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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五章,耳铸公剑,一吟千年
见卫雄有意考校自己,王烈对着烛火,细细去,只见这长剑剑身接近护手吞口处的位置上镌刻着一行铭文,字数有四,但铭文却似乎是用篆书所写,实在难以辨认。
王烈在前世,也练习过一段书法,但最多会写楷书与行草,对于篆书却是不太懂得。
而自从来到这个时代,母亲也曾教他读书认字,可是晋代流行的是楷书,篆书一般只有祭祀铭文时才会用到,王烈现在一见,纵然是把眼睛睁得大如龙眼,但还是不识。
四个字,却是难住了一直自信满满的王烈。
但王烈也是个洒脱的人,自然不会做那不懂装懂之徒,若不被人拆穿还好,若被人透,只会更丢脸面。
却直接对卫雄一拱手:“烈愚钝,不能识此剑来历。”
卫雄见王烈如此,却是微微一笑,心下竟然有一种淡淡的得意与放松,原来眼前这个少年也不是什么都会啊,来至少这古篆他是一窍不通的,也幸好如此,否则自己这一直被人称赞为天才的人,在王烈的压迫下还真是颜面尽失,似乎连说话都乱了方寸,这种感觉很不好。
“可是,为什么王烈表情还是那么淡然,难道不知道向人请教要低姿态一些么?”
见王烈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卫雄心里的爽快顿时降低几分,平和的心态却是再次波澜起伏不停。
暗暗吸了一口气,定了定心神,卫雄缓缓道:“这是春秋时的六国文字,是大篆的一种变体,你不认得也是正常,这四个字的意思是——耳铸公剑”
王烈下意识的接口道:“耳铸公剑?春秋霸主晋文公重耳的佩剑?
“正是,小郎君你不是不识此书么?”卫雄一脸狐疑。
耳铸公剑,如果不认识这四个字,或者对这段历史不了解,怎么可能立刻就知道是重耳的配剑?
卫雄心下甚至瞬间又以为王烈是故意而为?
拓跋郁律这个大嘴巴,却有些得意的抢先道:“辅相不必惊讶,我这兄弟得过神仙传授的天书,什么东西都是不学自通的,莫说知道这‘耳铸公剑’,就说他知道那重耳有几个老婆,哪个老婆最漂亮都一定清楚的很。”
那得意洋洋的神态,到仿佛得到了天书的是他。
王烈连连干咳,暗骂拓跋郁律,踩了拓跋郁律一脚,也不管拓跋郁律哀怨的眼神,大笑道:“郁律可汗就是爱开玩笑,我的确不曾学过篆书,也不是故意蒙骗卫大哥,只是,在晋阳时,我曾听家师提过这把剑,家师却当年德元公为猗迤可汗与大晋联合立下了汗马功劳,猗迤可汗曾赠给他一把宝剑,正所谓宝剑赠英雄,我心里也一直对德元公甚为钦佩,立志要成为他那样的人。”
王烈随口把马屁送上,但偏偏说的是一脸诚挚,不知道的人都会以为他要继承卫***的好传统,为拓跋鲜卑和大晋的友好联合事业效忠呢。
卫雄被王烈这一捧,心中纵然还有些狐疑,却也发作不得,心下暗道王烈狡猾,面子上却是微笑道:“嗯,雄代叔父感谢小郎君的盛赞。这把剑正是猗迤可汗赠予叔父。”
王烈却有些好奇道:“重耳乃春秋晋朝国君,他的佩剑为什么会出现在草原呢?”
王烈熟读历史,又去过盛乐旅游,曾经在博物馆的灯光下,瞻仰过这把传世神兵,但为什么重耳的宝剑会出现在草原,一直是史学界的一个谜。眼见卫雄似乎很了解这把剑,对于好奇心极重的王烈来讲,岂有不趁机了解的道理。
卫雄微微一笑:“说起来,这还要感谢一个摸金校尉。”
王烈更加惊奇:“摸金校尉?难道此剑是从墓中盗出不成?原来咱们鲜卑也用这个充盈军资啊?”
卫雄闻言,怒道:“胡说,这等挖掘自己祖宗做军资的事情,我是不支持的,若我到见一个杀一个。”
拓跋郁律也是一脸义愤填膺:“辅相大人的好!阿烈,我们鲜卑人很敬重自己祖先的,怎么可能去挖掘坟墓,不管是拓跋氏的,还是汉人的墓穴,都是我们的祖先,我们是不会挖掘自己先人坟墓的。当然,若是敌人的坟墓还是可以挖掘的……”
说完,有些忐忑的着卫雄,见他并未注意,长嘘一口气。
卫雄一副笑眯眯模样,可草原上没有几个人不畏惧他的雷霆手段。
王烈却是被两人说的没有了脾气,讪讪的点点头。
那边卫雄继续道:“十几年前,一个中原来的摸金校尉在盛乐一处塌陷的戌族(古代草原异族)王者的地宫内发现此剑,于是将此剑带出,却被我草原巡逻的骑军发现,那校尉也算机警,将挖掘到的宝物和这把宝剑全部扔掉,转身就逃,那些骑军为了收拢宝物,也就没有去追那个摸金校尉。得到宝剑后,羊真大巫和我们鉴别后,都认出这宝剑就是史***载的‘耳铸公剑’,至于为何来到草原,大巫猜测是与当年重耳***,曾经来过草原投靠戌族,后来重耳继承了大统,为了感谢戌人,这才将宝剑赠给戌人首领,而戌人首领死后用此剑陪葬,最后被摸金校尉摸出。因为我叔父德元公对代部鲜卑有功,猗迤可汗就把这剑赐给了我叔父,这把剑我叔父生前极其喜爱,但因为长度和重量都异于一般宝剑,却没有使用过;而我也不擅剑术,叔父去后这把‘重耳剑’就一直留在了老宅内。”
王烈听完这“耳铸公剑”传奇一般的经历,心中对这把宝剑更加珍惜起来。加之前世就见过这宝剑的残骸,心理上就自然而然的有一种亲近之感。
这种感觉是那么的强烈,让王烈拿起宝剑后就舍不得放下,总有一种劈砍而出的***。
这种感觉是那么的强烈,让王烈拿起宝剑后就舍不得放下,总有一种劈砍而出的***。
王烈克制着这种情绪,对着灯火,反复端详着这把宝剑,清了这宝剑的材质后,心下却更加震惊。
王烈虽然没有实际锻造过钢铁,但作为一个技术宅,前世也曾在朋友家的仓库里用车床和卡车的主轴承车出过锋利的刀剑,形状虽不佳,但那支撑东风卡车十数吨车体重量的主轴承的钢材,乃是千锤百炼现代冲压方法制作出的精钢,却绝非一般钢材可比,所制造出的刀剑也是锋利异常,而且坚固耐用,砍在一般铁质器具上,连个豁口都不会留下。
但那叫王烈沾沾自喜的刀剑,和眼前握在手中的“耳铸公剑”一比,却明显低了好几个档次,至少王烈没有信心让自己车出的刀剑千年不锈,锋利如初。
而且,那刀剑只是死物,而眼前这把“耳铸公剑”光华流转剑似乎带着自己的灵魂一般,手抚而过,剑身轻颤,似乎感觉到了王烈心中的激烈,不断轻鸣着。
这才是一柄杀人之剑,承载了一个王者的理想,在***中仰望高位,不断向上。
古人的某些冶炼和防腐技术的确异乎寻常的先进,千年时光的流逝,似乎并没有在这剑身上流下什么痕迹,王烈拽下一把头发,放在上边,竟然吹毛可断。
而且,这“耳铸公剑”也似乎并非完全是前世在博物馆内到的介绍,是全部由青铜冶炼,用手抚摸下,分明是掺杂了某些更加耐用的金属,尤其是两侧锋刃,银光闪烁,竟有些后世钛合金的感觉。
来古人某些失传了的技艺,却是超越了当时科技的奇迹。
王烈这样近距离的观察“重耳剑”,和前世在灯光下隔着厚厚的玻璃观那已经锈蚀的宝剑的感觉却是全然不同。
两个千年,第一个千年里,宝剑依然光华闪烁,似乎要自行腾起斩龙屠虎;下一个千年里,宝剑却尘封于博物馆,再无那虎啸龙吟的壮怀激烈。
一时间,透过这宝剑,王烈却仿佛穿越了前后这两年余年的时空,他是一个逆行而来的穿越者,这宝剑却是顺着时光之河而来的奇物,可是,他们如今却已经是二次相见。
就仿佛是一个爱人,默默的等待了他一千年的时光,终于等到了王烈逆流而来,与它相见。
王烈紧紧握住那剑柄,忽然与这宝剑有了一种血脉相连的感觉。这一种感觉,让他几欲呼啸,这时光的沧桑与浩荡,竟然可以直抵他的心底,让他激动、战栗。
曾经年少,不知留恋,再人世,却已千年。
如今,纵然他不能再回到过去,纵然他失去了曾经的一切,可手握这跨越了千年的时光与他重逢的宝剑,王烈无怨无悔!
手中长剑再次劈出,这次目标却是那案几上的青铜酒樽。
这一招却是“出云十三剑”中最迅猛一式——流云抚空,剑光真如流云一般,更如王烈身躯的延长,在王烈轻盈的转身之下,瞬间闪过众人的眼帘。
下一刻,酒樽已经从中部裂成两半,上半截划落在几案上,而下半截酒樽内的酒水却一滴不流。
“好剑!”这下,就连对兵器不太在行的拓跋郁律都出了端倪。
卫雄更是抚掌:“剑好,剑法却更是精妙,如此剑法却是不辱没了这把‘耳铸公剑’!”
说完,却是向卫恩。
老者了一眼英姿勃发,持剑而立,挺拔如松柏的王烈,少年的眼中有欣喜,有茫然,更有一丝决断。
又了那把宝剑,这宝剑却仿佛已经与少年融为一体。
就算是阅人无数的卫恩,一瞬间仿佛见的是一个苍老的人握着这有着千年历史的“耳铸公剑”,而王烈就如时光中某一个停住了的节点,就这样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任时光流逝。
“此子年不及冠,却有龙象之姿,而且仿佛和这宝剑一般,都有一千年的年龄,这怎么可能?”
卫恩摇摇头,把这种荒唐的念头驱逐出脑海,但他却真切的感受到,王烈身上那种沧桑感却绝对不是作假,只能说那郁律可汗所言不虚:这少年真有可能得到了神仙所授的天书,才有这等阅尽沧桑,透人世的错觉。
卫恩无奈的叹息一声:“罢了,既然公子做主,那老奴也不好说什么,只望这位小郎君能善待此剑,不辱没此剑的名声。”
若是其他东西,王烈可能也就谦让了,但这把“耳铸公剑”实在趁手,而且真的是万金难求的宝器,更是前世他曾见到过的利器,让他有一种异于常人的亲切感。
这种血脉相连,纵横千年的感觉却是其他东西无法比拟的,想到这里,王烈宝剑归鞘,双手捧起,弯腰对着老人:“长者,烈定用此剑斩尽宵小,匡扶我汉家江山,不辱德元公的威名,不负我这一腔男儿热血。”
说完,却径直走出厅堂,再次抽出宝剑,反手在手掌上划了一道,然后半跪在雪地里,对着天地间一片苍茫的洁白大声道:“苍天在上,宝剑有灵,若我既得此重耳之宝,当如重耳为人,纳明言,斩宵小,为我男儿壮怀。烈不能善待此剑,当亡于此剑之下!”
老者闻言,苍老的脸上终于动容,走出厅堂,扶起王烈,又爱怜的为他拂去身上的落雪:“好,好,如此坦荡少年,怪不得我家公子也如此欣赏、喜欢你,要将这‘耳铸公剑’赠给你。你这气势老汉我却如此熟悉,当年德元公有故交好友也是如此坦荡性格,只可惜这些年却失了踪迹,说起来小郎君您还和他有几分相像呢……”
卫雄闻言,清咳一声,暗道:“恩伯,你怎么乱讲话,我什么时候喜欢这小子了,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有断袖之癖……还有这‘耳铸公剑’我是准备送给他,但要我亲自送嘛,好让他感念我,为我出力,现在却好,这小子感谢的是你,全都弄乱了……而且什么‘得此重耳之宝,当如重耳为人’,王小郎君,重耳可是一国之君,春秋霸主,难道您要谋反不成?”
但此刻,他心下对王烈的印象已经很好,这些话自然不能明说,脸色之上挤眉弄眼的好不精彩。
王烈心下却是了然,卫雄如此大方赠送自己“耳铸公剑”,若说只是欣赏他自己都不相信。
那么,自己这份人情算是欠下他了。
但不管怎样,王烈的性格再一般情况下,有事要当面问个清楚,所以还是冲卫雄一拱手:“卫大哥,无功不受禄,而且我们还希望你回去尽量帮助郁律可汗说和,不知道你究竟有几分把握。”
卫雄苦笑:“你这家伙,收了我的宝剑,却还来逼迫我为你们做说客,究竟是你们求我办事,还是我求你们办事?”
王烈一咧嘴:“都一样,反正我也欠下您的人情了,虱子多了不痒、债多了不愁,一切全凭卫大哥安排。”
卫雄无奈摇头:“你这家伙,如此惫懒,有时候和那泼皮无赖一般,真不知道越石公中你哪点?”
旁边的老者卫恩插话道:“公子,我却这位小郎君不错,直爽的很。”
王烈大喜,打蛇棍随上,连连点头:“老伯说的对,我这人就是这样爽快的性格,可能那句话说的不对,得罪了卫大哥,万望卫大哥见谅。”
卫雄无奈笑笑:“你小子,就会趁机将我;恩伯,天晚了,您去休息吧,这里让他们伺候就可以了。”
拓跋郁律也道:“恩伯,您的身体还是这么好,矍铄的很,但如今天寒,您还是回去休息吧。”
卫恩连连点头:“老了,不行了,往常就算是站上一日,也不会觉得疲倦。”
王烈下意识问:“恩伯年纪这么大了,怎么不和辅相一起去平城,也好有个照顾。”
恩伯摇摇头:“平城不好,还是老宅呆着舒服。”
王烈闻言,却是和卫恩直接聊起了家常。
宅男都有一个特长,一般对待老人和孩子都具有天生的亲和力,这大抵和他们性格上的喜静不喜动、有耐心聆听别人讲话有关。
这一世王烈虽改变了不少性格,但一直保持着尊老爱幼的习惯,几句话把恩伯哄的笑颜绽开,脸色好像一朵花般的开心欢畅。
卫雄一听这话,了卫恩,又了王烈,忽然对王烈悄声道:“这样,阿烈,你先帮我劝恩伯一起回平城,也算还我一个人情,如何?”
王烈脸色一片诧异:“哦,可这是卫大哥你的家事,我这个当小辈的不好插手吧。”
卫雄气得差点笑出来:“你这小子,刚刚还在和恩伯聊天,这时候却又装无辜。这样,你若能帮我劝动恩伯,我会平城也一定帮你劝动代公。”
王烈一点头:“既然这样,那我就不算欠你的了。”
说完,笑眯眯的搀着恩伯,也不提什么让他和卫雄去平城的事情,依旧是家长里短的说个不停。
人一老,话自然就多,卫恩也自然难以免俗,平常又只有他和四个下人守着这宅子。
那两个护卫和两个婆子又都敬重他,也没人敢和他平等对话,结果却让卫恩有一肚子话憋在心里说不出来。
今日王烈却是有意接话、搭话,很快就让老人一图心扉,把积攒了多久的话全都说了出来。
这老者一辈子都奉献给了卫家,也一直没有娶妻,却把卫雄视为己出一般。他言语中多流露出对卫雄的慈爱,甚至表示如果卫雄有危险,不介意代替他去迎接危险。
王烈感叹古人如此忠义,却也奇怪,他既然将卫雄视为后代,为什么就不肯和他去平城?
卫雄在一旁干着急,但却不敢多劝,一直给王烈使眼色。
这个堂堂的鲜卑辅相,一直以冷静谨慎著称的男子,如今却也和一个达不到自己心愿的孩子一般焦急。
王烈得有趣,却也能感念卫雄的心情,当日他父亲王抗失踪后,他也是如此这般,心痛难耐,恨不得能立刻寻到父亲……
王烈想了想:“恩伯,我听说您当年跟随德元公来代部,也是历经艰辛。”
恩伯点头:“是啊,这宅院当年就是老爷选下的,一晃儿这都几十年过去了。”
卫雄忙道:“是二十年。”
卫恩不满道:“二十年不久么?二十年前你还留着鼻涕和姬澹那小子上书摸鸟呢!”
卫雄尴尬的咳嗽一声,却不敢反驳。
忽听得背后一阵什么东西嗤嗤漏气的声音,回头,见拓跋郁律憋红着脸正在偷笑。
“郁律可汗,请自重。”
卫雄气得嘴差点歪了。
拓跋郁律却笑道:“我很自重的,辅相大人,我十几岁的时候也一样,你不用有什么不好意思,呵呵……”
王烈却一脸正色道:“不管是多少年,离开家乡这么久,恩伯一定不曾回幽州去吧?”
恩伯摇摇头:“老爷事情忙,我不放心,一直也不曾回去,就连老爷现在都身葬在异地。”
说完,伸出袖子擦了擦眼泪。
王烈忙劝慰恩伯不要伤心,却忽然站起身指着卫雄:“你这个当晚辈的是做什么的,老人家现在哀思成这个样子,你简直是不孝。”
卫雄一愣,眼神一冷,恩伯也停止了呜咽。
王烈又道:“卫大哥,恩伯他老人家留恋的其实并不是这个宅院,而是一份故园之情。如果能有机会回到中原,回到幽州,你老伯愿意不愿意离开这里?恩伯,你愿意回幽州么?”
“我愿意!”卫恩下意识的回到道。
但马上又道:“我不能回去,老爷还葬在这里,少爷也需要我照。”
“恩伯,是我卫家对不起您!”卫雄闻言,心下一震,热泪涌出。
是啊,当年幽州数百士子,在大晋朝廷的授意下,跋涉千里来到草原,帮扶拓跋一族。
如今二十年过去,当日的少年红颜,几多萧瑟,大晋已经因内乱糜烂成何等模样,故土家园也饱受战火侵袭,但在这些汉人士子心底,不管故土如何改变,家永远是家,能在有生之年,回到家乡,是他们的夙愿。
自己,却完全没有想到过卫恩的思乡之情,也许是少年时就来到了草原的原因,家乡在他的印象中已经有些模糊。
但那份故园之情,却早已经深深潜藏在他们的心底,只要被人轻轻唤起,就算现在建有豪宅万千,也抵不过那故乡河边的一片草堂,一抹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