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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血的味道,刺激的我面容扭曲,宛如恶鬼。枪械的战斗或许没有冷兵器血腥,但更加残忍直接。想要杀人,冷兵器不是最佳的选择,用枪才是最好的方式。
愤怒的火舌不断怒吼,我的双眼红的快要滴血了。其实,我是一个非常和蔼的人,从不会轻易杀人,因为我怕杀起人来收不住。
孙村长一行人总共有六十人左右,其中广顺村的人占了二十多个,变异人不到四十个。多次的生死搏杀,让我们三人的枪法提高了不少。刚才的一轮偷袭,广顺村的人倒下了不少。
但让我没有想到的是那些变异人也有相当一部分中枪死亡,这让我相当的震惊。在我印象当中,这些变异人是可以躲子弹的。不过,短短几个呼吸后我即明白了它们为什么会中枪。
我曾经在漆黑的夜里,躺在地上反复回想和这些变异人交手的情形。它们的移动速度快,反应灵敏,而且可以在黑暗中进行伏击,天生就是最好的杀手。正面力敌,除了爪子龙没有人是它们对手。可凡事有利就有弊,杀手是不能见光的,我不相信它们没有缺点。经过一连几个夜晚的思考,我终于发现了这些变异人的致命缺陷,那就是它们的眼睛。
它们的眼睛看不见,只能靠耳朵躲避敌人的攻击。可耳朵听到的未必是真实的,倘若有人干扰了它们的听力,那它们就变成了待宰的羔羊,连一个普通人都不如。如同刚才,广顺村的人杂乱开枪反击干扰了它们的听觉,致使它们傻傻的站在那里,任由四处横飞的子弹穿过自己的身体。
加上这些变异人在大殿中的女人身上耗费了太多精力,反应能力和体力都有所下降,不像从前那么敏捷了。
想通了事情的关键,我变得更加兴奋起来。我残忍的舔了舔干枯的嘴唇,咬牙切齿的把枪里子弹一口气打光,然后站起身,狰狞的抽出了长刀。
“啊…”,我一刀割在自己脸上,钻心的疼痛和滚烫的热血让我更加兴奋,我歇斯底里的仰天长啸,宛如恶鬼。这条路没有回头路了,不成功就成仁,没有第三个选择。若没有背水一战,必死的决心,那等待我的只能是地狱。
我红着双眼,发疯似得向这些变异人冲了上去。高胖子、王二麻子亦不甘落后,不顾一切的我们,忘却了生死,忘却了恐惧。我们的眼里只有一个字,那就是杀、杀、杀。
我一刀砍在一名变异人的脖子上,鲜红的热血和不要钱的雨水般挥洒。可我仿若发了疯,扬起长刀又是一刀劈在了它的头上。一蓬又一蓬的鲜血狂喷,白色的脑浆和豆腐脑似得喷了我一脸。我硬生生的把它头颅砍成了肉酱,才稍微恢复了一点冷静,提着长刀迎向了下一名变异人。
世上最美丽的音乐,就是鲜血喷出体内的声音。当刀锋切开皮肉骨头,那种如撕破昂的踌感觉,会让你感觉到你就是上帝。还有什么能比随意控别人的生死更让人着迷的呢?杀人是一种艺术,我喜欢这种屠戮的快感。
我的步伐轻盈,移动速度极快,这可能和我胸前的骷髅有关。不知道为什么,每次我和胸前的骷髅取得沟通后,我的身体机能都会增加不少。自从上次爆炸后我落入时空裂缝,和那些监军厮杀后,我就发现自己的速度变快了不少。虽然仍比不过这些变异人,可作为一个普通人类,这种速度已经够变态了。
我一刀切开了一名变异人的肚子,圆滚滚润滑蠕动的肠子劈哩叭啦的掉了出来,我兴奋地拽着一根肠子,在这名变异人脖子上饶了个圈,把它活活的勒死。我的手段令人发指,可我却很享受这个过程,或许我自己都没有察觉,我变得越来越残忍,越来越血腥。
但不管怎样,即使神智丧失,我都会坚守自己的为人底线,那就是做一个有良心的人。就算我变成恶魔,我也决不会去杀一个好人,我杀的不是人,是罪恶。我要把这里的一切活物杀光,我要让这个古老的国家彻底灭亡。
当呻吟声越来越小,那些变异人的听觉变得清晰起来。这对于我们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信号,可发狂的我们热血沸腾,彻底陷入到暴走的境地,我们脑中唯一的想法就是杀光这些变异人。
狰狞的寒光,刺的我有些睁不开双眼。一位体型娇小的变异人一刀捅在我的肚子上,钻心的痛让我呲牙咧嘴。我左手紧紧抓住了它握刀的手腕,面孔变得极度扭曲。我的速度确实比它们慢了一点,但只要让我抓们的身体,那我就可以轻松宰了它们。
凄厉的惨叫,震得人耳膜一阵生疼。我挥刀上撩,一刀劈飞了这位变异人的胳膊。它疼的满地打滚,而我则酣畅淋漓的放声大笑起来。不过乐极生悲,我刚笑了几声即一阵剧烈的咳嗽,口中喷出了血来。这可有些不妙,我可能受内伤了。但我还是忍不住笑个不停,还有什么能比看着敌人在你面前痛苦呻吟更开心的呢?
我的行为有需癫,让人怀疑是否心理变态,可真正的男人一定能理解我。这是男人的世界。没有虚伪、没有欺骗,有的只是拳拳到肉的真实,和弱肉强食的大自然法则。
铁血男人,只有在战斗中才能找到自己存在的价值。我要结束这场噩梦,毁掉这里的一切。我要那久违的阳光,驱走这里的邪恶。我要这片土地,再也没有罪恶。
我捂着伤口,跌跌撞撞的一屁股坐在地上,茫然的望着还在战斗的高胖子和王二麻子。地上的血越流越多,漫漫的汇成一条小溪,不断的向远方渗透,我仿佛坐在一片血海之上。这种感觉好像梦游一般,可惜这不是梦。
高胖子晃动着满身的肥肉,宛如一台收割机般挥舞着手中的双刀。一力降十会,以巧破千斤。他虽然不够灵敏,但力气极大。两柄大刀被他抡成了风火轮,那些变异人压根无法靠近他。他就像一头发疯的猛兽般歇斯底里,收割着贫贱的生命。
王二麻子就比较惨了,他的体形又高又瘦,先天上就吃亏,受了不少伤。不过,王二麻子出名的倔脾气,他是不会认输的。鲜血染红了他的衣襟,他手中的匕首散发着寒光,不断高高扬起,带起了一片血花。他已经神志不清,彻底陷入到癫狂的状态,要么杀光对方,要么自己死。不到最后一刻,他是不会倒下的。
“噗…”寒气逼人,一柄长刀呼啸着砍进了我的头骨里,溅起一片腥红。我刚昏昏沉沉的双眼,因为剧痛变得清醒。血从我的头上慢慢淌了下来,我伸出舌头舔了舔,我的血有点咸,有点腥。这是我第一次品尝到自己鲜血的味道,这种感觉很奇怪,像是镜花水月,又像是梦境般虚拟。
拿刀砍我的是一名痩削的广顺村男人,他留着当下颇为流行的蘑菇头,长得有些猥琐。我抓握刀的手腕,盯着他的双眼,露出了残忍的狞笑。
刚才的枪战当中,广顺村的人绝大部分都被杀死了,只有孙村长狡猾的逃到了监狱当中。而这名蘑菇头的男子中枪后倒地未死,他摇摇晃晃的从地上爬起,昏昏沉沉之间,看到我坐在血泊当中,于是顺手捡起了身旁的一把长刀,凶狠的向我扑来。可他的伤势极重,以至于双手颤抖个不停,没用上全力。
我露出洁白的牙齿,阴森森的狞笑道:“你,弄疼我了….”,我笑的有些变态,给人感觉仿佛很享受这种痛苦。一个人,对别人残忍并不难,因为这是本性的表现,没什么大不了的。但对自己残忍,真的很难。通常,对自己残忍的人,要么是一代高僧,要么就是一代枭雄。很显然,无论从哪方面看,我都不象吃素的。
这名蘑菇头男子惊恐的盯着我的面颊,疯狂挣扎,想要挣脱我抓手腕的手。但我自从和胸前骷髅取得了某种沟通后,力气变得极大。他呲牙咧嘴的挣扎了半天也没能把我甩开,只能徒劳无功的想要握住刀柄,用力把我的脑袋切开。可砍进骨头里的刀刃,不是那么容易活动的。
一股股血泉不断喷出,喷了他满头满脸,让他更加颤抖个不停。恐惧、害怕,漫漫的涌上他的心头。他看向我的眼神越来越闪烁,越来越惊恐。
杀人是一种天分,有的人第一次杀人即会兴奋多于恐惧,但更多的人则是害怕、担忧,甚至一辈子都活在痛苦自责当中。就象女人那薄薄的膜一样,有的女人拼命保护,一旦丧失,会很怕新婚之夜被丈夫发现,甚至神经会不正常。但更多的女人,则是两腿一张,成为现代女性了。
猫捉老鼠,要玩够了再杀。我颇感兴趣的看着他疯狂挣扎,就像在看一只蝼蚁。我伸着舌头,舔着自己的血液,第一次发现自己的头骨原来那么硬,厚厚的长刀不但没有把我的脑袋劈开,反而被我的头骨死死夹注了,这种感觉还真不是一般的诡异。
我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看过一本关于刽子手的书籍。中国古代的绘子手,在砍掉犯人的头颅之前,会习惯性的先摸摸犯人脖子,找到准确的骨缝位置,一刀切开。这可是技术活,很多新手经验不足的,往往需要两刀才能将犯人头颅砍下,徒增犯人的痛苦。或许,人活着本来就是应该遭罪的。
“下辈子不要再遇见我”,老鼠玩够了,当然要生撕活剥。我的表情渐渐变得可怖,他娘的,猛龙不发威你当我瘸腿的蜈蚣,还敢砍我,我操你大爷的。
狰狞的寒光闪过,一股血泉喷出,我半坐在地上,割喉肯定是勾不着了,可男人有个部位远比喉咙重要的多。高倍分的凄厉呼喊响彻云霄,震得大地都在抖动,所有人都下意识的捂住耳朵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有我猖狂的大笑不已,任由鲜血把我浇透。
可是,一切才刚刚开始,我的头骨都奉献了,这场好戏不演完怎么可以呢?我捡起那截掉落在地上的香肠,饿虎扑食般的扑向了捂着xia身,佝偻着身子在地上呻吟的蘑菇头男人。双膝狠狠压住了他的手臂,右手准确的把香肠塞进了他的嘴里,然后狠狠捂住了他的口鼻。
他拼命的挣扎,却奈何我的力气太大,无法有效反抗。他的脸色开始变紫,青筋暴凸,双腿拼命蹬个不停。猛然,他由于无法呼吸,无意识的把香肠吞进了喉咙里。可不幸的是这根香肠堵在了他的嗓子眼,加速了他的死亡。两滴眼泪从他的眼角滑落,我恨恨的吐了一口血痰在他脸上,四肢朝天的瘫倒在他的身边。
无毒不丈夫,量小非君子。我不做亏心事,更不会做傻事。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不要怪我狠毒,战争就是要不择手段。
长长的粗气从我口中喷出,刚才的打斗,耗尽了我所有的气力。幸好,只要再抓住老孙,这场战斗就可以结束了。可让我没有想到的是轻微的脚步声响起,一队手持双刀,穿着黑衣,身材更加娇小的变异人正向这里冲来。
我面色巨变,瞬间认出了他们的身份。这是那群受过特殊训练的变异人杀手,上次就是因为它们我才引爆了炸药,没想到这次他们又来了,我命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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