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地心探险(1)(2 / 1)

金棺噬魂 飞行电熨斗 1173 字 1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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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洞我前晚瞧过一眼。就跟长满了瘤子的内脏一样,那些半圆形的石头块儿,遍布整个洞壁。趴在上面,直硌得肚皮和胸口生疼。

之前还没发现,用手电一照,才看到这些石头竟是五彩斑斓,红的、绿的、蓝的、黄的……什么色儿都有。

这应该是温泉里面所富含的矿物质长期浸泡的结果。

出水口以差不多四十五度的斜角,缓慢向地底延伸。不过我们越向下,竟逐渐宽敞起来。原先仅够一个人爬着进去,到现在头顶竟然有了一尺来宽的缝隙。

又往下爬一会儿,我们已经可以半蹲着前进了。虽然这样速度顿时提高不少,但跟扎马步似的有些累。不过更关键的是,胸口总算舒服了点儿,刚才硌得实在太疼了!

几百米之后,我们慢慢觉得前方隐隐有些亮光。直到过了一个v型的坎儿,洞内终于豁然开朗。

这是一个足有正规篮球场那么大的空间,洞壁内到处都是拳头大小的石头球,一个挨一个。估计有那个“密集恐惧症”的人看到非要发疯不可。饶是我,也禁不住起了一身起皮疙瘩。

不过让我们惊讶的是,这里在手电的照射下,竟微微发出淡黄色的光芒,看上去挺让人舒服的。

我和刘云龙很默契地一起关了手电,才发现这种光芒足以照亮整个岩洞。而经过这些光的映衬,再加上有些还没有干透的小水坑,整个空间呈现出一种如梦似幻的感觉,仿佛有各种色彩在流动。

“我靠!这地方就算以后干了,开发开发下来参观也不赖啊!”刘云龙一边到处看着,一边感叹道。

我擦着头上的汗问他道:“你不觉得这里有些热么?”

的确,我俩下来的时候,为了确保外套不妨碍行动,把棉袄都脱了下来。包括张山的棉袄,我们也见他扔在了外面。

此时,这里的温度至少有零上十来度。相比外面,二十多度的温差再加上我俩运动了半天,必然是要出汗的。

“还行,能忍受,估计越往里面越热。”刘云龙说话间把袖口和裤腿儿都挽了起来,便于他跑汗。

把这些炫丽的色彩抛到脑后,我俩在洞内仔细绕了一圈,发现居然有四个口,其中一个是我们进来的,另外三个则不知道通往何处。

“这怎么办?老张肯定是进了其中的一个。咋找啊?”我在三个洞口都分别探头进去瞧了瞧,也没有发现什么特殊地方,担心地问道。

“好办,找他做的标记呗!”刘云龙装作经验丰富地说道:“他进洞前肯定要做标记的,以防回来的时候记错路。”

“你傻吧?”我瞅着他说道:“他就算要做,也是在洞的那头出口做,在入口做顶个球用?进都进了,还做锤子的标记?!”

“哦……”这家伙让我办了个大长脸,只得不吭声地去寻找其他线索。

走到最靠近我们下来的那一个洞口时,我猛然发现,在一堆石头蛋蛋后面,有坨看不清形状的黑色物体,被码放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中。

叫来刘云龙,拿手电一照,竟是堆毛茸茸的东西。难不成这里面竟然还有活物?

我俩没搞清是什么,没敢靠近。刘云龙在兜里摸索半天,找到了一枚一元硬币,照着那团东西扔了过去。虽然正中目标,却毫无反应。

难道是死的?

我俩胆子又大了些,慢慢靠近过去。直到刘云龙用手电筒将这团东西挑了起来,我俩开始不住地诅咒张山。

谁会想到这团毛茸茸的东西,竟是张山的毛衣!

这家伙八成是下到这里,觉得太热了,就将毛衣脱掉,摆放在一旁,然后继续前进。

要说也够丢人的,俩大老爷们儿竟然让一件毛衣给吓得不敢前进。

不过找到张山的衣服,就好说多了,他肯定是脱了毛衣,就近从这个洞口继续前进的。因为也没人追他,故意在一个洞口前留下标记,又走另一个洞口的几率实在是太小了。

就算是怕我俩追他,张山也万万不会这么做。如果这样,明显会给我们指出一个错误的方向,事情反而更糟。

在刘云龙的不断咒骂声中,我俩又顺着毛衣旁的洞口,向更深处探去。

走着走着,只听前面“啪”一声,像是刘云龙给了自己一巴掌。

“怎么了?”我赶忙问道。

“没事儿!娘的这地方竟然有蚂蟥!”刘云龙说着,转过身来给我看他手里的东西。

蚂蟥学名水蛭,在内陆淡水水域内生长繁殖,其前后各有一个吸盘,以吸动物血而生。在中医里有很高的药用和医用价值。记得我曾经有一个伙计,手指头让人家给砍断了,就是靠水蛭放在里面,给重新接了起来。

蚂蟥在中国农村很常见,基本上有水的地方就有这玩意儿。基本上像那些种藕、种水稻的人,没有不被这玩意儿吸过的。

据说一旦被蚂蟥吸上,很难扯掉,如果不管,甚至会钻进人的皮肤里去。弄掉它的办法只有两种,要么用火烧尾部,要么让它听驴叫,这家伙就会自己松口脱落。

当然,这都是听老人说的,对于我们城市孩子,很少见这类东西。

虽然见过蚂蟥,不过眼前这个东西,实在让我不敢肯定到底是不是那种“小吸血鬼”?个头上,它明显大得多,没吸血的情况下就有大拇指粗细,长有一指。

还有就是普通水蛭成灰绿色和深灰色,而眼前这条,竟是暗红色,还发着淡淡的光。

“这是蚂蟥么?”我念及此处,问道。

“不是还能是什么?老子从小腿肚上拽下来的,你瞧瞧,这都是我的血啊!”刘云龙一边说,一边还用手指捻着它,小东西在他手里不停地往外喷血水。

“好了好了!快扔了吧!你恶心不恶心!”我不想再看,一把将他手里的东西打在地上,接着道:“走路当心点,这地方水多,潮,有这玩意儿也没什么奇怪的。”

“那你说等有水的时候,他们还活不活?岂不是都要煮熟了?”刘云龙倒是对小虫子挺感兴趣的。

“说不定这玩意儿抗热能力高呢!能在这种热水中生活。”我走着跟他胡扯着。

几分钟后,我们又来到了下一层的分水口。

这里和上面的那片空间差不多大小,包括那些肿瘤状的石头也都大了许多,看着不再那么让人抓心挠肝了。

而且这里比上面更亮,几乎跟开了盏灯似的,连手电都不用打。

当然,这里也更热。我估计已经快要接近二十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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