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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的美人
不顾萧雨偷着乐,孙逵又说道:“梅花盗自三十年前销声匿迹之后,江湖中人都以为他被诛杀,谁知半年前他又突然出现,在短短七、八个月里,又做了七八十件巨案,连华山派掌门人的女儿,都被他糟蹋了。”
李寻欢低下头,玩着手里的小刀,沉声道:“如果梅花盗还活着,该有六七十岁了吧,想不到兴趣还如此浓厚。”
孙逵道:“不论真假,自他再次出现后,江湖中稍有资产的人,都已人人自危,稍有姿色的女子,更是寝食难安,”说完,孙逵顿了顿:“据我所知,已有九十余家在暗中约定,无论谁杀了梅花盗,他们就将自己的财产分出一半来送给他,你想想,这数目是如何的可观?还有,江湖中公认的第一美人也曾扬言天下,谁能除去梅花盗,无论美丑老少,她都会嫁给他。”
萧雨听到这里,喃喃自语:“贼喊捉贼。”但声音太小,其他人都没有听到。
萧雨又笑道:“难怪你杀了自己的老婆,原来是盯上第一美人了,哈哈。”
孙逵震怒,瞪着萧雨望了半晌,嘴角渐渐露出了一丝微笑,道:“像你这样的人居然能活到现在,可见要杀你实在不容易,但是,你别忘了,你是身中剧毒的人,已经剩下半条命了。”
“哈哈哈,”门外传来一阵响亮的笑声,“你看他现在像是中了毒的样子么?”
众人寻声望去,不知何时门前已站了个青衣人,他身材并不矮,也不太高,神情悠闲而潇洒,一张脸却是青渗渗,阴森森的,仿佛戴着面具,又仿佛这就是他本来的面目。
他背负着双手,悠然踱了进来,叹道:“这个人不简单,连我都看出,他没有内力,你的毒对他无用,话说,他能活到现在也实属不易。”
萧雨看去,我的天呐,这人长得实在丑陋,但却有双动人的眼睛,眼睛太美,就象是嵌在死猪肉上的两粒珍珠。女扮男装,萧雨想。
孙逵看到来人,怒吼一声,瞬间攻出三拳,众人都在看热闹,哪想到,孙逵中途变招,这三拳突然转向了萧雨。萧雨还在那里咧嘴笑呢。
孙逵这些年来,非但未将武功放下,反而更有精进,每一拳都是招沉力猛,虎虎生风,虽然未必能击石如粉,但要是打在萧雨的身上,哪能有命在。
李寻欢和阿飞都被青衣人吸引,孙逵的出招也是奇快,萧雨的身形皆被其笼罩,再说萧雨不会武功,连闪避都未必能闪避得开。
孙逵知道萧雨穿有宝甲,所以这一拳是奔着萧雨的脑袋去的,这要是打实了,和重锤砸西瓜没啥区别。说时迟那时快,一拳已打在了萧雨的脸上。萧雨一个筋斗跌倒在地上,飞出去五米多远,半边脸已肿起了半尺高,红里发紫,紫中透明,连眼睛都差点摔没了。
疼,真疼。
孙逵捂着自己的喉咙,目光中露出了绝望,声音也变得像个破败的风箱,“李探花,果然,名。不。虚。传。”说完仰身栽倒,喉头溅出来的鲜血,如泉涌。
李寻欢阖起眼睛,手里又多了一把小刀,那个青衣人居然也叹了囗气,“别人都说挨了小李的飞刀,会没有痛苦的死去,的确没有夸张。”青衣人话风一转,动人的眼睛忽然发出了锐利的光,瞪着萧雨道:“金丝甲是否在你的身上。”
萧雨现在可哪有时间理他呀,这一拳如果不是孙逵的真气已泄,自己早就一命呜呼了,太卑鄙,太阴险了,临死还想找个垫背的。萧雨郁闷的想笑,可肿胀的腮帮子不允许他这么做。萧雨站起身,照着孙逵的尸体就是一脚。
人要是倒霉,喝口凉水都塞牙,萧雨突然嗷的一声惨叫,定睛一看,孙逵的腰间露出了一杆链子枪,萧雨的这一脚正好踢到了枪尖上。真是步步有难,处处该灾。
阿飞扶着萧雨坐了下来,也是忍不住呵呵直乐,从怀里拿出金创药,给萧雨敷了上去。这个金创药确实不差,萧雨当时就不疼了。
李寻欢没有说话,只是后退两步,挡在了萧雨的身前,缓缓地抚摸着手里的小刀。
青衣人的目光也落在这柄小刀上,道:“别人都说你,出手一刀,例不虚发,这话不知有没有夸张?我对这句话表示很怀疑。”
李寻欢目中闪过一丝笑意,缓缓说道:“以前也有很多人怀疑,但现在没有了,他们都死了。”
青衣人忽然笑了起来,他笑的声音很怪,脸上全无表情,道:“我却不信,老实说,我的确想试试。”
李寻欢突然拿出个酒壶,咳咳,:“我劝你最好不要试。”
青衣人顿住笑声,又看了萧雨几眼,道:“金丝甲就在他的身上,是吗?”
李寻欢点点头,没有说话,还在不断的咳嗽。
青衣人又道:“现在我若去动他,那么?”
李寻欢一指地上的孙逵,道:“那么你只怕也要变成死人了。”
青衣人又笑了笑,“我并不是怕你,只不过我这人天生不喜欢赌博,也不喜欢冒险。”
李寻欢又喝了一口酒:“这是种好习惯,就像饮酒,咳咳,只要你能保持,你也会像我一样的咳嗽。”
李寻欢弯下腰,不停的咳嗽。
青衣人目光闪动着,突然道:“但你说的不算,”说完将目光转向了萧雨,“你知道青魔手吗?它是伊哭采金铁之英,再以百毒,锻造了七年才制成,可说是武林中最霸道的兵刃之一,百晓生的兵器谱里,青魔手排名第九,我若将这青魔手送给你,你肯不肯将金丝甲让给我?”
“笑话,”萧雨说道,脚已经不疼了,脸也有些消肿了,“你知道李寻欢手里的那把飞刀吗?那只是普通的铁匠只花了三个时辰就能打好,但百晓生品评天下兵器,小李飞刀却排名第三。”
青衣人长长叹了囗气,道:“你的意思是说,兵器的好坏并没有关系,主要是看用兵器的是什么人?”
“没错。”萧雨说道。金丝甲是保命的,青魔手再厉害,萧雨也不会用啊!
青衣人沉吟了半晌,忽然取出个长而扁的匣子,将匣子打开,立刻便有一阵剑气浸人肌肤,这黝黑的铁匣子里,是柄寒光照人的短剑。
青衣人说道:“这柄鱼肠剑,天下无双,总该可以了吧。”
李寻欢忽然说道:“阁下莫非是藏剑山庄藏龙老人的弟子?”
青衣人道:“不是,老龙已经死了,这把剑,是老龙的儿子游龙生送给我的。”
鱼肠剑,上古神兵,武林重宝,藏剑山庄也因此剑出名,若非因为藏龙老人与少林,武当,昆仑三大派的掌门人俱是生死之交,此剑早已被人夺去,虽是如此,藏剑山庄为了此剑也是经过多次浴血奋战,那游少庄主竟将这传家之宝送人。
李寻欢突然对萧雨说道:“此剑价值在金丝甲之上,你自己看着办。”
萧雨沉默了,这是个好东西,可惜自己不会用,还是金丝甲对自己有用,在这个世界里,飞刀、暗器数不胜数,没有保命的家伙,就凭自己这身散打功夫,活不了几天,于是。
“不换。”
青衣人气乐了,道:“我这人天生有个脾气,我看中的东西,没有得不到的,知道游少庄主为什么送我鱼肠剑?因为,如果不给我,我就要了他的脑袋,越不容易到手的东西,我越想要。”
萧雨是打定主意不给他,缓缓说道:“我们的脾气一样。”
青衣人仰天打了个哈哈,“你莫非是为了那天下第一美人?那不是你可以染指的。”
萧雨笑了笑,道:“那可不一定。”
青衣人又道:“好,你不是喜欢美人吗?如果我帮你找个美人,你可否将金丝甲送给我?”
“当然可以,但我眼光高,只怕你办不到。”萧雨微笑着说道。
“呵呵,”青衣人的笑声忽然变了,变得银铃般娇美,缓缓脱下了那双暗青色的手套,露出了美丽的手。无论多美的手,总会有一些缺陷,有的是毛孔稍粗,有的是指甲稍大,有的是指尖稍细,但眼前的这双手,却是十全十美,毫无缺陷,就象是一块精心雕磨成的羊脂美玉,没有丝毫杂色,又那么柔软,增之一分则太肥,减之一分则太瘦,既不太长,也不太短。
她的声音也忽然变得娇美,“条件已经谈好了,金丝甲归我,我陪你一夜。”说完,她脱下了外面的青衣,她身子轻轻的扭动,露出了白纱制成的靓裙,完美的身体若隐若现,极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