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刘民看吕布(一)(1 / 1)

三国兽焰 唐同 1629 字 1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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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的秋天,对于大汉帝国的人来说,绝对有些凄凉,秋高气爽正是北方游牧民族秋猎的时候,这个秋猎,就是那些北方的民族南下抢掠的行动,因为,在那些游牧民族的眼中,南方的汉人,实实在在就是一头在秋天里养肥了的猎物。.ibsp;自从檀石槐领导下的鲜卑族强大起来后,大汉帝国北边就没有过安宁,从熹平五年(公元一七六年)开始,每一次数万骑甚至十几万骑鲜卑人南下寇边,给大汉帝国的百姓所造成的损失是灾难性的,象九原县,西安阳县这些地方一度被鲜卑族人占据,万幸的是,檀石槐死后,鲜卑人内部分裂,在刘民到达这个世界的前几年,大汉的边境到是安静了几年。

那笮融离开后,便寻思着报复蔡邕这一家子,本想等停个几天后再行动,也好撇清自己,让人不至于想到他笮融头上,不过盘算的是不错,偏偏这几年没有来犯的鲜卑人竟然在这一年又跑来抢掠了,听到鲜卑来犯的消息,整个五原郡都乱成了一团。

象西安阳县这样的小地方,城墙矮小,根本就抵挡不住鲜卑大军的进攻,所以能跑的老百姓一窝蜂的都向五原郡的治所九原县城逃去,这种情况下,笮融想报复蔡邕一家子都不成了,因为蔡邕一家子与其他的老百姓一起,逃往了九原城。

历史上,蔡邕一家子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去了大汉的扬州,这一次,蔡邕一家子中多了刘民与高顺,这几天下来,便是蔡邕这个文人也知道了,刘民扛回来的这个流浪汉是一条不可多得的好汉,再加上一个力大无比的怪物刘民,蔡邕在逃难的时候,心中到也不是很慌。

西安阳县到九原县的路程不是很远,不过蔡邕,刘民他们没有马,靠两只脚走路,需要的时间就长了,特别是蔡邕的夫人与他女儿蔡琰,体力比不得男人,象刘民与高顺,背着那数百斤的粮食,行动上却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

也就在这些老百姓逃命的时候,并州的刺史丁原也正在调动军队,一路之上,时不时的可以看到那斥候小队的人,骑着马往来飞奔,望着那些骑兵匆忙的身影,高顺不由的叹息了一声,若刘民是个正常的人,听到高顺的这一声叹息,必定要问一句:高兄何故叹息。

可惜刘民不是一个正常的人,听到高顺的叹息之后,他也说了一句:“老高,那马肉好不好吃,我们好象很久没有吃过肉了。”

刘民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后,确实是没有吃过一次肉,以蔡邕家现在的条件,别说吃肉,有粮食吃就不错了,所以刘民看到马后,第一个念头就是吃肉,刘民的话不但让高顺一愣,也让旁边的蔡邕有些脸红,他到不是因为刘民想吃肉而感到羞愧,而是做为一个家中的顶梁柱,没有照顾好自己的妻女,多少让蔡邕心中有些内疚。

“公子……”高顺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以高顺正直的个性,便是饿死也不会去偷去抢,要不然凭着他的武艺,也不会饿病了,对于刘民,高顺是从心里敬重他的,虽然刘民现在的脑筋不灵光,但这些天的相处,也让高顺知道,这位刘公子其实是个很好很有本事的人。

“贤侄啊,那些马是军队中的,是不能吃的,贤侄你放心,到了九原城,那是个大地方,定然有羊肉卖的。”蔡邕只道刘民是小孩子的心性,所以出言安慰了一句,他之所以说羊肉,是因为这个时代的大汉帝国中,牛马是不能宰杀的,而猪肉是下等人才吃的,一般的士族家中要吃肉的话,吃的是羊肉,当然,士族私下里也会杀牛吃肉的,只不过在街面上卖的不会有牛肉。

不过蔡邕却不知道,后世的人吃猪肉可没有什么下等人的概念,这时在刘民脑海中浮起来的,正是一盘红烧肉,咂巴了一下嘴,刘民没再说什么,因为他只要回忆起什么东西时,便会陷入呆的状态中,脑海中的一些片断开始有序的链结起来。

蔡琰也听到刘民所说的话,见自己的父亲用那哄小孩子的语气与刘民说话,蔡琰不由的抿嘴笑了一下:“刘大哥,要想吃马肉也容易啊,那些鲜卑人来了,刘大哥可以去抢他们的马,抢那些鲜卑人的马,朝庭还会给刘大哥表功呢。”

蔡琰是知道刘民力大无穷的,再加上高顺来了后,让蔡琰知道,刘民还有一身很厉害的武艺,用高顺的话来说,是天下少有的,蔡琰还是一个小孩子,只知道刘民很厉害,不知道战争之中,一个人很厉害也是有限的,在蔡琰想来,以刘民的本事,抢那鲜卑人的马是没什么问题的,有一点蔡琰到没有说错,那就是抢那些来犯的鲜卑人的马,对于大汉帝国来说,不但没有错,还是有功劳的。

蔡琰的话让高顺的眼睛微微的亮了一下,做为一个正直的人,高顺是不会抢平民百姓的东西的,但对于敌人的东西,却是没有道德上的顾虑,不过高顺也知道,除非遇到的是落单的鲜卑人,若是遇到一队鲜卑骑兵,自家的武艺再高,那也是吃不了兜着走。

刘民正处于痴呆的状态中,对于蔡琰的话没有什么反应,蔡邕本想呵斥自己的女儿乱出主意,看刘民没有反应,显然又是在呆,心疼自家女儿的蔡邕便没有做声,蔡邕虽然是个文人,但这个时代的文人大多数是有那么一点武力值的,讲究的是君子六艺,不象宋明时代的文人,视武力为下贱的东西,所以蔡邕多少也知道,兵战凶危,一个人的武艺再好,在战场上也难保不出意外,蔡琰建议刘民去抢那鲜卑人,岂不是置这位刘贤侄于危险之中。

蔡琰看到自己父亲的眼神很不对,便也知道自己说错话了,娇俏的伸了一下舌头,笑兮兮躲到了一边去了,众人走走停停,一天就这么过去了,到了夜晚,高顺便带着大家选择了一个稍高的土坡后面背风处扎下营来,对于行军打仗,从小就学习过的高顺在这一方面是行家里手,这没马没车的,莫说蔡琰与她的母亲,就是蔡邕这样的男人也在走了一天之后累的够呛,反而是背了不少粮食的刘民与高顺没怎么累着。

一夜无话,第二天又继续赶路,走了没到一个时辰,前面人群忽的乱了起来,然后很快传染到走在后面的蔡邕刘民他们,正当蔡邕有些心慌之时,前方出现一面旗帜,上面书着一个斗大的吕字,不多时,一支骑兵队伍便出现蔡邕他们的眼中,那支队伍呼啸着从蔡邕他们的面前穿行过去,为的一人,身穿亮银吞兽甲,内衬红袍,头顶凤尾冠,手中一杆方天画戟,长的极为高大,远比刘民,高顺这样本身也算高大的人还要来的高大,骑着的一匹马也算是高头大马了,但在那人的身体衬托下,那匹马显的有些娇小了。

这么高大的身形,给人感觉是很有压迫感的,便是蔡邕也不由的赞叹道:“好一员威武的猛将,不知此人是丁刺史手下的哪位将军。”

高顺看着那人,眼中透着一丝兴奋,听到蔡邕的话,不由的解说道:“此人叫吕布,字奉先,有万夫不挡之勇,不是丁刺史手下的将军,他在丁刺史手下任主簿,不过此人早年间便已经名震并州和草原之上,十一岁时便在草原上有勇士之称,手中一杆方天画戟,难有三合之敌,最是勇猛不过,顺曾经多有耳闻,只是这是第一次见到他。”

“如此猛将,竟然是一个主簿,这丁刺史是不是犯糊涂了?”蔡邕有些惊愕的问道,任谁都不会想到,一个如此高大威猛的人,怎么看怎么都是战场上的一员猛将的人,竟然是一名文官,这不能不让蔡邕感觉意外之极。

“这吕布极得丁刺史看重,听说他如今已经是丁刺史的义子,丁刺史如此安排于他,想必是有原因的。”高顺又补充了一句,看着那马上威风凛凛的吕布,心中不由的把他与刘民比较了起来,这吕布长的也甚是英俊,与刘民是两种极端的美。

高顺没有见过刘民骑马,所以不知道刘民的马上功夫,高顺也没有亲眼见过吕布的武艺,只是听别人说过,所以心中难以肯定,刘民与吕布,到底是谁强谁弱,眼睛不由的向刘民望去,但见刘民也正看着那吕布,眼中露出惊讶之色,嘴里很招牌化的喃喃着:“这家伙长的还真高大啊……都可以去打篮球了……奇怪了,篮球又是什么东西……”

吕布与手下数百骑,如风卷残云一般从众人的面前纷驰而过,这数百匹马奔腾的场面,可不比在电视电影中看到的那样,这种场面给人直观的感受是震撼的,个人的力量再勇武,在这样的场面中也显得有些渺小,除了刘民这个没心没肺没什么感觉的怪物之外,其他的人眼中多少都有一些敬畏之色。

高顺望着远去的队伍,有些感叹的道:“大丈夫,当如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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