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突围(1 / 1)

亡灵圣骑士物语 游系风 1492 字 10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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漆黑身影跃马强袭!

弗利德本就身材高佻,骑着马之后,身体更高,不夸张的说,足有三米的高度。纳加魔像只比他矮一点,足见其体格庞大。

有着四条手臂的纳加魔像仿佛山岩一样,不可侵犯的凛然威严,没有表情的雕琢出来的脸上凶相毕露,四条手臂两上两下,以X的形状向弗利德扑了过去。

这里的房间虽然宽大,可是五台巨大的魔像和依旧把弗利德围的死死,那仅存的可怜兮兮的一点缝隙,也被水元素那不定性的身体给塞满了,仿佛一堵移动的城墙,向弗利德逼了过去。

当自己数量占优势的情况下,围剿敌人,力求从敌人多个角度发动攻击是“常识”。设下这个魔法机关的人明显不是没常识的蠢货,这种基础的战术还是教给了它们。

可是,也同时暴露了,设计者对于战斗并不了解。

战术,是“相对而言”的。

时间、地点、交战双方,这些都是影响成败的决定性因素。

的确,面对寡数的敌人,围剿是很正确的战法。

可是,八打一,尤其是这个【一】还是【一名骑士】,这就很尴尬了。

因为……

骑士这个兵种,最擅长的就是一点突破啊!

弗利德架起矛枪,身体前趴,浓重的黑气迅速包裹了他的长枪,塑造成圆锥形的锐利枪刃。

从长枪,化为了骑士枪。

骑兵使用矛枪来缠斗,可要说骑兵最强的攻击,那么还是要说骑兵冲锋。圆锥形的沉重骑士枪可以把沉重的冲击力集中在最细微的一个点,圆锥的造型则保证了“一旦刺穿了一个点,就会顺着力量撕开一个巨大的口子”。

特别是,恐怖骑士和人类骑士有着至关重要的区别,那就是恐怖骑士的战马是亡灵马,和骑士心灵相通,而且,亡灵不会有所损耗,瞬间就可以达到最高速!

咔!

哗啦!

长枪折断,锐利的枪尖将无穷的力量传递在纳加魔像心口的魔石上,为了保护使用者,长枪瞬间折断,将同等的反作用力碎在空气中!

强悍的力量一击将魔石打的粉碎,浓郁的魔法粒子仿佛哀嚎一样散落在空气中。如果有魔法师在场,一定会心疼的哭出来吧。那么大的魔石,就这么白白的被糟践了……

不仅是魔石,力量贯彻之下,硬生生将纳加魔像的珊瑚身躯给打成了碎粉的珊瑚礁!珊瑚固然结实,可也不过是石头等级的结实,跟钢铁之流没得比。

骑兵冲锋讲究的是力量!极快的瞬间速度,沉重的重量,两者叠加产生了瞬间的爆发力。现在弗利德马背上可还有一个人呢!而魔像则失去了自己的核心魔石,魔法动力源停止,更加脆弱,遇到这一击,直接化为了碎片!

弗利德用自己的行为,完美的阐释了“锐不可当”这个词。魔像固然宽大坚固,可惜,为了“包围”,它们一字排开,“厚度”上就不行了。

这就是战术上常见的“教条失误”,太过于直白单纯的套用学来的知识。对抗骑士,绝对不能使用的战术就是把阵型横向散开试图包围骑士。极其擅长一点突破的骑士,如果没有足够的“深度”,那无往不利的骑士枪一定会轻松将包围的“口袋”戳个窟窿!

被弗利德破开了一个口子,黑色身影瞬间从被打开的缺口冲了出去,轻而易举。

而耀灵护卫则被弗利德命令,堵住了这个缺口,成为了“众矢之的”,反正在这种混战中,它的用途微乎其微,还不如用来吸引目标,也算是废物利用了。

黑马一口气拉开的距离,渐渐减速,弗利德从马上跳了下来。哈特刚要跟着一起,弗利德按住了他的大腿:“呆在上面。”

“是……”

是因为我拖后腿么?

哈特心里涌出沮丧的感情,五味杂陈的,有点难受。

“别误会了,哈特。我是让你,好好看看我的战斗方法。训练固然重要,可有些时候,吸收别人的优点也是必要的。”

弗利德双手空握,空无一物的掌心里,黑气涌动,从掌心里延伸出来,构筑成一根极长的黑棍子,雾气散尽,一把几乎有弗利德本人那么高的大剑被创造了出来。

而且,不是一般的剑,结构分为三段:剑柄,用于握的钝刃,和波浪形的利刃。

这是被称之为“焰形剑”的武器种类,多见于教会,火焰似的波浪刀刃是教会威严的象征。教会的圣裁团里,有相当的人选择焰形剑作为自己的武器。

有人用,自然不可能是华而无实的武器。波浪形的剑身打磨的锋利,和一般大剑用重量压倒对方不同,焰形剑被设计出来,就是用于对抗鲜有装甲的敌人。

安格利尔教国的敌人主要是亡灵,亡灵的盔甲绝大多数都是死气凝聚而成,只要在焰形剑上附加神圣魔法,轻而易举就能破坏他们的甲胄,在焰形剑面前,亡灵的盔甲根本就是纸片。

不需要切开盔甲,自然就不需要沉重的重量和加大接触面积的粗糙刀刃,焰形剑那奇特的造型只有一个用途:尽最大的力量给敌人留下撕裂的口子!有人曾经做过实验,同样规格的大剑和焰形剑,在切割皮肉的时候,焰形剑造成的伤口几乎是直刃大剑的两倍!

对于曾经是圣骑士,在教会里侍奉光明神的弗利德而言,这把武器更合他的品味。

双脚开立,弗利德双手全部握在了剑柄,微微沉下了身体,把大剑竖在面前,这是强调攻击力的站姿。敌人不是生物而是魔像和元素,弗利德催动死气缠绕在剑刃上,确保它能给水元素造成足够的伤害。

让哈特观战,一方面是保护他的安全,自己和黑马心意相通,如果有人袭击哈特,自己可以操作黑马闪开。一方面,也是希望能给哈特做个范例。

大剑是一种很极端的武器,威力十足,使用难度也是十足。一旦攻击失误,基本上就奠定了剑士的失败。

所以,娴熟的剑士都会精修步伐来确保自己能躲开敌人的攻击,然后,把自己的攻击打过去。

这就是剑术的奥义:在被敌人杀死之前,先一步杀死敌人。几乎所有的武术,都在遵循着这个原则。弗利德希望哈特观看自己的战斗,能有一点感悟。

当然,前面哪条只是玩笑话。

大剑的诀窍,就在于步伐的变换。保持最佳的攻击距离,到达最佳的攻击位置,然后发动攻击。大剑的威力很强,基本上一招命中,就能分出胜负,是以,也就不需要太多花哨的变招。如何将自己全力的一击打中敌人,才是大剑士该研究的课题。

看看哈特最近的战斗,弗利德发现,他有点过于执着于正面交锋了。他总是习惯于挥动大剑在正面拦截敌人的攻击,伺机反击。

这是弗利德的骑士剑的剑路,完全不合适大剑……恐怕,是自己连日的战斗,让哈特不自觉的开始模仿了吧。

这是个好现象,也是个坏现象。

生物会不自觉的模仿比自己更好的存在,比如动物幼崽,会模仿父母的行为,人类也会模仿偶像的衣着品味。哈特是个人,而且是极度崇拜骑士道,几乎是神化骑士道的人,自然会对自己进行模仿了。

不过,他还不明白,不同种类的剑术有不同种类的使用方式。根本不能生搬硬套的。

面对四台纳加魔像,转眼间,耀灵护卫便化为一团圣光消失了,毕竟那个魔法是神圣魔法,由亡灵使出来,威力减弱了一份,这里的水之魔脉相当活跃,相对而言,除了水属性之外的元素,都略有消减。再加上耀灵护卫攻击是损耗自己身的神圣能量了,此消彼长,几乎没打几下就消失了。

这个魔法原本就是用于大军团作战,如果能聚集几百个,甚至上千个牧师一起施展,那么几乎就是所向睥睨。如果是单独使用,基本都是用于“索敌”,发现敌人,然后做出应对。

发现敌人,就是它最大的意义——从这点来看,这个魔法这次根本就没派上用场。

失去了攻击目标的纳加魔像迟缓的转动身体,似乎在寻找着敌人的位置,弗利德不等他们找到,先一步举起了大剑,后脚微微抬起,脚底迅速擦出一股强大的推力,推动着弗利德冲向了纳加魔像!

战斗,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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