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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2章、女神!
一碗地瓜饭,一碟萝卜干,一碟盐水花生,这就是今天的晚饭。
没肉!
蔡三炮说兔子山上的兔子泛滥成灾,不打打不用追,走着走着就有兔子主动撞死在你小腿上,附近的村民都拿兔子肉做主食。
唐重恨不得把蔡三炮给拉过来,对着他的耳朵嘶吼:兔子呢?兔子呢?
当然,这么做也有可能会引起蔡三炮的极度恐慌,他把屁股一撅,双手竖起两根手指头放在耳朵边,红着眼眶说道:我就是兔子。
那个时候,你说唐重要不要把他煮熟吃了?
唐重真是饿坏了,捧着饭碗哗啦啦的喝了两碗稀饭。苏山也不嫌弃这地脏饭差,也端着饭碗小口的吃着。
她吃饭的模样不像是很有食欲,但是样子看起来却让人很有食欲。
老酒鬼捧着瓶老茅台当宝贝,美滋滋地说道:“这酒还是先存着。等着有客人来时再喝。咱们爷俩今天就喝点梅子酒。”
他还真是不把唐重当外人。
说着,就从饭桌底下摸出一个黑乎乎的小坛子,没有杯子,用两个干净的大碗装酒,自己倒了一满碗,又给唐重倒了大半碗。
“爷爷,你不是有酒吗?怎么还要去找人赊酒?”唐重疑惑的问道。
“你不懂。”老酒鬼大手一挥,很是硬气的说道:“手有余粮,心里不慌。手头上留点儿酒,心里才安稳睡得香。不趁着有酒的时候先赊一点儿,要是等到酒完了再去赊,偏偏又赊不到,怎么办?这日子还过不过了?人还活不活了?再说,闲着也是闲着,吃饭之前去李寡妇门口打个转,也就是几步路的事儿——”
“——”唐重哑口无言。他一直以为自己宁死不吃亏拼命占便宜的性格遗传自大胡子,可是,大胡子这个人虽然出手狠辣,但是骨子里又有着非常公正重义的一面。这让唐重心里经常会产生这样的疑惑:大胡子是不是我亲爹啊?他经常打我,偶尔杀我,我的性格又不像他,最关键的是——长的也不像啊。
“李寡妇这人也忒小气了。”老酒鬼抿了一口酸辣酸辣的梅子酒在嘴里,很是不满的嘀咕道。“不就是欠她一点儿酒钱吗?连院门都不让人进去。”
“你欠她多少酒?”唐重问道。
老酒鬼想了想,说道:“你是问坛数还是问年份?”
唐重虎躯一震,说道:“要是坛数呢?”
“记不清了。”
“要是年份呢?”
“大概——十五年,也有可能是二十年。”老酒鬼陷入了漫长的思考当中。“反正是从她嫁给李二狗开始酿酒的那一年起。我记得不记得不打紧,李寡妇记着就成了。”
“——”唐重的虎躯震了又震。欠了人家二十年的酒钱还能活着,这老头子在这村子里面得有多好的人品啊?
“你们来的正好。”老酒鬼说道。“明天就去把酒钱都给我结了。我要让李寡妇知道,让全村的人都知道,我老酒鬼说话算话,欠债还钱,绝不抵赖——赖帐的是王八蛋。”
“那我要是还没来呢?”唐重小心问道。唐重要是不过来,老酒鬼怎么还人家这笔钱啊?二十年的酒钱,那可不是笔小数目了。
啪!
老酒鬼把手里的酒碗往桌子上一拍,吼道:“你现在不来,以后来不来?就算我死了,我的遗言也就只有一条,把我欠村子里的债给我还清楚——”
唐重陪着笑脸,解释着说道:“我就是这么一说,就是这么一说。我早就想着要过来看爷爷了。就是——就是事情太多了。我爸也是,他是公务员,还是单位里面的大领导,手底下管着好几百号人呢。他要是离开,单位里面是要出大事的。所以,他也没办法过来看望你。不过,我们心里一直念着你。这一次我向公司请了几天假,就带着朋友过来看望你了。”
唐重不是不来。而是他之前根本就不知道有爷爷这号人物的存在。
很久以前,他就问过大胡子自己的爷爷奶奶在哪里,大胡子沉默很久,才说爷爷在很远很远的地方,以后有机会会带他过去看他。
但是,一直等到他长到二十岁,那个机会仍然没有到来。
了解了大胡子的处境和他惹下的麻烦后,唐重也对大胡子的隐瞒有了更多的理解。
那个时候,他和自己都是生命危在旦夕,董家的杀手随时随地都有可能要了他们父子的命,还有其它一些别有用心的家伙在后面煽风点火,借机生事。如果他们将爷爷的位置暴露,可能等待老人家的不是儿子和孙子的孝敬,而是杀手的刀枪和棍棒。
正如唐重所知道的那样,大胡子是一个重情重义的男人。他这样的性格,自然对老人也极度的孝顺。
让一个孝子二十年来对自己的亲生父亲不闻不问,甚至连所在位置都不能暴露,这本身不就是一件极度残忍的事情吗?
在唐重的努力下,在关意的支持下,姜董两家的关系缓和,董家也终于明白谁才是他们真正的敌人。
大胡子在恨山的压力顿减,也终于向唐重透露了爷爷的存在。大胡子交代唐重,一定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来寻找爷爷。如果有可能的话,把他接到外面去生活。
于是,唐重来了。
悄悄的来,没有惊动任何人。
这里面的事情实在是太复杂了,唐重都没办法一一向老酒鬼解释。
解释了,他又怎么能够明白?
他的儿子多年以前出山就一去不复返,老人的心里怎么会不担心?怎么会不难过?
直到现在他一言不发,不是因为他对亲情淡漠,而是他对自己的儿子有信心。
他一定有自己的难处,做父母的,也只能尽量去理解。
他是孩童嘴里的老酒鬼,是村人眼里的五保户,是唐猎的父亲,是唐重的爷爷。
他是一个值得尊重的老人。
老酒鬼看了苏山一眼,说道:“女朋友?”
“女性朋友。”唐重说道。
老酒鬼的问题还是很高端的。一般人都不知道怎么回答。
“太瘦不好生娃。”老酒鬼说道。“李寡妇那样的大屁股,都生两个儿子了。”
“——”
这一次,不仅仅是唐重虎躯一震了,苏山也跟着震。
唐重觉得,自己对老酒鬼的了解还太表面。或许,他并不是太值得人尊敬——
一碗梅子酒下肚,老酒鬼酒意上来了,他用筷子敲击着碗底,用他那破啰嗓子唱起了本地流传很广的采茶戏:忽听李郎投亲来,叫人喜开怀?任凭紫燕成双对,任凭红花并蒂开。怎比得我与他情深似海,没奈何男女有别咫尺天涯——
这是《女附马》中的经典桥段,只是老酒鬼的嗓子怎么也唱不出采茶戏悠扬婉转的效果,更像是ktv里面那些水准不佳的选手抱着话筒干嚎。
唐重听的出来,老酒鬼的心情是愉快的。
唐重酒意微薰,躺在椅子上笑呵呵地听着老酒鬼唱歌。
苏山站了起来,手脚伶俐的收拾碗筷。
唐重伸手阻止,说道:“我来吧。”
按道理讲,唐重是这间小石屋的主人,苏山是他请来的客人。主人怎么能够让客人来做这些事情呢?
再说,苏山是娇滴滴的大小姐,这屋子里的很多东西实在是太脏了——不得不说,老酒鬼实在没有养成干净整洁的卫生习惯。
苏山看了他一眼,把他的手掌推开,把桌子上的饭碗、筷子、碟子都抱进了水井边。
用水缸里面的水把它们清洗干净,摆放整齐,又找了一块看起来并不干净的抹布来擦洗桌子,用扫把和竹编的簸箕把石屋的里里外外都打扫干净。
忙活完这一切,她又不知道从屋子的哪个角落里面找出了一个质地白色现在看起来却有些发黄的大茶壶,用开水烫了两遍后,又用自己带来的茶叶给唐重和老酒鬼泡了一壶铁观音。
这是苏山泡得最没有技术含量的一壶茶,却也是唐重喝过的最甘甜美味的一壶茶。
她身穿白衣、长发被皮筋绑成马尾。因为忙碌,她的额头出现了一层细密的汗珠。
在烧得正旺的油脂灯下,她的脸颊红晕,脸上淡淡的绒毛也清晰可见。
细润如脂,粉光若腻。含嗔宜笑,飘渺若神。
美!
好美!
真正的女神,不是穿着名牌的衣服开着名贵的车子吃着奢侈的食物高傲冷艳拒人于千里之外,而是在穿着名牌的衣服开着名贵的车子吃着奢侈的食物高贵冷艳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同时,还能够穿着运动装扎着马尾辫不畏惧山路艰难,不嫌弃山村脏乱,吃得下地瓜饭,咽得下萝卜干,涮锅洗碗,煮茶点烟——
她可以骄傲的九天摘星揽月,也可以低落到尘埃在平凡的土壤上绽放出最美艳动人的花朵。
女神,苏山。
苏山,女神。
(ps:携老柳家的两位女神小妖妖和柳下饭祝亲爱的朋友们节日快乐天天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