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捧人头,闯驿馆(2 / 1)

一品仵作 凤今 1792 字 1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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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曝光了建词条的妞儿,我看有很多人对找图片那妞儿的节操也很关心,于是好心也曝光一下。词条是折翼建的,图是文晴找的!嗯,记住这俩没节操的吧。

------题外话------

暮青当他不存在,只望着正堂外头,高声问道:“勒丹金刚多杰何在!”

“都督手捧人头直闯驿馆,意欲何为?”呼延昊还是忍不住出声询问。

她哪儿病了?他看她好得很!他就知道这女人花样儿多,惯会将人耍得团团转,称病十有八九是假的。

这段日子他有事忙着,听说她破了一桩大案,这几天正称病不朝。

这女人越发会无视他了。

呼延昊露出一口森白的牙,笑得像要一口咬断暮青的脖子。

呼延昊在正堂,暮青来之前他正在上首看外头的摔跤比赛,自从暮青踹了驿馆的门进来,他的目光就没从她身上离开过。她明明瞧见他坐在上首,却看也没看他一眼,往他旁边一坐,中间还跟他隔着颗死人头!

少年见人不避,抱着颗死人头直直便往正堂走去,正堂外的院子里围着一群胡人,正吆喝摔跤,见到少年走来,呼啦一声让开,现出一道拿彩绳围住的圈子来,圈子里正有两个胡人光着膀子要摔跤,暮青抱着人头直直从两人中间穿过,上青阶,过门廊,直入正堂,到了上首将人头往桌上一放,人往上首一坐!

少年身后并立两人,一人穿着身墨袍,一人披着身雪狐裘,一黑一白。

为首一人是个少年,银袍雪冠,貌不惊人,手里抱着颗死人脑袋!

这几日盛京城宵禁,连青楼都不能去的胡使们甚是无聊,这日除了去跟大兴朝官讨价还价的,其余人便聚在驿馆里的院子里划圈摔跤,正喊声如雷,驿馆的大门猛地被推开,门外三人大摇大摆地走了进来。

这赔偿要求被朝臣们认为是狮子大开口,此后大兴朝廷便跟五胡使节就议和条件开始了长达半月的讨价还价,至今没有结果。原本白天双方讨价还价争得脸红脖子粗,夜里摒弃前嫌哥俩好地一起逛青楼,五胡使节团在盛京的日子倒也不无聊,但自从暮青破了西北军抚恤银两案,陪五胡使节团的朝官里有好几人被揪出来斩首抄了家,陪胡使的人少了。

上元节前,五胡一同向大兴朝廷递交了议和的条件——每年每部金银十万两,绸缎布匹三万,牛羊三千!

五胡使节团除夕那日到了盛京,眼下已进二月,议和的条件却仍没谈出结果来。

暮青抱起那只复原好的头颅就往外走,“走!去驿馆!”

这面貌复原本就只能复原出六七分的相貌来,而此人的相貌只与勒丹第一勇士多杰有三四分的想象,因此暮青和元修才没立刻看出来。

有三四分像!

元修盯住那复原出来的面貌,目光一变,“像!”

暮青在脑中将见过的人模样一掠,忽然道:“多杰!”

如今在盛京的胡人不就是五胡使节团?

暮青和元修都看向他,他们两人都一起进过大漠杀过胡人,如果两人都觉得像,兴许是在关外见过的人,但如果连巫瑾都觉得像,那么那个人只可能是他们在盛京见过!

两人这么一说,巫瑾也细细看了会儿,道:“嗯,确实眼熟。”

元修深有同感,“似乎在哪里见过……”

暮青却没理会此言,而是盯着那面容瞧了半晌,回头问元修,“你觉得眼熟吗?”

待那面貌复原完成,巫瑾笑叹一声,“此术真该让世人都瞧一瞧!”

面貌复原的神奇,元修和巫瑾已经见过一回了,暮青复原时便没有说多余的话,只见她拿着黄泥便开始量骨、标高、贴泥、修整、雕刻五官、丹青上色,不必解说,她复原面貌的速度比上回快了许多,只见少年手指灵巧,修修刻刻,动作如行云流水,看得人不觉屏息。花厅地上躺着一具缺了头颅的白骨,而桌上放着只白森森的骷髅头,正在少年手下渐渐化出容貌,这景象无论看几回都觉得甚是神奇,不亚于医者妙手回春之术!

暮青抱着那头骨就往花厅上首走去,“正有此打算!”

“这身量在胡人里也算偏高的,可仅凭身量去查一个人也如同大海捞针。”元修说话间看向那尸体的头骨,忽然灵光一动,问道,“你能将他的相貌复原出来吗?”

“根据死者的股骨长短,考虑到年龄对身量的影响因素,测算其身高约莫为五尺七寸。这个身量是很高的,若当年此人出现在大兴,一定会有注意到他!”暮青道,按照大兴的度量衡,这人身高有一米九了,这么高的身量出现在盛京城里,怎么可能不被人注意?

但暮青并没有凭目测断定身高,因为人生前的身量除了骨骼还有肌肉等软组织,人死后如果仅凭骨骼的长度断定其生前身高,那会有很大的误差,会给查找尸体的身份带来很大的误导。她未使纸笔,只拿手指在地上虚虚划了几个相关的公式,元修和巫瑾皆未看清她划的是什么,她便抬头道:“死者是男性,其颅骨的基底缝已经基本愈合了,但还有残留痕迹,推测年龄在三十到四十岁之间。其耻骨联合面的整个椭圆形轮廓已经形成,腹侧边缘也完全形成。脊椎骨的关节面有轻度磨损,肩胛骨的凹形部位已经开始出现唇形变化,结合这些骨骼特点,综合推断其年纪在三十五岁左右,误差上下两岁。”

尸骨片刻工夫便拼好了,只见地上除了手指和脚趾有些骨头没有收集全,其余的骨头都在。这尸骨身量颇高,目测有五尺六七寸!大兴的成年男子甚少有这身量的,大多在五尺到五尺三寸,元修这等五尺五寸的身量都算是高壮的,地上尸骨这身量一看就像是草原胡人。

“嗯,有这个可能,但这只是推测,没有证据。”暮青说话间便走到那堆白骨旁蹲下,这才开始拼骨。

“若按你的推断,杀了这胡人的又是何人?难道与杀湖底那具勒丹贵族的凶手是同一个人?”元修问,因为这案子也实在是太巧了,郑郎中去医治的那人是勒丹贵族,随后郑郎中被杀,而井底又出现了一具胡人尸体,这很难不让人推测井底的胡人也是被那凶手所杀。

郑郎中去给胡人医治牙疾,回来途中被杀灭口,有个胡人跟他一同被杀了,随后一同被抛尸到了井中?

“一起死的?”元修觉得这推断甚是胆大!

暮青从元修手里将那两根指骨拿回来,道:“郑郎中是被捏碎喉咙而死,入井时已亡,他的手里能勾住别人的手指,只有两个可能——要么,他入井时,井里已有一具高度腐败的尸体,手指已软,井里空间逼仄,两具尸体相撞时,蹭掉了这根手指,落入了郑郎中的手里。要么就是两个人一起死的,郑郎中被捞上来时尸体已高度腐败,而这具尸体跟他的腐烂程度相差无几,这根手指才有被带上来的可能。”

巫瑾目光清皎,在元修脸上那从未见过的宠溺神色上掠过,心中微动,看向暮青。

她甚少夸他,元修听了顿觉神清气爽,朗声一笑,眸光烈日般照人。

“没错!”暮青点了点头,赞道,“智商没减退。”

元修忽然吸了口气看向暮青,问:“你的意思是,郑郎中被抛入井中时,这具胡人的尸体还没有腐烂成骨?他们的死亡时日差不许多?”

元修闻言不由握了握掌心,仿佛他就是郑郎中,握过之后他眉峰压得更沉,“这两根指骨太小了,如果郑郎中被抛尸井里时,井下的尸体已经不知死了多少年,成了一具白骨,那么他的手勾到胸肋等大些的人骨的可能性大些,不太可能在井底的泥沙里将这么小的指骨抓在手里……嘶!”

暮青请巫瑾来旁观验尸,心里是存着还他人情的想法,因此她将尸体腐败的过程说得甚是详细,解释完这些才道:“我说这些的意思是,人死之后,尸体腐烂是有过程的。你们看这两截指骨,当人的手指腐烂成白骨后,会变成这样一截一截的指骨。井底遍布泥沙,我昨日傍晚让刘黑子下井捞尸,他上下数回也没有将这些散落在井底的指骨给全摸上来,郑郎中被抛入井中时就已经死了,他怎么会将这两根细小的指骨抓在手里?”

“随后,腐败气体会压迫血液沿着血管流动,尸体的皮肤上会出现暗褐色的网状条纹,称为死后循环。这些条纹会逐渐变成绿色,尸体上也会逐渐出现腐败绿斑。再随后,被腐败气体压迫的血液会渗出血管,聚集在尸体的表皮与真皮间,形成腐败水泡。这些水泡慢慢变多,尸体便会渐渐膨胀起来,形成腐败巨人观。随后,尸体的软组织会腐烂液化成半流动液体,毛发、指甲亦随之脱落,直至仅存尸骨。”

元修对暮青验尸时常蹦出的陌生词儿已经听习惯了,巫瑾却甚是在意,但他没打断暮青,且听她继续说。

细菌?

“没错!我断定那井中还有一具尸骨是因为开棺验尸时从郑郎中的尸骨里拼出了一根不属于他的手指。”暮青将掌心一摊,两根指骨出现在了元修和巫瑾眼前,元修只知昨日上午暮青出城验尸,傍晚在外城北街民巷的一口井里又捞出一具尸体,倒是不知其中有这等细节,不由拿起那两根指骨细看,听暮青道,“尸体的腐败速度虽受环境、温度、死因和体质的影响,但大多是腹部先出现膨胀,因为尸体的肠道内有大量的腐败细菌,最易产生腐败气体,引起肠道胀气。”

“郑郎中?”

“这具尸骨没有蜡化,验不出是死于何年何月的,但是他没有告诉我,郑郎中却告诉我了。”暮青道。

“当年郑郎中去给勒丹贵族医治牙疾,事后被杀死灭口抛尸井中,而那口井里竟然又捞出一具胡人尸体?”元修沉吟着,眉峰压了压,问暮青道,“此人已化骨,你可能验出他是何时死的?”

又是胡人!

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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