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见死不救(1 / 1)

史上第一混搭 张小花 2714 字 1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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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士兵说完抬头看着澹台朗,澹台朗挥挥手道:“主意我是拿不成了,让各位将军酌情办理吧。”

“这……是!”那士兵迟疑了一下,站起身就要走。

马菁冷冷道:“站住,我让你走了吗?”她跟苏竞商量道,“苏大人,这家伙我们要不要放他回去?”

苏竞道:“你的意思呢?”

马菁道:“咱们抓住了澹台朗,就是要他命令不能下达,好让大将军趁机浑水摸鱼。”

张世磊道:“这还不容易?”他对那个黑吉斯士兵道,“你回去就说澹台将军命令你们全体投降。”

那人倒也颇有几分硬气,狠狠瞪了张世磊一眼,就站在原地束手待毙。

我想了想道:“与其这样不如直接把这人放回去让他报信。”

马菁和苏竞均觉有理,苏竞对澹台朗道:“你还有什么要说的?”

澹台朗苦笑一声对那士兵道:“你回去以后把这里的情况如实汇报,另外请张西桥将军暂时负责全面指挥。”

那士兵犹疑地看着我们。马菁道:“滚吧。”他这才上马而去。

苏竞道:“黑吉斯的援兵即刻便到,我们也走吧。”

澹台朗一笑道:“这个倒忘了嘱咐,有两大剑神在此,有再多援兵又有何用?”

苏竞看看地上的四大高手道:“四位只是受了重伤,细心调理之后武功或许还有复原的希望,以几位这样的身手身份,何必供人驱策?但愿你们以后好自为之。”

这四人喘息不止,其中有人道:“食君之禄忠君之事。”而使剑则道:“国家大事匹夫有责。”

苏竞摇了摇头,也不为已甚,带着飞凤军和澹台朗从密林中择道赶奔战场。临走前我见澹台朗的木屋屋檐下一边挂了一盏昏黄的灯笼,黑森林中终年如夜,要是一般人这么做我还没什么可说的,这时忍不住问澹台朗:“你们黑吉斯人不是夜能视物吗?挂灯笼干什么?”澹台朗一顿,却没回答。

起初我们还怕澹台朗不配合,想不到老头倒没耍什么花招,一直跟在队伍中间,也没让女兵们费什么心。前方树林渐渐稀疏,晌午强烈的阳光照得林间处处斑驳,厮杀声又重现于耳,也不知飞凤军战况如何。

出了黑森林,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小型战场,飞凤军不到1000人的一支小部队遇上了敌人数倍于己的阻击,但是飞凤军仗着有马,在敌军阵前来回奔跑,一边不住放箭,黑吉斯的步兵人数虽多,只有簇拥在一起举盾防守,要说一拥而上展开决战,他们的人数优势又不足以承受分散开来的损失,要说撤退,那就真的成了一块烂肉拖地,迟早会被飞凤军咬死。所以黑吉斯人狼狈不堪地挤在一起一筹莫展,飞凤军则有条不紊地慢慢逼上,这情形恰如一头矮小的狼围着一头牛打转,准备要择机决杀。

澹台朗拍腿道:“一帮蠢货,这会列阵前进甚至是全体出击也比在原地等死强啊,让我知道谁在指挥我非砍了他的脑袋不可。”他眯着眼睛往对面看了半天,随即释然道:“看来他们的长官已经战死了。”

张世磊不屑道:“长官死了不是还有副官吗?就算有衔的都死了还有老兵,这个时候老兵就该把责任担起来,反正这种情况在我们洪烈军中是不可想象的。”

澹台朗忍不住辩驳道:“你们洪烈军中一起入伍的都是乡党,军官死了剩下的老兵都是邻里长辈有人信服,那自然不同。”

张世磊道:“你对我们洪烈的情况熟悉得很呐。”

马菁瞅准时机指挥手下配合战友在敌军的后侧打开一个口子,黑吉斯军更无心再战,纷纷向北退却,其间有两队数千人的黑吉斯骑兵就从我们身边经过,对这边的战场奔行之际丝毫不加理会,黑吉斯对自己人如此冷漠让我们大感意外,本来这些人如果一起夹击或许还有发现澹台朗的希望,我们此刻就在他的大营,一但给人盯上这一小队孤军就算有苏竞护航也非大大的狼狈不可,谁料那些人见友军势急竟然视而不见都跑过去了。

苏竞道:“澹台将军的部下真叫人大开眼界啊。”

澹台朗叹息道:“不能按时到达指定位置主将斩首,这是我亲自颁布的命令,可叹在诸多的军法中却没有一条是见死不救,这也怪不得他们。”

“看看,让我们陪着跟你走一趟自己的军营立马就发现不少问题吧?”我捅捅张世磊道,“记下,就说我说的,作为洪烈帝国的军人,看见被围的战友你就去拉他一把,你的长官要是怪你,我给你做主。”

张世磊:“……”

这会马菁已经和那队女兵会过了面,那女兵队长得知我们是执行任务回来,马上道:“大将军急着要见你们呢。”说着大声命令自己部下道,“所有人下马把坐骑让给苏大人她们。”

我问她:“那你们呢?”

那队长一笑道:“这个不劳剑神先生记挂,能接应到你们我们的任务已经完成,我们随后自会跟上大将军的。”

澹台朗见飞凤军互助友爱,又叹了一声。

马菁取出一条围巾,盖在他头上道:“这一路要委屈澹台将军了。”她唯恐黑吉斯军知道主帅在此拼命来抢,所有出此下策。

我们向着那队长指点的方向杀去与老妈汇合,这一路上黑吉斯的人马东一队西一队像没头的苍蝇一样乱闯,我们所遇的抵抗也全不成章法,澹台朗部有80万大军,人数远远多于飞凤军,但是没了主帅的调度,已隐然有紊乱的迹象。

就在我们顺风顺水都要瞧见了飞凤军的军旗的时候,最前面的马菁忽然勒马停住,原来前路已经被一支黑吉斯的骑兵挡住,看人数密密麻麻应该不下万人,正好隔住了我们和飞凤军的主力部队,看来他们是想从侧翼进攻,结果偏巧不巧地截住了我们的去路。两军对峙,马菁的人反应终究快了一步,一个照面几百箭已经射了过去,对面微微一阵搔动之后也发起了集体冲锋,马菁啪啪啪三箭射完,再摸箭囊已空,毫不犹豫地把弓一挎,抽出刀第一个迎了上去,对面三名骑士接上,两把刀一杆长矛分别从三个方向袭来,马菁藏身于马肚之下让过左右两人,冷丁身子一拧又回到马背上,嗖的一声把居中那人的肩膀削掉半个,这一起一落动作行云流水干净至极,被她甩在身后的那两名骑兵立刻被飞凤军乱箭射死,只是这么一来马菁已经撞入了对方阵营中心,上百把刀枪齐举全奔马菁要害而来,马菁故技重施转至马腹,轰通一声这匹马立刻倒地,马菁奋力弹开,单腿跪地格挡着纷至沓来的敌军,苏竞飞身来到她头顶,手掌一挥将众敌骑挡住,随即抓住马菁的腰带把她扯了回来,苏竞把她放在自己的马背上,冲我叫道:“你护好‘那个人’,咱们一起冲过去。”

“好!”我抽出青玄剑回头看了一眼被蒙住了眼睛的澹台朗,他正在张世磊等人的团团“护卫”之下,张世磊冲我点头让我放心,招呼侍卫们和飞凤军一起突击。

我跟在苏竞马后,前面的敌人都被她用剑气扫平还不觉怎样,但是两翼的人马顷刻间就被黑吉斯淹没了,飞凤军再强也只不过是武艺精湛而已,终究不能以一当十,况且黑吉斯的人马只是调度不利,拼起命来还是不含糊的,我和苏竞冲出老远,再回头飞凤军的姑娘们已经被掩在风尘中首尾不能相顾,苏竞再次跃至半空,对我道:“我回去救人,你带着‘他’先走!”

苏竞脸上已有疲倦之色,可想而知老妈从突袭吴司中时她就随行左右,飞凤军能势如破竹苏竞想必出力不少,经过这几个时辰的厮杀,她不敢说已经到了强弩之末也差不多了,而且苏竞是以武功招式擅长,剑气并不是她强项,我一板一眼道:“要死就死在一起。”

苏竞哭笑不得道:“说什么傻话,凭这一万小卒难道要我们两个剑神陪葬?”

我笑道:“你明白就好,所以你也别尽有的没的都往出冒,我现在代表可是洪烈帝国,我要先跑了岂不是矮了你们女儿国一头,你们说是不是呀兄弟们?”

张世磊笑道:“一点不错,让女孩儿们为咱们打掩护,我可丢不起这个人。”说罢拨转马头又朝乱阵中冲了过去。

说归说,现在的关键还是我的剑气能不能用得出来,我发现近来丹田越来越无规律可循,这一路奔波颠簸,要是平时也该显灵了,可今天居然还是毫无动静。苏竞已明我心意,告诫我道:“一会只求救人为主,切不可恣意妄为,后面还指着你呢。”

我点了点头,刚要召唤剑气,从南面冷丁冲过一哨人马,大约有两三千人,张世磊喜道:“是咱们的人。”

我一看服色果然是洪烈的人马,为首那人正是左路军一个偏将,他见了我也是又惊又喜道:“少将军,你没和飞凤军在一起吗?”

我来不及跟他多说,用指点道:“叫咱们的人和飞凤军的姐们们内外合击,务必要把被围在里面的姑娘们一个不少地带出来。”

那偏将手一挥笑道:“兄弟们,英雄救美的时候到了,冲啊!”

马菁冷笑道:“谁救谁还说不定,咱们走着瞧。”

那偏将咋舌道:“哟,这姑娘就不错。”虽然情势紧急,这些大老粗的臭德行又犯了,见了漂亮姑娘嘴上就没把门的了。

张世磊认真道:“这姑娘我已经预定了,王将军可别跟我抢。”

马菁道:“什么叫你已经预定了?”

张世磊手下侍卫涎皮赖脸道:“就是我们张校尉喜欢你。”

马菁也不生气,笑眯眯道:“嗯,我看你们张校尉也不错,就是不知道他娘想要多少彩礼,我可未必娶得起。”女儿国自古以来以女子为尊,按风俗自然是女子迎娶男人。

洪烈军众人先是一愣,等想明白这一点都哈哈大笑起来,张世磊讨便宜不成反成了大家的笑料,脸上一红,讪讪地老大不好意思起来。

男人们嘴上说笑,脚下可没闲着,这时也都冲进了战团,苏竞在半空中开路,两军很快碰了面,女兵们一直勉力支撑,这时终于能稍稍松一口气,只是一个个累得汗如雨下脸色苍白,这在男人们眼里却无疑是最好的兴奋剂,我不说你们也懂的——这就是典型的娇喘吁吁香汗淋漓呀,在军营里旱了多年的群狼们哪受得了这个,一个个被刺激得嗷嗷直叫,瞅着黑吉斯的人就跟杀父仇人似的,一面大男子主义心怀无限膨胀,肾上腺激素以每秒250毫升的速度滋生,明明是一群步兵,居然跟狂化战士似的,刀砍斧剁都嫌不过瘾,急了还带上牙咬的,黑吉斯的人瞬间就被打懵了,两国交兵曰久,他们对洪烈帝国的战斗力还是有深刻了解的,这么兽姓大发的敌人还是第一次见……我边看边啧啧道:“禽兽不如,禽兽不如呀!”

澹台朗微微抬头道:“怎么了?”他脸被蒙着,对战场上的变化一无所知,只知道联军的小股部队正在突围。

我说:“你的人被打得满地找牙,我都看不过去了。”

澹台朗道:“怎么可能,洪烈军打仗我又不是没见过,况且不到3000步兵怎么是1万骑兵的对手?”他经验老到,竟然通过脚步声就判断出了具体人数和兵种。

我饶有兴趣道:“你现在和女儿国也交过手了,以你看飞凤军和你们黑吉斯的军队谁更强?”

澹台朗毫不讳言道:“若人数相等在平地交手,飞凤军胜出的几率大一些。”

我得意道:“你倒挺实诚的。”

“但是——”澹台朗继续道:“要不是飞凤军取巧,又有你们两个剑神相帮,我只用本部兵马也不难全吃掉她们。”

我愕然道:“怎么刚夸了你就不好好保持了?”

澹台朗道:“那你凭良心说,20万飞凤军以硬碰硬,是我80万人马的对手吗?”

“这个……”我迟疑道,“你这么说就是承认飞凤军是要强于你们黑吉斯的,这总不假吧?那么如果同样是80万飞凤军,你该怎么办?”

澹台朗淡然道:“飞凤军永远凑不齐80万,凑齐80万也就不是飞凤军,这一点却是确定无疑的——你在干什么?”

我一边说话一边在马上手舞足蹈,希望能召唤出剑气,这自然不能跟他说,于是打岔道:“你这个老头异想天开,一点也不可爱。”

澹台朗一笑道:“你和苏竞都是剑神,但是不通兵法,其实都不足惧,要不是老夫运气不佳落在了你们手里,这仗还有的好打。”

我说:“那现在呢?”

澹台朗笃定道:“飞凤军再不撤兵必然要落得全军覆没,还要连累上你的左路军15万人,随后抚州失守,信州和厉州也只有跟着撤防,你们这一仗实是大大的败笔!”

“呸!胡说八道!你要不要看看你手下的惨样?”

澹台朗深深道:“这就是唯一美中不足的地方,因为老夫的原因,信州城外的人马可能会被击溃,但我刚才说的也全不错,用80万人的代价彻底打垮女儿国加上折你们洪烈一条手臂,这帐算起来还是我们赢了。”

“咱们等着瞧!”

“不用等,你建功心切,左路军是你诓出城的史存道并不知晓,这会他决计不会派援兵来搭救你们,就算他肯,那无非也就是提前决战,这正是我们求之不得的。”

我心下悚然,这老家伙居然把情势分析得头头是道,最让我吃惊的是他连我背着史存道引左路军出城的事都算出来了。我再试探他口气,老头反而闭口不谈了。

眼前的战场渐渐焦灼起来,联军4000人对敌1万,打得是不可开交,起初是洪烈军营救飞凤军,两军一汇合等于退路已通,按说飞凤军这时退出战斗可以办到,但这样一来就成了让洪烈军顶雷,本来有不少女兵已经杀出重围,就因不忍心抛下友军于是又转身杀回,双方损伤均重,黑吉斯不断有小股部队向这边集结,要不是苏竞东奔走以一人之力不让他们汇合,我们恐怕早被包围在一个更大的圈子里了。

在最艰难的时候,飞凤军的主力部队忽然从北面赶来,烟尘滚滚之下看人数应该不少于2万人,这支部队有一个特色就是人未到声先至,有人粗豪地大叫:“苏大人,马菁妹子,俺老张帮你们来了!”

马菁等人一听精神大振,黑吉斯的士兵则是一愣,但长官不下命令撤退,只有继续殊死拼杀,我感叹道:“既知不敌为什么不投降或者撤退呢,何必把姓命丢在这?”

澹台朗道:“史剑神既有此心那老夫就助你一臂之力。”他忽然朗声道:“黑吉斯众军听好,老夫澹台朗,现已为敌军所擒,我命尔等即刻撤退,速去北大营叫张西桥早做防范,再者派人向秦义武送信,请他全军出动不惜一切代价来围剿飞凤军!”

我今天忽然想到,既然叫混搭,写作风格是不是也可以算进去?以后这书写完就有噱头了,不但人物情节混搭,笔调也神经兮兮的,一会搞笑一会狗血,最后把作者也写混搭了,那就是精神分裂呀~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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