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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丹后期!
我瞬间感应到这只穷奇的实力,不敢大意,连忙举起源金枪戳向它的咽喉。
它的反应很迅速,扑腾翅膀,在空中转身避过我的枪,双翅扇出的风袭向我来,引得地面上落叶滚滚而起。
我丝毫不敢大意,横扫源金枪,击破这两股妖风。
金丹期的灵兽远远不是那些内劲、虚胎层次的灵兽可以比拟的,有诸多能力。这些疯前辈跟我说过。
穷奇见没能轻易拿下我,怒了,又张嘴嘶吼,朝我扑来。
我使出大日明王轮,源金枪以极重的气势砸向它的脑袋。
这畜生却是聪明得很,不愿和我硬碰,避过锋芒,又落到地面上,然后四肢发力又朝我扑来。
它显然有灵智,颇为难缠。
饶是我已经足够认真对待了,但交手数百招后,却仍是衣衫褴褛,浑身上下有足足八道伤口。这些伤口大多都深可见骨,全是被这只穷奇的爪子给划拉开的。它的爪子实在是太锋利了,简直堪比灵兵。
我从没有见过这般难缠的畜生。
不过还好的是它也不好受,肚子上被我捅了几个窟窿眼,鲜血将它的肚子彻底的染红了。
这畜生的气息似乎也在逐渐变得衰弱下去。
只是,它的凶性却愈发的被我激起来了。我心知,这场厮杀,只会是不死不休的结局。
我不敢拖延,因为若是斗决失效,那我将难以再是这只穷奇的对手。
“死!”
见它剧烈的喘息着不再扑向我,我反朝着它冲去,不想给它喘息的机会。
我体内有金蚕蛊时刻帮我治疗伤势,这让得我现在的状态比它好得多。
“嗷……”
穷奇怒吼,还是不退,继续和我激烈厮杀。
我心中几乎已忘却自我,眼中只有这只金丹期的灵兽,脑子里也是空荡荡的,仿佛什么都没有。
不知道过去多少招,连计数这种近乎本能的事情都忘却了。
当我终于停下来时,眼前的穷奇已经躺在地上,只剩下抽搐的劲了。
我从玄之又玄的境界中脱离出来,心里只是遗憾这只穷奇怎么不撑得久点。我刚刚的状态,在道家中被称为空灵,佛家中称为入定,是种很玄的状态。在这种状态里,人对某种事物的领悟力会突飞猛进,就譬如我,在刚刚的时间里,枪法有很明显的进步。
现在我的枪,更如同羚羊挂角,难以寻得我的痕迹。
只可惜的是,这种空灵状态无迹可寻,非是机缘巧合很难捕捉得到。
等到眼前的穷奇彻底落气了,我也只能有些遗憾的叹息,走过去用源金枪把它的牙齿和牛角还有皮毛全部都掰了下来,噢,还有它的根。疯老头说这些东西在仙界都是能用来买卖的东西,有的能炼器,有的能炼丹,也有的能用来布阵。而这,也是人族为什么大肆屠杀灵兽,和灵兽势不两立的原因之一。
其后,我就地烧烤了些穷奇的大腿肉,吃完后继续前行。
这种金丹灵兽虽然活得年限长久,但它们的肉可不老,相反还嫩得很,十分爽口,因为它们常年用灵气淬体,使得它们的肉里面都充斥着灵气。这就和常年用牛奶泡澡的女人皮肤总是要细嫩些是一个道理。
若不是想着仙界到处都是这样金丹期的灵兽,我真恨不得把整只穷奇尸体都背走才好。
转眼,又是四天。
可能是我运气好,也可能是这密林里的灵兽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厉害。这四天里我虽然又遇到不少灵兽,但最强的也就是金丹初期层次而已,被我轻松给解决掉了。
眼前终于出现村落了。
我还并没有走出密林的范围,此时正站在瀑布的最顶端,脚下,是数千米的瀑布,这瀑布飞流直下,冲刷得下面形成了水潭,而水潭的水又蔓延出去,形成了蜿蜒的河流。河畔的两侧是青葱的草原,再远处些才又是林子,而就在右侧草原和林子的交界处,我看到了那里有村落。
这无疑是让我惊喜的事情,因为我终于看到人族了。这起码说明疯老头并没有骗我。
当下,我三步并作两步走,背着用藤条捆起来的不少灵兽“零件”,匆匆往瀑布下面跑去。
不是我不想飞,而是仙界的地心引力比地球大得多了,以我金丹期的修为竟然根本就飞不起来。
俗话说望山跑死马,眼看着那村落离瀑布并不远,但我终于跑到村落外时,已经是数十分钟之后的事情了。引力大了,我自然也没法再像地球上那样跑得那么快,而且连耐力都变差了。
这个村落和我在秘境里见过的古族村落是差不多的,都是以木头和大石头搭砌起来的房子。
村落外,用很粗壮的木头做的栅栏围着,显然是为了防止灵兽冲进村子里,不过此时并没有人守卫在村口。
我沿着碎石路往村落里面走去。眼前有很多错乱坐落的房子。
我看到这些房子外有人还晾晒着灵兽的毛皮,当然,也有人在屋前活动。
“嘿!”
有个黝黑的穿着兽皮的汉子喊我:“外乡人,你是哪里来的?”
他们当然关注到我这个背着不少灵兽毛皮和牙齿等的陌生面孔了。
我冲着他报以善意的微笑,道:“你好,我是从山那边来的。”
“哦?”
有人惊讶。连不少正在洗……呃……纯正毛皮衣的妇女也都看向我。
我发现这里的人长得普遍要比地球上的人好看,这并不是说他们的五官很有立体感,而是他们不论男女,皮肤都要比地球上的人好。都说山清水秀的地方养出来的人儿也是水灵灵的,仙界的灵气要比地球浓郁那么多,这里的人普遍漂亮,好像也是理所当然的。
起码他们的脸上都没有痘痘什么的,也不会受到疾病的骚扰。
那个黝黑的汉子也露出惊色,道:“你这小胳膊小腿的,竟然也是蛮夷之人?”
他话音里并没有什么恶意,但我却是心里失笑,这汉子说话未免也太耿直了,啥叫小胳膊小腿啊?
我的身材在地球那是最标准的!
不过转念一想,疯老头似乎说过蛮夷古族的人都是胳膊肘比我大腿还要粗的莽汉,这样对比起来,我好像还真是个小胳膊小腿的“蛮夷”了。
当即,我挠挠头道:“我就说因为太瘦弱,不受族人待见,才出来闯荡的。”
听到我这句话的村民们都哈哈大笑起来,甚至有的人笑得前俯后仰。
我发现了,他们其实都淳朴得很。
黝黑的汉子又道:“真是个可怜的小子,看你浑身褴褛,穿过横断山应该是吃了不少苦头吧?”
横断山,就是隔绝蛮夷古族和宗派之地的山脉。
我点点头,走到黝黑汉子的面前,道:“谢谢大哥了!”
他用蒲扇大的巴掌拍我的肩膀,很是爽朗,“不用客气,我叫蒙烈!我对你们蛮夷人并没有偏见。”
其余的村民们七嘴八舌,说着他们和蛮夷人的故事,还有人说蛮夷人卖东西都很实在。
我听着,没敢随便乱说什么,怕露馅,暴露出我不是蛮夷古族,那样就麻烦了。
蒙烈很客气,带我走到他的屋子里,给我倒水喝,还问我:“小子,你打算去哪里?”
我笑着道:“我叫庄严,蒙烈大哥以后就这样称呼我吧!现在……我还没有想好去哪里呢!”
“庄严?”
蒙烈眨巴眨巴了眼睛,哈哈笑道:“你这个名字真不像蛮夷人的名字,难怪被他们赶出来,哈哈!”
我耸耸肩,无可奈何。心里想着,权当这是个美丽的误会吧!
随即,我弯下腰从我带来的藤蔓里解下两颗金丹期穷奇的牙齿,放到桌子上,对蒙烈说道:“蒙烈大哥,谢谢你的水,这两颗穷奇牙齿就当作我的谢礼吧!”
他却是把穷奇牙齿忙不迭塞回到我怀里,并瞪眼道:“小兄弟你把我蒙烈当成什么人了?”
我怔怔神,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这时候,屋外却是传来阵阵嘈乱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