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一首怪异的歌(1 / 1)

两界大亨 书剑自飘零 1137 字 10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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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歌手大赛,意味着每个人演唱的都必须是原创歌曲。?

有钱或者有资源的,自然可以去找一些知名的音乐人去弄歌来;否则就只能自己写歌。

魔都艺术大学的校内选拔赛只有一轮,全部参赛歌手只有一次表演的机会,然后由现场观众按座位上的投票器打分,最终选出得分最高的三人去云州市参加总决选。

36强的总决选将进行5轮的比赛,决出总冠军。

想要夺冠,苏筱雅先得在今天的选拔赛中进入前三。

苏永明静静地听了一会,接下来出场的五、六个人都很一般。歌词一般,曲子一般,个人形象也一般。

苏永明对妹妹的晋级更有信心了。他给妹妹的歌是地球上天后的一稍微带一点古风的流行歌曲,《但愿人长久》。

埃厄斯世界,由于华夏文明的强势,在流行音乐领域,古典风最为盛行。而且由于创作人对于艺术的追求,导致音乐的流行性、通俗性是比较差的,在市面上更多的是深奥的、充满个人特色的音乐。

苏永明不懂音乐,或许埃厄斯这些音乐是极好的吧,但他就是不懂欣赏。他更喜欢地球上那些流行乐曲。

所以他选择了这歌。带一点古风,可以让埃厄斯人不觉得排斥;充满流行因素,可以更快地抓住听众的心。

这歌在地球上是经过市场检验的,是一经久不衰的经典,苏永明想不出它在埃厄斯会不受欢迎的理由。

而且苏筱雅的个人形象又那么好,晋级应该是不成问题的。

作为音乐白痴,苏永明根本想不到曲风和歌手的个人唱腔是否搭配的问题,反正他只负责给妹妹找一好歌,要是唱得不出彩,那绝对不是他的问题。

……

后台。苏筱雅穿着一身古风的仕女服,梳着流云髻,插着一支凤头钗,手腕上戴着一支古色古香的鎏金镯子——别怀疑,这真的是古董。

这身打扮和她平时的装扮风格完全不一样,但无损于她的青春和美貌。虽然即将登台,她也只化了点淡妆,嫣红小巧的嘴唇在微微动着——这是在默念歌词。

她在心里不断地给自己打气:苏筱雅,你最厉害了,你一定行的!

可是想到这歌,她又有点泄气。

歌词自不必说,大文豪的作品,被很多人用现代编曲重新演绎过,这个挑不出毛病。

至于曲子呢,这个就……在拿到苏永明给她的曲谱后,苏筱雅第一时间就让智能助理帮她进行了编曲、录制,当下就听了一遍。初听时觉得怪异,因为这曲子的风格和现在大部分的音乐都不一样。但细听之后,却又觉得回味无穷。

苏筱雅虽然不是专业音乐人,但也是系统地学习过声乐的,对音乐的理解自然不像苏永明那么肤浅,所以她的考虑也就更多。

这样一种全新的音乐形式是不是能得到大众的认可,她的心里是完全没底的。

如果这次输了,没能晋级,那后果她简直不敢想象。可是事到如今,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不管曲子怎么样,先自己的演唱得要过关。

如果只是说自己的形象和唱功,苏筱雅是有绝对的自信的。就算音乐有点另类……说不定听众们也会给自己打个不错的分数吧?苏筱雅忐忑地想着,如果能顺利晋级,一定要让哥哥给自己弄几主流风格的歌去参加总决选!

苏筱雅正在这自己转着圈默念歌词,一个穿着大红衣裳的高挑女生径直向她走来,脸上挂着冷笑:“哟,小雅,你该不会在紧张吧?”

这个女生正是和苏筱雅打赌的人,魔都艺术大学研究生部学生会主席隋忆初。苏筱雅生气地嘟着嘴:“谁紧张了,不会说话别乱说!”

隋忆初伸手掩着嘴一笑,“是嘛,我也是这么想啊,小雅怎么可能紧张呢,对吧。毕竟你可是‘大才女’呢,一小小的歌可难不倒你,你是冲着冠军去的。”

苏筱雅骄傲地一扬下巴:“当然我是冲着冠军去的。你给我记好了,要是我拿了冠军,你就主动辞职,别到时候又找什么借口拖拖拉拉地不肯下台!”

隋忆初笑嘻嘻地说:“信心十足可是好事啊,小雅妹妹。不过……我怎么听声乐系的师弟说,你准备拿来参赛的曲子好像有点……怪异?”

苏筱雅强撑着冷笑说:“什么怪异了,那是他们不懂欣赏。我告诉你,等会我往台上这么一站,嗓门一亮,保证9o%的人都会给我打满分。”

隋忆初的笑容下像是藏了一把寒光闪闪的尖刀:“是,是,你是要夺冠军的嘛,搞定初选肯定不在话下。不过呢,我也就这么一说啊,小雅妹妹,你可别忘了。如果你输了,该怎么办。”

“哼,不用你提醒,”苏筱雅把头一扭,“我苏筱雅说到做到,从不赖账!”

隋忆初笑道:“我也只是提醒一下,小雅妹妹是肯定不会输的,对吧。那就祝你等会登台顺利咯!”

隋忆初趾高气扬地转身走了,苏筱雅又纠结了起来。怎么办,这歌真的没问题吧?

哎,就算有问题也来不及换了。如果输了,就全怪哥哥!想到输了之后要做的事,苏筱雅不寒而栗。

她也不记得是怎么和隋忆初结怨的了。似乎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不过在那个女人眼里,鸡毛蒜皮的小事就是生活的全部了吧,苏筱雅恨恨地想着。

然后总之在学生会筹备这次炎黄学府联盟原创歌手大赛魔都艺术大学初选比赛的时候,两人为了推广宣传的事情爆了严重的争吵。

苏筱雅说要加大宣传,让很多隐藏在民间的高手出来为校争光;隋忆初说只要在声乐系等地方宣传一下就好,民间没那么多高手。苏筱雅说,我也不是声乐系的,但我唱歌不会比声乐系的差。吵了一阵后,隋忆初说了句“那你去争个冠军回来啊!”

两人就这么赌上了。

隋忆初的赌注是她学生会主席的位置,而苏筱雅的赌注是……苏筱雅打了个寒战。不去想了,自己不会输的。

她把注意力集中在要唱的那歌上。

不知为什么,那歌虽然给人感觉很怪异,不符合现在的主流审美,但是哼唱几句后,竟然越来越觉得顺耳,竟似有魔力一般。

希望等会的观众也会觉得听得顺耳吧,苏筱雅信心不足地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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