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章 仰光条约(1 / 1)

汉武挥鞭 汉武挥鞭 1916 字 1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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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国和谈时,被迫主动求和的一方无疑居于劣势,巽加使臣早在离开王都时便已做足了心理准备,巽加王案达罗迦也授予了他不小的权限,若汉廷没提甚么太过火的条件,他便可代表巽加王朝与汉廷议定和约的具体条款。

待巽加使团抵达仰光军镇,使臣见得列阵“迎候”的万余汉骑,看到那枪戟如林,马刀森寒,心中不禁苦笑,颇有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无力感。

他身负王命,丝毫不敢拖沓,刚在大行令属官安排好的屋舍落下脚,便急着要面见……不,是“求见”大行令张骞。

虽说巽加王朝未曾彻底战败,然若继续任由汉军的十余万铁骑在境内肆虐,怕就非元气大伤这般简单,而是真会动摇国本。

巽加王案达罗迦赋予使臣此行最重要的使命,就是先想办法说服大汉早日罢战,若能尽速撤兵就更好了。

张骞是何等机智之人,猜到能猜到巽加君臣的心思,硬是晾了巽加使团小半个月,待入得五月,轮调的水师舰群从安达曼群岛运回第二批罂粟汁,他才接见了巽加使臣。

巽加使臣枯等多日,早是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他是晓得巽加王朝的境况,用风雨飘摇来形容也不算夸张。

巽加王朝现今真面临着极大的内部压力,即便案达罗迦王再霸道,也不敢大举弹压国内的婆罗门大贵族。

若说以国王为首的刹帝利贵种掌握着巽加王朝的政权和军权,则婆罗门贵种则是掌握着身毒诸国的神权,婆罗门贵种主管宗教祭祀,垄断了身毒诸国宗教和文化的权利,多是僧侣贵族,亦有不少参与政治,若他们真对巽加王不满到极点,未必不敢造反,甚至会号召其余身毒国度出兵,联手推翻巽加王朝。

此乃神权高于君权的最大弊端,倒是类似中世纪宗教改革前的欧洲诸国,只是基督教的教义相对婆罗门教稍微人性化些,抑或说是更具有欺骗性吧。

婆罗门僧侣是甚么德性?

不事生产,偏却骄奢意淫,坐享着万民供奉,他们多是没甚么家国观念的,总之无论如何改朝换代,只要身毒诸国仍信奉婆罗门教,仍是雅利安人当家做主,婆罗门大贵族们就仍能享受荣华富贵。

所谓的雅利安人,意即高贵之人,是指婆罗门,刹帝利和吠舍三大种姓,据说他们的祖先乃是千余年前从北方南迁到身毒的“征服者”,故他们的肤色大多较浅。

原本的身毒土著被雅利安人蔑称为黑皮肤,塌鼻子,说着邪恶语言的“达萨”或“达休”,也就是现今从事着最底层仆役事的第四种姓首陀罗。

刹帝利统治着吠舍和首陀罗的身体,婆罗门却掌控着雅利安人的信仰,孰高孰低,实是显而易见的。

昔年普西亚米陀将军之所以能轻而易举的篡夺孔雀王朝的基业,创立巽加王朝,无非是仗着婆罗门贵种的大力扶持,现下的巽加王案达罗迦又如何敢违逆婆罗门僧侣传达的“神谕”?

神说,要和谈。

于是,巽加便要遣使向大汉求和。

巽加使臣知晓,若他此番无功而返,便是案达罗迦王都护不住他,不遵神谕的罪名足以让他全族皆被押上祭坛,献祭给天神。

正因如此,张骞接见过巽加使臣后,和谈进展颇为神速,汉廷提出的条件大多无需多费口舌,便是议定谈妥。

赔款,不难!

巽加使臣掂量过大汉金锭的分量,若真如大行令所言,此金锭用大汉度量是为一斤,一斤黄金称为一金,则汉廷要求的两百万金赔款,盛产黄金的巽加王朝赔得起,况且还能用白银以一比十的对价抵扣,着实不算太难筹措!

解禁,废话!

巽加舟兵已覆灭大半,本就无力继续禁海,即便重整旗鼓,组建更庞大的舟兵,建造更多的战船,也绝抵挡不了现下仰光军港停靠的那些大汉巨舰,巽加使臣亲眼见过汉军战舰后,早已得出了确信无疑的结论。

通商,好事!

巽加与哀劳之间的陆地商道从未断绝,途径的夫甘都卢乃是弱国小国,夹在两大强国中间,压根没甚么话语权,巽加贵族们本就极为追捧精致奢侈的汉货,若能直接与大汉进行海上通商,那是天大的好事。

纳贡……

大家都是要脸面的,讨个商量,就不用“纳贡”这字眼,也别提甚么“纳岁币”,每岁让巽加王朝“赠送”大汉些财货,用以“巩固邦谊”,如何?

张骞是个厚道人,见得巽加使臣如此爽快,也就“退让”半步,给巽加君臣留点面子,答应和约上不用带有臣属性质的字眼,但每年巽加送来的“赠礼”多少得再加点,否则他日后不好向大汉皇帝交差。

巽加使臣也晓得多说无益,只得闷声闷气的应下了张骞的讹诈,每岁要赠送汉廷价值五十万金的财货,金银且不论,旁的货物就以今后仰光边市的身毒货物市价计算。

巽加使臣觉着挺合理,却没细细深思个中猫腻,日后巽加王朝可是因此条款被汉人坑到吐血,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和约内的大多条款皆是议定,唯独奴隶贸易的相关事宜,久谈不拢。

不得不说,现今的身毒诸国虽尚处于奴隶制,然却是相对性的奴隶制,甚至在某些方面比大汉还“先进”些。

大汉现今是有大量奴隶的,大汉君臣也不想彻底消灭国内的奴隶制度,否则若没有外族奴隶作为廉价劳动力,大汉老百姓哪能发家致富奔小康?

只不过大汉除却外族奴隶,还有不少沦入奴籍的汉人,多是犯了重罪或是遭了牵连,既有官奴,也有被权贵买去的奴婢,或如卫青般的奴生子。

皇帝刘彻虽想逐步解除汉人奴籍,却也晓得此事急不来,华夏历朝历代都不乏有卖身为奴之人,所谓救急不救穷,老百姓太穷才是根本问题。

为今之计,先让老百姓富裕起来才是硬道理,至于诸多汉奴,就先通过制定律法,尽量保障他们的人身安全乃至生活水准,让主家不敢随意打杀或虐待他们即可。

对于奴生子,就不再归入奴籍了,若汉奴养活不起,可送去各郡县的慈济观,由长秋基金拨专款兴建馆舍,为其“代养”,且允许父母不时前来探望自家孩子,日后若生活境况好了,也可接回家养。

如此一来,随着既有的汉奴逐渐老去乃至亡故,汉奴数量应能大为减少,得以润物细无声的妥善解决这个大难题。

不得不承认,身毒诸国在这方面比大汉做得稍微好些。

雅利安人一般是不允许沦为奴隶的,如出卖或抵押孩子为奴隶的家长,要受到极重的处罚,出身雅利安人的奴隶,应由其亲属尽早赎回,以恢复自由之身。

对于不属于雅利安人的第四种姓首陀罗,即便他们大多身为奴隶,奴隶主却也不可随意虐待,若让首陀罗奴隶代替达利特贱民搬运尸体,清扫粪便,或打骂奴隶,破坏女奴隶贞操等,就要给予受害的首陀罗奴隶自由。

后世不少史学家将之称之为“温和奴隶制”,不似华夏奴隶制时期对奴隶那般残暴。

不过!

然而!

请注意!

身毒所谓的温和奴隶制,是相对四大种姓而言的,别忘了身毒还存在第五种姓达利特,即“不可接触”的贱民,他们的身份世代相传,不能受教育、不可穿鞋、也完全没有社会地位,只被允许从事非常卑贱的工作,例如清洁秽物或丧葬。

四大种姓之人严禁触碰到贱民的身体,贱民走过的足迹都要清理抚平,甚至连影子都不可以交叠,以免玷污他人。

“不洁”的达利特不是人,比蝼蚁都不如!

大汉之所以有众多汉人沦为奴隶,乃因先秦时的华夏没太多外族奴隶,且从秦皇推进封建制至今也不足百年,离消除奴隶制还为时尚早,何况掳掠外族奴隶是大汉必须长久延续的国策。

对外族奴隶,没甚么残暴不残暴的说法,正如身毒人对达利特贱民的看法,他们之所以对首陀罗奴隶颇为“温和”,也只是不想激起这个庞大族群的反抗,可不存在甚么仁慈之心。

(PS:作者君向来实事求是,希望不要有圣母表借题发挥,又说作者笔下大汉反人类。)

正因身毒诸国存在此等诡异的种姓制度,故出身大汉的张骞因思维局限性,没预料到巽加使臣会对奴隶贸易如此抵触。

或许也算不得抵触,而是心存顾虑。

若硬要将大批首陀罗奴隶发卖给汉人,多少是会违背婆罗门教的基本教义,况且巽加使臣在仰光军镇没少瞧见汉人是如何驯化奴隶的,绝对的血腥残暴,他真怕这伙“异教徒”为了获得足够奴隶,会做出与婆罗门教义冲突之举。

张骞见得巽加使臣硬是不松口,便是和颜悦色的出言问及他的顾虑。

巽加使臣迟疑许久,终是坦言相告。

张骞听罢,不禁哑然失笑,心道确是自身考虑不周,没想到此节。

“哈哈,此事怨本官糊涂,没与使臣说清楚,我大汉也不在意甚么不洁之人,你巽加既是不便大举发卖首陀罗奴隶,就将那些达利特贱民卖给我大汉便好。”

张骞抚掌轻笑,拍着巽加使臣的肩膀,复又道:“本官知晓你巽加人最是厌恶那些贱民,恨不能离他们远远的,既是如此,让我大汉将他们押往万里之外,你巽加又可挣得无数赀财,岂非一举两得?”

巽加使臣闻言,不禁双眸熠熠,只觉这话在理,依着大行令早先的提议,三口奴隶约莫就能抵扣一斤重的大汉金锭,若是将来押运到这仰光边市卖给汉商,或许价钱还能更高不少。

若真办成此事,返国复命后,非但案达罗迦王不会怪罪他向汉廷退让太多,怕是婆罗门贵族们更会重重奖赏他啊!

于是乎,两人一拍即和,就此将和约中的各式条款尽皆议定,并详细的撰写下来,做成一式两份的国书,只待互派使臣出使两国都城,向大汉皇帝和巽加王递交国书,盖印用玺后公告天下即可。

张骞为表达大汉善意,愿提前让巽加境内的汉军先行罢战撤兵,北返大夏。

巽加使臣终是松了口气,又暗中得了不少好处,拉着汉廷赠送给巽加君臣的数百车驾“赠礼”,引领张骞遣往巽加的大汉使团返国复命,且允诺归国后会尽速请准案达罗迦王向长安派遣使团,呈递国书和条约。

至此,大汉帝国与巽加王朝长达月余的和谈宣告结束,罢战和约亦算得定下,后头的繁琐事宜无非是走流程。

后世史家将此和约视为大汉与外邦首次签署的“殖民条约”,史称“仰光条约”,对大汉乃至整个世界的影响无疑极为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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