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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ri当空,紫霄奉天城繁华依旧。
南城门车水马龙,进出之人多不胜数。
守城的军士们一个个挺直如枪,尽职尽责做着自己本职的工作,毫不含糊。
往来之人时不时被盘问,被审查,也有倒霉的被抓出来,因为货物中私藏了走私违禁品,在di du玩这套花活,虽罪行不至于丢命,但一番牢狱之苦是免不了的。也有幸运的,将东西瞒天过海私运进去,自然能赚的钵满盆满。这也算是玩命弄来的横财了,一辈子也不敢赌运几回的。
利之所在,总有敢于玩命的!
南门远处官道旁的青草中,一团黑黑的小身体窝在那里,黑毛上沾满泥屑青草,极为狼狈,一看就是一条无家可归的流浪狗!
数天前胖乎乎的身体,因为这数ri玩命飞奔,虽有灵符提供的能量支持,但是,小叮铛还是消耗了自身的五层以上jing力,它已经疲惫到了极点。但是,有任务在身,只要还没有死,就不能停下脚步!
这几天时间,它翻越群山峻岭,游过宽阔江河,数次被野兽追杀,在江中游泳之时被怪兽袭击,每一次都差点殒命,要不是速度足够快,早就成了凶兽们腹中的食物。
小叮铛也害怕,但是,只要想起主人的叮嘱,无穷的勇气就会在心中生出,这样一来,它就不怕了。
经历无穷凶险,凭着四条腿,愣是在三ri之内赶到了目标所在的城市。按照其主人的话来讲,这是一座叫做di du的伟大城市!
小叮铛犯难了。
它在青草中隐藏好身形,考虑怎样混进去的问题。
数天时间,它经过无数大小城市。因为它是一条流浪狗,总是受到欺负!有凶神恶煞的人类挥舞棍棒追打它!有一次,它饿的不行了,去人类的桌子上偷来一块馒头,就被数个长相恐怖的家伙追了好几条街!亏了身子小,从某个墙洞中钻了出去,才幸免于难!
“世界上像主人一般疼爱自己的毕竟极少!”它心中有了觉悟。
是啊,世上有几人拥有庞天涯一般的慧眼,可以感知到这条看起来很一般的小的小黑狗体内有远古天狼的血脉呢?所以,庞天涯是军神,而大多数的人,一生碌碌无为。很多事不是没有原因的,偶然之说,过于牵强。
在人类城市中受到不友好待遇,所以,小叮铛大多数时间都在荒野中行走。虽然有凶兽要杀它,但也比人类容易对付。
小叮铛很清楚的感知到,这些凶兽虽然恐怖,但脑袋都不是很灵光,随便绕两圈,留下点向着某个方向去的痕迹和体味,那些笨家伙就会顺着追出去了,自己自然就安全了。何况,荒野中有吃有喝,运气好了,还能在某些动物的巢穴中弄来点好吃的!比如,偷点鸟蛋,在打盹的老虎身边,叨来带肉的骨头啊之类的。然后在老虎怒发如狂扑来之前,凭着身体内不知名的力量,咬紧骨头迅速逃离!
就凭着远远超过普通凶兽的智慧,小叮铛补充上体力,继续自己的征程!
它没有辜负庞天涯的希望,在预定时间内到达了di du城外。但是,这里的城墙好高好高。何况,这是目标,不能绕开它从别处经过,必须进入其中。最主要的是,这里的安检,实在太恐怖了!
小叮铛看着城门处认真负责检查来往行人的军人,眼睛中都是害怕神se。
“自己这种看起来就是流浪的小狗,军人们会毫不犹豫掏出刀子砍过来!自己死了到是无所谓,可是身负的使命怎么办呢?”
狗这种生物被称为最忠诚的伙伴,绝对不是开玩笑。在所有动物中,狗狗的忠诚度名列前茅!
只凭这一点,像云墨这种人,一生都会对小狗这种生物友善。他太明白忠诚这两个字的含义了,他因为这两个字有多少故事,说起来都是眼泪啊!
所以,在云墨前世,他最痛恨的两个国家就是岛国和高丽棒子国!因为,其中之一捕杀鲸鱼、海豚,而另一个国家吃狗肉是传统!这两个国家令其深恶痛绝!
云墨曾经想过,自己要是能有朝一ri能掌控时空法则,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领着奥萨马暗堂的煞星们穿越回去,将这两个对待动物无比残忍的国家连根拔掉,让他们永远沉入海水中不见天ri!
额…,扯远了!书归正传。
瘦了好几圈的小叮铛,窝在草丛中冥思苦想,终于想明白怎样做才能混进这守卫如此森严的大城了。
它必须赌一把!。
无论什么样的生物中,总有善良的和邪恶的,它赌的就是:这些军人中善良的、喜爱小动物的人很多!
若果赌错了,就会被乱刀砍死,这么多人,它不认为自己进入那条长长甬道之后,还有机会跑出去,这是瓮中捉鳖的格局。
小叮铛超高的智慧很轻松就能想到这一点。为了完成任务,它只能冒险!
藏到某些车队中混进去行不通。因为,它感觉到了,那些军人中有些极为恐怖的家伙,虽然比之主人差的远,但是,他们有主人那种神念扫描能力,任何生物都无所遁形,藏在车队中,被搜藏出来,自己这种没有主人的流浪狗,必然下场凄惨!即使侥幸不死,万一被圈在笼子中,就会耽搁大事。
“只能这般做,看命运了!”
小叮铛这般想到。
站起身来,跑到远处一条清澈的小河边,将浑身的泥土和草屑洗掉,露出宛似绸缎一般光滑的黑毛。口爪麻利的在河水中咬住数条小鱼,狼吞虎咽吃上一顿。
“要是一会死了,也要做一条吃饱了的狗”。
爬上河岸,抖动黑毛,将水珠甩干,鼻子仔细闻闻,没有任何异味,口中都用河水涮了好几遍!
在阳光下,很快就晒干了。
脖子项圈上破旧的小铃铛发出微弱的‘叮铛’声响。
小叮铛用不快不慢的步伐接近南门。
毛随江领着一众军士仔细的盘查来往人流,感知中却一直在看着早早就出现在城外一直看着这里的这条小狗。亲眼看着这小狗去洗澡,然后捕捉食物,再然后眼睛中拟人化的出现‘壮士一去不复还’的大无畏神情,毛随江面上神se不变,但是,心中惊涛骇浪迭起!
“这是一只智慧比之人类丝毫不差的小狗!”他很清楚感知到这一点,这小狗的眼神他一直留意,很明白这条小狗想些什么。
“它想要进城,害怕被杀,所以去梳妆打扮准备卖萌!这样就能混进城中,好神奇的狗!”
毛随江一辈子也没有遇到过这般聪明的小狗,心中满满的都是喜爱。特别是小狗眼中那种不畏牺牲的神情,和最勇敢的战士有什么区别?
毛随江不动声se,想看看这条与众不同的小狗会怎样做。
‘叮铛,叮铛…!’
随着声响,小叮铛走到一位女xing军士的身边。在女孩惊骇的眼神中,小叮铛汪汪的叫了几声,摇着小尾巴,用小脑袋在女军士的靴子上蹭偎起来,大眼睛中都是可爱的依恋神se。
咦?所有守卫城门的军人都发现了这条可爱的、来历不明的小狗,一时间,眼睛中都有了笑意!
笑意是针对那个女孩的,因为,他们都知道,这个女孩对狗毛过敏,会不停打哈欠。
啊啊…!
女孩骤然惊声尖叫起来,下意识就要一脚将小叮铛踢飞。
“唉,完了!”
小叮铛心中哀叹一声。
“此时最聪明做法是向着来时路狂奔,但是,报讯时间不能再耽搁了,只能向城门中的甬道奔掠!可是这城门显然对任何生物的通过都极为严格,自己一向内闯,很可能会被军人们下意识乱刀砍死,但是,没有选择了!”
在皮靴即将踢到身上的一刻,小叮铛做好了强行闯进去的准备,不成功就成仁!
就在此时,“住手!”一声厉喝传来。
女军士下意识终止了动作,然后双脚并拢立定。
小叮铛浑身被一层冷汗湿透,静静趴在地面不动了。
能不闯关尽量别闯关,那会很容易送命的。它很清楚这种道理。
微风浮动,小叮铛身前已经多了一个男子。
众军人齐齐施礼口称‘长官’。
毛随江不悦的瞪了惊慌失措的女子一眼,缓声道:“人一辈子,能被别的生物喜欢是多么难得的事情?不论是人是动物,都值得珍惜。这么多人,这小狗最喜欢你,你还这般对它,不觉得有些过分了吗?”
女孩满脸通红,无法回话,心中委屈死了:不是不喜欢,而是自己对小狗过敏好不?下意识就这般做的。
毛随江一辈子不受重用,对这种感觉最敏感,无论谁对他表现出善意,他都会心中温暖。
所以,他接人待物和一般人不一样。
所以,李涛会下马和这人结实一番,就是因为他是与众不同之人,亦或者说是心高气傲却命途多舛之人!
毛随江蹲下,伸手摸摸小叮铛脑门,手中多出一大块熏烤好的牛肉。
“汪汪…!”小叮铛兴奋了,小尾巴使劲摇动着,知道遇到好心人了。
它咬住牛肉,眼睛中都是感激神se。
所有军人和路过的百姓都看清楚了小狗眼中的神se,齐齐震惊的说不出话来!这般通人xing的生物,第一次看到啊!
“我叫做毛随江,在di du,有人或者别的生物欺负你,来这里找我。去!”
毛随江像对待朋友一般对小叮铛说道。
呜呜…!
小叮铛眼睛眨动起来,有感激的雾气出现。数天时间,第一次遇到这般好心的人类,小狗心中都是感动。
极为人xing化的,小狗竟然点点头。然后叼着牛肉迅速向城内跑去。
毛随江笑了起来。军人们自然不会阻拦,看着这条通灵的小狗消失在远方,所有人心中都生出奇异的感觉。
毛随江永远想不到,在不远的未来,因为今天的举动,他会得到多大的收获!
他放进了小叮铛,无形中,功德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