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最好的陪练(1 / 1)

亡灵圣骑士物语 游系风 1566 字 10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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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

随着坚定的低喝,神圣的银色剑刃瞬间化为最为致命的武器,凌厉的一刀切开了食人魔的抓着战斧的右腕。不知畏惧为何物的怪物也不禁发出痛苦的咆哮,庞大的身体摇摇摆摆后退两步,勉强站定了身体,再次吼出一阵腥臭的风。

“干的不错哈特。”

弗利德笑着拍了拍哈特的肩膀,他现在站在哈特背后,仿佛他的披风一样。

“接着,我要教给你的是,剑术中的‘荡剑’,这是西方剑术中特有的,东方的长剑没有配重球。荡剑,就是在挥剑的时候,充分利用配重球的力量,让手腕发出灵巧的一击……”

弗利德说着,闪电似的抓住了哈特的右手,同时膝盖一弯,因为两人距离极近,弗利德的膝盖直接压到了哈特的膝窝,逼得他弯下了腿。

“放低你的重心,然后挥剑的时候,充分体会配重球在你手腕外部的滑动轨迹……”

说着,弗利德抓着他的手在半空中划出一道又长又流畅的刃之轨迹,招数虽然简单,但效果确实华丽的。不得不说,圣剑那淡淡的乳白色光辉加了不少印象分。

圣剑的神圣属性透过哈特的身体传导到弗利德身上,让他感觉浑身都在刺痛,仿佛自己不是再抓哈特的手,而是一个被烧红的铁刺猬,又热又疼,不过他完全把自己的痛楚隐藏了起来,不露一丝痛苦的继续给哈特讲解剑术。

食人魔右腕的伤口迅速的愈合了起来,它高举着战斧,双手握住,嗷嗷乱叫的砸了下来,声势浩大,大有把两人连着地面一起砸得粉碎的意思。

咣当!

斧刃沉重的砸在地上,直接把不知道多少年前的古董地面给削了一个大口子。在半空中,弗利德空出的左手凝了一把骑士枪,圆锥形的可靠银枪直接格开了食人魔的大斧,金属交锋发出了让人感觉的耳朵生疼的摩擦声,巨大的凶器所携带的狂暴力量尽数贯入大地,伴着轰隆一声,砖石为止碎裂,飞溅的尘土中,无数的细碎砖石飞溅四方,哈特只感觉一阵强风吹过,发丝乱舞,好几块石头砸在脸上,生疼生疼的,可也就仅仅是这样了。

弗利德先生……好强。

这是哈特的第一感受。

不光是实力强劲,而且还有理智的判断力,而且还很温柔。虽然言行很多时候不像是传统的圣骑士,但却不得不说,他肯定是个好人。

一边在战斗,一边教导自己……

自己名义上是救了他一命,可实际上,他的实力这么强!说不好那也是他的自谦而言。

真的是,太强了。

这种和心中偶像几乎是零距离接触的机会着实太少见了!

哈特在任何一本小说里,都没有见过骑士一边击退强敌,一边谈笑风生的给毫不懂剑的人讲解如何用剑,并亲自带着他训练的情节。

幸福来得太突然,哈特只希望现在不是一个梦,不会出现自己眼睛一闭一睁,发现根本没有什么黑色骑士,自己还是要每天上山,检查陷阱,练剑,欺瞒姐姐,周而复始。

曾经沧海难为水,哈特忽然觉着,自己可能无法在继续回到那个天真无邪的时候了。

而弗利德心里则是十分的欣慰。

这次带着哈特过来,可是来对了。

食人魔的自愈能力非常强大,汲取了太多灵脉,魔化之后,失去了大部分的理智,换来了更为恐怖的攻击力——可即便如此,食人魔还是没有超过弗利德的力量。

即便是硬碰硬,自己也有绝对的把握取胜,事实上,自己刚刚就是这么做的。

毕竟,食人魔被人恐惧,仅仅是因为他们“吃人”这件事,大多数时候,食人魔为人类所恐惧,都是人类自己吓唬自己罢了。

排除了吃人这点,食人魔并没有那么可怕。一头食人魔大概有2个成年男子的腕力,这并非什么很可怕的力量。

不过再生力确实值得敬畏,被魔化之后的食人魔,即便被砍下头颅或者贯穿心脏也不会死。正确的消灭方法是同时击溃心脏和大脑,让身体的自愈能力瞬间崩溃。无论这两个器官还存着哪一个,都会激发身体的自愈能力。

什么?弗利德为什么明明知道他的弱点还不杀了它?

开什么玩笑,这么好的陪练哪里去找?

自愈力一流,就是说被砍多少次都会回复,就连稻草人木偶砍的多了都会坏掉,重新扎一个或者买一个都很麻烦。

而且被魔化了之后,外形恐怖,面对这么可怕的家伙都能挥动刀刃,哈特心里的成就感和直面恐惧的勇气都会得到培养。

最重要的是,魔化之后的食人魔,本来就蠢笨的脑子更加一根筋,根本想不到什么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之类的话,单纯的想要赶紧利用自己的自愈力耗死这两个家伙,把它们吃掉。

一个不会逃走,不会轻易死亡,会主动攻击的免费陪练,哪里找一个去?

是的,对于弗利德而言。将格伦所属的冒险团消灭的食人魔,实在是太弱了。

即便是现在这个刚刚诞生不久的自己,要消灭这头食人魔,都是轻轻松松的事情。

而这点,早在来这里之前,弗利德就知道了。

原因很简单。如果是足够强大的敌人,这四个人逃不走。如果是弗利德当他们的对手,格伦这个等级的战士他可以轻松剿灭二三十人,甚至是四十人的队伍都能尝试一下全歼。而面对未知的怪物,他们则逃走了四个。

结果很明显,怪物强于格伦四人组,而自己比怪物更强。

诚实是骑士的美德,更何况这只是正确的判断战斗力而已。如果过度看低敌人,那么是自大,如果过度的看轻自己,那么就是自卑。这两样都会成为战斗预判的大敌。诚实,不光是对别人,更是对自己。

而同样的,因为谦卑也是骑士的美德,所以弗利德没有告诉哈特这一点。知道自己比别人强是一回事,到处去宣传自己比别人强就是另一回事了。

从一开始,弗利德就准备让哈特来这里接受锻炼。

有自己在身边,安全有保障。这样总比日后他自己出去闯荡要安全的多。战士最容易出问题的,就是首战,在怎么丰富的训练也比不上一次实战。值得高兴的是,哈特在刚刚开始学剑的时候,就遇到了这么难缠的对手,会成为很好的经验。

而自己在身边,则可以保证他绝对不会出问题。

就算他受了伤,弗利德也掌握着相当数量的治愈魔法。即便哈特重伤垂死,弗利德也有把握把他救回来。

这一切,都是为了报答哈特的救命之恩。

知恩图报,善良的人都能做到。

可是报恩的时候要确确实实从对方能够得到最大利益这点出发,就很少有人考虑了。

弗利德认为,单纯的付钱,并不算是报恩了。必须要让哈特确确实实得到好处。拿了钱,他们能干什么?无非是穿的好一点,吃得好一点。

而他现在做的事情,会让哈特一辈子受益匪浅。

报恩,回报给恩人的东西,必须和恩人给予自己的相当。

哈特救了弗利德的命,弗利德则回报给他一个光明的作为战士的人生。

日后,哈特可能无法成为骑士。但是却能成为很好的士兵,或者是冒险者。不管是哪一个,都比作为一个憧憬骑士的山村少年在大山里耗尽一生来的好一点。

想到这里,弗利德再次打起精神,准备把下一招教给哈特——

“噢噢噢噢!”

食人魔发了疯似的狂吼起来,或许是久攻不下,让这个食人魔终于变得狂躁了,亦或者,是因为他又吸取了灵脉,变得更强大了?

不管如何,弗利德心中迅速闪过了危险的信号。

这是被战士们称之为第六感的东西,这玩意谁也说不出它的原理,可是每个人都备受它的的帮助。

“光之精灵!无毁防护!”

弗利德来不及解释,抓住哈特的手把他用力向后甩了过去,同时,他快速念动周围,左手上泛起一圈神圣的涟漪,扩散在哈特身上,无数的金色鳞片拼贴在哈特身上,化成了一件保护他的盔甲。

而正是这个动作,弗利德没有来的躲开……

先是极近距离接触圣剑,神圣气息大幅度弱化了弗利德的力量。

之后,又是甩开哈特,又是给他加持魔法,浪费了宝贵的反应时间……

战斧急速的落下,从左肩到地面,一击切的精确又狂猛。

哈特的身体仿佛一块被扔出的石头,哐当一下,毫无美感的摔在地上……

他抬起头的时候,是大字形站立的亡灵骑士,还有他背后喷出的腐绿色的血液,还有……

一头浑身赤红,双眼简直像是血珠一样的凶悍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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