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4 歌坛第一人?(2 / 1)

大亨之路 龙山小米 1099 字 1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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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6月最后一天晚上,《赌圣》庆功会上张劲喝的大醉,趁着酒兴歌兴在半岛酒店门前举行了个人首场演唱会。

参加者有歌坛一哥:张国荣,歌坛一姐:梅燕芳,歌坛新人:刘得华,及影视圈如周闰发、秦霈、周星池、吕良卫、刘佳玲、章敏等一众亲友团。

根据不完全统计,张劲当晚唱了不下三十首歌曲,其中国语歌曲占据八成,粤语歌曲若干,大多数都是表达思念、感情、爱情的歌曲,如《至少还有你》、《很爱很爱你》、《天天想你》、《忘情水》、《爱你一万年》、《霸王别姬》、《因为爱所以爱》、《最浪漫的事》、《对面的女孩看过来》、《明明白白我的心》、《爱情转移》、《因为爱情》、《约定》、《第一次》、《笨小孩》等等等等。

导致张劲如此失控大唱情歌的原因令人捧腹:陈韶华只是稍稍埋怨他给别人写的歌好,自己从来不唱点好歌。

原因就这么简单,然后张劲这厮在长达两个小时里,一首接一首的唱起来,而且每首歌的风格完全不同,这首歌柔情似水,那首歌霸气回肠,上首歌还跟小女生思念想念怨念似的呢喃,下首歌就爷们霸气热情似火的露骨表白,时而专注如斯,时而癫狂如痴,而且风格转换几乎不浪费时间。

这下可把两位歌坛的领军人物吓坏了。虽说张劲偶尔唱歌出现破音、跑调的现象,但总体发挥趋于正常水准,最骇人的是这厮现场作词、作曲。张口就唱,跟吃饭睡觉一样,全本能反应!

至于大家为什么认为他是原创,忒简单了,大家从来没听过,对,就是没有听过。加上张劲这厮之前分分钟出剧本的种种惊人表现,大家对他的前科可谓知根知底。所以连判断都不用判断,直接盖上原创的标签。

李白醉酒诗三百,张劲醉酒歌三十。

虽说跟李白还有十条街的差距,但这份能力足以将半岛酒店的所有人震撼的七荤八素。

“太强了!”张国荣感慨道:“以后在劲仔面前。我再也不说自己是歌手了。”

哥哥受了打击,梅燕芳何尝不是,一颗芳心早就扑腾扑腾的不知飞哪了,耳里只有张劲的歌声,眼里只有那个嘶吼着“死了都要爱”的男人。

两个小时里,陈韶华的眼角一直湿润着,她没有想到自己的一个小牢骚,张劲对一口气唱了这么多的歌曲,而且一首比一首好听。不管癫狂也罢,柔情也罢,病态也罢。嘶吼也罢,她爱这些歌,爱这位为她开专场情歌演唱会的男人!

爱他爱到骨子里,爱他一生一世,爱他一万年,爱到发疯。死了都要爱!

此时此刻的陈韶华感觉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如果张劲这时候向她求婚的话。她会毫不犹豫的答应。

即使没有求婚戒指,即使没有九十九朵玫瑰。

陈韶华都会答应!

刘佳玲站在人群中,满脸笑意的看着张劲,跟着大家一起鼓掌、叫好、欢呼,其实心里特酸楚,心里不停想着“如果他早在tvb,如果我晚在tvb,如果我们早就认识,如果……该多好啊。”

想着想着,刘佳玲眼角偷偷流泪,低头擦拭的时候,忽然发现章敏也在做同样的事情。

两个女人同时一愣,“难道她也和张劲有一腿?哼!”

两女同时冷哼,同时转头,从此成了情敌!

有时候女人的直觉就是这么邪乎。

歌星、明星们加油助威,最开心的莫过于那些记者们。

给力啊,张劲太给力了!

本来认为庆功会散场了没啥可捞的,临到最后竟然来了这么一出。

艾玛,这些歌都是张劲原创的?

那还了得,歌坛第一人啊!

跟他比起来,什么罗达佑、李宗胜、黄沾的统统靠边站!

什么,你不服气,来来来,大家喝几斤,看谁现场作词作曲如尿崩!

综管整个华人娱乐圈,就没遇到过这样一号人!

变态,大变态,超级大变态!

一首声嘶力竭的“死了都要爱”唱完后,张劲整个人都瘫掉了,若不是大春和郭彦龙手疾眼快,一下搀住他的话,绝对躺在地上摔个狗啃泥。

“劲仔唱脱力了。”经验丰富的张国荣说。

陈韶华见状急得不行,“劲仔你没事吧,要不要去医院?”

“不用去医院,带他回家好好睡一觉,注意补充水分。”梅燕芳说:“最好备些开嗓润喉的药,还有润喉茶,唔,注意的是一周不好吃辛辣刺激食物,不能抽烟喝酒……”

梅燕芳林林总总的说了一通,关心则乱的陈韶华也没记几条,最后梅燕芳说:“算啦,我送你们回去,顺便帮把手吧。”

于是大春和郭彦龙扶着张劲,上了梅燕芳的车,陈韶华紧跟其后。

车上,梅燕芳说:“劲仔今晚唱的好卖力,韶华,同为女人,我好羡慕你。”

陈韶华心疼的说:“他就是个傻仔,我就随口埋怨一下嘛,他傻乎乎的唱了这么多,明天嗓子肯定会哑掉的,希望别落下什么毛病,否则我不会原谅自己的。”

梅燕芳安慰说:“没事啦,这种事常有的,没准经过这次开嗓之后,劲仔的声线会彻底打通,以后不仅能做编剧、制片、演员,还能做歌手呢。”

“他没事就好,歌手不歌手的倒是无所谓了。”

“你也别埋怨劲仔,如果他不爱你的话,也不会写出这么多深情款款,肉麻的情歌来,呵呵,你没见今晚好多女人眼睛都放光的,好吓人呢!”梅燕芳边开车边笑。

陈韶华没好气的说:“是不是也包括你?”

“当然了!”梅燕芳到不遮掩,“这么好的男人,能干又全才,谁不想嫁给他啊,哎,可惜名草有主了,若是早认识个几年,我一定倒追。”

陈韶华笑道:“早几年……早几年他在鸭寮街卖二手电器呢。”

“早几年我在酒吧驻唱。”

说说笑笑间,车子到了家里。(未完待续)

ps:第一更到,挂吊瓶时鼓了针,手背疼,今晚慢慢写,还有两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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