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一七一 夜袭 上(1 / 1)

罪恶之城 烟雨江南 1181 字 1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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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察的部队也不追赶,而是开始抢夺战马。沙民天然是相马的高手,他们快速拉走了四十余匹顶级战马,扬长而去,食人魔和野蛮人也跟随着迅速遁入黑暗。

夜幕下,又是一片飞斧掷来,这次是冲着余下的战马去的。随后连续三发火球术落在马圈之中,三发火球术能力并不算太大,覆盖范畴却非常广,几乎将半个马圈囊括在内。烈焰滚滚而过,将数十匹战马的鬃『毛』点燃。

不远处,看到马圈方向燃起了熊熊大火,李察知道突袭部队已经得手,于是在意识中给所有有联系的人下达了撤离命令。夜幕中随之响起一声长长的哨音,于是所有袭营的战士毫不恋战,立刻返身后退,转眼间就撤得干干净净。

在栅栏边缘,绯『色』正借助地形和阴影掩护快速奔跑着,忽然停住脚步,一名子爵的战士正好拦在前方。

绯『色』正急剧喘息着,它终究是重生,短暂的厮杀就让它的力量消耗大半。那名战士奸笑着『逼』近,目光忽然落在绯『色』的脖子上,那里的肌肤雪白细腻,分明是一个美丽女人的**!他的呼吸立刻急促起来,目光向下,果然看到绯『色』的**悄然隆起。虽然绯『色』用一袭深『色』衣袍包裹住了自己的身体,但是凹凸有致的曲线却遮掩不住。

现在的绯『色』所有能力均已没有足够能量使用,在它视野中,已经探测出眼前是一名六级老兵,对它有致命的要挟。看到老兵的目光移动,绯『色』忽然伸手把裹身的长袍拉开一线,『露』出了从脖颈到肚脐长长一条身体。『裸』/『露』出来的部分全是细腻如雪的肌肤,这么看上去,在衣袍下似乎什么都没有穿!

老兵的眼神也不觉呆滞了一下,而绯『色』则好像投怀送抱般扑进了他的怀里。老兵还没有想清楚应该做些什么,就觉得腹部悄然一痛,随后一片沉重的麻痹感觉就从伤口传来,转眼间整个腹部都得到了知觉。他惊讶低头,才看到绯『色』伸出的左臂前端竟然不是手,则是一截刀锋!而刀锋此刻已全部没入到自己的腹部。

老兵还想要挣扎,绯『色』的右手已抬起,掀开他的皮甲,左手刀锋一划,切断了老兵许多肋骨,然后绯『色』右手从伤口中探入,握住那颗还在疯狂跳动的心脏,一把抓了出来。

绯『色』拉下面罩,几口就把心脏吞吃下去,然后向军营外冲去。

才跑了几步,它就忽然停下脚步,『露』在面罩外的双眼开始不断闪烁光芒,四下搜索着什么。

一截刀锋无声无息地搁在绯『色』的脖颈上,让它即刻停止了一切行动。它的耳边传来一个冰冷而又显得有些生硬的声音:“不用找了,我,在这里。”

绯『色』将双手慢慢举起,然后缓慢回头,看到的是水花那双罩着寒气的双眼。

“你是什么东西?和……辛克蕾尔有什么关系?”水花冷冷地问。她没有看到绯『色』的出生过程,只知道李察身边突然多了这样一个随从。

当日和辛克蕾尔一战,水花差点重伤致死,对于辛克蕾尔这个平生大敌当然印象深刻。现在绯『色』突然显『露』出许多和辛克蕾尔一样的习惯,特别是刀锋和吞吃心脏,都恍然让少女看到了辛克蕾尔的影子。

绯『色』眼中光芒闪烁,以人类难以理解的速度飞速思索着,顷刻后开口吐出来一连串水花完全听不懂的音节,但是从其中的某种规律来看,应该是一种语言。

少女双眉锁在一起,却不想让对方发觉自己什么都没有听懂。

绯『色』又开口来了一篇长篇大论,少女自然再次听得一头雾水。永眠指引者依旧放在绯『色』的脖子上,水花却开始犹豫。她很多时候靠天性行动,现在难得开始思考,可是思考的结果却让她很不满意。作为李察的灵魂守卫,水花知道绯『色』和李察有些灵魂上的联系。这说明绯『色』的忠诚能够保证,没有什么控制手段比灵魂类的契约愈加严密和有保障了。

但是天性却告诉少女,一定要在这时候杀了绯『色』,不然的话将来一定会后悔。

不远处传来稠密的脚步声,一队集结起来的战士正快步冲来。水花哼了一声,慢慢收了永眠指引者,消失在茫茫夜『色』中。绯『色』向疾步而来的战士们看了看,身体迅速与黑暗融为一体。老兵的心脏让它恢复了不少能量,已经能够施展隐匿能力了。

关于绯『色』,母巢其实还是向李察有所隐瞒的,一个是绯『色』本身已经具备了剧毒的能力。它的毒质现在和蝎狮没法比,但等晋升到十五级之后,就和蝎狮相当了。然而即便是现在,绯『色』分泌的毒素如果间接进入血『液』也足以致命。另一个,则是和辛克蕾尔一样,绯『色』也具备了通过吞噬敌人能量核心而恢复自身力量的能力。人类的力量精华大多在心脏,其它物种则是各有区别。

那队战士远远看到这边有两个敌人,等呐喊着赶来时,就只剩下茫茫夜『色』了,以至找不到任何遁去的踪迹。

顷刻之后,营地中的烈火已经扑灭,希姆子爵在一众亲卫的严密保护下在营地中转了一圈,然后回到了大帐。

营地中处处狼藉,许多战士正把战友的尸体抬向营地一角堆放,另外四周都是伤兵的呻『吟』,三个低级牧师已经开始为伤兵治疗,但是看到面前排着长长一队的伤兵,他们的脸『色』也显得惨白无奈。

“混蛋!一群废物!你们怎么守的夜,都让敌人冲到我的大帐门口了!要不是我天生运气够好,岂不是又要伤在那群乡巴佬的手里?你们说,除了花我的金币,我要你们还有什么用!!说啊!!”大帐中传来希姆子爵的咆哮,又时时传出摔东西的声音。亲卫们围着大帐笔挺站着,个个面无表情,这种声音他们已经听得多了。

大帐中,等希姆子爵咆哮累了,坐下来准备喘口气的时候,那名将军才开口向子爵汇报此次的战损。伤亡大多集中在步兵身上,他们死伤超过百人,骑兵只死了不到十个,还有两名重装骑士受伤。

希姆的脸『色』稍稍好看了些。在他心中,只有重装骑士才是精锐,骑兵就是兵,步兵则属于随时能够牺牲抛弃的炮灰,死了多少都无所谓。在子爵的逻辑中,花他的金币最多的兵种自然就是精锐,武装一个重装骑士的钱完全能够养活五十个普通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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