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七章 夺场(1 / 1)

茅山奇术 卧笔 1372 字 1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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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云,快起床,要不该迟到了……”

迷迷糊糊中,慕云耳边传来一阵催促将他惊醒,睁开朦胧的双眼一看,原来是童小川在叫自己起床。

昨晚慕云一直到凌晨三点多才睡觉,这会才七点多一点点,睡意还未散去,哪里又舍得那么早起来:“让我再咪一会……”

“别睡了,要不赶不上吃早餐啦。”虽然宿舍的几人才在一起不到一个礼拜,可通过这几天的事后,都搞得极为团结,就连吃个早餐,也约好了一起去。邱贤波见童小川的催促无用,便亲自上阵。

被两人一阵推搡呼叫,慕云只能无奈的从床上爬了起来,穿好衣服后朝冲凉房走去洗漱。

十多分钟后,306宿舍的七人一起来到了食堂,准备一天的第一顿。几人打好餐落座后,段云便悄悄问道:“慕云,昨晚宿舍里没女鬼来了吧!”

“我说你这人怎么这么无趣了,这里这么多人你非要弄得大伙都知道是不是……”见段云又大嘴巴,坐在一旁的郭鑫来了气。

被郭鑫一说,段云连忙闭上了自己的嘴,带着歉意说道:“好好好,不说不说……”

三兴镇,怀市郊区的一个小镇,落座在怀市一中五百米远的地方。这里两面环山,一面是河,还有一侧则是宽敞的国道,可谓是环山抱水路又好,居住在这里过ri子倒也惬意。

在三兴镇的宁月小区一栋楼房的7楼一套三室两厅套间,此时一个老者正拿着水壶在给自己阳台养殖的那些花卉浇水,客厅里一个十来岁的女孩,正在清理着自己的书包准备去上学。

在阳台浇水的这个老者,正是带着慕云一同前去夏美蝶坟前的谢天奇。他的一家是四年前搬到这新建的小区来的,老伴已经过世多年,他一直跟自己的唯一的儿子居住在一起,家里还有一个读高中的孙子和读小学孙女,家庭幸福美满,可谓是老年享福。

虽然他已年近七十,可丝毫不显老态,什么事都能做,就连孙女上学放学,也是他这个老人家负责接送。

此时客厅里的小女生已经收拾好了书包,她读高中的哥哥则早就已经等在了门口,小女生便大声呼叫:“爷爷,我收拾好了,走吧……”

在阳台浇花的谢天奇听到孙女叫唤,一脸笑意:“好……爷爷这就来……”说着,就将手里的水壶放下,朝客厅走去。

谢天奇的儿子和媳妇因为在怀市开设了一家不大的公司,两口子每ri早上就要赶去公司,所以也就没时间送女儿上学,只能一直让父亲负责接送女儿。

谢天奇来到客厅后,检查了一番孙女的书包,满意的点了点头,又看了看站在门口的孙子说道:“佳明、丝丝,我们走吧……”

丝丝微微笑了笑,便跟着爷爷朝家门外走去。

谢天奇的孙女叫做谢丝丝,读小学五年级,而孙子谢佳明则就如与怀市三中高二,跟梓涵一个学校。每天早上,这对兄妹都是跟着爷爷一起出家门上学,谢佳明虽然不用在让爷爷送,但谢丝丝就读的学校离家比较远,又跟谢佳明就读的学校不同路,所以每天早上兄妹俩走到小区外的岔路口就会分开。

谢佳明自己走,谢天奇则带着孙女走。

三人从家里走出来到岔路口后,谢佳明跟爷爷打了个招呼,便朝自己学校走去,就在谢佳明离开时,谢天奇叫住了他:“佳明,昨晚爷爷教你的虚灵之法你练的怎么样呢?”

“只是感觉到气入天灵了,可就是感觉不到灵的存在,我今晚再加把劲试试吧……”谢佳明说完,就头也不回的快步离开了。

看着自己孙子离开的背影,谢天奇长长的叹了一口气自语道:“哎……成风不肯学,佳明又是毫无慧根……难道这紫门到我这一代就得失传了吗?”

丝丝见爷爷长叹,略显忧愁,连忙天真的问道:“爷爷,你怎么不高兴吗?”

看着孙女天真的脸庞,谢天奇心头的忧愁片刻就消散而去,笑着回道:“没事……走,爷爷带你去吃臊子粉……”

“好耶,又可以去吃臊子粉咯……”

听到爷爷说要带自己去吃自己最喜欢的臊子粉,丝丝高兴的手舞足蹈,逗得谢天奇哈哈大笑起来。

“慕云,蒲德智从医院回来了你知道不……”

中午午休时,慕云正趴在座位上看书,段云突然跑过来告诉自己这个消息。

听到蒲德智回来,慕云也是一脸喜悦:“他人了,上课了吗?”

“还没,他明天才上课,不过今天他约我们一起去怀仁广场的那个篮球场打球。”

“打球?”慕云疑惑的看着段云。

“嗯,刚我碰到他是他这么说的,说是在医院躺了两天浑身骨头都硬了,得活动活动去,咱们宿舍的哥们他都叫上了。”

段云将自己知道的告诉慕云。

慕云犹豫了一会,心里一想既然大家都去了,那也就玩玩吧,便答应道:“行,放学后咱们一起去……”

虽然慕云不太喜欢热闹,可自从来到了这高中,曾经的那份安逸似乎就慢慢的在消失,反倒是喜欢上现在这种活泼乐观的生活了。

见慕云答应了下来,段云便乐呵着离开了教室,去找自己的乐子去了。

很快,最后一节课的下课铃声响了起来,老师刚走出教室,段云就跑到了慕云的座位旁:“慕云,我跟小川他们约好了,咱们在校门口集合……走吧。”

慕云将自己位置上的书本收拾好,便点头起身,跟着段云快步朝校门口跑去。

来到校门口,大伙都到齐了,便由熟悉怀市地形的蒲德智带路,一行八人朝怀仁广场快步走去。

来到怀仁广场时,这里人还不多,广场上的那个篮球场里,也没有人玩耍,蒲德智跑到广场旁的小卖铺去买了几瓶水,又从小卖铺里租借了一个篮球后,又跑回了同学们旁边:“来来来,哥几个拿着,咱们玩球去。等到了晚上我请大家伙吃宵夜。”

看着蒲德智那得瑟样,十足像是一个土财主,他口袋里的钱,似乎总是花不完一样,手笔是极其阔达。

慕云目视了一眼广场周围,压根就没几个人,便估计数落到:“这广场周边除了那个小卖铺外,压根就没卖东西的,你上那请我们吃宵夜去。”

蒲德智见慕云一脸疑惑,带着一丝傲慢和自信回道:“你别看现在这里冷冷清清的,这一旦到了晚上,广场可谓是人龙混杂,夜宵摊位,散步的约会的什么人都有,相当热闹。”

“看你说的那么热闹,真的假的啊?”这怀仁广场除了蒲德智以外,其余人压根就没来过,这不,童小川也开始疑惑起来。

见大伙都那么疑惑,蒲德智也懒得解释:“哎呀,大家就别那么啰嗦了,玩球玩球,我说了请大家伙吃宵夜就一定请,就算这里没有,去别处还不行啊,走走走……”

看蒲德智一脸兴奋的跑向篮球场,大伙也只能说笑着跟随他而去。

慕云平时不怎么打篮球,可今天他高兴,因为蒲德智出院了,所以也卷起袖子陪着大家伙一块玩。

不过大家才玩了十多分钟,突然就从广场外围走来了一群穿着校服的高中学生,看他们胸口的校服标示,是怀市三中的学生,大概有十来个。

这一群来的学生都是各自高大的男生,看样子似乎是篮球队的,要不也不会校服里面还专门穿着球衣。

一群人刚走到广场篮球场内,便大声的对着正在玩球的慕云一伙人大声嚷嚷道:“喂,你们哪个学校的,不知道这个球场是我们专用的吗?赶紧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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