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失忆的男人(2 / 1)

我的尤物老婆 熊猫胖大 2710 字 1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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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县,北方的一个小县城,资源稀少,以耕种、铸造为主要发展方向,新世纪以来,随着经济发展不断提升,博县已经变成了一个颇为繁华的县城,高楼大厦林立,爱美的女孩越来越多,美容院也慢慢在这个质朴的县城有了一席之地。

但在天朝任何一个城市乡镇,发展的最好的就是餐饮业,博县也不例外,每条街道至少坐落着五六家餐馆,卖早点的小摊更是数不胜数。

这里的城管和电视报纸上的无恶不作不同,这里的城管很和善,甚至可以说是不作为,所以不管白天黑夜,,路边随处可见无证摆小摊,或是推着三轮卖水果卖菜的小商贩。

比起大城市,博县的人相对质朴,而且有不少回族人在这里居住,尤其是在县城南段,矗立着一座上百年历史的清真寺,并且这边70以上都是回族人。

如果有外地人在这里饿着肚子没饭吃,只需要随便找一个回族人,说一句‘赛瓦布’,这个回族人就知道你是要饭的,会给你一块钱或十块钱,如果你表明自己没钱吃饭,这个回族人更会带你回家,或直接在外面请你吃一顿饱饭。

这就是回族人的风俗和团结的表现,同时也是伊斯兰教的一种普遍性——真主对世人慈爱。当然,真主对信仰他的人‘特别慈爱’。

9月的博县已经凉爽下来,路边随处可见飘落的黄叶,时间已是傍晚,林秋云推着小推车来到一个十字路口,在靠南的位置停下来。

林秋云是博县本地人,今年只有十八岁,身高一米七五有余,生的花容月貌,身材也凹凸有致,因为常年劳动的关系,显得比较结实。

但林秋云是个苦命人,母亲在生完她之后就一直身体不好,在她十岁的时候便撒手人寰,而父亲也在她十三岁的时候借酒浇愁,大半夜的在外面晃悠,不小心从桥头上跌落,找到尸体的时候,已经被鱼啃得只剩半边脸了。

从此之后,林秋云就成了孤儿,但林秋云非常坚强,从十三岁开始就辍学养活自己,因为博城管理方面的松懈,林秋云隐瞒了年龄,在饭店里当了两年服务员,但两年后被一个醉酒的客人调戏,吓的再也没去饭店。

后来林秋云又陆续去商场站过柜台,夜市摆过小摊,待攒的钱差不多了,就在去年找焊工焊了一辆炸串专用的手推车,买了些炸串的材料,在离家不远的路口摆小摊,迈起了炸串。

一年来,生意逐渐稳定下来,现在每个月都能赚到五六千,对一个只有十八岁的女孩来说,可以说是非常高的收入了,但林秋云背后付出的辛苦,只有她自己知道。

“秋云,来了啊!”旁边一个摆小摊卖鞋子的老太太和林秋云打了声招呼。

林秋云笑着点头:“来了,张奶奶,您吃了吗?要不要吃两个炸串?”

“呵呵,吃过了,对了,一会儿我孙子过来,你们认识认识。”老太太笑眯眯的说道。

林秋云脸上带着一丝无奈,苦笑道:“张奶奶,您又来了。”

“认识一下算什么,要是看对眼了,以后你可就是我孙媳妇了。”老太太笑道。

林秋云摇摇头,把穿好的串从推车下层拿出来,一一摆放在上面,有鸡胗、骨肉相连、鹌鹑蛋、香肠、鱼丸、圆白菜等等,种类繁多,颜色鲜艳,看上去很开胃。

虽然是刚刚出摊,但林秋云的小摊前很快就来了客人,林秋云也专心致志的忙碌起来。

不知不觉,时间到了晚上七点半,林秋云带来的炸串卖的差不多了,只剩下两个烧饼和一个圆白菜串,眼见没了客人,林秋云关掉火,打算收摊了。

就在这时,一个衣衫褴褛、身材高大的男人缓步走来,看到林秋云推车上剩下的烧饼和圆白菜串,咽了咽口水,眼睛里放射着饥饿的绿光。

林秋云看着这个男人,第一印象就是好高啊!

身高差不多有两米,就是衣服破破烂烂的,看着像个乞丐,但奇怪的是,这个人脸上和头发以及双手都很干净,二十来岁的样子,人长的虽然不是特别帅,却很耐看,尤其那双眼睛,不时流露出忧郁之色,仿佛一个落难的贵公子。

“这个……”男人突然说话了,脸有些红,指着烧饼:“能给我吃吗?”又怕女孩拒绝,连忙补充道:“我以后会还给你的。”

看到他窘迫的样子,林秋云微微一笑:“没关系,反正是卖剩下的,你想吃就吃吧!不要钱,等我炸一下。”

“谢谢,谢谢,你真是好人。”男人非常感动,眼睛都有点红了。

林秋云略显奇怪的看着他,却没说什么,重新打开火,把油烧热,把烧饼和圆白菜串放进油锅里炸制,片刻后出锅,林秋云把两个烧饼从中间切开一条缝,抹上面酱,随后把圆白菜串分成两份塞进烧饼里,装在塑料袋里递给男人:“给。”

“谢谢,谢谢。”男人满脸感激的接过来,狼吞虎咽的吃着烧饼夹圆白菜。

“慢点吃。”林秋云从车厢里拿出一瓶矿泉水,拧开后递给男人:“喝点水,别噎着。”

“谢谢。”男人更是感激万分。

“别客气。”林秋云微微一笑,问道:“听你口音,好像不是本地人,你老家是哪的?”

男人喝口水,摇摇头:“我不知道。”

“不知道?”

“我好像失忆了。”男人眼中闪过一丝忧郁:“从我醒来,我就不记得自己是谁。”

“是吗?”林秋云带着一丝异样的看着男人:“连名字也忘了?”

“名字?”男人皱着眉头想了很久,最后茫然的摇了摇头。

“那你还真可怜。”林秋云有些同情的说道。

男人摇摇头,三两口把烧饼吃光,矿泉水也喝光,虽然只有个三分饱,却也不再饿得难受了。

“谢谢你,以后我会报答你的。”男人说道。

林秋云摇摇头:“没关系,谁都不容易,你又是这样……再说两个烧饼和一串圆白菜,加起来就一块五,算不了什么。”

“滴水之恩当涌泉以报,总之我一定会报答你的。”男人盯着林秋云的眼睛,认真的说道。

林秋云下意识的闪过男人的目光,脸蛋一红,道:“随便你,我要收摊回家了,你……你有住的地方吗?”

男人露齿一笑:“我昨天晚上在医院蹭了张床。”

林秋云噗哧一笑:“你还真聪明。”

“还好吧!”男人挠挠头,道:“我送你回家吧!啊!我是说,这车你推着太累,我帮你推到家,就算报答你好了。”

听到男人要送她回家,林秋云有些犹豫,但感觉到男人的真诚,林秋云鬼使神差的点了点头:“那就麻烦你了。”

“不麻烦,应该的。”男人立即帮林秋云把手推车上的东西都收拾好,随后推着车和林秋云并排走在一起。

不久之后,两人走进了一个满是平房的街道,街道的路口并不是很宽,手推车推进来,最多只能在旁边过去一辆自行车,而且胡同里没有路灯,显得比较黑暗。

林秋云把随身携带的小手电筒打开,一道光柱照着前方路面:“这边路面不太平整,慢点推。”

“好。”男人点点头,一边稳稳地推着车前行,一边问道:“这边这么偏僻,你一个女孩子经常这么晚回来,就不怕遇到坏人吗?”

林秋云笑道:“不会,我们这里的人还是很淳朴的,几十年来只发生过一起**案,而且作案的还是外地人……”

林秋云突然沉默了,因为她身边的男人也是外地人。

男人似乎猜到了林秋云的心思,连忙保证道:“你放心好了,我不是那种人。”

感觉到男人的慌乱,林秋云噗哧一笑:“我知道大哥不是坏人,而且这里虽然偏僻一点,但住户很多,只要有一点动静就会跑出来,而且这边大多是回民,我也是回民,回民可不会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朵斯提受害。”

“朵斯提是什么?”男人不解。

“哦,是伊斯兰教的一种说法,你可以理解为朋友,或是教友。”林秋云解释道。

“哦,朵斯提……”男人念着这三个字,点点头:“回民真团结。”

“也不能说回民吧!少数民族都团结。”林秋云微笑道:“汉民就是人太多了,才不如少数民族团结。”

“嗯。”男人点点头:“所以才有汉奸,却没听说过回奸。”

“哈哈……,大哥你说话真有意思。”林秋云咯咯直笑。

男人呵呵一笑,不久后,便来到了一个独门独户的平房门前。

平房的门是双扇木门,宽超过一米五。

林秋云拿出钥匙打开大门,入目的是一个小院,小院靠右的位置有一个遮雨棚,林秋云指着遮雨棚:“大哥,把车推到那里就行。”

“好。”男人点点头,把车推进遮雨棚里,大概的打量了一眼,小院南北两面都有房子,南房的门关着,看不清里面的东西,但是地势比较低,房子也比较低矮,北房下沿有两个台阶,地势比较高,是三角顶的瓦房。

对一个人来说,这套房子显然比较大,连屋带院能有一百多平米。

林秋云把南屋的灯打开,对男人道:“大哥,进屋坐会儿吧!我给你倒杯水。”

男人连连摇头:“不了,这么晚了,孤男寡女的传出去对你名声不好,我先走了,你早点睡吧!”

这番话让林秋云心中一松,道:“那好吧!我送送你。”

“别送了,关门吧!”男人走出院门外,冲林秋云摆了摆手。

“大哥,你慢点走。”

“知道了。”

回应间,男人的身影渐渐消失在了黑暗之中。

林秋云再次见到这个男人的时候,已经是三天后了。

依旧是晚上,当男人饿着肚子出现在林秋云面前的时候,眼睛一直盯着推车上的炸串,脸上露出了羞窘的苦笑。

和三天前相比,男人身上的衣服变成了一件黑色旧西装,里面是一件灰色羊毛衫,下身穿着一条洗的发白的蓝色牛仔裤,脚上则是一双黑色的旧皮鞋。

虽然都是很旧的衣服,但穿在男人身上,却显得非常有型。

林秋云脸上露出了笑容:“大哥,会刷面酱吗?”

男人连连点头:“会。”

“那帮我刷面酱吧!”林秋云指着右侧盘子里刚刚炸好的鸡排:“两面都刷一层面酱,撒点孜然和辣椒面。”

“好。”男人挽起袖子,走到林秋云身边,拿起毛刷蘸上面酱,熟练的在鸡排上刷起来。

林秋云看到男人的动作,不由愣了下,她本以为男人做这些会很笨拙,没想到竟然如同多年炸串的老师傅,熟练异常。

有了男人的帮忙,林秋云的工作量骤减,不久之后就送走了所有顾客,但这时候林秋云并没有停下来,把盘子里的各种炸串都拿出来一支,放进油锅里炸制。

男人眨眨眼睛:“还有谁买吗?”

林秋云微微一笑:“没人买了,但我饿了,反正也不多了,大哥你陪我吃点吧!”

这根本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却让男人感动万分,抿着嘴:“好,我陪你吃点。”

“下面还有水,再陪我喝点。”

“……好,我陪你喝点。”

之后陆续又来了几个顾客,但都被林秋云以‘卖光’为由送走了这些顾客,男人默默吃着炸串,眼中闪过一丝感动的光芒。

“大哥……”林秋云吃着鱼丸,问道:“这几天你去哪了?这身衣服从哪来的?”

男人有些尴尬的挠挠头:“我这几天一直想找份工作,但没有人收我,至于这身衣服,是一个大妈送我的,说是他儿子的衣服。”

“哦。”林秋云安慰道:“他们不收你,可能因为你是外地人,又没有身份证的关系吧!毕竟谁开门营业,也要找些当地、让人放心的员工,话说大哥你还没想起自己的名字吗?”

男人摇摇头,神色有些黯然。

“没关系,慢慢会想起来的。”林秋云此时只能安慰两句,随后问道:“大哥,我看你刚才刷面酱挺熟练的啊!也许你以前当过厨师。”

“是吗?”男人面露疑惑之色,皱皱眉:“我也不知道,只是觉得做起来很熟练,好像天生就会似的。”

“嗯,你失忆前肯定是个厨师。”林秋云用力点头,随即咯咯笑道:“没想到我也有使唤厨师给我打下手的一天。”

顿了顿,林秋云道:“大哥,既然你是个厨师,不如去饭店应聘,只要你露一手,饭店老板肯定高薪聘请你。”

“是吗?”男人皱皱眉:“可我这几天也去过几家饭店,他们都不要我。”

“都是什么饭店啊?”

“就是小饭馆。”

“……”林秋云捂着额头,苦笑道:“大哥,小饭馆都是厨师自己开的,他们自己就能当厨师,哪还用得着你啊!你应该去那些大饭店、大酒楼才对。”

“哦?”

“这样吧!”林秋云说道:“天气预报说明天有雨,下雨天我也不能出摊,明天上午你去我家找我,我带你去大饭店看看。”

“这……不好吧!会不会太麻烦你了?”男人有些犹豫。

“不会。”林秋云笑道:“闲着也是闲着,就这么说定了。”

男人犹豫片刻,点点头:“好。”

转眼到了第二天。

一大早,天空便阴云密布,随时都有可能下雨,男人从医院里走出来,抬头看看天,喃喃道:“一时三刻落雨,雨时两时二刻三分,雨量5毫米,风向西北,停雨一时一刻,再次降雨五时一刻七分,雨量7毫米,风向西北,停雨两刻,降雨三时九分,雨停。”

男人一呆,揉揉脑袋:“我刚才在说什么?”

摇摇头,男人离开医院,直奔林秋云家而去。

博城只是一个小县城,面积很小,男人所在的医院距离林秋云家只有一公里左右,走快一点只需要十几分钟。

来到林秋云家门口敲门的时候,林秋云正在吃早饭。

“大哥,你来啦!”大开门看到男人,林秋云面露笑容:“快进来,吃饭了吗?”

男人走进来,干笑两声:“还没有。”

“那一起吃点吧!”林秋云关上门,笑道:“我刚煮的面汤,还有很多呢!”

“不用了,我不饿。”

咕~~~~~~~~~

看到男人窘迫的样子,林秋云噗哧一笑:“大哥就别客气了,一起吃吧!”

说话的工夫,林秋云盛了一大碗面汤,又拿了一双筷子递给男人:“要醋吗?”

“不用了,谢谢。”男人接过面汤,大口的吃起来。

看着男人狼吞虎咽的样子,林秋云微微一笑,剥了一个蒜瓣丢进男人碗里:“蒜瓣解毒,对身体好。”

男人点点头:“谢谢。”

“不客气。”

吃过早饭,林秋云倒了一杯热水递给男人,道:“大哥,我昨天想了想,你只是刷面酱证明不了你是厨师,今天一大早我去菜市场买回来一些菜和肉,一会儿你做几道菜给我看看,万一你不会做,咱们去饭店会闹笑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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