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异象(1 / 1)

类神 沁纸花青 3746 字 1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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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黑色羽绒服的小女孩坐在秋千上,戴着黄手套的双手搓了搓耳朵,哈出一口白雾。

一行脚印从远处的二层别墅门口延伸到这里,除此之外雪地干净平整,似乎这天地之间只有她一个人。这是一架孤零零的秋千,被安放在别墅前面的空地上,周围是矮矮的白色木栅栏。栅栏之外隔了一条小道,另有十几栋别墅散落在雪地当中,显得冷清孤寂。

天还没亮,但天际已经泛起鱼肚白。她目不转睛地盯着东边延绵的白色群山,只偶尔缩缩脖子,好不让早晨的寒风灌进来。

群山之后的云层由微白变成淡黄,再由淡黄变成橘红,光芒愈发耀眼。太阳终于露了个头儿,于是一整片云霞都被镀上鲜亮的光影,天空变得生动绚烂。

越来越强烈的光线让小女孩微微低下头,然后以与她的年龄绝不相称的口气叹息一声:“过年了呀。”

205年月22日,于清清来到大洋彼岸之后的第十一天。

小孩子的适应能力似乎比大人要好得多。短短几天的安逸生活,她的脸蛋就重新圆润白皙起来,头发也变得柔软黑亮。叶知行给她扎了个马尾,于是显得这个小女孩干净清爽,格外招人喜欢。

不过这里人烟稀少,几天的时间里她能够接触到的人就只有叶知行而已。虽说有络、游戏,但叶知行就像一个真正的家长那样不许她多碰。不过她显然是多虑了,因为小女孩最近几天一直忧心忡忡,大部分的时间都独自坐在雪地里的秋千上发呆。

然而叶知行自有自己的事情要头痛,也无暇将太多的注意力投到于清清的身上。

其实事情和她的初衷有些背离——她原打算是用自己的一套方法训练于清清,让她成为自己的弟子或者学生,将她一直珍藏在心底的一些东西传承下去。然而事到如今,从前的计划被统统打乱,一切都变得不可知。

不过唯一能够令她感到安慰的是,至少都是故乡人。

在这样一个陌生而前途未卜的国度,没什么能比故乡人更给人安慰的了。

太阳跳到群山之上,于是延绵的雪山也就变成橘黄色。于清清从秋千上跳下来,摘掉手套,俯身用潮湿的小手在地上握了一团雪球。

然后她往四周了。

右手边是空荡荡的小路,小路另一头有几栋房子。晚间的时候她会到里面有灯光,应该是有人居住的。然而却从不见人走出来,又或者他们只在深夜出来。

左右边是一片树林。她不晓得那是什么树,然而枝枝蔓蔓,占地颇广。枝桠生得很低,就连树干下面都被遮住了。虽然冬天已经落尽叶子,然而在晨光当中过去,仍是模模糊糊的一片。

她想了想,又把雪球在地上滚得大了些,双手握住、高高举过头顶,用力往树丛那边投过去。

雪球飞出了好几米远,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没入树丛之后。

随后她就听到一声惊呼:“啊!”

似乎是也是个女孩子的声音。但于清清吃了一惊——她还不知道那里什么时候多了个人。

然而之后心中却微微地跳了跳。因为这是这些天以来,她第一次见到除外叶知行以外的人。

呼声过后有一个红色的身影从树丛后面走出来,一边略显狼狈地拨弄脸上的雪渣一边扯着刮在树枝上的衣服,向于清清说了句什么。但她用的是英文,于清清没听懂。她觉得对方可能是生气了,因而怯生生地喊了一句:“对不起啊,我不知道那里有人。”

树丛之后的人终于磕磕绊绊地走出来了——是一个小女孩。个头跟于清清差不多,也许要略微高些。她穿着一件大红色的斗篷,头上戴着兜帽,起来极像童话当中的“小红帽”。

只是不清楚,小红帽是否也像她一样拥有一头宛若燃烧着的阳光一样的金发。它们从兜帽两侧倾泻出来铺在胸前,在晨光里反射着金子一般的光芒。

但这小女孩刚刚摆脱树枝的束缚,就再次“哎呀”了一声。或许是将注意力都放在了脸上和衣服上,她的左脚绊着了右脚,身子一倾——

噗通!又摔倒在雪地里了。

于清清吓了一大跳!

因为她是知道“脑震荡”这回事的啊!她赶紧踩着积雪深一脚浅一脚地往那边跑,边跑边无比担忧地想……我是不是把她打成脑震荡了啊?

但她刚跑到小女孩的身前时,就到她一边站起来一边摆手:“没关系没关系,我没关系!”这一回她说的是汉语了,虽然发音不大标准,但还听得懂。只是她的口气听起来有些怪,就好像做错了事的是她自己而不是于清清。

清清就愣在那里不知道该什么好,一边着她晃晃悠悠地站起来一边往外微微探出手——因为这位小朋友的动作实在有些勉强,她挺担心她会再次把自己绊着,再摔一次。

但好歹她重新恢复了平衡,胡乱拍掉身上的雪沫,似乎在试着让自己露出得体而稳重的笑容来——这样的表情出现在一个十来岁的小女孩脸上有点儿怪,然而于清清的确就是这样感觉的。

就好像……眼前这位打算和什么大人物会面似的。

“您好,我是特蕾莎。”小红帽伸出手来,“我是你的邻居。”

她的口气一本正经,一双蓝眼睛睁得大大。不过睫毛微微颤抖着,怎么都算不上镇定从容。然而于清清似乎被这种领导人会晤似的腔调弄得也紧张起来,略一迟疑之后伸手握了握:“呃……您好,我是于清清。”

特蕾莎跟她握了手,随后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向四周了。若无其事地说:“嗯,我刚刚路过这里。路过这里。就来拜访你。”

其实她撒谎的技术不大好……于清清当然得出她其实是躲在树丛后面偷偷观察自己的。因为她回想起前两天的一件事——有一次她发觉这片树丛的树枝晃了晃。那时候她还觉得是野兔或者大鸟,然而如今想来,肯定就是眼前这位了。

不过被偷窥这种事没什么大不了的,毕竟对方也和自己一样也是个女孩子。而且……长得真好。她第一次见到这样白净的皮肤,白得都近乎透明了。这样的肌肤配上金黄色的头发、天蓝色的眼眸,只会让人联想到一件东西——洋娃娃。

因而于清清的心里带着些小小的喜悦,说道:“你是住路对面的那栋吗?以后有空你可以常来啊,这里一直都是我一个人。”

特蕾莎微笑地着她,指了指不远处的那架秋千:“以前你们没有搬过来的时候,我就常来这里玩的。”

于清清愣了一下,不好意思地说:“这样啊……那以后你来的时候我就让给你。”

然而特蕾莎摇摇头,着那架秋千,脸上露出奇怪的神色:“不……我只要就好了。”

在雪地里站了这么久,于清清觉得有些冷,因而跺跺脚:“我们可以轮流玩啊,我早上起得早,这个时候我都会出来。到时候咱们……”

然而特蕾莎着那架秋千,抿抿嘴,忽然问:“坐在上面荡起来是什么感觉啊?”

清清愣了愣,然后忽然明白了一件事。眼前这位走路都会把自己绊倒的特蕾莎……是不是不敢荡秋千?

她忽然觉得非常同情自己的这位新朋友。由此可见她也不敢在山里跑来跑去地玩,也不敢上树掏鸟窝,也不敢下河摸虾子,也不敢……

这简直是太可怜了!

她小小的心里泛起一阵柔软的感情。想了想,忽然拉起特蕾莎的手——而对方显然吓了一跳,但没有抽回去。接着于清清拉着她往千秋那里走,边走边说:“来,我带你玩,我在你旁边着你——”

特蕾莎被她拉得磕磕绊绊往前走,心里打算拒绝。然而秋千就在眼前,微微荡着——这种一直都想要体验的诱惑感令她只能动了动嘴,最终被冒险的**征服,一直被于清清拉到秋千面前。

“你坐上来,我慢慢推你。”

于清清的口气显得有些不容置疑。不过这也打消了特蕾莎心中一丝犹豫。她试着让自己露出那种若无其事的表情,在秋千面前站了一会儿,转过身,小心翼翼地往上面坐。

不过这个动作就费了好大劲儿——那东西一碰到人就摆来摆去,尽管于清清很努力地在旁边压着,然而特蕾莎还是有好几次险些掉下来。

这样手忙脚乱的经历使两个小女孩逐渐亲近起来,特蕾莎也没心思去装作大人的样子了——伴随着一阵又一阵快活的大呼小叫,她终于坐到秋千上,双手紧紧抓住了旁边的铁索,脸上的神情喜悦而紧张。

于清清笑嘻嘻地站在她身边,大声说道:“准备好,我要推你了噢!”

特蕾莎赶紧说:“慢点慢点儿啊!”

于是清清抓着铁索稍稍一晃,秋千就悠了起来。等它荡回来,清清又加了把力——秋千荡得更高了。

特蕾莎脸色发白,心里的惊喜却都表现在脸上,双手紧紧握着铁索,觉得风声开始在耳边呼啸。脚下的地面飞快地远去又迅速地迫近,令她觉得自己简直快要飞起来了。

于是她终于在自己升得更高的时候发出一声大叫:“啊——!”

她当然是开心坏了。只是于清清被吓了一大跳——

因为秋千还只是荡起了一小半而已啊……

不过这样的刺激就足以令特蕾莎开心得不能自持了。她足足在上面荡了半个小时,等到清清推得胳膊都酸了——特蕾莎可不会自己摆腿——才勉强过足了瘾。

这时候两个人的友谊似乎已经到了一个崭新的地步。于是于清清打算给特蕾莎“露一手儿”。她攀着铁索站到秋千上,而特蕾莎则在旁边紧张地叫:“小心小心哪!”

不过清清的胆子大到没边儿,只得意地笑了笑,身子便开始一屈一伸。

于是在特蕾莎的眼中,秋千神奇地荡起来了——而于清清是站在上面的!

她赶紧退远了几步,睁大眼睛着于清清的身子越摆越高,头发在空中随风飘荡。这形象真是威风得不得了——她可从来不知道秋千还可以这样荡、荡得这样高!

两个小女孩大呼小叫的声音传出去挺远,不过始终没人出来个究竟。她们两个围绕着这架秋千玩了足足两个小时,还意犹未尽。到最后出了满身大汗、手脚发酸,不得不停下来,并坐在秋千上休息。

于清清真的是快活极了——这种快乐,似乎已经快有一年没有体验过了。然而早熟的小女孩早学会了将忧愁与畏惧深藏在心里,直到此刻才终于能够暂时地忘记它们,痛痛快快地笑上一回。

因为这种快乐的体验,她对特蕾莎的好感度更进一层。待两个人微微消了汗,清清转过脸问她:“你饿不饿?叶姐姐昨天出门之前给我做了不少好吃的——你吃没吃过烧鸡?”

特蕾莎想了想:“呃……你是说炸鸡?”

“不是啦!”于清清一下子从秋千上跳下来。于是特蕾莎失去了平衡惊叫一声就要仰面摔倒,但清清一把拉住她,把她也拽下来了,“你吃了就知道好吃了——我带你回家去!”

这时候清清已经从初见时的腼腆当中恢复过来,胆大活泼的性格体现得淋漓尽致。她像是个小霸王一样不由分说地拉着特蕾莎便走,而后者之前努力营造的“成熟”形象在她这种气势汹汹的热情面前毫无用武之地,只好乖乖跟着她往家里走。

二十分钟之后,两个小家伙已经坐在餐桌旁边、吃得满手油光了。

于清清最惊讶的事情莫过于……

特蕾莎不但从没玩过秋千,眼下起来,好像也从没吃过鸡肉!因为她会边吃边说:“原来是这个味道。”

她觉得特蕾莎所指的肯定不是烧鸡与炸鸡的不同之处——因为当自己问她是不是比炸鸡好吃的时候,她会说“我也不知道啊”。

因而于清清觉得她格外可怜,甚至觉得她似乎一直过得比自己还要不幸。什么样的爸妈才会连鸡肉都不给她吃啊?不过她当然没多问。因为她早知道自己居住的这一片社区有些不同寻常。无论是来自叶知行的叮嘱还是自己观察都令她意识到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是特殊的——哪怕是眼前的这个小女孩。

但正如从前她可以同坟墓里的李真做朋友一样,这个胆大心细的小女孩明智地没有试着去弄清楚一些别人不想要她知道的事情。

小孩子之间聊天的话题很简单,无外乎是一些游戏、朋友之间的事情。清清觉得自己该让这个可怜的小女孩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多么好玩,于是同她说起了自己在乡下的经历。

比如她在小玻璃罐里放些煮熟的米粒,又在罐口系上一根绳子,将它投进溪水里,接着就跑去一边捉蜻蜓。

等到玩了一会儿觉得累了,就跑去水边飞快地拎起绳子,将玻璃罐提出来——于是会发现罐子里困住了不少惊慌失措的小鱼和虾子。运气好的话,一次能逮到十几条。

再比如她会找到一个水流较缓的浅坡,拔些草,用草围成一个小小的“水坝”。水可以慢慢流出去,然而一些傻乎乎的鱼儿却会被困在水坝里。接着她会迅速抓起那些草把它们丢在岸边,于是又会有小鱼蹦蹦跶跶地跳出来,躺在地上张嘴喘气。

特蕾莎听得发傻,似乎第一次知道这世界上还有这样大胆又有趣的游戏。一些富有中国北方特色的方言她弄不大懂,但并不妨碍她根据自己的猜测在脑海当中补完当时的情景,同时很配合地发出各种不可思议的惊叹声。

到于清清说起有一天她在路上捡起了一条死蛇的时候,特蕾莎她的眼光已经完全是崇拜了。

接着清清的脸色就稍微黯淡下来:“后来我还认识了一个好朋友。”

她用油乎乎的小手托着脸,怔怔地向窗外:“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有没有跑出去。”

特蕾莎正用舌尖去舔鸡翅骨头缝里的那点儿肉,眯着眼睛问:“跑到哪里去?”

于清清想了想,着特蕾莎,低声道:“我告诉你噢,我的那个朋友他不是普通人!他原先是住在坟里的!”

特蕾莎愣了愣:“哈?”

“有一天我自己跑去山上玩……”于清清用压低了声音,用那种神秘兮兮的语气开始讲她同李真相识的经历。实际上这件事她从未对第二个人说起过。然而眼前的特蕾莎是和她年纪相仿的女孩子,而某些事她也的确在心中压抑了太久——经历了一年多的愁苦生活,今天终于开开心心地找到一个新朋友,她似乎不知不觉地便认为自己可以对她敞开心扉。

便是因为这种没来由而奇特的信任感,她把事情的经过原原本本说了一遍。

而特蕾莎似乎也被这件事所吸引,脸上的神情显得紧张诧异,甚至连手也忘了擦,便去挠耳朵。

说到最后于清清总算没忘记补充一句:“不能告诉别人啊,这个是我的秘密,只有我们两个才知道的。”

特蕾莎笑着,用力点点头:“我肯定不会去告诉别人。”

两个小女孩又在一起腻歪了一个多小时,到了中午的时候,特蕾莎说要回家里去吃午饭。起了个大早,又疯了一上午,于清清也觉得犯困,因而在特蕾莎走之前同她约好明天再出来一起玩,就跑去楼上午睡了。

晚上的时候叶知行还是没有回家。但清清早就习惯了——实际上这十几天里,叶知行陪伴她的时间加起来都不超过十个小时。不过冰箱里还有不少吃的,她也学会了怎么用微波炉。填饱肚子之后,带着些微的满足感,她开始一个人写作业。

然而这作业是她为自己布置的。这会让她想起从前向李真哥哥问问题的那段日子。无论什么时候想起来,那个时候的生活……都是她这短短几年当中最快乐的一段时光。

于是她在灯光下端坐在桌子前,用手里的铅笔在本子上工工整整地写了“于左健”、“张玉屏”、“李真”这几个字……然后眼泪啪嗒啪嗒地滴在纸面上。

不过她没有抬手去擦。而是又翻了一页,用格尺比着,慢慢撕出两条纸。接着换上一支圆珠笔,笨拙地又写了几个眼下对她而言有些复杂的汉字。

“于左键、张玉屏之墓”、“李真之墓”。她回想着第一次弄懂了李真墓碑上那些汉字寓意时的情景,小小的心灵被深深的哀伤占据。于是她揉揉眼睛,深吸一口气,将两张小纸条小心翼翼地收进贴身衣服兜里,又从凳子上跳下来、关上灯,蜷缩进被窝里去了。

第二天的时候,于清清又起了个大早。

她将自己穿得暖暖的,又吃了不少东西,这才冒着寒风挪到秋千架旁边,坐在上面等她的那位新朋友。

太阳还没有升起来,周围灰蒙蒙的。寒意顺着衣缝儿往身体里钻,于是她只好跳下来跺跺脚,又绕着秋千跑了两圈儿。折腾了大半个小时,东边的曙光终于出现了。于是她往树林那边了,继续耐心等待着。

然而从太阳刚刚升起一直等到天光大放亮,特蕾莎一直都没有出现。她就又去那边的树林里转了转,可她的那位新朋友也没同自己捉迷藏。

最终她意识到,似乎今天特蕾莎不会再出现了。

于清清站在秋千旁边推了一下,秋千就像昨天那么荡起来。只是没有欢声笑语,也没人再听她说那些好玩的事情了。

她微微叹了口气,揉揉冻得发麻的耳朵,低着头转身往家里走。

但刚刚走了两步,便听见身后的脚步声。她立即欣喜地回过头去,却发现栅栏外面是一个穿着灰色大衣的男人。那男人向她摆摆手,用生硬的汉语说道:“特蕾莎生病了,她要我告诉你一声,不要客气。”

于清清觉得最后那句“不要客气”原本想要表达的寓意应该是“不好意思”。但不管怎么样她总算又略微开心了些——至少不是她把自己忘记了。她赶紧问道:“叔叔,她生了什么病?”

但那人没说话,只朝她点点头转过身去。

而后这一大一小两个人同时微微一愣。

因为天上出现的那东西。

极光。

按照原理来说,极光是因为太阳带电粒子,也就是太阳风,穿越地球磁场的时候使大气当中的分子或者原子激发、电离而形成的美丽光晕。

不过这东西一般出现在晚上、出现在高纬度地区。

而眼下于清清所在的地方,既不是晚上,也不是高纬度地区。

然而一整片幽蓝色的、飘带似的光芒就那么在白日的天空当中出现了。它们的光芒是如此强烈,以至于上午的阳光都没法儿掩去它们的身影,反而令那幽蓝色又渐渐转化为浅绿色,在广袤高远的天空之上微微扭动,像是十几条打算将太阳包裹住、吞吃掉可怕巨蛇。

这样震撼的场面令两个人都愣在原地,不顾刺眼的阳光举目观瞧。

而与此同时,李真与张可松也愣愣地站在阳台上,在午夜的寒风里着他们头顶天空之上的那异常景象。

极光。

它是忽然出现的。前一刻两个人还在相互亲吻,下一刻,仿佛忽然有人打开了苍穹之上的霓虹灯,淡绿与淡红色的光芒照亮两人身边的每一个角落。他们惊诧地抬头去,便发现夜空已被无数舞动的光蛇所占据了。

见极光当然是一件美好的事情。但今天它突如其来地、在这个原本不可能出现的地方出现了,于是带给人们的,除了惊诧便只有微微的惶恐。

可松下意识地惊呼一声:“……这是极光?怎么回事?”

李真也是第一次到这东西。他愣了一会儿,拉着可松慢慢退回到屋子里,然后掏出自己的手机上了。遇到这种事情,他自然想要知道别人是否也注意到了这异常现象,更想知道信息传播最快的络上是否会有人站出来解释这究竟是为什么。

与他抱有同样想法的人显然不在少数。常去的一个论坛里已经有不少人发了帖,问其他人有没有到极光。

他扫了一眼那几个人的id,知道其中有两个在南方。一个在广东,一个在福建。

竟然是……连那种地方都见得到极光?!

这时候可松凑过来说了一句:“去微特上。”

李真明白她说的是什么意思,迅速打开那个站。而此刻这个用户遍及世界各地的交际站上已经开了锅——

就连澳利亚那边的人都说到了极光……然而那可是南半球啊!

李真意识到一件事。

这极光……似乎是出现在全球每一个地区的天空当中的。

于是他同可松面面相觑,的脑海中只剩下五个字——这怎么可能?

他再次抬眼向外去。但这个时候,那忽然出现的诡异光亮却又迅速暗淡、逐渐扭曲,在三秒钟之内消失不见。

仿佛整个世界的人集体经历了一场幻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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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生物钟乱套了。所以更新时间调整一下。大约以后在晚上2点左右更新。今天的7000字奉上。(未完待续。请搜索,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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