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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组织的运转离不开乡土精英的管理和导向。www.Pinwenba.com这些“乡土精英”是南方汉族的宗族式绅士,还是华北的“村中实力派”的富人?青苗会组织的选举过程的支配权是谁?田野调查和文献资料都表明,洮州在传统时期和当下的会社组织中的权力分配与神权和老人制度紧密相联。
4.2.1有意味的苹果
用于会首交接仪式上的苹果是一种象征,一种传递和交接权力的象征符号,在传递过程中这种仪式行为伴随着话语行为而发生权力转让。这是发生在当下却保留了非常传统甚至是素朴的选举方式。2006年春,刘顺川一年一度的会首选举,按常规在二月二“龙抬头”的日子进行。提领姓张,当过村干,他是刘顺乡所在地的上寨人,74岁的年龄还跑前跑后当会首实在是难为他,但打卦的结果使他再次留任。“打卦”是怎么回事?“人选神定”是怎样的机制?原会长姓刘,做过17年村党支部书记,他生动地描述了当时的情景:
在龙神庙里,我(原会长)净手、焚香,然后从穿着黄袍的龙神怀中取出“卦”卦,是决定行动、选择日期的法器,形似牛角,由上下两片组成。,交给马角,堂官站在佛爷跟前拿一面铜锣,“咣咣”,师公子接卦,先给上一任会长砸一卦,结果我落选。所谓“砸卦”(打卦)就是将两片木制的“卦”(又称“珓杯”)掷于地上以不同的组合来表明神的选择。该庙的做法是,每人砸三次卦,两片皆朝下为落选,两片朝上则当选,一上一下不算数。若落选则由他提名若干会长候选人,将候选人写在纸上,这次我提名六位候选人,这叫“人选”;然后用龙神的卦为他们次第打卦决定,这叫“神选”。人选人家不干,当会长颇烦颇烦,烦人。得很。一旦新会首产生,其余候选人便没有机会打卦。新会长产生后,候选人还不知情由。原会长洗手、焚香以后,从供桌上拿一个苹果或梨,送到神定的会长家中,说“叫了五六个人都没打上卦,佛爷单单看上你了”,他也就无话可说了,接过果子做会长,这叫做“官凭的印玺,神凭的卦”。1980年以后,先后有十几位会长,虽然每年有换届交接,但打卦的结果往往会使某会长和提领连任,三年四年的都有。然后原会长把财产情况当着佛爷的面给新会长交接一下:钱财是多少,油、麦是多少。交接完毕,将原会长任期内花销用度的账单烧掉让龙神过目,至此他就没有责任了。
会首们总是拿青苗会的推选与村委会的选举作对比。他们认为两者的原则都一样。只不过村长、乡长的候选名单一旦公布,等于提醒竞争者去送礼、拉关系,而青苗会会长选举则不会出现贿选的情况。西路的石山会也有类似的选举制度:石山的会长是由围绕庙的三个庄子轮流选出来的。会长的人选是在大年三十商议的,二月二打卦决定。
普通苹果可用来满足食欲,不会有什么象征性力量,但这个苹果不是食用意义的水果,也不是互惠交换中的礼物,它是仪式物品。在仪式场合,龙神是主人,而现任的提领、会长是神的代理和操办人,法师和马角是灵媒。“砸卦”的举动是龙神将权力象征性地凝结在苹果上的神圣化仪式。经过仪式圣化的苹果才有权力象征的意味。当苹果送到新当选人的家里时,他看到的不是物的东西,也不是互惠的礼物。如果是物,他可以拒绝;如果是礼物,苹果也许有“玛那”灵力,他只要回赠便清偿了他的债务。但这个苹果是“佛爷”给的,它的行走路线是单向的、不可逆的,其中包含着龙神的意志,该谁的谁必须接受。传统社会组织的权力运作、行动选择,常常是人们通过神权投射于物的象征性资源而起作用的。
4.2.2“三个老人一面官”
当选会长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呢?刘顺乡的原会长说,会长应该是:(1)50岁以上;(2)能办事;(3)人品好。北路的野林关常爷会也如出一辙:做会长要三辈子不能做坏事——杀人、放火,偷盗,还要是“全乎人”(有儿有女有孙子);退休干部不要。张旗会首认为老人们很有威望,他说“三个老人一面官”。青苗会也参与到调解民事纠纷、维护伦理道德的工作中。比较而言,村委会由年轻人组成,青苗会由老年人组成。如张旗会设有乡规民约,村委会与青苗会不相矛盾。像这种细致费力的活村委会推给青苗会,所以青苗会的作用很大,张旗的500亩“神林”就是青苗会管起来的。在18个青苗会会首的年龄结构中,老人的优势地位是显而易见的。 “村庄实力派”和绅士控制社会主导权的说法在洮州是不太现实的。西路青苗会的会首是一年一换,北路两会是三年一换,而村中有实力者或绅士是屈指可数的。洮州的高寒气候、瘠薄的土壤、高海拔耕地、频繁的风雹旱涝灾害,其庄稼只能一年一熟且土地出产率极低,教育水平很低,这些方面就限制了村中实力人物和绅士的数量。我对洮州18个青苗会会首的年龄结构调查和经济、教育水平的调查洮州十八青苗大会会首经济、教育水平调查表反映当今情况,由于这些人多在60岁以上,其受教育状况基本反映了传统时期的教育水平。现在经济状况比过去有变化,但仍受生态环境影响并与过去有连续性。也不支持“村庄实力人物”的说法,它证明青苗会是老人主导的社会组织。
“三个老人一面官”的说法是洮州传统时期民间权威的基本面貌,洮州青苗会会首的平均年龄为64岁,据会首们讲过去老一辈也都如此。明清时期的里甲、保甲制度皆辅以乡约之制,乡约是一种由耆老主持的“地缘性组织”,当费孝通面对如何准确地衡量中国乡村社会时,他犹豫再三最终选定了“长老统治”一词。不独中国如此,印度的村落议会——老人理事会也曾是村落管理的一般手段,这些长老不是正式选举的。长老安排农耕,管理村里公益、林木,为国王征收粮食,处理村内纠纷,安排仪式活动,他们承担多种职能。印度政府自20世纪初开始制定措施促进老人的村落议会组织的发展,以改善村落面貌。在无国家无政府的努尔人社会,当一个地方性社区采取联合行动需要领导和建议时,这一职责便落到长老身上。他们决定进行季节性迁移、在何处建立营地,以及解决争端、婚姻协商、献祭等集体事务。在实际社会生活中,这些老人可能更多的是一般民众,既不是“村庄实力派”,也不是“绅士”。在这一点上,孔飞力有相似的看法,“平民在地方一级有可能行使权力,在某些情况下,这些权力和有功名的人行使的权力是难以区分的”。老人制度是中国乡土社会自治与自决的礼俗规程,其实质犹如费孝通发现的“长老统治”,其法理根源来自儒家的孝道。老人制度有悠久的历史。汉唐的三老制度还由官方控制,但随着官方治理成本的增加和民间力量的增强,老人之制成为民间的自治力量,以至朱明皇帝设老人制度以监督里甲的权力,并负有劝农之职责。一位熟谙地方史的当地人说,清朝时洮州地方几个村有一个乡爷。乡爷一般是士绅,至少能识文断字。乡爷的主要工作是协助治安、催交田赋和粮草以及看护庄稼。实行保甲以后,民间仍称保甲长为乡爷。民间有一种说法:不当乡爷没酒喝,当上乡爷太啰嗦。洮州的“乡爷”大概就是乡约一类的老人之职。民间把乡爷和保甲长混为一谈,说明乡爷和保甲是有密切关系的。保甲作为正式的管理制度出台,是因为国家行政运行机制的羸弱、低效,更重要的是它不代表普通民众的利益,使得国家不得不寻找乡村代理人或者乡村组织,来行使国家的赋役职能。据多位报告人说,晚清及民国时期洮州青苗会是不管征粮派款的事的,由保甲负责经办,这与华北一些青苗会承担国家赋役职能有所不同。华北青苗会因政局异常动荡,赋役征派令政府感到十分棘手,国家不得已与青苗会达成了公开的共谋。西北青苗会虽然没有承担国家的赋役职能,但国家通过保甲寻求民间组织的合作是存在的。比如西北广泛存在的乡爷就是这种国家在乡村的税赋代理人,乡爷常常归属于青苗会或类似的乡村组织。华南社会研究表明,南方的宗族、士绅也是国家寻求合作的人选。
综上所述,青苗会“人选神定”的选举制度说明,一方面,在传统时期的中国社会是神权大于人事权力;另一方面,必须承认人可以利用神权,打着神的旗号去动员民众。关注老人制度,并无意去否定士绅在民间社会所起的作用。老人制度与士绅治理可能会有重叠,因为士绅中的那些告老还乡者和乡村中有功名者,很多人是老人,但老人制度中的长老不全是士绅。在高原生态环境压力和教育低水平发展的情况下,社会难以产生出足够的士绅去充实众多的基层组织,此外,传统的一年或三年的会首轮值惯制使得更多没有读写能力的村老成为乡村权威。青苗会施行的老人制度是传统社会的权力缩影,普通民众行使组织领导权是洮地十分普遍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