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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每周固定两次,洛可会到这套公寓来打扫卫生。
这是她在继速食店打工,晚上上夜校或地下通道摆摊之外,第三份兼职。
没有周末,没有午休,没有夜生活,就是洛可最正常不过的生活方式。懒
努力打工赚钱,是她现在唯一的奋斗目标。
每次来打扫,屋主都不在,但洛可知道这是一个极爱干净的人,因为她每次来打扫的时候,都给她同一感觉,这里很干净,干净得似乎没有人来住过一般。
如果不是偶尔烟灰缸里有烟头,厨房有用过的痕迹,还有洗衣篮里有需要送洗的衣服外,根本看不出有人进来住过。
所以每次洛可打扫这里都觉得很轻松,即使她还是会按照跟中介约定的那样,将这里仔仔细细打扫一遍。
打扫过程中,尽量不改变物品原来的摆放处,这是洛可的习惯。
为了避免到时候屋主要用的时候找不到东西。
如果不得不整理到一个地方放好,洛可也会写张便条贴在冰箱门上,告知屋主。
屋主有时候也会将他的要求,贴在冰箱门上,通知她。
比如说帮他将箱子里的衣服整理到衣橱里,在他似乎刚从外地回来的时候,或是让她帮忙采买一些新鲜的食物放进冰箱里,然后钱就放在玄关的盒子里等等。虫
所以已经在这里打扫了三个多月了,洛可倒是跟这个从来没有见过面的屋主相处得很融洽。
这一天下午她没有吃饭,直接吃屋主放在冰箱里的半个要清掉的蛋糕,作为晚餐。
她没有见过比这个屋主更喜欢吃蛋糕的人,而且只吃这种带着焦糖甜味和可可香味的蛋糕,后来才知道那种蛋糕叫提拉米苏。
当然她也没有见过比他更浪费。
有时候他会留言让她清理一下冰箱,并将冰箱里没吃完的蛋糕清掉。
之前,她以为蛋糕要丢掉,是因为过期了。
后来她发现,她前一次打扫还没有,间隔两天后来打扫,冰箱上就多了一张提醒。
今天她特地将蛋糕搬到餐桌上,然后打开盒子,看到剩下的那半个蛋糕,完全不像已经坏掉了的样子。
于是忍不住洗了手挖了一口尝了尝,味道好极了。
至少她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事实上,以前她也没有吃过蛋糕。
只知道这个东西就是叫蛋糕而已。
最后就将那剩下半个蛋糕全部都吃掉了。
晚餐也跟着省了。
将厨房和饭厅都收拾好之后,林可伊开始整理书房和卧室。
屋主在书桌上贴了一张便用签,让她方便的话,帮他买个笔筒,他的笔筒昨天晚上不小心摔坏了。
洛可拿过那个磕破了一个角的笔筒,然后将笔和裁纸刀等文具拿出来,又去拿了固定胶,然后从自己包里翻找出了一个木质的小太阳花,用固体胶替补在了缺口处。
然后等固体胶干了之后,她将那些东西放回了笔筒然后摆好。
只是撕起便用签,擦了桌子后,又粘回原来位置,拿过笔在下面补了几个字——已经修好,可以用!
这是洛可的习惯,除非东西已经坏到完全不能用了,不然她还是会修修补补继续使用。
有时候她修过的东西加上了她的创意,比原来还更好看了呢!
厉擎宇出差后回来,在书桌上看到那张便用签,忍不住嘴角扬起。
对这个钟点工有一股好奇。
她不但每次将他的公寓打扫得干干净净的,而且尽量不改动他东西摆放的位置。
之前他换掉的几个钟点工不是喜欢给他乱动东西,就是打扫得总是不尽人意。
倒是现在这个,让他无可挑剔。
厉擎宇拿过笔筒,看着上面贴着的木质太阳花,跟笔筒本身倒还挺配的。
后来这个笔筒他用了很多年,一直到后来搬家了,不知道收哪里去了,再也找不到了。
他很好奇,还有什么是这个钟点工不会的。
上星期,他有一件衬衫,下车的时候不小心刮到了,破了一个小洞。
他回来后就换下了,然后丢进了垃圾桶里。
没想到隔几天他看到那件衬衫就整整齐齐地摆放在他的衣柜里。
他皱着眉宇拿出来要丢掉,才看到原来破洞的地方,居然用白色的线绣了一朵玉兰花在上面,还有金黄色的线镶了边,而且精巧得完全看不出原来的破洞。
厉擎宇顿时有些哭笑不得,后来那件衬衫他到底还是没有丢掉,只不过也没有再穿过。
那一天,厉擎宇贴了一张便用签在冰箱门上,
“以后那些东西坏了就丢了,不用那么辛苦的修补,不一定用得上。”
第三天,洛可打扫的时候看到这张便用签,摇头叹气,最后鼓起勇气写了一张贴在冰箱上
“先生,你那些不要的东西,我可以带回去吗?”
第三天晚上,厉擎宇回来后,看到便用签,于是在下面加了两个字——可以!
第六天她去打扫卫生的时候,就看到冰箱上还是贴着那张便用签,只不过下面多了两个字——可以。
之后,洛可每次清理后,屋主不要的东西,她觉得可以再利用的就带回去。
同时都不忘在冰箱上再贴上一张,她带回去了什么东西。
比如他不要的衣服和拖鞋,黄掉的蔬菜和水果,还有其他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
厉擎宇每次看到她如汇报一般的记录着她带走的东西,总是忍不住莞尔一笑。
这个钟点工倒很像收破烂的!
(二)
洛可低头扒拉着牛肉面,等一下她还要赶去夜校上课。
即使一天的睡眠时间已经缩短到只有五个小时了,洛可还是觉得自己的时间不够用。
哪怕吃一顿饭,也要赶时间,不然上课或上班就要迟到了。
有人端着盘子在她对面坐了下来,这边的桌子本来就不宽了,现在又多了一个人坐在她对面,顿时觉得拥挤起来。
洛可环顾了四周才发现,今天面店的生意实在太好了,居然是满座。
这样想着,继续扒拉着面。
吃完后,她走到收银台去付款,前面一个人正在翻找着口袋,似乎忘记带钱包了。
“不好意思,我钱包忘记带了,先回去取一下,再过来付,可以吗?”厉擎宇颇有些无奈地对收银员说到。
“那让你同事过来付一下。”收银员不肯通融,嘀咕了一句,“长得人魔人样的,还想吃霸王餐。”
“多少钱,我帮他一起付了吧!”洛可说到。
谁没有个不方便的时候,这个收银员也太没有人情味了。
不过这个社会谁还讲人情,浪费感情。
“一共十四块,你四块,他十块。”收银员面无表情地说到。
洛可付了十五块,找了一块钱,然后就走出了面店。
心里还是忍不住嘀咕到——十块是怎么吃的啊?
“这位姑娘,方便将你电话给我吗?到时我将钱还给你!”厉擎宇追了出来,对洛可说到。
“我没有电话,不过你还是要将钱还给我,你电话号码多少,我给你打!”正在牵着自行车的洛可,抬起头说到。
“可以,我的手机号码是——”厉擎宇顿了一下后说到。
以前也曾经不只一次有女孩通过各种方式借机要向他要手机号码。
而面前这个女孩显然不是,她看起来对他不但不感兴趣,甚至还挺防备他的样子。
以至于连电话号码都不敢给他。
“等一下,我记一下。”洛可说完,还真的从书包里拿出了笔记本和笔,然后抬起头看向厉擎宇。
背着灯光,洛可根本看不清厉擎宇的面容,只能看出这是个身材挺拔的年轻人。
厉擎宇报出自己的私人手机号码。
洛可复述了一遍,问到。
“这样没错吧!”
“没错!”
“好。”洛可应到,然后牵出自行车,就准备离开了。
突然想到什么,于是转头问了一句,
“你没钱可以回去吧?”
“你愿意再借我一笔打的费?”厉擎宇微笑着反问到。
他有车。
今天出门忘记带钱包纯属意外。
其实在收银员不愿意通融的时候,他就想打电话让附近的朋友来帮自己解围一下。
没想到这个小女孩已经主动帮他垫付了。
“没钱!”洛可直接说到。
刚才是看他很尴尬的样子,她才难得好心帮他出钱的。
这个家伙居然得寸进尺了。
要是借给他,他不还了怎么办?
无论如何她不能做这么没保险而且又没有收益的事情。
刚才冲动犯了一次错误,现在无论如何不能一错再错。
厉擎宇没有想到这个小女孩还会关心他有没有钱回去,所以顺口逗逗她,没想到这个女孩回答得如此直接。
而且她那表情似乎认为他是骗子。
他也觉得自己挺无聊的!
洛可打算不理这个人了,她还急着去上课呢!
骑上车后,走了没多远,她又觉得自己这样做是不是太过份了?
算了,就当作好人做到底!
厉擎宇刚要拿着车钥匙朝着自己车走去的时候。
就看到那个女孩又返回来了。
“你要去哪里,我顺便载你一程吧,车钱给你按的士费打五折,让你先赊账,下次连餐费一起还。”洛可返了回来,再厉擎宇身边停下后,一脸平静地一口气说完。
厉擎宇嘴角微微扬起。
这个女孩在说这些的时候居然脸不红气不喘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
厉擎宇视线往下移,打量着她那辆看起来几乎要报废的自行车。
“放心,我这辆车牢固得很,暂时不会散架,而且我的车技很好,不会摔着你!”洛可看出了他的疑虑,径直说到。
“你确定你能载得动我?”厉擎宇终于笑了出来问到。
“放心吧,两百斤的货我都载过。你没有两百斤吧!”洛可上下打量了他一遍后肯定地说到。
“没有!”厉擎宇摇了摇头应到。
他能跟货比吗?
“那不得了。算了,看你很闲的样子,你还是自己慢慢走回去好了。”洛可说完就要掉头离开了。
“麻烦你了。”厉擎宇却在这个时候说到。
小心地按着洛可的肩膀,坐上了后座,长腿缩起,看起来要有多怪异就有多怪异。
于是厉擎宇做了自己三十岁以来最疯狂的一件事,就是让一个小女孩用自行车载着他到东城门去。
厉擎宇不知道自己的当时的让一个小女孩用自行车载的样子,要是让朋友看到了,会不会被鄙视一辈子。
(众:实在太恶劣了,放着好好的车不开,让一个看起来骨瘦如柴的小女孩载!)
曾经他也习惯骑着一辆单车载着一个女孩来回穿梭于两个学校。
那是最单纯而又美好的一段时间,只是这段时光过去有多久了,以至于他都快忘记自己也曾经如此快乐过。
如果不是今天坐上单车的话。
“这里就可以了,谢谢!”厉擎宇回过神来,终究还是过意不去,在洛可载了他差不多一公里后,说到。
“不客气!的士起步价十块,我就算你五块,下次记得一起付钱!”洛可说完,低头看了一下手腕上的那个旧电子表,顿时惨叫了一声,然后连跟厉擎宇多说一句话都没有,就直接骑上自行车朝着夜校狂骑去。“糟糕!我上课迟到了。”
从头到尾,她连厉擎宇长什么样都没有看清。
(三)
洛可啃着馒头,在心里唾弃那个欠了她十块钱的餐费还有五块钱打车费的家伙。
他给的什么破手机号码啊,第一次打关机,第二次打还是关机。
实在太过分了!
为了区区十五块居然跑路了!
唉,她不就是因为少了那十块钱,而连续一个星期早上都只啃一个白馒头了吗?
而且昨天自行车爆胎了,她只能搭地铁来上班了。
好想哥哥啊!
不知道哥哥现在在做什么?
洛可一边啃着馒头一边想到。
她已经连续两年没有直接跟哥哥联系了。
在他知道她居然为了他放弃上大学出来打工后。
那是哥哥唯一一次对她发脾气了,即使隔着电话,洛可也可以感觉到那股不可遏止的盛怒。
“可,你回来。哥哥养你!”
她记得那时候哥哥在电话里以一种近乎哀求的语气对他说到。
“哥哥——”那时候的她泣不成声。
“可,听哥的话,回来吧!”
“哥哥,你继续念吧,你毕业之前我是不会回去的。哥哥,不用为我担心,我会照顾好自己的。哥哥也保重!
”她一口气说完了这句话后,就挂了电话了。
再后来,她还是能够通过叔叔和婶婶了解到哥哥的情况。
哥哥回学校了,哥哥学习很认真,哥哥获得奖学金,哥哥参加什么比赛获奖了等等。
于是洛可更卖力工作了,每个月定期寄钱回去,并附上一封写给哥哥的信。
只是她从来没有收到过回信,因为她从来没有附上回信的地址。
就这样,不知不觉两年就过去了。
不知道哥哥现在过得怎么样了?
她真的好想他啊!
抬起头看了看天空,好不容易才阻止泪水滑落下来。
再低下头就看到兼职的美食速食餐厅就在前面了。
洛可深呼吸了几下,收拾了心情,准备开始工作了。
是啊,现在她根本没有时间去伤风悲秋的。
她得赚钱供哥哥念大学呢!
“洛可,你今天晚上有空吗?”同事苏华走到她身边低声问到。
“晚上要去上夜校,怎么了?”洛可一边炸着鸡翅一边问到。
“那就不行了,本来还想找你换班!”苏华顿时有些失落地说到,过了一会儿又神秘兮兮地压低声音在洛克耳边说到,“我晚上要去见家长啦!”
“真的吗?恭喜你!”洛可转头看了一眼苏华微笑着说到。
她来这家速食餐厅上班,就是苏华带着她的。
所以一直以来她对苏华都是比较尊重的。
苏华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她要是没有上夜校,都会代她的班。
“我很紧张啊,都不知道要怎么办?”苏华叹了一口气说到。
“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然后保持微笑跟着你家那个不就行了。”洛可轻巧地说到。
“唉,等你以后要去见家长就能了解我现在的心情啦!我去问问丽静看看。”苏华说道,然后走到前台去。
洛可看着炸成了金黄色的鸡翅,无法想象自己有一天去见家长会是什么样的。
现在她忙得连睡觉的时间都不够了,更不用说谈恋爱。
其实她连想都没有想过这种需要投入精力时间和感情的事情。
何况她现在还年轻,不急!
低头继续做着手头上的事,不再想这些没有意义的事情。
先炸好了一些鸡翅和鸡腿备着,洛可就拿着抹布去收拾桌面了。
一直以来她的话不多,习惯埋头做事。在加上平时喜欢帮人,所以在这家速食店人缘不错。
同事们都知道她独身一人来这座大城市打工,只身在外。
所以家里要是有些什么东西,也会给她带一些。
她不能给同事们带什么东西,就在他们不方便的时候,帮他们代一下班。
大家也就都相处得很融洽。
洛可看了一下时间,然后加快扒饭的速度,等一下七点夜校还要上课。
她在夜校学的是电子商务。
会选择这个专业,只因为当时听介绍说电子商务其实就是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怎么给新型法呢?
就是你不用开实体店,照样可以买卖东西,只需要通过网络就可以了。
洛可很好奇,再加上晚上没课也没班的时候,她就会到地下通道去摆摊。
学好了电子商务,以后她还可以在网络上卖了。
于是稀里糊涂就选了电子商务这门课程了。
后来,洛可发现自己选错了课程了,因为电子商务顾名思义某种程度上等于要学两种专业,电子和商务。
洛可的计算机基础本来就是高三那年为了应付毕业考试而学的dos系统,所以几乎可以说完全没有什么计算机操作能力。
而且要学电子商务,最基本的配备电脑和网络是必要的。
她算了一下,发觉这远远超过了自己能够负担的水平了,但是学费已经交了,她又舍不得浪费了,于是只好硬着头皮学,在一种近乎是鸭子听雷的状态下,最大限度地利用教室的电脑进行操作学习了。
所以在十几个人的班级里,她显得尤为认真,因为上课最积极,笔记总是记得最勤。
到了教室的时候,还差十分钟才上课,洛可就拿出笔记本先复习上一堂课的内容。
今天的课程是网页设计,对于她来说是一门比较艰深晦涩的课程。
洛可正复习着,就听到身边传来了惊叹声,她有些不解地转头看向同桌,就看到同桌及其他同学此刻都朝着教室门口看。
她跟着转过头就看到夜校助理和一名戴着黑色镜框的年轻男子走进了教室。
“庄老师由于私人原因请了假,这两星期的网页设计课程将由厉擎宇厉老师来为大家授课,厉老师在网页设计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相信他的精彩的授课内容将会给大家带来很多收益,大家掌声欢迎!”助理介绍到。
教室里顿时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厉老师,接下来就交给您了!”助理转身对厉擎宇说到。
“谢谢!”厉擎宇道谢着,然后走上了讲台。
简单地扫视了教室一圈,在看到洛可的时候,微微顿了一下,只是很快就恢复了平静,开口说到,
“老实说,这是我第一次当老师,在此之前只当过家教,所以还是第一次教这么多学生,有些紧张!”
顿时,教室里响起了笑声,气氛一下子就活络了不少。
“所以接下来要是有什么地方讲得不够完善的,也请多多批评指正,算是我们相互学习和探讨吧。”
庄文屹是他高中的同学,后来他出国了,也都一直有保持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