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 无头案 第一节 抢媳妇(1 / 1)

万炼成仙 文昌山河 555 字 1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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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荣年间,在天元镇,提起令二豺,那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怎么说呢?原来在这镇上,他除了有最多的田产以外,就是他的势力。令二豺其实是他的外号,因其在家中排行老二,性情如豺狼而得名,真名其实叫令狐,不过镇上已没有几个人能够知晓了。

其父是朝廷旧臣,曾在朝里干过兵部尚书,两个哥哥也在城里为朝廷做事,唯独他是个窝囊废,属于死狗撮不上墙头的那一种,尽管费了他爹不少心思,也搭上了不少银两,最后还是月明天里打灯楼——白费蜡。

人家都说家鹊托生了个蝙蝠,一代不如一代。这令家还就是不一样,天生就是出大官的地方,如今令二豺的儿子也在京城当上了礼部尚书。就凭这,他在镇里更是横行霸道,无恶不作。俗话说,恶有恶报、善有善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咱就等着瞧吧。

自从儿子当了大官,比他自己当上了官还过瘾,你看他成天昂着头,挺着胸,典着个大肚子,拿着把文房扇,不可一世的样子,好象这镇上就盛不开他了,总认为自己有多么了不起,学问有多大。其实他就是草包肚子一个,典型的酒囊饭袋。

提起酒,咱不得不多说几句,这令二豺成天的是花天酒地,半斤八两不醉,酒量大着呢。特别是他老爹每次从京城回来小住的时候,或者是他的儿子从京城回来看他的时候,就没见他醉过。

当他和他爹在一起喝酒,喝的差不多的时候,他常常揶揄他爹道:“爹,俗话说‘养不教,父之过。’你养的儿子,不如我养的儿子有出息。”弄的他爹半天倒不上气来。

当他和他的儿子在一起喝酒的时候,他就会对他儿子说:“儿呀,你的命,不如你爹我的命好,你没摊上个好爹,你爹不如俺爹。”反过来,正过去,都是他的理。

人们常说为富不仁,这令二豺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比如以前这十里八村的没水,镇上唯一的一口井被他霸占着。乡民们都得到他这里来挑水,除了他要收钱外,他还规定冬天只准女人来打水,这还不算,他还派人偷偷在结了冰的井台上撒上些小米粒。

那时候的女人都裹着小脚,穿着自己用麻绳纳成的鞋底做的鞋。冬天穿着这种鞋在这样的井台上溜倒是十拿九稳的事,他坐在井台边的二层土楼上,一边喝着茶水,一边是哈哈大笑。乡民们是敢怒不敢言。

俗话说,饱暖思淫欲。这令二豺吃饱了,喝足了,心思自然就放到镇上人家的大姑娘、小媳妇身上去了。那时侯有钱人家的姑娘是很少出门的,窈窕淑女在街上那是很少见得到的。没办法,那就只能在人家娶媳妇的时候抢。

于是令二豺家的家丁们派上了用场,专门帮着他抢,他们在镇上不知抢了多少个新媳妇。人家新媳妇刚娶到半路上,这帮人就连人带花轿一块抢走了,自然是送到令二豺这里来了。第二天,再把新媳妇给人家送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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