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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波斯的度神教渗透得太过厉害,西地许多国家都有其信众。度神庙的圣地不在波斯境内,反而是中西五省的云渡,所以中西五省更是首当其冲。廖青别出心裁,在中西设置生番牌,大肆赐姓,除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外,还有重要一点,就是抵御波斯的信仰渗透。目前看來,他这样做还比较成功,中西生番以赐姓为荣,波斯的信徒并沒多少。而在西地,这些小国自然沒廖青这么强硬的手腕,就采取了另外一种形势來对抗这种信仰侵略。那就是,自我创造信仰。
自己创造一个教派,创造一个神祗,民众有了信仰,自然不怕波斯人的信仰渗透。这里面有个典型的国家,就是蓝善。全民几十万人,几乎人人都信奉月亮神教,这个国家能成为西地老牌强国,屹立千多年不倒,月亮神教的作用,功不可沒。
小江摇了摇头道:“老乡,这次你猜错了,百灵教沒有教主,沙里飞更不是什么教主。百灵教的当家人,是一个女子,叫百灵圣母。这个教派是最近几年才发展起來的,在西北三省信徒众多,有很好的口碑。”
吴明听到这里,也是暗自摇了摇头。在地球上时,他就是个坚定的无神论者。到了这个世界,虽然多了许多希奇古怪的异兽。人类由于武技的发展,个人能力也大了许多。但他还是不相信有什么神不神的。那些宗师应该就算这个世界的神,但说來说去,也最多就是比普通人的潜力开发得多点而已。
“呀!”简飞扬又叫了起來:“沙里飞这小子竟然跟个女的跑了,是不是看上人家了哦。哈哈哈,这家伙,老子下次见到,要鄙视他。”
“老乡!”
小江突地一声大吼,震得吴明的耳朵都嗡嗡做响。抬头一看,就见这小子脸都红了,正梗着个脖子看着简飞扬:“圣母好得很,心地比那雪山上的雪还白,比天上的仙子还好看,那个……那个要是有机会,我也想跟她走……”
吴明哭笑不得,看來小江也是百灵教的信徒了,否则怎么会如此维护这个圣母。察言观色,他还被毒得不浅。周围战士“哄”的一声笑了起來。见小江脸红脖子粗的样子,简飞扬也不生气,反而揶揄道:“哟,那圣母那么好,还比天上仙子好看,你小子见过了?心地比那雪山上的雪还白?你小子感受到了?”
小江的脸更红了。他刚才敢吼简飞扬,本來就是基于一时义愤,吼出半句就结巴起來,知道自己得罪不得简飞扬。此时见对方沒有怪罪自己的意思,那里还敢再行顶撞。可是圣母同样不容亵渎,他挣扎半天,才吭哧道:“嫩个,嫩个……我当然沒见过圣母,但所有人都说她好,肯定好咯……”
吴明见他尴尬的样子,瞪了几个继续起哄的什长一眼,然后转移话題道:“对了,小江,你刚才说附近最大的马匪叫狼头青,这又是怎么回事?”
吴明问出这话,其实也不是完全替小江解围。傍晚那具尸体,成了他一块心病,一直卡在心头,萦绕不去。如果真是人为的话,那么这狼头青的嫌疑就是最大。先打听下情况,未雨绸缪总不会错。
“我呸。”一提到狼头青,小江马上换了张脸,吐了口唾沫接着道:“这狼头青和百灵教比起來,简直一个是天,一个是地。南平民众经常得到圣母救济,但这狼头青却是专事打劫,连穷人都不放过……”
大概是心头气愤,他这番话里竟难得的通顺,沒夹那些杂七杂八的方言。吴明的心头一震,注意力全落在小江口中的一句话上了。南平民众竟然经常得到百灵教救济?普通民众只要信了神,那么这神自然是无所不能的,所以就算得到救济也是心安理得。但吴明自然不在此列,这南平如此贫瘠,百灵教那里來的这么多粮食收买人心?
想起西夷控制廖青的事,他心头一亮。对了,定是某个政治集团收买人心之举了。只是,不知道又是谁的杰作,这百灵教背后的水,看來也很深啊。
他正转着念头,小江已是说得口滑,比划着手势道:“这狼头青是最近几年才发展起來的匪帮,每次抢人之前有个习惯,就是要吹响胡笳,一个时辰内,这个队伍如果不把值钱的东西交出去,就会被杀个精光……”
他话音刚落,从遥远的沙漠中,传來一声若有若无的声响。
声音开始极轻,并不真切。但随着时间渐长,众人终于听得清了,是笳声。笳是西北三省的常用乐器。是将芦叶制成的哨插入管中,遂成为管制的双簧乐器,形似筚篥。虽然都是管状乐器,但和萧的形状大为不同,两者之间的音质也大相径庭。箫声柔和婉转,优美动听。笳声却苍凉激越,震人心扉。在这片冷寂黑暗的大漠上听來更是令人凄怆,仿佛这笳声都带着血色的。
小江的嘴张得可以塞下一个鸡蛋,良久才苦着脸道:“我的娘哎,廊个才遇沙暴,这狼头青又來了,难道是因为我出门沒看黄历么。”
是狼头青?
吴明把酒还给简飞扬,整了整衣衫站了起來。他手搭凉棚,借着有限的月色望了过去。沙暴过后的沙漠,平坦如垠。可就算极尽目力,仍只能看到一片干燥的黄,也不知道这笳声是从那里传來的。
也许听错了吧,吴明摇了摇头。西北之地,各民族都爱吹笳。万一是某个旅人闲得无聊,思乡心切吹出來的。自己却神经兮兮的闹出笑话,那不更可笑了。他安慰小江道:“别怕,不是狼头青。”
“是不是哦?”
小江嘟囔着。是不是狼头青,其实他也拿不准,只是刚好说到这里。这笳声就传了过來,难免让他疑神疑鬼。
简飞扬“哈哈”一笑,挥舞了下腰刀道:“是狼头青也不怕,咱们五百多个弟兄,马匪见到我们只有绕路的份。否则,除非这家伙已经穷得活不下去了,怎么会來抢我们?”
他说得也有道理,四周的几个什长和百夫长也发出一阵哄笑。在一片笑声中,只有李羽皱着眉头建议道:“大人,依属下之见,到平窑的路反正不满一个时辰。何不趁现在气温不是最低,赶个把时辰路,到那里在住宿?”
沙漠里夜晚温度奇低,那也是指凌晨那段时间。现在天黑不久,真要赶路还是可以的。简飞扬斜着眼睛看着李羽道:“你小子,不会连个沙匪都怕了吧。”
他话音才落,吴明却接口道:“就依李队副所言,大家再辛苦下,趁夜赶到平窑再说。”沙匪自然不怕,但每每想起傍晚那具尸体,吴明总有些不安。简飞扬说得好,万一这些沙匪真穷得活不下去了,來抢自己怎么办?虽然以这支队伍的实力,自然不怕这些沙匪打劫。可受骆驼限制,自己又走得匆忙。这支队伍也就五百多人的样子,真的和沙匪火拼,每损失一个人,自己的力量就少一分。
毕竟,自己这次出來不是剿匪的,而是想办法解驼关之围的。
吴明的命令,众人自然不敢违拗。简飞扬虽然也不大明白吴明肚子里卖的什么药,但仍是和众人站起來,齐声道:“是。”
说到就做,众人开始拆卸营地。这时候,先前派出去查探的周吉带着两个人回來了。他们说沒找到周围有什么人等,方才这沙暴过去,大漠上平滑如毯,只消有人走动,根本无法隐瞒足迹的,而这里也根本就沒有可以藏匿的地方。吴明听了他们的禀报,这才舒了口气,道:“如此就好,等大家收拾好一切,即刻出发。”
远方的胡笳声仍然不紧不慢的传來,像一根细线,纠着吴明的心。大漠中长风呼啸,狂沙蔽日,而胡笳声却幽眇而遥远,让他有点奇特的感受。他晃了晃头,让自己清醒些,望了望天上那轮昏黄的月亮。
这个世界并沒指南针,所以在沙漠行走,和在海上航行差不错,都是靠星宿。吴明盯着月亮看了半晌,过了一会才确定方向。心头却在想:“刘泽这家伙,连指魂针都做得出來。做个指南针应该沒问題。到时候回去喊他做个,免得以后迷路。”
平窑地处达涯雪山北麓,是天青河的源头之一,过了这里再往北走,就到了南平的天信草原。而要穿越南平,自不可能横跨科尔第沙漠,必须沿着有水的达涯雪山一路朝北走,绕过科尔第沙漠才行,所以这个沙漠城市的重要性一下突现了出來,平窑虽然是个沙漠城市,但却有人口好几万。目前南平的首府驼关还在何总督手里,那么北汉定沒闲心置驼关不管,跑到平窑來耀武扬威。这个城市很大可能还在何总督的控制之下。到了那里,自己就可以询问最新战况,以做出相应安排了。
骑在南望背上,吴明默默地想着,不自觉地捏紧了赤宵。那具尸首一直萦回在他脑海中,就如同硌在鞋子里的一粒小石子,总也倒不出來一般。尸首已经就地埋掉,但他仍有些不舒服,如果平窑真成了一座死城,或者已经失去控制了,自己该怎么办?难道真要等孙督的大军來援么?如果真是那样,说不准北汉早打下驼关了。
兵荒马乱的,小艺要是再有个什么闪失,自己都不可能再原谅自己。吴明正想着,耳朵猛地动了动,他忽然觉得手指一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