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专门下厨(1 / 1)

爱情雨幕 夜场点支烟 1612 字 1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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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把头枕着手背,醉眼朦胧地望着眼前杯子里金黄的威士忌,突然抬起眼睛来问我:“我……我有个问题……假如那个什么吴……吴丽已经有了老公……不是你……你怎么办?你还会喜欢她吗?”

“她没有老公。”

“废话,我是说假如……假如,就那么个女人,你就爱她,怎么办?”

“你有那么爱她吗?”

陆丰瞪我一眼,“别看不起人。”

我呆呆地看着他被酒染上红晕、显得分外俏丽而带着几分凄凉神se的脸,在心里掂量着那个问题,突然意识到,如果把余素芬换成吴丽,如果把陆丰换成周文,我十有仈jiu也会身不由己去打这场在旁人看来不值的战役。那么,还有什么说的?

道理,永远是讲给人家听的。

陆丰得意洋洋,“说不出来了吧?说不出来就不说,陪我喝酒!”他又拿过一个杯子倒半杯酒,递给我,“喝!”一仰头先把自己杯里的喝干,“昨天,我又梦见她老公死了,这回生的是脑瘤。是不是很yin损?”

“yin损什么?”我的心突然被一种莫名其妙的侠义感充满,开始和陆丰一起咒那个男人,然后豪情万丈地拿起酒杯往嘴里一倒。我以前没有喝过真正的烈酒,只觉得一股液体火辣辣烧进喉咙,酒jing“噌”地腾上脑门,呛得一个劲咳嗽。

陆丰哈哈笑着来拍我的背,“哎呀,你……你他妈的真不像个男人。”

半小时后,陆丰趴在桌上说胡话,还唱起歌来,我在旁边手足无措。我想拉他起来,却拉不动,他力气比我大,喝醉了酒更加不听话。隔了几张桌子有几个男人开始对着我们看,我害怕起来,拿出陆丰的手机给吴丽打电话叫她来。

十分钟后,吴丽来了,我们费了一番劲才把陆丰挪到车上去。陆丰可能把吴丽当成了那个双重陈世美,拳打脚踢。吴丽像老鹰抓小鸡一样揪住他不让乱动,我在旁边忙着把陆丰的鞋脱下来,免得那鞋跟踩到她脚上。

不知是不是由于那番挣扎,陆丰刚在车后座上坐稳,就“哇”的一声,一箭双雕地把吴丽和她身边的男人吐了个稀里哗啦。

吐完以后,天下太平,陆丰乖乖伏在我肩膀上。我捏着鼻子,尽量不去看胸前衣服上那一大片散着酒气的污秽,一边轻轻地拍他的背,生来第一次感到自己有点“伟岸”。

我们把陆丰“搬”回我家,让他躺下,我又去拿个脸盆放在床头防止他可能再吐。他嘟囔两句,沉沉睡过去。

我把弄脏的衣服脱下来泡在盆里,换上t恤和裤,从冰箱里给吴丽拿了一罐可乐,“今天谢谢你了。”

“他怎么了?”吴丽坐在客厅沙发上,拉开可乐喝了两口,问我。

“女朋友。”

“吵架了?”

“也不是,他女朋友有老婆公,今天本来要请我们吃饭的,结果又没来,真不是东西。”

吴丽笑了,“难怪他刚才把我当仇人一样。”

“他现在恨一切雌xing动物。”我歪着头靠在她身上,她闻到我身上的酒味,皱起眉头,“你也喝酒了?”

“就半杯威士忌,陪他喝的,辣死了,一点也不好喝。”

“以后晚上不要到那种地方去,在那里很危险。”她再重重地加上一句,“还有,不许喝酒。”

我点点头,“知道了。不好意思,把你的衣服脏了。”我感到过意不去,因为女生大多把衣服当宝贝。

“反正也是旧的。”

我叫吴丽留下来陪我。我们打开cd机听贺一航的歌,是那首杀伤力很强的《一个人的寂寞两个人的错》。贺一航一遍遍地唱:

说好了一起走

风雨相伴不回头

爱你我愿意去等候

哪怕再过几年秋

我笑起来,“贺一航唱来唱去都是女人辜负了他,可怜巴巴,其实生活中都是男人辜负女人。不过,也说不定就是因为这个,他才那么红,女人总被辜负,一看见男人倒霉就觉得很爽。”

我对吴丽说:“跟你要一样东西。”

“什么?”

“你电子邮箱的密码,”我盯着他她的眼睛,“我只是偶尔打开看看,不会删你的东西,当然也不会去回人家写给你的信。我只是要……看看。”

吴丽微笑着望了我几秒钟,一声不响地从茶几上拿起一支圆珠笔,把我的左手摊开,在掌心上写下“z198818”。

“是你的姓名起首字母加生ri,”她对我微微一笑,“你挑了个吉利的ri子出生。”

“我妈说我的预产期是10月15号,后来不知怎么搞的,推迟了整整三天。等生下来,头发和手指甲都老长了呢。”我也笑了。

她把我的左手握成拳头,“人的心脏和拳头差不多大,所以,你的心脏就是这么大。”

“这么一点点?”我有点诧异,“太小了吧?”

“那是心脏,又不是垒球。”

我叫她把手也握成拳头,放在我的拳头旁边,“你的心脏就要比我的小。”

“我比你高。”

她把我的拳头放到唇边亲了一下,然后把它握在自己手心。那一刻,她的心包容着我的心;我的心里,写着开启她电子邮箱的密码;而那个密码,是我的名字加生ri。我的心里浮上了一点小小的罪恶感:房间里,我最好的朋友刚刚在情场上中了飞弹,丢盔卸甲,恨死天下女人;我却在这里卿卿我我,而且觉得爱情很甜蜜。

我们漫无边际地聊天,从歌到流行音乐,从杭州那家研究所到我们公司里的鸡零狗碎,从陆丰到余素芬开的qq。

“你喜欢什么车?”

“丰田。等我找到工作,大概会去买一辆。”

“为什么?”

“结实、耐用,哪里都可以开。”

“你想开到哪里去?”

“比如去爬山什么的,如果要搬家的话,也可以把所有的东西都放在车子里。”

“我还是喜欢轿车,像丰田佳美。”我伸个懒腰,把头埋在他的颈窝里。

我们本来说好聊一个晚上,可是没多久我便迷迷糊糊,脑子里最后一个印象是吴丽去拿了一条毯子把我裹起来,后来我就真的睡着了。

一觉醒来,天已经大亮。吴丽跟我去把我的车弄回来,然后她就走了。

陆丰终于酒醒,喝完一大杯浓茶,一边揉太阳穴,一边皱着眉头呆呆地看着我,“昨天我怎么回来的?”

“我和吴丽一起把你弄回来的。”

“我都说了些什么?”

“你叽里咕噜,我们没听清楚,”我决定不告诉陆丰他发酒疯的样子,“不过,你把车后座吐得稀里哗啦,人家现在大概在搞卫生呢。”

“噢,对不起,你代我向她道歉,真不好意思。”陆丰突然客气起来,让我听了浑身不自在。我问他:“你不要紧吧?”

他摇摇头,翻身睡去。

快中午,他的手机响个不停,那个没种而皮厚的女人说想来看他,陆丰劈头把她臭骂一顿,扭捏半天,却还是把地址告诉了她。然后他起来洗脸刷牙梳头,拿冷毛巾把肿起的眼皮勉勉强强捂下去,又躺到床上去。

余素芬来了。我出去买菜,拎了大包小袋回来,满以为她应该已经把陆丰哄好,至少哄得差不多,结果却毫无进展:陆丰还赖在床上一言不发,没有起来的意思。走进浴室,我吓了一跳,余素芬蹲在地上,很卖力地洗盆里的脏衣服,身上系着我那条围裙,神情肃穆得像瞻仰陵园。她听见我的脚步声,抬起头来,挤出一个有点尴尬的微笑,随后认出了我,笑得加倍尴尬。

“我叫周文,陆丰的朋友,跟他一个公司。”我干巴巴地自我介绍。余素芬习惯xing地伸出手来,发现上面满是肥皂泡,便又收了回去,“你好,我叫余素芬。”她有一副低沉的嗓音,用时髦的话说叫做有“磁xing”,细眉大眼,在适当的环境下,可以把方圆若干米甚至若干里之内的“雌xing”统统化成铁钉。

“我认识你。”

她有点讨好地把笑容放大一圈,“我记得,上次在公司里见过你。”她那副样子让我想到一个溺水的人好不容易捞到了一根稻草。我猜,陆丰刚才大概把她骂得够戗。

我到房间里看看陆丰,他拿被子捂着脑袋,一点动静也没有。

我回到浴室,问余素芬:“他怎么了?”

“他不舒服。你买了菜回来吧?放着,待会儿我来做饭。”她堂而皇之地把自己留了下来。

我看她往衣服的污迹倒上洗衣液,然后翻过一面也倒上一点,仔仔细细地搓,终于忍不住,“不要洗了。”

她不说话。

“真的不要洗了。”

她可能觉得这是在将功赎罪,机不可失,头也不抬,闷声闷气地说:“不要紧。”

我觉得好笑,“我说不要洗了,是因为这衣服是我的,而我比较喜欢自己洗衣服。”

她这才抬起头来,“噢,对不起。”她把衣服泡回去,换上一盆清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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