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6章 饭量(1 / 1)

掌珠 意迟迟 1418 字 1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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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嬷嬷视若无睹,只笑眯眯地将手中端着的桂花燕窝羹放下来,另取了两只汝窑白瓷的小碗一一盛满,分别置于连二爷和若生面前,道:“去岁秋上特地嘱人采摘了不少新鲜丹桂花,熬了二爷跟姑娘最喜欢的花蜜,老奴闻着倒是挺好,您二位尝尝味。”说完不禁又惋惜道,“可惜府上这几株都是丹桂,若栽的是金桂,想必香气会更浓郁些。”

若生低头嗅了嗅,香气温甜,正是恰到好处,也不必非得拿金桂酿花蜜。

她举起调羹,舀了一勺送入口中,入口芬芳软糯,火候也是正好。连家的厨子手艺一绝,比之宫里的御厨也不差,厨房每日的流水亦是蔚为可观。连家人过惯了富贵日子,一个个的舌头都被养刁了。

这其中,更以若生为甚,是最难伺候的一位。

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只要她想尝,就一定得做出花样来。

故而她这会方才用了一口燕窝羹,金嬷嬷便笑着问了起来:“姑娘觉着如何?可合口味?”

“味道很好。”若生颔首,随即道,“替母亲也盛上一碗尝尝。”

金嬷嬷昨儿个听她说了那样的话,回头和衣躺着想了一整夜,虽然心下还是惴惴不安糊涂着,但她知道若生娇纵归娇纵,可断不会胡乱开口,既说了朱氏是个好的,那必然便有她的道理。

身为连二爷身边的老人儿,金嬷嬷也是打从心底里盼着朱氏能是个好的,待二爷和善贴心的。

因此眼下连若生一说,她便应了是,亲自动手又为朱氏盛了一碗。

府上在钱财方面素来宽裕,不过是些燕窝,若愿意吃,只管放开了肚皮吃就是。但为着燕窝羹的味道上佳,换了寻常,这一小盅燕窝羹,顶多也就够若生跟她爹各自用的,可这回却还有朱氏的余量。

若生专注地用着桌上的吃食,心里头跟明镜似的,金嬷嬷这是将她的话听进了心里。

朱氏却是受宠若惊,看看也不过只剩下一小碗,连二爷又吃得欢,便说留着给二爷用。

“您只管用,甭连这个也念着他先。”若生搁下细瓷调羹,举筷夹起一块松脆的椒盐千层酥。

饭桌上,几乎没有碗筷相碰的声响。

便是瞧着最闹腾的连二爷,举手投足的动作亦是优雅而有序的,咀嚼时也是安安静静的。

这都是自幼养成的习惯,即便连家祖上都是跑江湖的粗人,但从若生曾祖父这一辈开始,便开始渐渐努力往书香门第靠拢。否则,连家这会就应该还在运河边上呆着,何苦迁到京都来。

连家的富贵,却是世代累积的。

连二爷心性小儿,可从小养成的习惯,却已深入骨髓想忘也忘不掉了。

朱氏仔细看了两眼,连二爷便道:“你吃吧,我不贪你的。”

得了这话可不容易,既然父女俩都这么说,朱氏就也不好再推却,遂接了碗勺。

若生却已不声不响用完了一小碗燕窝羹,吃过千层酥后,又去拣了薄皮大馅的大汤包子来吃。

不知不觉间,桌上的碟子已空了几只。

用过包子,若生忽然停箸吩咐道:“再盛碗珍珠细米粥来。”

绿蕉立时瞪大了双目。

金嬷嬷也是惊着了,劝道:“姑娘,仔细用多了积食。”

吃得这般多,哪像个娇滴滴的小姑娘……这分明都比得上壮年男子的饭量了!

然而若生面不改色,泰然笑道:“也不知怎的,这会就是饿得紧,绿蕉去将粥盛来吧。”

“阿九!京里的姑娘都以瘦为美!你要是吃成了圆滚滚的大胖子,将来万一嫁不出去可怎么好?”连二爷忧心忡忡地看着她。

若生闻言笑得差点噎住,他竟还知道这个事。

她摇摇头,无奈地同他解释:“我这正是长身子的时候,吃得少了可就长不高长不壮实了。”

连二爷骇然道:“你莫非想长成个子很高的大胖子?不成不成,那岂不就是一座山!”

他吓得赶忙要拦绿蕉,不准她再给自家闺女盛粥。

金嬷嬷却想通了,自家姑娘眼下才只有十二岁,这年纪正是能吃能喝方才长得高长得好的时候,她胃口好饭量大,便也说明她身子骨好全了,康健得很。何况要真吃得不够饱,来日长成干巴巴的豆芽菜可怎么好?

她便唤住了连二爷,道:“姑娘长得苗条着呢,二爷别担心。”

连二爷苦着脸不作声。

过得须臾,他突然高高举起自己跟前的空碗递给金嬷嬷:“那嬷嬷也给我再来一碗粥!我也要长得高高的!”

“……”金嬷嬷傻眼,“二爷您再长高可就要磕着门框了。”

“那我就吃一点点!”

连二爷缠着要喝粥,金嬷嬷无奈,朱氏也忧心他会积食,不敢再叫他多吃。

唯若生在旁看着,乐不可支。

真好,这样的热闹,明明就曾在她触手可及的地方,可她却偏偏等到再没有机会的时候才盼了又盼。

老天爷心善,将她梦寐以求的一切,都重新放在了她掌心里。

这一回,竭尽全力,她也要拼命护住!

她笑盈盈看着,思绪却渐渐飘远。

她想起了自己在临终前用过的最后一顿饭。雀奴的手艺,一直都没有长进,那丫头在厨艺上丝毫没有天赋甚至于还不如她。但她那时身子已经彻底败坏,连说话都费力,根本下不得厨房。雀奴养着她,照料着她,陪着她一直走到了最后一刻。

回光返照的那一刻来临时,她突然犯了馋,想吃烧鸡。

雀奴便摸摸索索找出些散碎银子出门去买。

早春的天,乍暖还寒,烧鸡买回来时已凉了。

鸡很瘦,肉很柴。

她浑身无力,咬了大半天才撕下一缕肉丝,嚼啊嚼,就哭了。

雀奴以为她是因为鸡太难吃才哭的,可是这只又瘦又柴的烧鸡,却是她吃过“最美味”的一只。

她哭,是因为知道自己就要再也见不到雀奴了。这凄凄人世,往后又要可怜的雀奴一个人孤苦伶仃地走下去。

也不知她走后,雀奴过得如何。

这般想着,若生的眼角不可抑制地泛起了红,连忙低下头去。她跟雀奴原只是素不相识的陌生人,若非雀奴救了她,只怕她早死在了那一年的除夕夜。

她一直记得,雀奴同她说的第一句话——你要多吃饭,才能活下去。

人活着,就得吃饭。

遇见雀奴的时候,她瘦得皮包骨,浑身上下拢共没有二两肉,也难怪雀奴会捧着饭碗说出那样的话来。

她亦深知饿着肚子的滋味。

这一世,她也不想再做弱不禁风的娇小姐。

连自己都护不住的人,拿什么来护住别人?

时人以纤细柔弱为美,此等姿态却偏生最为无用。

绿蕉送了粥上来,若生垂眸吃着,心里头却飞快盘算了起来。雀奴比她小一岁,今年还只有十一。她娘是东夷来的舞姬,因舞姿绝色而被平州的一位富商重金买下做了侍妾,结果头年便怀了雀奴,次年生下她后没两月就亡故了。大妇为人刻薄,整日里辱骂雀奴为东夷小杂种,富商则早已将她们母女抛之脑后,另寻美人去了。

雀奴九岁这一年,富商一家变得穷困潦倒,大妇便高价贩卖了雀奴。

她生得不如她娘美艳,却长了双罕见的鸳鸯眼。

一只眼睛像父亲,黑白分明,另一只却继承了母亲的东夷血统,是浅淡的碧蓝色。

物以稀为贵,年幼的雀奴不像个人,却像件东西,被反复买卖。

若生记得雀奴提过,她直至十三岁时才逃了出来,从此乔装打扮孤身一人四海为家。

那样的日子,她足足过了四年。

而今,也已有两年了。

若生想着雀奴身上那些几乎可以同她比拟的旧伤,一颗心便紧紧揪了起来。

她不相信,将大胤翻个底朝天,她还能找不到雀奴!

已迟了两年,剩下的日子,说什么也不能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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