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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五更,随着太极宫承天门上敲响第一声晨鼓,长安城各座城门相对的大街上街鼓齐声响应,这就是诗人笔下所描述的“六街尘起鼓鼕鼕”。叶^子#悠悠
新的一天开始了。
这一天是一个很普通的日子,不是传统的纪念佳节,也不是皇历上的黄道吉日。
宫中的宫女们捧着熨烫整理完毕的衣裳送往皇帝的寝宫,这些衣裳都是用郁金香和龙脑香薰过的。宫女在太宗上朝之前为他更衣沐浴,今日依然百官上朝。
长安城升平坊一家饼铺的店主,点亮了灯,燃起炉子,准备开张迎客。卖饼的汉子一边做饼一边哼着老家的信天游。
家住在安业坊的刑部侍郎李道裕每逢清晨上朝时都会看到卖饼人当炉讴歌,他偶尔会让手下去买两个饼,但大多时候早朝完毕后,朝廷会给官员管一顿早饭。
安邑坊的江夏王李道宗的府宅中都会响起悠扬的乐曲声,李道宗曾经为大唐开国立下战功,是贞观数一数二的武将,他府中的乐工和歌女都出自皇家教坊,是唐高祖赏赐的。
边塞上的士兵们都收到了兵部新发下来的战袍,他们心情也极好,家里来信说今年风调雨顺,粮食收成可好。
这一天也是一个足以在世界史书留下精彩一笔的日子。
野罔山上,山路上弯弯曲曲的脚印已被风沙掩埋;翘首前方,与天相接的漫漫尘土,上午的太阳还像个火盆,狠毒地把火辣辣的光线射向地面。山上的土地仿佛火烧一般,沸腾的火焰熊熊燃烧着,要把一切都给吞噬似的。
一排排的士兵整整齐齐的站立在野罔火药坊的平地前,常年的风吹日晒让他们的脸被烤得黝黑黝黑,与四周荒野的枯木老树相连映衬。
穿着一身将军盔甲的李靖威武地检阅了这支队伍,这估计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支火药武装的队伍,他们都是李靖从全军各营中挑出的精英猛将,目的是为了掌握操作世界上最早的火药武器。
在进行一段简单的祭祀仪式后,礼仪官看了看时辰,黄道吉日已到,他便向李靖点了点头,示意可以开始。
李靖一声令下,数位士兵训练有素地从火药坊内推出一辆平板车,板车上是一个巨大的奇怪物体,形状古怪,质地粗糙,颜色黑漆。他们把这一平板车推到一个相当偏僻的荒野,四周除了巨大的山石,几乎什么都没有。
清虚子等几位工匠也跟了过去作指导,这些人有的是炼丹家,有的是作坊工,有的是铁匠,他们是属于唐朝里地位较低的手工业者,但他们却是最原始的化学家、物理学家……
清场之后,一位士兵将怪物体上的导火线点燃后便匆匆离去,火焰沿着导火索不断地燃烧,最终将那黑色物体给引爆,刹那间火光冲天,碎片四溅,最后一切都灰飞烟灭。^^叶子*悠悠_首发
爆炸溅起的废石被四处击飞,空气中的尘土蔓延,在场的许多人都下意识地闭上了眼睛。当人们再次睁开眼睛,荒野上更是凌乱一片,原来刻意安放在那的几块巨大的山石已是不翼而飞,取而代之的是满地的碎石。
《唐书战史》上记载:……以火点之,砲起火发,其声如雷,,闻百里外,所蒸围半亩之上,石裂而石灰散为烟雾,眯其人之目,人物不相见。
万岁!雷鸣般的呼喊声。尽管大家都是灰头土脸的,但是全场的人们都陷入一片欢乐的气氛,将军,军官,工匠们脸上都是难以掩饰的笑容,年轻的学徒和士兵更是雀跃欢呼。
这些人都是值得高兴的,有什么比能看到自己每天辛辛苦苦的付出得到了回报更让人高兴呢?又有什么比得到一个能让自己以后打胜仗的秘密武器更让人高兴呢?
李靖心里一激动,芭叶大的糙手往长孙凛身上猛拍,“你小子可有一套!真是不错,回去要找长孙那家伙喝几杯,他可养了个好儿子啊!”
长孙凛被大掌拍下是疼得呲牙咧嘴的,他那日被军法了的伤势还没好转,今天是坐着架子被抬上去的,这老头怎么不知轻重。
窦旖也像个天真的小女孩一样挽着长孙凛的手臂,高兴地脆声说道:“死淫贼,你真厉害,这样的主意也能想得出来。”看来她还是改不了那个口啊。
清虚子也是像个小孩子一样,欢快地跑了过来,问道:“少爷,这样是不是算是比较成功的火药了?”语气里暗含了几分得意,只是他们火药坊的人日夜兼程,失败过无数次才做出的成果。“
“恩,以目前的技术水平来看,这应该是最好的了,接下来就得做下一步的工作了。”长孙凛点点头,这是非常了不起的事情,以现在的人力和物力,至少提前了几百年做到。
“咦,难道还没有完成吗?怎么还有下一步呢?”窦旖好奇地问道。
“傻丫头,要是是在战场上,有谁会给你时间让你将火药放到敌军的阵营,然后安全地点燃导火线回到安全之地呢?”李靖的语气非常轻松。
“将军,请你给这火药起个名字吧!”一旁的苏定方提醒道。
“恩,此物乃是由火药制成,状似球形,就称其为火毬。”李靖想了想说道。
长孙凛想到了一些事情,便勉强地忍着背上的伤痛站了起来,朗声说道:“这次的发明是火药坊的工匠学徒们的辛苦结晶,也是在场士兵们辛勤呵护的成果。我们在高兴之余,也不可忘记,在作坊附近那两座墓坟,里面埋葬的是两个甚至还没有出师的小学徒,他们为了大唐,为了军营,献出了自己的生命,我们也不能忘记他们的功劳!“
在场的诸位皆默然,为这两位学徒进行哀悼。
辽阔的原野,昏黄的云天,在夕阳的余晖中越发显得萧瑟。乌鸦们正杂乱地停在枯树上栖息,这时一阵马蹄声打破了荒野的宁静。一群胯下骑着高头战马,手中持有明亮军刀的士兵们,正急速地往军营里冲,奔马后养起了滚滚飞尘。
今日是休训日,军营里没有平日训练的凝重气氛和严肃,士兵们脸上都带着轻松和惬意。有不识字的士兵找人帮忙写家书,也有三三两两凑在一起胡侃,最热闹的恐怕还是乐营的营房。士兵们都是年富力强的壮年人,怎能抵挡不住她们的一个媚眼,这不,一个月存下的月银又贡献出去了。
娘子军的营房前,紫凤营的姑娘们正在玩着一种最新潮的游戏,她们叫它做毽子球,这个游戏是把果核插上美丽的羽毛当球,两人用木板来回对打的运动。事实上是长孙凛根据后世的羽毛球发明的一种运动,只是这个时代还没有橡胶,他就找了比较轻便的果核来代替,很快就从他自己的降鹰营风靡到了整个军营。
长孙凛率领着他的横刀营的士兵,骑着战马威风凛凛地冲回了营区。曾经有士兵询问为什么他们是唯一不能休息的士兵,长孙凛的回答是:“横刀营的战士们以后立功的机会是最多的,死亡的威胁也是最大的,所有横刀营的士兵都默然,只是以后的训练都愈发地努力。
营区里许多士兵都侧目观看,自从那日打群架后,横刀营的牛气在灵州军营可是如雷贯耳,若没几把刷子,多数人都不敢惹。乐营里有几位姑娘偷偷望了出来,嬉骂调笑着,这群士兵可真是威风啊!
长孙凛从马上纵身一跃,很潇洒地跳了下来,他的骑术又进步了许多。单大姐正站在营区的一个角落注视着他,他微微点了点头,径直准备回营房。这个单大姐每次和他对望的时候,总是有一种让他觉得很怪异的熟悉感,尽管两人几乎很少说过话。
“死淫贼!”不用说,一定是窦旖的声音。最近窦旖似乎都在横刀营周围转悠,反正他一有空她就会出现,就像是他的影子似的。身后跟着的几个大胆的士兵都露出了暧昧的微笑,更有甚者竟然吹起了口哨,恩,是刘三长那小子。
“什么事?你怎么没去玩毽子球?”长孙凛一边整着自己因为骑马飞奔而有些凌乱的衣服,手上还拿着一条马鞭。
窦旖看着高瘦颀长的长孙凛龙行虎步地向自己走过来,这个比她小一岁的表弟经过数月的军营生活,似乎成熟了许多,身体更高了也更强壮了,皮肤变成了铜色,眉目间的稚气已经消散,紧闭的嘴唇给人一种成熟的安全感。身着一身校尉服的他,竟然给人将军不怒而威的气势。
窦旖觉得自己的心跳得很厉害,手心里渗出了紧张的汗水,她似乎忘记回答长孙凛的提问。
“找我何事?”长孙凛莫名其妙,他挥了挥手在她眼睛前晃了晃。
“恩,今天晚上你有空闲吗?”窦旖这才反应过来,满脸飞起了红霞,楚楚动人。
“哟!有空,当然有空,整夜都有空。”当事人还没有回答,正在一边偷听的马富马贵就怪叫地起哄,其他士兵也是哄然大笑。
窦旖被羞得是满脸通红,跺着脚朝横刀营的兄弟们“呸”了一声,引来口哨声四起。长孙凛皱着眉头回头看了一眼,可真神了,正在作怪的士兵们立马鸦雀无声安静下来,拿现代的话来说,长孙凛就如同按了个静音键。旁人看了都不禁咋舌,乖乖,这个校尉也太牛了。
“有空,不会是又找我做什么无聊的事情吧。”前几次窦旖都找各种理由让他过去,最后他也没发现什么要紧的事情。
“总之,你来就知道了。”窦旖说完便害羞地离开了,长孙凛觉得有些莫名,单大姐的眼光还在注视着他,长孙凛对她也望了一阵,然后回到自己的营房休息去了。
晚风飒飒。横刀营里却是热火朝天,今天晚上校尉允许他们放肆喝酒,这下可把大伙给乐坏了。几个酗酒的莽汉已经大碗大碗往胃里灌,长孙凛私底下是个很平易的人,士兵们都纷纷向他敬酒,他也不退却,豪放地喝了下去。
一轮圆月穿过林梢,渐西坠。夜间的寒露不一会儿就冻凝成了白霜,蟋蟀在营房四周开着交响音乐会,偶尔会有征马响应似的长声嘶鸣。
窦旖今晚脱下军装换上了丝绸裙,柔润健康的肌肤笼着轻纱,檀红的樱唇紧紧抿着,脖颈上围着绣花圈饰,还有脂香淡淡。石榴花心枉自叠印在红艳的舞裙,如松的鬓发让她看上去有一种慵懒的性感。
“旖妹妹,别那么紧张,他又不是第一次过来了。”一边的彩虹看到窦旖无主地走来走去,便知道她心里紧张着呢。
“这都什么时候了,他怎么还不过来呢。”窦旖坐在床上还没几分钟,便又站起来在门口婷婷伫立。
彩虹摇了摇头回到自己的营帐,她本来是被窦旖叫过来打发时间的,结果这小丫头后来却一时也定不下来,不知被什么扰乱了心神。
这边却是完全无关***,正是酒酣氛浓之时,几杯白酒下肚,长孙凛和王大牛伐起了酒拳,偶尔还说几个黄段子,惹得众人哈哈大笑,有个士兵甚至捂着肚子弯腰垂首顿足,旁人不禁鄙视,你这家伙拍马屁也拍得太明显了吧。直到细心的薛仁贵在一旁提醒,长孙凛这才想起今晚佳人有约,便摇摇晃晃地走了出去,临走前还不忘让兄弟们给自己剩些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