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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接着层层叠叠的森林边缘,是一望无际的群山平原,与内地的繁华城市相比,这里充满了原始野蛮的自然气息。帝国的势力范围无法覆盖到这里,谁也不知道,在山的那一头,在森林的深处是否有绿皮獠牙的兽人存在。朔风凛冽,风空气中充满了血腥狂野的味道。
平原中,一大群骑兵在快速奔驰。黑色的统一制服,外被轻便坚韧的牛皮护甲,棕色的蓄养马略显矮小却速度飞快,如闪电般一阵阵掠过。
“队长,再往前就是兽人的地界了。”
闻言,最前面的银甲骑士勒紧缰绳,放缓了马速,他扬起一只手示意道:“停止前进”,后面的人也跟着逐渐停了下来。银甲骑士摘下头盔,露出年轻英俊但却稍显稚嫩的脸,他微微闭眼,感受着从森林那边吹过来清风,泥土混合青草的野味充斥着耳鼻。
“队长,”秦怀凑上来说:“当年就是在这里,我遇到了您和明队长。那个时候,我还是个山贼草寇,过着有一顿没一顿的日子。”
林语风笑着打了他肩膀一拳:“你学什么不好,学人家造反!”
秦怀憨厚地笑着,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古铜色的皮肤结实坚硬。越多行也上前说:“秦怀,你怎么还是叫队长?早该改口叫副营长了。”
秦怀耸耸肩道:“习惯了,改不了。”
林语风看着茫茫草原和森林,心中有难于言喻的熟悉和喜悦。记忆中,森林草原就是自己的家,与石豪村的那群兽人一起,渡过了多少日日夜夜。一只大雕飞过,林语风从背后拉出长弓,正要瞄准,“嗦”地一声,身旁一人的箭早已射出,腾空急速而起,准确无误地命中大雕。那大雕垂直坠空,满群的骑兵爆发出一阵喝彩:“教官好样的!”
张蒙得意洋洋,收起弓箭,望向林语风说:“队长,真不好意思哈。”在长官面前,张蒙谦逊地低下了头,但眼睛却在偷偷四处查看众人的反应。秦怀,李斯成和越多行早就知道他那副德行,就是故意不称赞他。三个人很有默契地一起眺望远处的风景,对被射落的大雕视而不见。
自从张蒙当上骑兵队的箭术教官后,张蒙整天笑呵呵合不拢嘴。有一次,林语风瞅了他半天,然后问他:“谈恋爱了?”
张蒙愕然道:“队长,穷乡僻壤的,哪来的美女?”
“要不你今天捡到钱了?”
“冤枉啊,捡到钱我也是第一个上缴给队长您啊!”
“你个猪脑袋!------我是问你为什么整天乐呵呵那么高兴?”
张蒙肃容道:“队长,自从你升任了副营长,我是为您开心啊。看看现在营里谁敢对您不敬,谁敢不听您的话…..”
“停!我看你是以为骑兵中队长的位置在向你招手了吧?”
张蒙委屈地低下了头:“队长,我一向老实本分,怎么可能有那种想法。”然后话风一转,他又试探道:“不过我跟了您这么久,鞍前马后效力了这么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您是个大好人,总不忍心让我们这些忠心耿耿追随您的手下没有着落吧?那样会让兄弟们心寒的啊…..”
林语风打打哈欠:“本来我是想让你当骑兵中队长的,但你刚才说你没那种想法…..”
张蒙急忙叫道:“队长,你刚才听错了!我不是那个意思,我的意思是….这个这个…..”
林语风笑问:“说清楚,那你是什么意思?”
张蒙憋得通红,支支吾吾地说:“我不敢有那种想法….虽然…..但如果队长需要我….我当然也愿意为队长效劳….”
“行了,别矫情了!”林语风笑骂道,“你去跟秦怀,李斯成和越多行也说说,骑兵分为两个中队,你们四个人分别做正副中队长,领军士长衔。不过现在还不行,再等段时间我去跟刘营长商量下-----滚吧!”
“谢队长!”张蒙大喜,屁颠屁颠地跑开向其他三个同伴报喜去了。
林语风从全营抽调个人武功高强的士兵,组成了两个骑兵中队,每个中队大约500人,算是加强中队,其中绝大多数是原来的那两个中队成员。这些人个人武力出众,但缺乏马上功夫,包括控马技术和骑射技术。猎人出身的张蒙恰好对这两项技术颇为娴熟,于是便被任命为教官,负责训练众人的各项能力。
关于新部队的兵种问题,林语风很是用心考虑了一阵。由于天生身才力气的差距,传统的步兵对上兽人完全没有任何优势。除非数量占巨大优势,否则人类一般是不与兽人打平原野战,而是龟缩在要塞城池上防守。能够和兽人在野外一较长短的,就只有身披厚重锁子甲的重甲骑兵了。
若可能的话,林语风也很想组建出一只重装骑兵来,他知道黑室部队的主力就是重装骑兵,当年平定灰谷平民叛乱时威风八面,显示出了无以伦比的突击能力。但可惜的是,他手头的军饷不足,要养一个重甲骑兵的成本是普通步兵的八倍以上。深思熟虑之后,他决定尝试组建一种新型的轻骑兵:骑射手部队。
兽人的近身战能力卓越,但是笨重的身材却决定了他们机动能力低下。轻骑兵正好可以利用快速的移动能力,尽量避免与兽人正面冲击,然后利用强弓硬弩打击对方。只是,这些都只是理论设想而已,没有实战的检验,林语风也没有丝毫的把握。
但无论如何,强大的机动能力是林语风非常喜欢的-----打不过就逃嘛,傻瓜才和对方硬拼。在林语风看来,如果没有必胜的把握,那么如何保存士兵们宝贵的生命才是一名指挥官最先考虑的事情。
重甲骑兵的战马通常来自于内地,高大威猛,负载力强,爆发力和跃障能力都是非常优秀的。然而林语风最终还是选则了来则北方阿拉希高原的矮**(现今蒙古马),这**个头矮小,但耐劳,不畏寒冷,能适应极粗放的饲养管理,生命力极强,能够在艰苦恶劣的条件下生存。虽然它的力量和跳跃能力都不强,但耐力却是一流。林语风认为,它是最合适骚扰侦查的轻骑兵坐骑了。
恰巧的是,在兽人的牲畜市场中,阿拉希高原马非常廉价。兽人的骑兵部队数量非常之稀少,因为其巨大的体型使得绝大多数马匹都承受不了,马只是当作一般的食肉牲畜罢了。这下可便宜了林语风,他通过石豪村的兽人朋友,大量贩买马匹。他对唐纳凡说:“尽量购买母马,公马只要少许就成。”kanshu.la/book/dazhuz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