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火焰山(1 / 1)

盗仙墓 十二饭叔 1407 字 1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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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然,师兄你把我绑了送去给那大人物吧!他一定不会再为难你,说不定还会给你封赏呢!”包天提出了个很有建设性的建议。

咦!这倒是好提议啊!袁朝年差点就一口答应下来了,但是他看着包天真诚的双眼,不知为何心里总觉得不安。

这么做,好像忒对不起良心了……袁朝年犹豫着,不止一位前辈感慨过,修道却是把一颗心修得越来越无情了,就算得尝所望,回头看看却会发现失去的更多。

这段话袁朝年曾经嗤之以鼻过,此时却忽然觉得自己是不是太无情了。毕竟自己在此之前想的都是尽力辅佐这包天,让包天登上巅峰,自己也能随之飞黄腾达。但是现在自己马上又要把包天推下深渊,换取自己的前途。

袁朝年迟疑了,一迟疑就难免会生出更多的想法。他想到了那个大人物。据说那个大人物最看重的就是忠诚,其他峰为了壮大力量都会收一些带艺投师的弟子,但是那个大人物手下弟子全都是自己培养出来的。

自己已经在达天鼓事件的表现出了和包天同生共死的立场,由于达天鼓事件的影响力,这已经是万剑岭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

在这种情况下,自己绑了包天去献给那大人物,那大人物虽然会收下这厚礼,只怕也不会不齿自己的作法一剑把自己劈了吧……

想到这里,袁朝年不禁打了个寒噤,越想越觉得会是这样。如此一来,他的心里便已经有了倾向性。

“不管师兄你怎么做,我们都是过命的交情,师弟不会怪你的。”包天情深意切的给袁朝年心中的小火苗上浇了一盆油,一下子就让袁朝年热血上头做出了最终决定。

妈的决定了!就坚定之前的想法,就算是大麻烦,包天背后有雷霸道也未必就是毫无胜算。要是赌赢了,自己跟包天可就真是共同经历过风风雨雨了,将来包天一飞冲天之时必然不会忘了自己的好处。袁朝年攥紧了拳头,用力挥了挥,然后转头道:

“师弟你不用说了,我们是过命的交情,无论何事,师兄定然是与你共进退!若是发生了什么,师弟一定要及时通知我,就算远在天边,师兄也会尽快赶到的。”

袁朝年这话说得漂亮,让包天都不禁暗自点头。当然包天知道袁朝年是经过了残酷的内心斗争的,说不定此时袁朝年心里都在飙血了,但是不管如何袁朝年最后能做出这决定,那就够了。

愿意为你死一次的人,未必愿意为你死第二次。尤其对于修道之人而言,生命漫长,也更惜命。就算是自己人,也是如此。

包天是在把袁朝年逐渐培养成能随时为自己死的死士,想要借自己的力飞黄腾达,这是必须经过的路。也只有这样,包天才能放心的去回馈袁朝年,不必担心有朝一日袁朝年另攀高枝或者反噬一口。

想借别人的力走捷径的,其实往往付出的比自己努力时更多。

袁朝年想通了,念头也就通达了。豁出去之后,反而能够再像之前那样和包天谈笑风生。这一次,也让他完成了心灵的蜕变,对他日后的修炼也有着莫大的好处。

碧羽仙鹤很快便飞到了剑九十七峰的上空,包天俯视下去,只见这剑九十七峰却是与其他山峰不同,其他山峰都是青山、绿水,巨树古藤,乃至有一片片裸露在地表的矿石,这都表示了该山峰所占的五行。

剑九十七峰山体沟壑林立、曲折雄浑,却是四周都寸草不生、飞鸟匿踪。赤褐色的山体在烈日照射下,砂岩灼灼闪光,灼热的气浪翻滚上升。裂隙纵横,浓烟弥漫,岩隙间火焰火焰熊熊,经年不绝。

袁朝年到此就感觉浑身燥热不已,大汗淋漓,竟然衣衫都湿透了。空气似乎都在炙热中扭曲,袁朝年鼻端中嗅到了些焦味,却原来是碧羽仙鹤的羽毛都被烤焦了些。

碧羽仙鹤哀鸣着飞升到高处,任凭袁朝年如何催动,都不肯再降落一分。

“好厉害的火焰山!”袁朝年吃了一惊,他是四灵根,却独独五行缺火,正和此地相克。以他的修为当然是可以无所顾忌的上山,只是碧羽仙鹤却不可能靠近了。

包天乃是天生火体,到了这火焰山上就仿佛鱼儿入水般自在舒适,知道碧羽仙鹤下不去,便对袁朝年道:“袁师兄,不如就将我放在山边三十里外,我自行过去便了。”

袁朝年也是没奈何,这碧羽仙鹤打死都不肯往剑九十七峰上降落,他只好跟包天道歉道:“对不住了师弟,本说把你送到新居,怎奈这畜生不堪,下不得这山去。师兄也只有暂时送到这里,下次不用牠驮,师兄走也走上去拜会。”

包天笑了笑:“你我是过命的交情,何必说这些,倒落得生分了。”

袁朝年不禁暗地惭愧,这“过命的交情”本是他先说出来的,但是说出来之后就想过出卖包天,实在是赧然。脸上却是作诚恳之色,拱手道:“师弟说的是,却是师兄失言了。”

碧羽仙鹤降落,在三十里外把包天放下。三十里对于修士而言,就实在是不值一哂了。包天和袁朝年道了别,便施展轻功向着剑九十七峰山麓奔去。

这剑九十七峰其实很是特殊,别的山峰都是几种属**集融合,比如土木水相合,又或是土木金相投,剑九十七峰却是土火相聚,是以能够在剑九十七峰修炼的弟子并不多。

按照资源而言,剑九十七峰上也不比其他山峰洞天福地繁多,整座山只有八座福地,洞天更是只此一处。

虽然山不大,包天却觉得此山实在是大善。一山之灵秀尽在于那一处洞天,跟自己抢这洞天的那不知名高人倒确实是个行家。

包天施展开踏雪无痕,在那赤色山体上留下一串淡淡的蓝色身影。山上没有树木鸟兽倒是有个好处,不会分心,更是路途直通,包天很快便寻找到了那处洞天。

这剑九十七峰不愧被袁朝年惊呼为“火焰山”,整座山都是热得仿佛置身于火炉之中。包天天生火体自然是无所谓,只当是洗了个舒服澡。幸好包天的蓝色道袍乃是道家宝物,刀枪不伤、虫豸不近、水火不侵、寒暑不扰,倒不至于燃烧成灰烬害他裸奔。

而那山麓之间就像是把这一山的热量都堆积于此,山麓前有着赤红色的扇裙褶皱,又延伸出无数龟裂,而其中便隐藏着一处狭长的山洞入口,这山洞入口处仍在燃烧着熊熊火焰,石壁上都是紫红色的燃烧痕迹。

这也就是包天,若换成其他人,哪怕是通灵境初期的修士,在这里驻足久了也得被这高温烤成人干,更别提还要长期居住在这洞天里修炼。

包天对此地真是格外的满意,实在是太适合他的天生火体了。

更主要的是,别人或许不知道这山为何如此炎热,但是作为搬山卸岭的行家里手,包天对各种地形都有着极深入的了解,自然是对此山的秘密有了猜测。

此山下连接着火属性地脉自然不必说,但是却不至于会让此山常年火焰不息。能够形成这种情况,答案或许只有一个……

以包天此时的修为,要揭晓答案实在是力不能及。也只能是空守宝山了,但是即便只在这里修炼,对于他而言也是事半功倍。

真是一座好洞天啊!

包天不禁摇了摇头,可惜了他那一副三幻旗,毁在了林思音手中,若不然拿来设在洞天周围岂不是好?

这么一来他便想起了林思音,那天生媚骨的美人,也不知道是否因为他临别时的一句话而离开了卫庄。

包天固然是为了去掉卫庄一大臂助,但其实也是不愿林思音为卫不群所误。若不是为卫不群所羁绊,林思音的进境一定会比现在更快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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