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夜狼明珠(1 / 1)

飞越唐朝 新空 2625 字 1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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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铁慕容门下的弟子飞快的消失在视线里,孙思邈忽然哈哈大笑起来:“徒儿啊,真是多亏你啦!”

他知道,自己数十年的名声,是被唐朝保住了,但刚才的凶险,也是显而易见,要不是唐朝比画下这样的方式解决争端,自己武功只及得专信,一旦被铁慕容识破真相,那就是可怕的下场。------.--

专信也说道:“唐贤弟,我从未想到,你竟是这样的厉害,你的临场发挥能力,真的使为兄汗颜,我自信武功不比贤弟差,但要是真的和这个叫公孙无依的对了,一定不会抢先进攻,一定会摸清他的虚实之后再图进取,可我也知道,那样的话,定然也会失去先机,不能使出你那令人叫绝的‘斩刀势”,占到风。“

唐朝就叹息一声:“可惜还是功败垂成,那个铁慕容真的不简单,几句话就使自己弟子摆脱了劣势。”

孙思邈也点头:“不错,铁慕容的武功,无疑已经入了化境,也是一个聪明才智之士,可使我想不通的是,他为什么收了一个这么愚蠢的徒弟,武功虽然练得一丝不苟,但临敌的时候全不是那么回事,他这次冒着被武林人嘲笑的危险也要救他性命,说不定我看走眼了?”

唐朝一听,立即接道:“师傅,我觉得您也许没有真正看到公孙无依这个人的真正实力,他刚才虽然中计,但我想的话,即使他师傅不救他,他或许也有救命的招数。”

“你为什么这么说?”

“弟子以为,我的身穿了藤甲,不惧他的一击,但却可以将他一举击杀,其实也甚为冒险,他已经练到了暗劲层次的边缘,身能发出爆响,说不定被他拼死一击,和弟子拼个同归于尽,其实,弟子还得铁慕容,他这样做,虽然是救他徒弟,但说不定也是救了徒儿一命。”

孙思邈就大摇其头:“说铁慕容救了你不错,但说公孙无依能和你同归于尽却是错误的,正确的结果是你受伤,他死。”

“不错,唐朝贤弟,他那一招虎形拳,虽然可以使你受伤,但你的连环快刀还是会立即震散他的真力,随即将他格杀,铁慕容就是看到这一点,才出手救自己弟子的。”

唐朝就缓慢的点头道:“也许,不过,我总觉得他的这个弟子,潜力巨大,下次再遇他的时候,我未必会有这样的好运。”

孙思邈就呵呵笑道:“好好,尽说这些无用的事情做什,还是回家吃吃我徒弟媳妇的拿手好菜,哎哟我的天,这半天没吃饭,怎么肚子感到很饿啊?”

唐朝和专信一笑,说道:“师傅说得好,我们这就下山。”

孙思邈大袖飘飘,当先而行,仿佛脚不点地般向前冲出,唐朝和专信赶紧跟。

就在这样高速的行驶中,孙思邈清亮的声音传来:“孩子,老夫真是佩服你啊,告诉为师,你为什么能找到我和铁慕容决斗的地方来?”

这个问题,一直萦绕在他心中很久了,终于还是问了出来。

专吸就道:“好教前辈得知,唐贤弟是在你身种下了花粉,然后衔尾追踪而来,不然的话,偌大的终南山,我们到哪里去找前辈?”

孙思邈道:“我早就在怀疑,唐朝给我那个空瓶子有古怪,却是怎么也想不通竟是花粉,可我还是怀疑,你,你的鼻子,真的比猎狗的灵?”

唐朝就点头道:“师傅,也不是,我只是有花粉过敏症。”

乖乖,刚刚说到这里,忽然知道:我怎么将穿越之前那些术语用了出来?

果然,专信和孙思邈都是睁大了眼睛:“花粉过敏症?”

唐朝楞了一下,知道不撒谎是不行了:“所谓过敏,就是不适应,如比我一闻到花粉的时候,鼻子就会非常的干燥,即使是在空气中细微的花粉,我也能感觉得到。并且,有花粉过敏症状的人,对单一的一种花粉,有着超乎寻常的敏感,所以师傅,你既然打开了那个瓶子,瓶子里的花粉肯定会沾染在你身,我跟在你身后一两里的距离,自然能感应到你走过的气息。

这样的事情,看似玄妙,其实不然,有些人天生能看到十来里路之外的细小东西,这在一般人来说觉得匪夷所思,但在目力卓越的人之中,却又是平常之极的事情。

像唐朝这样对花粉过敏的人,不是因为他的嗅觉不好,而是因为他的嗅觉天生实在太好,一旦空气中的花粉过浓的话,就会被麻醉,感觉不舒服。

猎狗其实天生就有一种对猎物的灵觉,所以才会找到一些珍稀的动物。

孙思邈哈哈大笑:“老夫精研药物数十年,竟不知道世间还有这样的鼻子,真的是无奇不有了,呵呵,这下可好了,要是我徒弟去刑部当捕头,肯定是一把好手。”

专信也笑道:“是啊,贤弟即使将来做了刑部的第一捕头也不是什么奇怪之事,像这样的追踪,神不知,鬼不觉,又有谁能防备得了。”

唐朝也笑了起来:“怎么防备不了,凡是和我有过接触的人,都把衣服脱掉,等洗过之后再穿。”

“哈哈,看来也只好如此了。”

这个时候,三人已经回到了唐朝的府邸,李莲焦急的接着唐朝,说道:“大哥,客厅有一个人,说非要见你。”

“是什么样的人?”唐朝有些纳闷。

“是个外国人,胡子特别长,脸黝黑的像是黑炭。”说着,李莲也笑了起来。

唐朝见她这一笑之中风韵无限,这才一惊,我的莲妹,身似乎在发生着某种变化,不然的话,她怎么会有如此美法,明珠美玉一般?

但他随即不敢多看,向客厅行去,行去之前不忘了叫莲儿给师傅准备饭菜。

当专信和唐朝来到客厅的时候,一个高鼻深目、满脸黑胡子的穿长衫的人出现在自己的面前,听见丫鬟说唐朝大人来了,赶紧站了起来,合十行礼,头弯到了漆盖对齐的位置,十分的古怪。

但唐朝随即知道,这一定是少数民族人的风俗,也不在意,将手一摆:“罢了,免礼,坐!”

他这几句话,虽然简短,但自有一种威严,竟是身居高位,不知不觉之中养成的一种习惯,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官威。那是长期居高位的人自然而然拥有的一种威严。

唐朝虽然还是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少年,但既然当了黄门侍郎,就自然有了一种威严。

“谢唐朝大人,夜狼国使臣努占新拜见,请收下鄙国国主的一点微物。”

不知道为什么,这夜狼国的使臣竟然懂得汉语,而且说得十分的流利。

唐朝心中呵呵一笑:我还倒是什么人,原来是来送礼的,那感情多多益善的好,但却假意的推辞道:“这,这怎么行呢?”

但那眼睛,早在盯着那个叫努占新正从背解下的袋子。

丁冬!美妙的声音传来。

唐朝的眼睛随即大亮,像夜空中的明星:“是,是夜明珠?”

“不错,唐朝大人,这是鄙国国王特意给唐朝大人送的礼物,国王大人临走时叮嘱我,首席黄门侍郎唐大人年少得志,前途不可限量,必定在朝中是个很有分量的人,我国国主大人说了,送唐大人这颗夜明珠,乃是为了交好唐朝大人,以后,要是遇到唐朝想进攻夜狼的时候,多多美言两句,于愿足矣。”

但这个时候,唐朝根本没有在听这使臣的说话,而是一个劲的看着这滴溜溜乱转的夜明珠。

这夜明珠大约有小孩的拳头般大小,晶莹润滑,发出碧玉一样的光,屋中本来昏暗,但这颗夜明珠一从口袋里出现,立即就像是将十五的月亮搬到了这间客厅里。

“我,我看看!”

唐朝平生哪里见过这样的好东西,激动得喉咙都有些嘶哑了,有些破不及待的将这颗夜明珠放进了自己的手里。

努占新就小心翼翼的将夜明珠放进唐朝的手里。

一摸着夜明珠的时候,一种光滑、莹润的感觉立即传遍了唐朝的掌心,看着手里这颗珠子发出银白色柔和的光,唐朝的心中,升起一种抱着李莲的感觉,妈妈的,抱着这夜明珠的时候,怎么就好象是抱着我自己最心爱的女人一样?

“唐朝大人,请叫人把客厅的门关好吗?”

“唐朝大人,请叫人啊客厅的门关好吗?”

努占新连续叫了唐朝两次,才将唐朝从痴迷之中唤醒:“哦,好好,那门关。”

专信就两步踏出,将门关了。

这个时候,神奇的事情发生了,在漆黑的屋中,夜明珠发出柔和的银光,将整个大厅照亮:“哇噻!真的是宝贝耶,这,这么贵重的礼物,是送给我的?”

那使臣就点头:“是,这是我国国主的一点心意,就是礼物太轻,怕唐大人见怪?”

“不怪,不怪,怪什么,这么贵的礼,我收着的时候,怎么就是感觉心跳得很厉害呢?”

“哈哈,那是因为唐朝大人生性清廉,不过,以后这样的礼物会越来越多,等收得习惯了,唐朝大人就不会心跳了。”

这个使臣面目虽然可憎,但说出来的话,却使人听着无比的熨帖。

唐朝就赶紧道:“那,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收下了,收下了。”

也难怪,以唐朝现在的年纪,平生没有见过什么宝物,今日一旦知道是别人送自己的,哪里有高兴雀跃的道理。

这使臣就再次的做了一个奇怪的礼节,将自己的头弯曲得像是一只虾,接近到漆盖的位置。

唐朝后来才知道,这原来就是夜狼国最大的礼节,就是见了国王,他们也是这样行礼的。

那使臣走后,唐朝将那颗夜明珠放在手里,不停的把玩,有一种爱不释手的感觉。专信微笑,唐贤弟官当得虽大,但到底还是脱不了少年人心性,爱这些奇珍异物,也只好由他,自去别院歇息了。

这一次,孙思邈既然杰出了比武的忧虑,自是安心在唐朝府住下,以实现自己当时的诺言,在唐朝武功练成之前,吃他的,住他的,穿他的。

这日午后,朝散得特别早,唐朝一回到家里,立即来到了密室,把玩自己新得的礼物——夜明珠。

这两日之中,他除了和李莲说说话之外,就是观赏这颗夜明珠了。

其实,他心中郁闷得很。他知道,李莲就在自己的身边,要是对她做什么非礼之事,想来这丫头也不会不愿,但这样一来,自己可就危险了,要知道,她可是南诏国的公主,要是这样不明不白的得到了她的身体,毁了她的清白名声不说,自己也难以在南诏继承大统,而是务必要将她完好的送会南诏,然后再给自己成亲,这是他的心愿。

就因为这样的一种想法,才使自己不敢轻易的见李莲,害怕自己惑于她绝色的美貌,占有了她,到时候酿成不必要的烦恼。当然,最主要的还是要尊重她。他知道自己是真心爱她的,那么,就绝不能要她受委屈。

所以他才避着她,成天的看这夜明珠。

他要将李莲秘密的送回南诏,然后和她成婚,让李格桑主持婚礼,不过,现在朝廷的形势十分严峻,李林甫耳目众多,别要一个不小心落进了他的手里,那就危险了。

再加李莲因为唐朝不回去,心中也不愿意回到南诏,孤零零的一个人在宫中,过那相思入骨的日子,所以唐朝这几天除了朝练武之外,就是看这颗夜明珠,晚睡觉的时候,可以当灯烛用,亲密无比。

就在这样的宁静中,礼部侍郎张家正突然来访。

一听老管家说是他前来,唐朝赶紧道:“请请!”

不知道什么原因,以前见了这小子就生气,但这段时间他不来刮躁自己了,他忽然觉得心中有些空虚似的,赶紧接见了他。

张家正春风满面,一见面的时候就说道:“唐朝大人,有大喜之事,来来,到密室中谈。”

唐朝就把他带进了自己的卧室,说道:“有什么事情说!”

张家正就道:“唐朝大人,谢谢您,据我所知,满朝能够帮得我的,就只有唐朝大哥您了,这个,请收下!”

“什么?”唐朝一看,竟是一个青铜铸造的奔马,不知道什么原因,这奔马的脚前方,还有一个轻盈飞动的燕子,显得有些不伦不类,见他送的不是什么珍贵的东西,语气也就没那么高兴了。

但张家正却自顾自的说道:“唐朝大人,我现在已经升任礼部尚了,正是为了报答唐朝大哥的大恩,小弟这才送这个价值连城的珍宝来,请笑纳!”

“价值连城?”唐朝吃惊得嘴巴都变歪了。

“当然啦,唐朝大哥,我想您还不识此物,这是汉朝的古物,《马踏飞燕》,是历代传诵的珍品,听人说,这个绝顶的艺术品中,还包含了一招最高明的武功,兄弟是个文人,但听说唐朝大哥现在精研武功,或许用得着,因此才送大哥这个,难不成不喜欢?”

这小子也身是的,他年纪明明可以做唐朝的老子,但左一句“大哥”,又一句“大哥”,竟是说得无比的自然,仿佛唐朝真是他大哥,能够顺利的爬礼部尚的高位,靠的的确是一张马屁嘴。

哦,我想起来了,唐朝的心中如电光石火一般的闪过历史的话,《马踏飞燕》的确是汉朝宫廷最著名的雕塑之一,要是面前的这个不差,那么拿到美国纳斯达网拍卖,价值肯定超过一亿美圆,说它价值连城,一点也不夸张。

至于张家正刚才说,这雕塑里面竟然包含着一招威力巨大的武功,他却是闻所未闻了,但唐朝不愿自承浅陋,心想到时候向师傅请教就是了,赞美了一番,收下了,自然不忘了恭喜他升官。

但张家正临走的时候,却说了一句十分奇特的话:“唐朝大哥,听说你偶得一夜明珠,不知道可否给兄弟一观?”

唐朝想到他的慷慨,立即将夜明珠从床头拿出来,供他赏玩。

只见张家正看罢,笑道:“唐朝大哥,你这颗珠子,真是绝了,好好,兄弟告辞!”

唐朝殷勤的将他送到门外,心中想:呵呵,看来是该财运来的日子了,有了夜明珠,现在又有了《马踏飞燕》,这个黄门侍郎,倒也真的是做得。

他自然知道,当官就是可以财源滚滚,但却从来没有想到,竟会得到这样稀有的东西,而且,他也不想想,就算他是黄门侍郎,但也没有到皇帝的地步,别人怎么会动不动就给他送这样的重礼呢?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唐朝看不见的危险,正悄悄的向他降临,只不过,以他的年纪和阅历,还被蒙在鼓里,丝毫感觉不到毒蛇的牙齿快咬他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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