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鲜衣怒马(2 / 1)

剑暖花凉 笑一兮 1477 字 1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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阔野无疆,一马平川。

大道上,三个少年,正缓缓徐行。

粗布衣衫,风尘仆仆,却掩饰不了墨se星眸里的俊采英姿。若是心如满月she天狼,又何须鲜衣怒马,冠冕堂皇?

两人各自提着宝剑包裹,唯有仇天背着粗制滥造的铁剑,与一柄杏木剑,看着惹人生笑。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这三位少年倒不急不躁,口中嬉笑叫闹,不绝入耳。

闵诚瑾突兀的叹了口气,黯然道:“同室cao戈,祸起萧墙...延苦大师当真是可惜了。一生舍身渡世人,最终,却湮灭在苦海的渡头。这等再造之恩,他ri定要到伏龙寺悉心拜谒。”

仇天随他轻叹,陷入沉思,蓦地,明净一笑,道:“还有暮鼓、晨钟,两位前辈,佛心恒稳,佛xing朴实,葬在浮屠宝塔里,也算落得安稳。”

“最后不知那是哪家的小丫头?这般不通礼数,竟挥砍佛像,斩断浮屠!细看来,剑法似是yin阳幻灭剑啊...着实不弱!清风观何时有了女流之辈?”

仇天不禁愕然,道:“那女孩儿也是无心...更何况,若不是她,我们也逃不出延厄那摧金断玉的拳头。”

闵诚瑾听他为杨慕涵辩解,忽的想起他当ri反常举措,瞥着仇天,不怀好意的笑了笑,问道:“莫不成,又是你一位钟情女子?”

仇天尴尬的点头不是,摇头更不是,只得将杨慕涵之事与他简单叙述了。闵诚瑾畅怀大笑,拍了拍仇天肩膀,戏谑道:“少年英杰,又生的朗目疏眉,多些心生爱慕的红颜,也无甚说不通的。哈哈,人之常情,人之常情啊!”

仇天面se微红,忽觉似在被他调笑,偏转过头,盯着闵诚瑾问道:“你只夸我,你自己又何尝逊se了?既然无甚说不通的,嘿嘿,诚瑾你又藏了几位红颜知己?”

闵诚瑾咳了一声,正se道:“天大地大,谁管得住我?若我贪恋情事,又何须躲躲藏藏?”仇天嘻哈一笑,挑着眉头,调侃道:“俗话说的好,妻不如妾,妾不如偷。你整ri念叨‘雾失楼台,月迷津渡’的朦胧,偷偷摸摸,岂不正合你意?”

闵诚瑾一时哑然,骂了句“狗屁歪理”,在一旁叹他不正经。

有云:

酒逢知己千杯少,话逢知音无遮拦。

英雄谈笑多美人,美人心事付少年。

闵诚谨神se黯然,清了清嗓子,叹道:“天道茫茫,穷极一生也不一定抓得住,看得清,哪还有心思去惹纷纷扰扰的爱恨情仇。感情一事,最为麻烦。越是天资惊艳之人,到了那时,越是迷头昏脑。古人云:朝吟风雅颂,暮唱赋比兴。秋看虫鱼乐,chun观草木情。这等美事,岂不乐得清闲?”

仇天亦轻叹道:“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说的是了。越是天资惊艳之人,到了那时,越是迷头昏脑...我有一兄弟,较我长了**岁,聪慧之处更惊艳,痴傻之处也更癫狂。为了一位耳不能闻、目不能视的女子,时至今ri,已苦苦守了十年。”

闵诚瑾轻咦一声,眉头微锁,道:“这位兄长是何方人士?且不顾他的聪慧之处,单单是痴傻之处,也令我心生景仰了。”

仇天想起华池,轻声叹道:“也不知他现如今身在何处,是否遂了心愿。他本是神医华佗的后人,名叫华池。”

“华佗后人?”

闵诚瑾惊出声来,喊道:“那你还来找劳什子的谷神丹?华佗传下来的医术,足够医天下所有伤病了。你那姐姐青chun养颜,也只是一纸药方的功夫,何须茫茫大山里找一粒渺渺无踪的谷神丹?”

仇天微微叹了口气,说道:“你是不知,先不说我这兄弟无力相助。只要是姐姐想要的,哪怕星星月亮,我也尽力去摘...”

他立誓找丹药一事,虞夕本就心存芥蒂。听他提起,虞夕冷笑道:“星星月亮?整ri说不完的牛皮大话。若她真要星星月亮,你又怎的是好?你哪来这么多本事?”

仇天一时尴尬,对她无言,叹道:“相传华家曾出了一位叫华苕的天才,他依照五禽戏,衍生了驭兽之法。从此华家一分两脉,一脉带着医药典籍隐匿在玄牝大山里,号称谷神宗。一脉带着五禽戏以及驭兽之法横行无忌,号称驭兽派。”

“略知一二。”

“只是后来睡仙陈抟逞威,将武林中能起祸患的强者尽数压制,驭兽派亦被封锁在云深山里。华池天资聪颖,突破了陈抟设的屏障,却从未做过恶事。如今驭兽派人丁稀薄,群兽尽散,在华池的带领下,少了贪婪的恶xing,实为大幸。”

闵诚瑾听的出神,连声赞叹,不知不觉,三人已走到大山外的一处繁华村落。车流人海,熙攘不绝。三人走入客栈,在厅堂里占了一处座位,痛引起茶水来。

仇天刚坐下,忽觉四周气氛有些怪异,朝四周望去,顿时一愣。

四下里,刀枪棍剑,应有尽有。显然,座上均不是泛泛之辈。

最北边的桌上,端放着一柄入鞘宝剑,非一般俗铁。案边只坐着一位中年男子,此人两手搭在桌上,衣衫朴实无华。鬓角两道白发直直垂落,眼神淡然,似乎想些什么,却无时不在观察周围之人。

东北方向,坐着的却是老相识了,正是奢比尸座下的两个弟子,肝尸榆尸。只是肝尸榆尸素来围着汉王朱高煦马首是瞻,如今竟远离主子,跑到这蛮夷荒地来了。想必奢比尸对谷神丹也极为看重,只是如此说来,肝尸榆尸与汉王的关系,似乎并非主仆。至少,决计不似往ri眼见的那般,鞍前马后,俯首帖耳。

正东边,也是一位中年男子,整个人透出一股锋芒气概,宛如无处遁形的纷飞利刃。他身着貂裘灰衫,拧着眉头,一脸肃穆,腰间挂着一把唐刀,完美的弧形,单薄修长的刀身,挥舞出来必是凌厉干脆。如他面庞的轮廓,干净利落。这男子似乎与正北方持剑的男子有些过节,两人偶尔对视,均是不屑的挪开。

东南方向端坐着一位僧人,打扮的衣着素洁,道貌岸然。桌子上只有一碟青菜,半杯凉茶,不仔细瞧瞧,竟还真认不出是一悟那厮!

腰衔唐刀的中年男子再往东去,是一对夫妇。两人翘起脚踝,踩着另外一张凳子,大大咧咧坐着。男子满脸络腮胡子,生的浓眉大眼,孔武有力,豪爽的撕扯熟牛肉往嘴里送,偶尔抓起大碗白酒一饮而尽,惹来他人暗暗赞叹。另一妇人却相对斯文了些,一身火红se长衫,流苏婉婉,衣袂飘飘,饮酒不输于男子,吃肉亦是不弱,令人称奇。

正西边,盘坐一位绿衣女孩。这女孩儿约莫十五六岁,长得鬼灵jing怪,铜铃般大小的双眼里,闪烁着溜溜转动的墨se瞳孔。少女左边,放着与她身形极不相称的,三尺有余的背包。鼓囊囊的包袱里,不知放着何物。少女桌上的玩意儿却端是神奇,惹得客栈中人翘首观望。

那是一匹小巧玲珑的袖珍木马,木马宛如活物一般,踏步仰首,摇头摆尾半晌才消停下来。仇天饶有趣意的瞄了瞄木马,大发赞叹,低声道:“幼时在杏花村里,周爷爷曾给我做过这种木制的机括玩具。但他只懂些皮毛,生搬硬套墨家残卷,做出一匹木马。那木马只能动弹三两下,完全不似这类,长久制动。这女孩儿决计不是普通人!”

闵诚瑾嘿嘿一笑,调侃道:“傻子也能瞧出那女孩儿不简单。我倒稀奇,你何时学会了盯梢踩点?若是勤加练习,再学会个探囊取物,这江洋第一大盗非你莫属!更是:劫钱不忘劫se,偷物捎带偷香。”

虞夕瞪了闵诚瑾一眼,也黑着脸,瞪着仇天,道:“你打量人家漂亮女孩儿的包裹作何?”

仇天被他俩一人一句训斥,登时坐不住了,哇哇叫道:“我还不是在打探情况么?大山外面,已经是人人自危了。若是进去了,还不危机百出?指不定哪儿就窜出来个刀枪棍棒,明弓暗箭!”

闵诚瑾听他言辞激烈,又声音洪亮,顿时尴尬,猛地一拽,将仇天强按在座位上。

众人纷纷侧目。

群雄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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