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智取阳平关(1 / 1)

飞越唐朝 新空 1604 字 1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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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平关守将李玉得了马正章从京师传来的命令,紧守关口,不得放唐朝败兵通过,自是遵从皇上命令,早早的将吊桥拉起。吞噬小说

这李玉是唐朝开国护国公李靖的嫡系孙子,甚有谋略,武功也是不错,不过比起乃祖,却是远所不及,也是唐朝以前的武举状元,手下有两员骁将,一是文博,使一口大砍刀,一是独孤灿,使两柄铁锤。李玉手下,只有八千军兵,且多有老弱之兵,当打听到唐朝居然有三万“败兵”的时候,他是铁了心不敢出战了。

并且,李玉也早听得唐朝的威名,所以一旦接到马正章的命令,就是赶紧收拾防务,将城墙加厚,在关隘之上多安檑木炮石,防止唐朝攻城。

马正章传达了命令之后,但手下神策军当即返回长安,向李隆基报告去了。

唐朝虽然急于进兵,但是考虑到阳平关之险,不敢轻易进攻,遂听了义兄唐朝之言,不公然反叛,伺机而动,在阳平关口驻扎了三日。

这个时候,后军来报,舍瓦带领大军已经距离阳平关只有三十里之遥。

其时正是晚上,夕阳西下,阳平关之中照例在日落之前开门一个时辰,让城中人口出城挑水运柴。

这个时候,唐朝早已经暗令手下专氏五虎夹杂在运水运柴的人流之中,乔装进入。

本来唐朝不让李白前去,但他新入军中,竟是非要前去建功,唐朝再三劝之不住,也只得罢了,只叫他小心在意。

且说专信是专氏族五虎的首领,乔装成砍柴的樵夫夹杂在人流之中,谁也不知道他们的柴担之中藏着兵器。

这几人本来也不是有名望之人,自是不怕被识破。

但李白却是不同,要他这样儒雅风流的人物扮成砍柴的,恐怕多半会露了马脚,因此唐朝只叫他穿上平民服色,随进城的百姓蒙混进去。

能进的当是最好,但要是混不进,也不会有什么危险。

幸好李白武功到达化境,可以随意改变自己的皮肤排泄,在功力运转之下,居然像极了一个瘦骨嶙峋的老头,守城的军士见他老得快走不动的样子,自是放心让他入城。

但李白一进入城中之后,却也犯了一个小小的错误。

他去喝酒。

他这一生之中,几乎每一日都无酒不欢,所以暮色刚刚降临的时候,他就憋进了这城中一处叫做“焦氏老酒”的店铺,随手抛出一锭大银子,怕不有十两,寄在柜台上,吩咐店小二好酒好菜尽管上。

但他却不知道,这家酒店的老板焦飞却是本地一个恶霸所开,专门讹人钱财,甚至杀人取财,是个无恶不作之徒。要不然,现在整个阳平关戒严,别的酒店早已经关门,他却敢在这光景打开店门。

李白由于生性豁达,并不疑这酒家有古怪,当下酒到杯干,喝了十八碗老酒,这才哦略解酒虫,想到唐朝的嘱托,只敢稍微喝上几杯,却不敢尽兴。

忽然之间,李白感觉天旋地转,心中一惊,居然就这样昏迷了过去。

也是李白托大,以他的武功,已经进入化境,世间任何毒药都不能危害他,但是这焦飞却并不是用了毒药,用的却是特制的**散,夹杂在老酒的味道里,使李白误以为是老酒的味道,竟然将他这样的武学行家也给麻翻了。

想李白平生喝酒无数,什么大风大浪没有见过,但是却栽在这里,的确有些出乎人的意料。

唐朝一被麻翻,焦飞就从大堂之中出来,在李白的身子上踢了一脚:“妈妈的什么东西,在老子焦老板面前露富,不是活得不耐烦了吗?”

“咦?”这焦飞忽然叫了起来,因为刚才一个瘦骨嶙峋的老人,怎么刹那之间就变成了一个皮肤白腻的中年男人?

他本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江洋大盗,当下也不管这些,将李白身上金银收刮一空,抽出腰刀,居然就要一刀结果了李白性命。

只见这家伙一刀斩下,真的是眼睛也不眨一下,也许对他这样的人来说,越是戒严,越是可以干些无法无天的事情。

“喀嚓!”

他再也想不到,李白的头没有变成两半,而自己的手臂却是豆腐一样的烂了,李白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醒来,而且连惨叫也不让他发出,就在刹那之间点了他的颊车穴。

两个店小二想跑,但哪里能够,李白只是隔空一指点去,两人腿上环跳穴上早着,委顿在地,不能行走。

焦飞剧痛入骨,但是还是听到了唐朝的话:“这点点江湖上的麻药,虽然比蒙汗药厉害了许多,但是却怎么能够奈何我?”

原来,似李白这等大行家,酒刚一入口的时候,就已经知道酒有问题,但以他现在对身体的操控,即使是见血封喉的剧毒,也不能毒杀他,不过是损耗他的内力而已。

他之所以不立即动手,就是想看看这店家想干什么,他倒是想不到这家伙居然如此恶毒,当下扭断了他的两条手臂不说,更是将他脚骨全部捏碎,却并不杀了他。

李白知道,这样不杀他反而使他更加痛苦,因为就算是孙思邈前来,也只能救活他的命,却不能使他再像正常人一般行走,因为手脚的筋骨都被李白捏碎了。

这也是李白游历近二十年来第一次出手这么重,因为这家伙实在该死。

李白随即吹灭了店铺的灯,将两个店小二点了穴道丢在墙角,自去倒在一张椅子上养神,喃喃的说道:“我李白要是如此容易栽跟斗,早已经死了几十次了,还轮得到你这臧货来杀我!”

李白的心中,此时此刻,充满了无限的希望,从来没有一刻,他这样对生活和未来充满希望过,他知道,自从被李隆基戕害的那一天起,他虽有盛名,但是普天之下,几乎没有人敢用他。

要是去为南诏或者回纥这些国家所用,却又是他十分不愿之事,所以这十多年来,他可谓是尝尽了生活的艰辛,当年刘玄德脾肉复生的感慨,曾经不知道多少次萦绕在他的心间,壮志难酬,功业不建,可年华老去了,不然,他何以会写下“人生者,百代之过客,古人秉烛夜游,良有以也。。。。。。”

人世的沧桑,在李白的身上,加倍的透露出来,这是一种无奈的感叹,多少英雄豪杰流逝在时间的河流之中,湮没无闻,翻不起半点浪花,“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

李白本以为,自己这一生,恐怕要无所建树的终老于林泉,抱无涯之憾,但想不到的是,自己的这个义弟,居然给了他一展身手的机会。

他当然还记得当年帮助李格桑平定狼正轩叛乱的时候,要求李格桑在必要的时候借兵三千给他,但是现在,一见了唐朝,他就知道,没有必要了,因为即使以自己的绝世才能,用三千兵开疆拓土,他也不能赶上这位义弟的势力,到时候,也许还会兵戎相见。

没有见到唐朝之前,他觉得自己还有战胜唐朝的把握,但是一见了他面,尤其是当知道唐朝有了震古烁今第一利器的时候,他放弃了任何想法。

他扪心自问,也许,我李白永远都无法做中原的皇帝,但是,帮助我这义弟打下大好河山,他岂会亏待了我?他已经从唐朝的身上,看到一种王者的霸气,一种领袖群伦的风度。

他竟然将有数万大军的帅位相让,足见他的坦诚和胸襟。

成大事者必须要有拨打的胸襟,这小子战无不胜也还罢了,但难得的是还能容人,这就不容易了,听说他手下还有一个武功高不可测的舍瓦,原来是背叛了李格桑的贼首,唐朝居然也能够容纳得下。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他竟是如此的容人,足见高明。

更加高明的是,自己昨天在营帐之中出此奇袭计的时候,唐朝明明就知道自己想说什么,却还是让自己献策,显得自己并不知道,其实,这小子的智慧绝不在我之下,当年扫平舍瓦的叛乱之时他就早已经显露头角。可他并不和我争,还记下我一功,却是善于揣测我之心理了。

想到这里的时候,天空之中忽然出现信花,李白微笑,建功的时候到了,抽出藏在衣袖之中的龙泉宝剑,飞一样的掠了出去。

这个时候,专氏五虎早已经潜到城门口,放出信花,随即杀散守兵,砍开城门,将吊桥放了下去,唐朝早已经带兵在外接应,见城门一开,鞭梢一指,三万大军抢入城来。

李玉正在中军帐之中商量退敌之策,忽听喊声大起,火光嘹亮,赶紧出来看时,唐朝已经带领大军抢进城来,只见唐朝威风凛凛的骑在一匹火红的战马上,手上长剑飞舞,挡者立死,飞快的向他的中军帐奔驰而来,吓得脸都白了。

这小子到底是人还是神,简直有点像是西楚霸王项羽,没有谁能挡得住。知道守城无望,赶紧打零手下骁将两员开城逃窜,欲退往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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