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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前家住哪里?”杨钦站在楼顶边缘的围墙边,抽着烟,眉头深锁。
“不记得了,从我懂事的时候起,就在四处流浪。”天下回想着自己的过去,他的确从出生的那天开始就没有一个稳定的家。
“你父母是谁?”杨钦继续问。
“不知道,我从来没见过我妈妈,也不知道她长什么样。”这句话天下说的也是事实,他观察着杨钦的表情,“周姨对我很好,在这儿虽然才生活了一天,可是觉得就像是自己的家一样,所以我……”
杨钦扔掉了手里的烟头,忽然转过身来,伸出右手在他的头发上轻轻揉弄了一下,脸色依然严肃,却看起来已经没有那么凶狠了,“你是个聪明的孩子,能这么想很好,其实小飞也不是我亲妹妹,是八年前我从火车站附近捡来的,她很乖,也很善良,我不能经常呆在家里,希望你也能像个哥哥一样好好照顾她,家里有你们俩在,我……也稍微心安了一点。”
“那,我可以喊你声大哥吗?”天下眨着眼睛,他当然会好好照顾小飞,不管自己和杨钦有着多大的血海深仇,小飞却是无辜的,男人的事就该在男人之间解决。
“嗯!”杨钦又点着了一支烟,望着远处模糊不清的夜景,完全没有注意到天下脸上充满了仇恨值的表情。
“大哥,那我……”
“我说过,我不会教你格斗术,那不是游戏,那是真正的杀人,也随时可能被别人杀死。”
天下的脑子在飞速地运转,“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还坚持要打黑市拳?”
“在这个圈子呆得太久,就会忘记自己该怎样去过正常人的生活。”杨钦发出了一声轻笑。
在黑市拳这个圈子里,技术等级越高,死亡风险率就越大,真正高等级的黑市拳手一出手就是杀招,绝不会采取温柔又低级的战术来给对手击毙自己的机会,所以,越是能力强大的拳手死的就越快。
杨钦的水平达到了中级,但他却一直在打初级水平的拳赛,大概就是因为心中有所顾虑和牵挂才会这么做的吧?看来现实中的杨钦也很怕死,说不恐惧死亡,那都是假的,没有人会喜欢死亡降临在自己头上。
唐龙,真名弗兰克陈,绰号“大斧”,历史上攻击力和击毙率最高的拳手,在他的黑市拳生涯中一共打了九十七场比赛,九十六胜一负,其中九十五场击毙对手,被他击败的拳手只有一个人活着走出了拳台。
在他生命中第九十七场比赛,唐龙走上了擂台,却再也没有下来,对手保利以百米冲刺的速度逃避着唐龙的追击,直至将他的体力耗尽,最后以一记扫腿将唐龙击毙在拳台上。
唐龙1951年出生,生命终止在1979年,死亡时年仅二十八岁!同样,来自西伯利亚黑市拳手训练营的优秀产品——“地狱魔王”安东尼马库斯也只活了三十四岁。
很多高水平黑市拳手的生命都非常短暂,比赛奖金高逾百万,而死亡率也同样高得惊人,甚至超过70%!不仅在国外如此,在国内也发生着同样的事情,只是黑市拳的隐蔽性让许多人无法了解这一行业罢了。
回想起近年来,国内那些死在了拳台上的黑市拳手,他们活着时默默无闻,死的时候也无声无息,天下的心就禁不住猛烈地颤抖起来,“昨天你带我回来的时候,我发现你受了伤,你好像现在已经开始打中级拳手的比赛了!”
杨钦瞥了他一眼,继续抽自己的烟,语气又冷淡了下来,“不该管的别管,你知道的已经太多了,如果我发现你在家里乱说一句话……”
“放心吧!我一个字也不会说!”天下坚定地道。
他偷瞧着杨钦的表情,他知道在黑市拳这个拳子里,初级拳手的比赛能拿到的钱非常少,运气不好时只有几百,好的话有几千,而打一场中级拳手的比赛,如果老板大方点,比赛双方的实力又都是十分强大,比赛的过程也很精彩,那么拿到十万以上或者上五十万都不是问题。
问题是,最后,你还能不能活着……
夜色昏暗,天上闪烁着几点冰冷的星光,杨钦一声不吭地接连抽掉了几支烟,烟酒对拳手的身体伤害非常大,他心里也很清楚,但最近却忍不住不抽上几支,他将手里捏成一团的空烟盒远远扔了出去,“明天午饭后,你到楼下等我。”
杨钦很少和他说话,天下也捉摸不透杨钦的心思,但他始终没有放松警惕,那个背包也被他塞在了客厅柜子底下最不常打开的那一格里。
第二天一早,周月从衣柜里摸索着翻出了几件杨钦少年时穿过的旧衣服,款式虽有些老旧,但看着还算顺眼,穿在天下那瘦挑的身子上也非常合体。
杨钦早已经出门去了,天下从阁间里推出单车,准备送小飞去学校,“小飞,你的头发乱了。”锁好阁间的门,天下发现小飞的头发散乱着,漂亮的马尾辫没有扎起来,头发被风吹得粘附在脸上。
“发圈断掉了!”小飞拂着耳边的发丝,有些不太开心,那楚楚可怜又略带几分幽怨的表情让人瞧一眼就忍不住要生出几分怜爱。
“上车吧,等会天下哥哥给你买个新的。”天下想起自己口袋里还有七十三块钱,给小飞买个发夹绝对不成问题,昨天那房子退得真是太及时了!
小飞跳上单车的后座,天下骑动了车子,穿过马路,等过了前面的红灯,在路口边上有一个报刊亭,那里有许多小东西和饮料卖。
绿灯终于亮起,天下小心地穿过马路,将车子在报刊亭旁边停下,小飞跳下车子,一眼就发现报刊亭前面铺了张小木板,上面摆放着许多小东西和饰品。
小飞看上了一个漂亮的粉红色蝴蝶发夹,标价十五元,她拿起来又放下,放下了又拿起,反复几次,似乎爱不释手。
天下是个细心的人,一眼就瞧出来小飞喜欢那个发夹,可是又嫌发夹太贵,生活上的辛苦促使她时时刻刻都在节省着开支,而她也远比同龄的女孩子显得早熟许多。
“老板,一瓶绿茶!”身边传来一个中年男子的声音,听口音有些别扭,像是个外国人。
天下侧过头,看见紧挨着他站在报刊亭前的是一个头发略长的中年男子,身材十分高大,至少也有一米八几,很随意地穿着件深灰色外套,下巴上一抹胡子茬,神情有几分憔悴,还有几分猥琐。
这应该是一个华裔,但看起来却并没有人们想象中华裔所应有的财大气粗和翩翩风度,相反,似乎还有些落魄,总之给人的印象感在及格线以下。
天下立即提高了警惕,他往旁边站了一站,护在小飞身前,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零钱,“老板,就要那个粉红色的发夹。”说着,顺手抽出一张二十元的钞票递了过去。
老板找给天下五元钱,同时递给中年人一瓶绿茶。
中年人笑嘻嘻地凑过来,冲天下点点头,伸出一根拇指,赞叹道:“很漂亮!”
天下不喜欢和陌生人搭讪,尤其是第一眼印象就不讨他喜欢的人,他理也没理,帮小飞整理好头发,用发夹轻轻夹住,小飞很高兴,脸颊上泛出一抹红晕,除了杨钦之外,这还是头一次有人送她东西。
恰在这时,中年人又多事地补上一句,“我是说,小姑娘很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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