手捅了捅他:“哎哟,你要不要这么没有出息啊?不就是半天的功夫么?怎么,就这么半天,你都等不了?当初,如果她打算嫁给方恒,莫非你打算抢亲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