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漆黑深沉的夜色下,绚烂多彩的霓虹灯将城市点缀成了灯的海洋,大半片天空被灯光渲染成了艳红色,与白昼无异。
走在s市音乐厅的**白色大理石柱下,戚暮将双手插在大衣口袋里,笑着说道:“话说我今天要是在音乐厅里多呆一会儿,那你岂不是要等很久了?”顿了顿,他又补充道:“s市晚上的风还是很冷的。”
似乎是刚从柏林赶来,闵琛还拉了一个小巧的黑色行李箱。听了戚暮的话,他若无其事地抬眸望了青年一眼,薄唇微勾:“那就等一会儿?嗯,到时候让你为我取暖。”
戚暮闻言一愣:“取暖?怎么取暖?”
“把我的手放在你的手心,用你的体温,为我取暖。”
即使是在说这样厚颜无耻的话,男人也依旧语气镇定,神态自若,仿佛说的是一件“今天晚上吃什么”这样最简单不过的事情似的。而戚暮早已红了耳根,为这家伙的厚脸皮给害羞到了。
对面一道汽车的强光照射而来,戚暮眸子一眯:“其实你怕冷也没关系。”
闵琛倏地一愣,诧异地看过去:“什么?”
“正好冰镇了一下后,可以做成红烧蹄膀。虽然……”一边说着,戚暮一边拉起了闵琛的左手仔细地看着,然后嫌弃的“啧啧”了两声,道:“虽然这蹄膀上的肉呢,是少了点,但是肌肉还是比较有力道的,嚼起来估计也挺有口感。”
闵琛:“……”
戚暮将那只“蹄膀”放下,揶揄地笑了笑。青年精致昳丽的面容上带着调侃的意味,这和往日大不一样的表情让闵琛漆黑的瞳孔更加暗沉了几分,良久,他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冷哼,问道:“你还和他聊天。”
两人正好往地铁口走去,戚暮一时没有听清:“你说什么?”
男人薄唇微抿:“你还和他聊天。”
“……我和谁聊天了?”
“刚才那个人。”
戚暮这才意识到对方指的竟然是盛彦辉,他无奈地道:“拜托,我记得你好像还听过他的演奏的吧?就是去年在b市的时候,谭老和杜哥组织过一场私人小型室内音乐会,他也上台演奏小提琴的。”
谁料闵琛却轻飘飘的“哼”了一声,然后说道:“没印象。”
戚暮:“……他叫盛彦辉。”
“不记得。”语气肯定,斩钉截铁。
“………………”
你连一本书厚的总谱都能一下子记住,还记不得人家盛彦辉的名字吗!!!
轻轻地叹了声气,戚暮哭笑不得地解释说:“我也是突然碰到盛彦辉的,一年多没见了,就和他多聊了几句。”说到这,他忽然意识到:“等会儿,我以前和克多里、丹尼尔他们聊天怎么没见你说过?”
闵琛俊美深刻的面容上露出一抹“我很生气”的表情,然后道:“他对你有意思。”
戚暮:“……”
你是从哪只眼睛看出来的啊!
有读心术的闵琛:“我两只眼睛都看出来了!”
戚暮:“……”
真是对这个突然吃起飞醋的家伙没有脾气了,戚暮干脆直接转移话题:“对了,你今晚酒店订好了吗?突然拿着东西就过来了,有让丹尼尔帮你订酒店吧。我要后天才打算回维也纳呢,明天还要去拜访一下吴老前辈。”
沉默了片刻,闵琛低声道:“丹尼尔没订到房间。”顿了顿,他又补充道:“他的办事效率很糟糕,他说s市最近是旅游高峰期,很难订到房间。”
戚暮:“……”迟疑了很久,他才无可奈何地说:“你老是让丹尼尔给你背锅,这样真的好吗?”
闵琛:“他不介意。”
“………………”可是我很介意的啊!
不过戚暮虽然这样说了,可他实际上也没打算让这个家伙真的跑到其他酒店混两晚上。
很久(一周)不见的两位爱人,一个刚穿越了小半个地球,从柏林赶到了s市,旅途劳顿;另一个又听了一整天的乐曲,精神疲惫。因此两人只是简单地梳洗了一番后,便又互相道了声“晚安”,然后就关闭了房间里的灯。
当然,这也是想象中最美好的情况。不过三秒,戚暮便面无表情地拍掉了某只伸过来的“蹄膀”,没有好气地说:“好了,明天早上还得去拜访吴老呢,早点休息。”
闵琛:“……”
过了许久,他语气失落地道:“吴老重要,还是我重要?”
戚暮想都没想:“吴老重要。”
受到会心一击的闵琛:“……”
在一片黑暗中,戚暮慢慢适应了这黯淡的光线,他望着另一块枕头上男人消沉失落的神情,忍不住扑哧一下笑开来。戚暮伸出手指,轻轻地描绘着对方的眉眼,手指从俊挺的眉骨滑落到抿成一线的薄唇。
最后他轻声道:“你更重要。”
冷峻冰封的面容一下子柔和起来,闵琛低声“嗯”了一句,接着便伸手揽过了青年的腰身。
就像他之前说的一样:用你的体温温暖我的体温。
闵琛从来都是个说一不二的人,你看……现在不就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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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去拜访吴老的时候,戚暮特意带了几个大大的礼袋。闵琛十分识相地拿过了比较重的两样东西,这让戚暮一开始想要脱口的“要不你还是留在酒店吧”,也咽回了嗓子里。
吴盛涛是s市音乐学院的终身荣誉教授,在华夏古典音乐界拥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他曾经写过的几首交响乐和练习曲,都成为了华夏年轻小提琴手的考级曲目,甚至在国外的作曲家中也是名气不菲的。
戚暮昨天在华清杯比赛的时候就和吴老说过,今天会来探望他,但是当后者发现戚暮的身后还跟了个熟悉的身影后,吴老也是微微一怔,接着才面色严峻地将他们二人放进门内。
吴老的家是s市最常见的两层老房子,格局非常温馨,用色也大多是温暖的颜色,刚进门戚暮便感受到了扑面而来的家的气息。
进屋以后戚暮才发现,原来吴老的贴身助理小陈也在,这位干练精明的助理为他和吴老斟上了一壶茶,接着便非常识趣地离开了书房,带上了书房的门,顺便带上了……某个不速之客。
闵琛坐在柔软的沙发上,望着坐在自己对面的年轻男人,只见对方说道:“闵先生,您好,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您。”姿态大方得体,语气温和却又不显得促狭。
很少遇到这样比较有气势的年轻人,闵琛眸色一凛,颔首道:“你好。”
“要喝杯茶吗?”
闵琛接过对方手中的茶壶。
书房外,这两个人就这么客套有礼地交流起来,闵琛想要开展一个话题,还是非常得心应手的。而书房内,戚暮则与吴老交涉着,青年面带笑容,恍若春风,让这个桀骜冷淡的老头也慢慢的面色柔和起来。
等到戚暮出了书房,两人打算离开的时候,小陈十分热情地送他们出门。
刚走到玄关,闵琛脚下的步子一滞,转首看向那个精明能干的年轻人,问道:“刚才聊天的时候,你对我的音乐会非常了解,冒昧的问一下……你是我的乐迷吗?”
小陈忽然一愣,然后笑着摇首:“我很喜欢闵先生的音乐,但是……我更喜欢小七的琴声。”
在戚暮惊讶的目光中,小陈从自己的卧室里拿出了自己珍藏的几张有戚暮合作过的专辑,里头甚至连德交的那出歌剧《唐璜》都有,让戚暮也颇为惊讶。
这已经完全不是普通乐迷的水准了,这完全是资深乐迷啊!
第一次被人“抢”走了乐迷的闵琛,却丝毫没有一丝气恼。等到离开了吴老的家后,他甚至还赞扬道:“这个年轻人的能力不比丹尼尔差多少,如果好好培养,以后甚至可以成为独当一面的乐团经纪人。”
闻言,戚暮倒是笑着摇头:“不过我相信陈先生应该不会离开s市的,吴老的儿子二十几年前就车祸去世了,他收养了陈先生,将他当作儿子一样看待。我想……陈先生不会离开吴老的。”
听了这话,闵琛没有再多说什么。
等到两人走到最近的地铁口的时候,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