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上天知我忆其人。(1 / 1)

君子藏锋[综] 墨殊 1853 字 10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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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上天知我忆其人。

叶英说的十分笃定,闫铁珊反倒不知如何应答了。过了半晌,他才猛的一拍脑袋,应了一声,而后很是飞快的与叶英敲定了诸多细节。

这时已经天色将晚,叶英和叶且歌便在珠光宝气阁歇了一夜,第二日早起又与闫铁珊告别。

按照约定,闫铁珊两个月后会派人将手头的火精送往江南西子湖畔。

闫铁珊只当叶英另有安排,这才没有立即带走那些火精。然而他不知道的是,之所以要两个月后,是因为……眼下叶英手头没有银钱。毕竟眼前的男子渊渟岳峙,是绝然不会让人将他与“囊中羞涩”这个词联系起来的。

重建藏剑山庄需要银两,但是对于叶英来说,也并非难事。他来到安庆几个月,发觉本朝的武器锻造大多粗陋,在大唐已经能够达到那般水平,到了六百年后不进反退,实在是让叶英有些意外了。

不过藏剑山庄既然以锻造之术闻名,叶英之父叶孟秋也是白衣起家,故而积蓄财富、使藏剑扬名之事,叶英做来也并不觉得困难。如今诸事暂了,叶英寻到了自家小徒弟,自然便是安心着手准备重建藏剑之事。

至若安庆锻造水平远不及六百年前的原因,却是前朝皇帝深知“侠以武犯禁”之祸患,收天下之兵铸造十六金人于长安,而后在前朝统治的四五百年,除却兵家,天下都少有铁器流通,更勿论私铸兵器了。

一直到安庆立国,安庆开国□□本就是借武林之势起义,开国之后就更不好打压武林势力,民间私铸兵刃之风才依稀恢复了起来。虽然安庆全民尚武,近五十年来民间与权贵也都喜好佩剑,只是这铸造工艺因为前朝四五百年的朝廷管束而近乎失传,仅凭百年光阴也难以恢复。

此间事了,叶且歌知晓师父本意便是要开炉铸剑。如今虽然西湖边上已经没有了曾经的藏剑山庄,但是师徒二人却都是想要在西湖边开炉的。加之叶且歌此来中原,到底是为了和陆小凤的中秋之约。如今虽然中秋已过,可是在花公子的小楼里和故友喝上一杯,却也还是极好的。

这边叶英和闫铁珊商量好了火精之事,另一边陆小凤和花满楼也将上官飞燕草草葬了,上官雪儿也跟着独孤一鹤回了峨眉——与之同去峨眉的,还有当年闫铁珊保管的四分之一的大金鹏王朝的财物。

上官雪儿没有自持郡主身份,而是选择了拜入独孤一鹤门下。叶且歌听了之后,只是轻轻的叹了一口气。

她和上官雪儿的接触,也不过是那一晚了。对方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行事却也太过成熟。叶且歌固然知道这是和她成长的环境有关,却也难免唏嘘。

而对于上官雪儿的选择,叶且歌不能说早有预料,却也并不意外。毕竟对于一个孤女来说,与其抱着一个比虚无缥缈的王朝更虚无缥缈的“郡主”的名头,真的不若成为峨眉掌们的徒弟来得有用。

拜入独孤一鹤门下,她背后便有了峨眉做靠山。峨眉到底是大门派,上官雪儿拜入其中,不仅有师父照拂,还有诸多师兄师姐帮衬,总好过孤家寡人了。

想到那一夜这个小姑娘轻描淡写的说出常人觉得有些薄凉的话语,叶且歌摇了摇头,心里默默祝愿她能过的好些。

叶英和叶且歌与花满楼和陆小凤在原来的客栈会和,四人一朝启程回了江南。宫九跟到了半路,却忽然接到了一封玉罗刹的飞鸽传书。他皱了皱眉头,却只能依依不舍的和叶且歌告别。

临别之前,宫九窝在叶且歌的肩膀上蹭了蹭去,想把小小只的叽萝打包带走的神态毫不掩饰。

“不想和阿叶分开,嘤嘤。”发出了一声可疑的嘤咛,宫九凑近了叶且歌身边嗅了嗅,嘟囔道:“阿叶身上的味道变了,不过还是挺好闻的。”

有一种被大型的犬类缠住了的错觉,叶且歌哆嗦了一下,挣了挣,却没有挣脱开宫九圈住她肩膀的手。

陆小凤一副显而易见的看好戏的表情,就连一向君子端方的花公子也是噙了一抹笑意,没有丝毫帮助叶且歌的意思。

叶英的焰归一直横在膝头,他就保持着那副端坐着的样子,恍若不是身处摇晃的马车,而是熟悉的天泽楼前。

只有听到自家小徒弟那边的闹腾声音,白发闭目的男子才微微抬了一下头,额前的长发滑落,露出额角一朵精致的梅花。

他冲着叶且歌的方向毫无烟火气的伸出手,广袖垂落,分明是飘逸的材质,却将叶且歌完全遮住,细微的真气带着一点长者的威慑,阻止了宫九继续黏上来的动作。

而后,叶英伸出了另一只手,将手中的一个瓷瓶递到了宫九面前。

“吃吧。”

浅淡的男声传来,宫九接过叶英手上的瓷瓶,也没有问是什么,拔开便将里面的药丸倒进了口中。

不是宫九不够警觉,而是一来给他药丸的人是叶英,他不相信堂堂的藏剑山庄大庄主会行什么阴私之事。二来却是……这么多年他定期回玉罗刹那个死老头那里,受的那些罪也不是白受的。

这么多年下来,无论何种□□,只要经过他的唇舌,宫九就能准确的分辨出来。也因为常年的试毒练习,宫九对□□已经有了超乎常人想象的抵抗能力——不说能把□□当饭吃,没事儿喝上一两瓶鹤顶红什么的,却也是无碍的。

药丸入口即化,留下了满口馨香,宫九有些诧异的抬头看了一眼叶英,不太明白大庄主为什么要给他吃……糖?

叶英给小徒弟顺了顺方才被宫九揉乱了的头毛,平静道:“不是喜欢且歌身上的香气么?”

一旁的陆小凤终于憋不住脸上的笑意,拍着桌子笑倒在了座位上。花满楼也笑着摇了摇头,对宫九解释道:“叶小公子就是服用了花某制作的心花怒放丹,才……咳,有了这满身的香气。九公子但服无妨,清热去火。”

生生将那句让男儿恼怒的“遍体生香”憋了回去,花满楼换了一种更容易让人接受的说法,对宫九解释道。

你……你才不是我们家君子如风的大庄主,我家大庄主才不会做这么幼稚的事情!

宫九简直不能接受童年男神就这样在自己面前崩了人设,他控诉的看了一脸从容的叶英,又看了一眼已经笑软在叶英手边的阿叶,深吸了一口气,努力告诉自己,他这是在“彩衣娱亲”,才不是在娘亲和男神面前智商下降,习惯性犯蠢!

一想到这件事会被家里那个臭老头知道,然后一通嘲笑,宫九便是一脸生无可恋。再看一眼毫无顾忌的笑倒了的陆小凤,睚眦必报的九公子在心里默默记了一笔。

然而终须一别,送走了宫九之后不过两日,众人便回到了花满楼的小楼。

那是一个风雨萧疏的夜,哪怕是在江南,都有了依稀的寒意。花满楼的小楼里燃起了火盆,叶且歌兴起,便寻了一些土豆地瓜之类的物什埋在火里烤了。

土豆和地瓜是她特地从白云城的商铺之中找的,从前她在南海第一次吃到的时候,便觉得很是惊艳。

如今这两样东西还没有在安庆普及,白云城的商铺里也很少,不过既然是自家少主要,那掌柜肯定是全部送来的。

刚烤好的土豆只是撒上细盐就很好吃,叶且歌剥好了一个,细心切成小块,又拿出自己随身携带的酱料撒了一半在上面,这才将一碟两种风味的土豆送到叶英面前。

陆小凤也不用人让,不怕烫的从火堆里拨拉出两个土豆,扔个花满楼一个,自己便蹲在火炉边学着叶且歌方才的动作剥皮撒盐。

“哎,可惜咱们安庆限制海运,只有你们叶家这唯一的一条航线,不然这等好吃的玩意,早就该在安庆流通开了。”

陆小凤被烫得嘶嘶哈哈,却不肯将嘴里的土豆吐出来。一边哈着气,他一边还要发表自己的感慨。

叶且歌见师父没有不喜,这才安下心来。正在此时,她的口中便被叶英塞了一块土豆,温度正好,自己调制的酱汁也是鲜美无比。叶且歌愣了半晌,脸上一瞬间泛出了红色,她往火炉边凑了凑,假装自己是被烤红了脸。

含着师父喂的那块土豆不舍得咽,叶且歌也没有接陆小凤的话茬,转而继续拨弄方才被陆小凤翻乱了的火堆,将还没有熟的地瓜继续埋好。

空气中弥漫着食物的香气,陆小凤按耐不住,拍开了一坛好酒。一时之间,花满楼的小楼内盛满了炭火细微的“霹剥”之声,三两好友的谈笑之声,和着外面窸窸窣窣的雨声,竟然让人觉得格外温暖,内心也格外的宁静。

叶英极为自持,酒却也是喝一些的。于是四人面前都斟上了琥珀色的美酒,谈笑间,花满楼问道:“叶兄之后可有什么打算?”

叶英道:“如今既然寻到且歌,叶某便想在此地寻一处清静之地,铸剑。”

陆小凤对于叶英会铸剑,并不觉得意外。毕竟许多年前,他的好友叶且歌还曾为他铸过一柄软剑。虽然最终那剑沉眠剑冢,但是叶氏一脉的锻造手艺,陆小凤是毫不怀疑的。

饮尽了杯中酒,陆小凤笑道:“我在西湖边上也有几个朋友,叶先生要寻一处房产这事儿,便包在我身上吧。”

花满楼摇头轻笑,用扇子隔开陆小凤胡乱挥舞的手,无奈道:“你在西湖边儿上最好的朋友,难道不应当是花某?”

陆小凤已经有三分醉意,闻言他哈哈一笑,一拍脑袋,连连点头道:“对对对,要是到了江南,还真就只有你们花家算是顶顶的富户。”

花满楼不跟醉鬼计较,他对叶英含笑,说道:“叶兄若是在西湖停留,这月月底便是家父的寿辰,还望叶兄赏光,和叶小公子一道过来吃酒。”

“哎,是了,花老爷子的寿辰,且歌你也过来啊。”陆小凤听见了花满楼的话,连连点头,还凑到了叶且歌面前,一定要她给个肯定的答案。

没有法子,他实在是被花家的那群娘子军缠怕了,拉上叶且歌,总还有人帮忙分散一下火力。反正“被做媒”这种事情……本来就是无人幸免嘛。

叶且歌是陆小凤的朋友,花满楼是叶英的朋友。好友父亲的寿宴,于情于理叶英都不能拒绝。

点头应下此事,众人谈笑,许久才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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