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鳌拜(1 / 1)

复明反清 盗帅二代 1267 字 1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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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启圣的策略是成功的,天地会一直是清朝的心病。

他们藏的太深,实力范围又太广,不时出现一下,往往就是雷霆一击,或是杀朝廷要员,或是杀作恶多端的恶霸,其中以满人居多,弄得人心惶惶。

二十多具尸体,霸气威武的血字,赶来现场的清兵无不相信这是天地会的手笔。

地方官员慌了,受到指名的胡巴赫吓尿了。

前者果断将事情升级,上报朝廷说有天地会反贼出现,派人支援,后者调了大队人马保护自己,龟缩在家中足不出户,一个晚上要换四五个地方睡觉才能安眠,没有一个人会去在意陆安这个小的不能再小的奴隶了。

李翔在做出“天地会”北上的痕迹之后,悄悄的避开了这条官道,继续往北而行。

越是逼近北京,李翔的脸色越是严肃,生活在这里的汉人就像行尸走肉一样。他还看到了许多脸上刺了“奴”字的汉人,他们都是那些无端成为奴隶,不甘受驱使的汉人。他们试着逃跑,却没有陆安的幸运,被抓了回来,满人以最耻辱的方式,惩戒了他们,在他们脸上刻下来永世为奴的印记。

李翔真的想不通,亦想不明白。汉唐之际,他们汉人强大的时候,对于投效自己的异族人,能够做到一视同仁。为什么这些异族在强大的时候,反过来如此对待他们汉人?

他一路心事重重,桂仲明也受到了影响,一路上都绷紧着脸,百灵儿也意外的不多话了,闷葫芦的闷在哪儿。

直到他们抵达了北京城,清朝的京师顺天府。

李翔飘逸的发型在清朝是独一无二的,虽说潇洒美观,但也给他带来了不少的麻烦。

不过他有详细的身份证明,作为缅甸土司的儿子,论地位等同于清朝的小王爷,而且还有吴三桂亲自盖印的出入证明,更加显得地位隆重,城外的士兵也不敢多加干涉,热情的迎他入城。

李翔、桂仲明、百灵儿一并进了京师。

百灵儿闷了一路,终于抵达了梦想之地,打算一饱眼福,哪知大街上人来人往,人是不少,但看不到任何繁华的景象。四周的屋舍都是旧屋,外表也不显得美观,往来间都是身穿麻布衣的汉人,一眼望去,一个穿丝绸的都没有,不由大失所望,撇嘴道:“这就是京师,比我们百夷族还不如呢,跟章凤口岸的差距是一天一地嘛。”

李翔对于清朝的形象,已经彻底的崩坏,心中固然奇怪,却也不觉得意外,但真难想象作为一个国家的颜面竟会是这个样子。

不过很快李翔他们就发现自己错了,三人沿着街道一路北行,越是接近内城,越有繁华之气,四周的建筑也变得富丽堂皇起来。

其实这是清初京师的一大特色,东富西贵南贫北贱。

清朝定都北京之后,实行“旗民分城居住”的制度。“旗”自然是指满人。“民”指汉、回等其它民族的居民。朝廷公然下旨,内城房屋一律让给旗人居住,不允许有汉人住宅。他们蛮横的将汉人都驱逐到了南城,形成了一块全部由汉人居住的贫民区,故而称之为南贫。

商人多集中在东部,西部则大多都是满人的王侯府邸,而北部多为伶人乐户以及妓院等烟花场所,加上南部,故称东富西贵南贫北贱。

达官贵人入城大多是走东、南两门,根本不屑经过南门的。李翔他们初来乍道,哪里知道这些。不过也因如此,他们再一次体会到了满清在这个时代是如何对待汉人的。

李翔他们顺着人流来到了京师东部,终于体会到了作为一个国都的繁华。

商人往来如梭,大批商人云集这里,四周店铺堆积如山,买卖的盛况令人难以想象。

李翔想着南城的景象,在于这东城相比,简直一天一地。

百灵儿也让巨大的差别给镇住了,这才是她心目中的北京嘛。

作为一个百夷族人,她没有李翔那种心理负担,很快就投入了四周那买卖的气氛中去,这个店面逛逛,那个摊位瞧瞧,快乐的像只小鸟。

连李翔都让她的笑声感染了,敞开了心胸,暗道:“愁眉苦脸的反清是反,笑着反清,同样是反,何苦愁着脸,凭添苦恼?”

当下也加入了百灵儿的行列,桂仲明见小殿下开心,也跟着笑了。

古代的东西也许比不上现代美观,但胜在“奇”字,千奇百怪,只有想不到的,没有找不到的。

逛了一个时辰,李翔提议找家客栈休息,得到了一致的认可。他们一直赶路,沿途没有踏踏实实的休息,初到京师的那股兴奋劲头,也让随之而来的疲乏打倒。

李翔现在的身份是缅甸土司的儿子诸葛正,地位不凡,吃住都不能寒酸,找了一家相当豪华的客栈,包了一个院子,住了进去。

百灵儿真是累了,霸占了一个最好的房间,躺在床上倒头就睡。

李翔招呼桂仲明一同去礼部,他们要去的地方是主客清吏司,是清朝专门负责接待外宾的。

李翔入清是“仰慕”清朝的文化,学习文化礼节,算不上是他国使者,但去报个到,领个证明,好方便他在这京师行事。

礼部位于紫禁城外大明门附近,李翔多证齐全,守城军官热情的将他迎入内城,并指出了礼部所在的地方。

李翔、桂仲明顺着内城长街,往礼部方向走去,这还没走几步。

但听得蹄声如雷,三十余乘马疾风般从正前方的紫禁城处飞驰而来。马上乘客除为首一人都是玄色薄毡大氅,里面玄色布衣,腰挎佩刀,背负弓箭,人似虎,马如龙,人既矫捷,马亦雄骏。

李翔目光注意到对方的马蹄,那一匹匹的骏马马掌竟是用黄金打造。

对方人数不多,只有三十三人,气势之壮,却似有如千军万马一般。

最前头的一人形态威猛如雄狮,双目藏神不露,他须发皆白,别具威严,蓝色的衣服上绣着类似于龙的四爪巨蟒,只是初步一看,即有三条,前胸与左右手臂。

李翔心中暗惊,在清朝朝服能绣四爪蟒的至少是镇国公以上级别的,此人是谁?

这时那人目光在李翔身上一扫,突然勒马而停。他身后的三十二骑士竟然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于第一时间停马而立,骑术之高明,令人心惊。

为首那人马鞭遥指李翔道:“你是谁,来自哪里。”他的语气威猛,不容置疑。

李翔心中闪过一个人的名字“鳌拜”,他不卑不亢的道:“在下缅甸土司达宁格次子诸葛正,因仰慕大清文化,来京师求学。今日方到京师,特至户部报道。”

马上那人突然“哈哈”一笑道:“原来是来至缅甸的贵客,达尔巴,你去户部知会一声,就说缅甸的小王子诸葛正来我大清,让他记录一下,外宾馆给小王子准备一栋最豪华的别院。人我带走了……”说着他再次面向李翔道:“远来的客人,我鳌拜热情邀请你到我府上做客,你是否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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