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个剧本(十一)(1 / 1)

快穿影帝 清楼 2898 字 9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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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博士,就是那个研究了xx又研究了xx的人?看着这些照片,还有报纸上对他的形容,周博士仿佛离他们更加的近了,不再是那个只被人提上句都满眼崇敬的传说级别人物,而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与此同时,周慕的拥护者突然多了起来。

周慕此时表现出的强大的实力,更是让人崇拜不已,明明是一名研究出了那么多可以说是拯救了全人类成果的传奇人物,谁知道对方还是一个异能这么珍稀且强大的强者。这样的光环统统的加注到他的身上,简直能让人震撼到尖叫。

意料之内的,周慕的拥护者如滚雪球一般越滚越大,而且就算不明确说是他的拥护者,也没人说他一句不好的,对他的敬佩和夸赞顺手拈来。

如果有人要酸周慕,据对会有人第一时间疏远他,并且让他滚出基地,因为基地里很多东西都是周慕研究出来的,那些葱郁的树,明媚的花,没有周博士,这些东西早就要灭绝消失了。甚至,他们现在吃的东西,没有周博士,他们哪有现在不愁吃的好日子?

不管人类有多少的劣根性,但是却是最有灵性和感情的生物。其中一点就是,人是要感恩的,连恩情都记不住的人,和冷血的爬行动物又有什么区别?

周慕的名气空前的强盛,这样一来促进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事情的发生。

享受了周慕成果的那些人,如今对待周慕更加的小心了,当初那一点点‘傀儡’‘利用’的心思就算有也不再敢提出,不仅是因为周慕表现出的实力,也是因为周慕现在的名气。

周慕现在简直就是和救世主挂了一般的勾了,他们清楚,现在周慕是真正的,和他们站在了同一水平线。

这次比试中的另外一个主角也受到了一些关注,虽然他输的似乎有些狼狈,完全就是周慕成名的垫脚石,但是鉴于他挂着七阶异能者的名头,又是这么一个帅得想让人脱裤子的帅哥,倒是没有完全被对比成了路人。

“郝苏大人,周博士既然赢了,你是不是就要和他在一起了?”

“周博士有主了,我们还有林泽希啊!”

“周博士这样优秀的人也难逃美人关?”

“周博士那么优秀,要么就不结婚,要么就要找个同样优秀的女人结婚,生出的孩子一定也是非常优秀。那个郝苏根本配不上好吗?”

“郝苏凭什么得到周博士的垂青?不就是长的好一点,有钱一点吗?”

“我觉得郝苏和林泽希更配一点,周博士太耀眼了,他还不够格,我们不同意!”

末世报在发展中也开发出了更全面的项目,比如读者们的反馈,对一些事情的看法,末世报特意分了一个版面刊登这些言论。

其中也有投稿项目,只要提供的信息是真实且有价值的,就可以投过来,报酬不低。

第一刊几乎是人手一份,二刊虽然贵了一些,却占了有75%的份额,说明华国无愧于最会赚钱,总是喊穷,但是富人却永远那么多的国度。

新推出的三刊也迅速占据了市场,接着有针对性话题的四五刊也正在筹备。

末世报成长的速度总是让后面的人只能望其项背,一个不留神就会发现已经连影子都追不上了。

这样一来,整个基地的消息都掌握在了末世报的手里,而末世报想要散布什么消息,也是看他们的操作。现在末世报还算成熟,等到完全成熟,那些人反应过来了,才知道这件事情的严重性。

而如今,某些义愤填膺,觉得谭莳配不上周慕,不同意他们在一起的读者评论纷纷往末世报的办公楼寄了过去,却忘记了一件很关键的事情,那就是他们现在精神上赖以生存的末世报的掌控人,*oss,就是谭莳。

末世报的主编亲自将这一期的读者评论,挑选出了一些有代表性的带到了谭莳的别墅。当她踏入别墅的时候,虽然来了几次,却还是会被震慑,地上奢侈的铺着毛毯,他走的很轻,虽然整个人都仿佛飘在了棉花上,却还是会担忧自己会踩坏。

而她在看到躺椅上的人时候,再次被惊艳。虽然*oss看起来还很年轻的样子,但是身上的气质却是三四十岁都未必有的,是一种沉淀了时光,拥有了太多阅历才会有的东西,这样的气质出现在一个二十岁不到的年轻人身上,带来强烈的矛盾感,让他看起来是那么的神秘迷人。

想起某些读者的言论,她觉得可笑极了。她也很崇拜周博士,但是并不代表他会觉得*oss就配不上周慕,如果他都配不上,那么周博士还是去打光棍就好了。

*oss这样的大美人,明明可以靠脸吃饭,偏偏要靠实力!不仅是个七阶强者不仅如此,还创下了末世报这样现象级的产业,何况,他是那么的年轻!

哪怕是他再老个十岁,哦不,二十岁,喜欢他的人也该绕上基地好几圈了!

谭莳知道他钦点的主编到了,他不睁开眼睛只是在思考着酒店的事情,他明天就准备和林泽希一起出去,但是一家酒店的建立,显然也不是只靠食物就可以,还有财务和管理,人员和店铺上面的问题,谭莳当然不准备自己一手报班,隔行如隔山,术业有专攻,大包大揽是禁忌。

但是,他至少得有个谱,也该要掌握好自己要用的人。开店要有什么动作,要不要搞活动,要不要邀请人来?末世报可以宣传,但是还缺个噱头,而这个噱头到底要用什么就是他现在在担心的问题。

他也不会让人多等,他睁开眼,指了一张椅子:“不用那么客气,坐。”

主编知道谭莳并不是在乎虚礼的人,一屁股坐在了软绵绵的椅子上,开始说明自己此次来的原因和汇报现阶段的成绩和问题。

谭莳一边听着一边点头肯定了主编的工作,接着在说完了自己想说的之后,主编说出了另外一个‘绯闻’的事情。

“现在有不少人不看好周博士和您,这本来只是您和周博士的私事,但是由于周博士的拥护团太庞大,他们现在还没反应过来,但是我担心他们会因为这种情绪做一些冲动的事情。”主编将她挑选出的一些读者评论交给了谭莳:“这样的抵制情绪是会蔓延的,如果蔓延开来了,最后……”

主编咽了咽口水,这件事情可大可小。

其实现在的幸存者日子真是过的太好了,没有了粮食的压力,便开始吃饱了多管闲事了。总是以主观的想法和臆测去强制别人做什么。

谭莳看完后把这些纸张拍到了桌子上,力道不算太大,却将主编吓了一吓,她看了一眼谭莳的神色,在发现他神色平静的时候,内心就更加忐忑了。

*oss生气了?

“在末世了,居然也还是会有脑残粉的存在。”谭莳的手在桌子上轻轻的敲了敲:“如果真的引爆了他们的情绪,搞不好会出一些状况。”

“是的。”主编斟酌了一下语言,问道:“您有没有什么想法?您和周博士……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

“侯主编,你已经敬业到要来从我这儿挖消息了吗?”

谭莳的话把侯灵云吓了一条,连忙看了一眼周慕,见他是笑着的,没有不满才送了一口气。谭莳表现的再和善,他们也不会忘记这是掌握了他们所有人命运的人,若是惹得他不高兴了,前车之鉴也并不是没有。

“boss,我没这个意思。”主编微微低下了高傲的头颅。

“不管你有没有这个意思,我都送一个消息给你。”谭莳摸了摸脸蛋,突然对主编道:“我长得怎么样?”

“……当然是非常的迷人。”主编诧异谭莳的问话,半赞半捧的道。

谭莳再次问了一个问题:“那你说,我把自己的照片放出去,再说些夸我的话,会不会迷倒很多人,接着也会有很多我的拥护者?”

主编想了想,点头道:“明星效应,完全没有问题。”

“那就去这么做,待会儿让人来拍照片。”他心中已经有了想法,他笑了笑:“我配的上的人多了去了,我难道不是在挑选配得上我的人吗?”其实配不配,还真不是外人能说的清楚的。

主编接了命令,立刻用通讯器拨通了办公楼的通讯器,将事情交代了一番后,很快的,半个小时不到就有拿着摄影机的人过来了。

筹备好了的第五特刊发行,用的是质量更好的纸,照片也变成了彩色,外观精致,说它是报纸,不如说它是一本杂志。其中封面人物就是谭莳。

背景里的别墅民众们很熟悉啊,都不知道羡慕肌肤多少次了,那一期的报纸都还好好的保存着呢,但是这照片中的青年是谁?

全彩的五刊,让一众早就被预热过的民众们几乎要忍不住自己的麒麟臂。全彩的杂志啊!先不论一本刊物在现在的珍惜程度,它的封面就足够的吸引人了,那豪宅,那美人!

现在哪里还有什么ps?大概也就是在色彩上做一些稍微的调整,所以说,出现在上面的人是个什么模样,真人也就是个什么模样,绝对不会出现末世前会用ps人人都是网络美人的现象了。

五刊被一个个忍着激动的人带走了,第一天的销量就超过了预期的期待数值。

不同于别的报纸,拿到这本彩刊的时候,所有人都是小心翼翼的,找了个地方坐下,看了许久的封面后,将上面的内容全部都记住了,才手指颤抖,轻轻的掀开了第一页。

失去的才懂得珍惜,若是在末世前,这样粗陋的杂志别说买了,送给别人,最多也就是翻翻就扔了,不够精美的不要,选择太多了。

但是末世后的一年里,众人只顾着逃生,饱腹,活下来!书籍成了最珍稀的东西,之前那一份报纸就已经可以成为精神食粮,一本彩色杂志的出现,怎么能忍住不激动?

这是一本故事刊,其中有幸存者自己投稿自己故事,没有经过润色,语句不优美,甚至还有一些粗俗的话,但是每一个字都感情充沛,让人看了能感同身受。也有会写小说的人的投稿,不拘泥是什么样的。这种小说故事题材广泛,其中收到的最多的是关于末世题材的,刊物上也登的这个类型的多一些,因为这样的小说,在这种特殊的时候,可以引发特殊的共鸣。

而其中也有一栏是人物专刊,刊登的正是谭莳的照片和一些可公开信息。笔者用其深厚的笔力将谭莳明里暗里夸上了天。

谭莳和林泽希一行人配合的很好,就像是在刷怪一样,由林泽希引怪,郭艺三人刷怪,杀个只留一口气,谭莳一个大范围异能丢过去,这些丧尸就变成了谭莳的经验值,哦不,是鲜嫩的肉块!

一行人并未离开基地太远,只是来做一次尝试。这附近的丧尸太少了,真的要收集大量的肉块,就需要去更远的地方。

这一点所有人都想到了。

谭莳看着林泽希把肉块就挪进了空间,这才道:“以后一个月出一次任务吧,听说l市的情况比较严重,我们去哪里一趟应当就够了。”

“好。”林泽希现在和谭莳是雇佣关系,谭莳这么说,他微微思索衡量了一番就同意了。

郭艺看着有几分陌生的谭莳,他道:“郝苏,你,你究竟是怎么活下来的?”

谭莳看了眼天色,该回去了,他刚想开口,听到了郭艺的问题,他对郭艺勾了勾唇角,却没有说什么。

回去的时候谭莳坐在了副驾驶座,开车的是冯名轩,后面的人都在休息,他放低了声音,对谭莳道:“苏苏有了很多改变,变得更耀眼了。”

如果之前的是一块美玉胚子,现在就是已经雕琢成了美丽非凡的艺术品了。无论从那方面看就是不能与往日同日而语。

谭莳闭着眼睛,并未对他的话有什么反应。

冯名轩却忍不住再一次的看向了谭莳,眼中有着太多的挣扎和谋算,他道:“苏苏,如果我说,我很欢迎你加入我们,你怎么看?”

“你的意思是让我成为林泽希男人们的其中一员?”谭莳唰的睁开了眼睛,嘴角扬起一抹讥诮的弧度。

冯名轩觉得谭莳的那抹讥诮十分刺眼,心中微微不适,他耐着性子道:“你和泽希……泽希很喜欢你,甚至是,超过了我们,所以我希望你可以再考虑考虑。”

谭莳没有第一时间回复,冯名轩想了想,还是说出了那番自揭伤口的话:“当初你下车后,泽希立刻就冲下去了,他是打算去救你的,丝毫不顾自己的安危,最后是我们拉住了他,而你的行踪不明,才将他劝走。为此,他和我们置气了很久,还一直念叨着你,连煮食物都会做你喜欢吃的……见到你之后,他几乎是放弃了所有的布置和隐忍,只为了去救你,最后还冲动的和周博士打了一个那样的赌约。”

“泽希,他很爱你。”冯名轩道:“你要怨就怨恨我们几个就好,你要相信,泽希是爱你的。”

“我拒绝。”谭莳淡淡的说完后,补了一句让冯名轩也一瞬间没有反应过来的话:“你是觉得我是滞销货吗?”

冯名轩皱起了眉头,得出了一个结论:“你是看不上泽希?”

“在你眼中,我似乎非他不可。”谭莳看了一眼后视镜,观察着后排的人,虽然他们都闭着眼睛,却还是可以看出他们绝对是听到了他们的对话。他将视线收回,道:“事实上,我的选择有很多,而爱我的人,也远远不止他一个,为什么一定要是他呢?”

“你还能找到比泽希更宠你的人吗?泽希的优秀,资源,和他对你的宠爱,还不够吗?”在冯名轩心中,林泽希是个趋近于完美的男人,他的相貌身材无可挑剔,他还有取之不竭的资源,有与之匹配的实力。性格上,不过分强势,但是却依旧能做到令行禁止,不爱交际,却并不是不懂圆滑……细说来他的优点太多了,在林泽希的身上,除了有些花心之外,他所能看到的,都完美的让他痴迷的不可自拔。

“为什么不能呢?”谭莳一双长腿伸直了放有些不舒服,于是挪了挪位置,换了个姿势:“至少,我爱的人必须是只爱我一个的才行。”

喜欢是可以分享的,但是爱是不可以被分享的,哪怕是血缘至亲,也会因为厚此薄彼而发疯,何况是更有占有欲的爱情?被放在心底的,连碰一下都不许。

林泽希捏紧了拳头,却终究还是没有睁开眼睛。他可以才想到,或许谭莳已经知道了他已经听见,所以,也是说给他听。

不是他不够好,只是谭莳要的,他早就给不了了。

谭莳和林泽希一起出去的事情没多少人注意到了,但是他们回来之时,正巧是谭莳的脸在幸存者们脑海中刷足了存在感的时候,所以谭莳一出现,他们便立刻就注意到了,而在他们看到谭莳居然是和林泽希一起回来的时候,他们仿佛嗅到了基情与八卦。

“难道郝苏真的选择了林泽希?居然一起出去约会了!”

“那些说郝苏配不上周博士的,终于可以闭嘴了。”

“其实吧,我还是觉得,周博士和郝苏这样的好物,就应该充公,交给大众就好了。”

“恕我直言,郝苏这样的美人,不仅实力强大,而且还这么有钱,谁能得到他的垂青,那简直就是积了八辈子的福气!喜欢他的人能绕着基地走了好吗?干嘛就一定要在这一个两个的里头选?”

“对啊,青年才俊那么多,虽然周博士是很好啦,但是一看就是不懂风情的,大美人和他在一起……熏疼大美人。”

“水性杨花的男人,他根本就是脚踏两只船吧?”

“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正经好男人!”

各种各样的言论从窃窃私语中漏了出来,继而成为更多人嘴上挂着的事情。

而谭莳已经开始着手让厨师研究异种肉怎么做好吃,还有各种烹调方法。酒店位置选了个不错的地段,虽然租金也是贵的令人咋舌。

在一点娱乐性活动都没有的末世,除了睡觉打丧尸,就是吃饭聊八卦了。

就在他们八卦着‘那点风流韵事’的时候,末世报却又不甘寂寞的又给他们投下了一个炸弹。

读者:人类好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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