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2章 记得当时年纪小(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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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的第一天,距离江彦丞失去消息已经快一百天了,谭璇开始了工作室的第一单生意——为司徒展悦拍摄封面大片。

地点是在锦城某著名的艺术区,原来是电子工业的老厂区,经由艺术家和文化机构的进驻,空置的厂房被租用和改造,居然发展成了艺术工作室、画廊、设计公司等等空间的聚合,形成了极具特色的艺术区。一堆文化艺术界的名人扎堆,让普通大众趋之若鹜,到现在已经成为了锦城的新地标。

三月的锦城,天气还很冷,好像随时都能再飘一场雪。谭璇早早地到了拍摄地,现场已经布置好,整个工作团队都在等待司徒展悦的到来。

“谭老师,都快十点了,她还没来,不会又要迟到吧?”李娅悄悄跟谭璇嘀咕,“听说她总是迟到,上次不也这样?”

谭璇摆弄着她的摄影机,没接话,抬头看了一眼老厂区的偏僻路口——这地儿他们租用了,有安保人员在,司徒展悦过来应该不会被围堵,至于迟不迟到,她还真说不清。

只要能来,迟到也没关系,不管是司徒展悦,还是那个失去消息的人。

她甚至魔怔了,如果司徒展悦迟到,江彦丞再为他这个“妹妹”出面撑腰,那她也是求之不得。

“来了,来了!”不知道谁提醒了一句,谭璇再回神时,看到司徒展悦已经在她经纪人、助理、保镖等人的护送下,朝这里走过来了。

“哎唷,谭老师,您好,您好,真是太荣幸了,又跟您合作。”司徒展悦的经纪人依然是戴维,第一个冲上来跟谭璇打招呼的也是他,“我们展悦啊,就拜托谭老师了。”

有了戴维的开场白,司徒展悦跟着他笑道:“谭小姐,你好。”

“谭小姐”这个称呼,听在谭璇的耳中,怎么都有点怪异,是啊,她跟江彦丞还在一起的时候,司徒展悦也不大叫她“嫂子”,现在他们分开了,司徒展悦怎么想的?

“司徒小姐,好久不见。”谭璇没让自己沉溺在回忆里太久,笑着向司徒展悦伸出一只手,大大方方道。

司徒展悦的身高碾压谭璇,加上穿了高跟鞋,完全是在俯视谭璇了,她居高临下地盯着谭璇的脸,心里也是五味杂陈——这个女人终于不是那个人口中称呼的“江太太”了,她只是“谭小姐”。

而她跟江哲宇呢,在公众面前也已经分手,她们一个失去了爱情,一个失去了婚姻。

此时相见,她司徒展悦才不算落在下风。

谭璇又有什么可高高在上的?

她是摄影师,她是明星客户,各自完成各自工作的内容,仅此而已。

“司徒小姐去准备一下吧,我们的拍摄工作半个小时后开始。”谭璇也没太多话,打完招呼,就把时间交给化妆师、造型师等人。

司徒展悦进了临时搭建的化妆间,终于暂时脱下了高跟鞋——为了不让公众看出来,她明明怀孕了,却还不敢穿平底鞋。就连化妆、做造型时,她也处处担心,是不是会影响到孩子,或者有没有人看得出她比从前胖了?

这一次的拍摄工作很顺利,上半场结束,便到了午饭时间,外卖送了工作餐过来,李娅惊喜地叫:“哇,是汀兰饭店的外送啊!”

汀兰饭店的外送……

听到这一句,休息区的谭璇忍不住低垂下眉眼,午餐是她跟工作人员交代好的,不管她内心有多期望,也不能自己骗自己,当是江彦丞订的。

只有他,知道她的口味,满足她的所有无理取闹。

在场的工作人员,包括前来拍摄的司徒展悦,有谁明白汀兰饭店的外送对她来说的意义?

没有人明白。

工作餐很丰盛可口,大家吃得很开心,仅此而已。谭璇却快要被回忆压得喘不过气,尝到嘴里的饭菜都没了滋味,她忍不住看向……司徒展悦。

前几天跟司徒展悦电话确认工作的时候,她主动提议晚上一起吃饭。这对于向来骄傲的谭小七来说,等于是放开了自尊和所谓的面子。

她本该厌恶司徒展悦,因为司徒展悦捅过江彦丞刀子,谭小七如此记仇,怎么会原谅?

可现在不一样,江彦丞消失了,司徒展悦跟江哲宇分手了,以江彦丞的性格,不会不管这个“妹妹”,又或者,司徒展悦知道江彦丞的下落?

谭璇被思念和担忧折磨了快一百天,她不肯放过任何线索,她想找机会问问司徒展悦,也许……也许这就是突破口。

只要给她一点点线索,无论江彦丞在哪里,她都会去找他。

另一边,司徒展悦的胃口也不好,吃了两口就吃不下了,她怕自己反胃,索性丢下饭盒,只喝水。

“展悦啊,谭老师约了你晚饭?”经纪人戴维在一旁问道。

司徒展悦有气无力地回应:“嗯。”

戴维特开心,差点没蹦起来:“这就对了嘛!听说这位的背景不一般,之前经历了那么大的丑闻,还是洗白了。就算她不再是风华娱乐的总裁夫人,但前途肯定一片大好。你跟她搞好关系,对咱们以后啊,肯定没坏处。”

司徒展悦微微一笑,喝了口水,转头朝着谭璇那边看去……

前途一片大好?

她司徒展悦果然得靠着别人,才能前途一片大好。

要是她怀孕的消息被爆出来,她还有什么前途?

她现在什么都不想,只想安安生生地把江哲宇搞定,她不能做缩头乌龟,藏在看不见的角落里哭泣。她再也不要过从前的日子!

从前的日子……

看着谭璇那张脸,忽然有画面浮现在司徒展悦的眼前,都是关于那个人的——

初次见面,她是厌恶他的,因为他满身是伤,面目全非。

对于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女孩来说,肮脏的少年那样危险,他来路不明,被她妈妈救回来,占据了他们家的储物间,像是危险的入侵者,随时让她惊慌、防备。

妈妈对他很好,给他一口饭吃,可她太任性,总是与他争抢。家里本来就不富裕,多了他这一张嘴,她得到的就少了。

不过,争抢的时候,她总是胜利,因为他从不和她争。他只吃白饭,很少吃菜,垂眸扒饭的样子也让她看不顺眼,他到底是有多烂,连个家人也没有,他们街边捡垃圾的都还有爸爸妈妈呢。

她想把他赶走,从不承认家里多了个“哥哥”,她可没有这种哥哥,于是日复一日地嘲讽刁难他,希望他早点离开她家。

几个月后,他的伤渐渐好了,又频繁出门,带着伤回来,她更厌恶他了,危险分子、流|氓小混混,总是不学好,他会有什么出息?

后来,他带着伤,也带着钱回来,一言不发地交给妈妈,她偷偷看到了。

她跟妈妈说,他肯定是去偷钱或者抢钱了,像他们这种小混混,总是做这样的事。

妈妈也批评了他,问他钱从哪里来的,他还是一句话不说,像个哑巴,从不辩解。

有好几个晚上,她偷偷从储物间的门缝里看进去,发现他的整个人都在黑暗中藏着,微弱的手电筒的光,照着他手里的塑封袋子,里面好像是一张照片……

真的很奇怪,他每天那样看,动也不动,也不说话,只是看着那张照片。

什么人的照片?值得他反复地看?

小女孩的好奇心泛滥,就会忍不住想要了解更多。她放学后偷偷跟着他,发现他在江边的沙地上写字,反反复复地写着一个字——“璇”。

写完,江潮打上来,痕迹全无,就像他从不说话,从未提起过照片上的人是谁,他写的名字是谁。

他在他们家住了好几个月,却还像个外人,爸爸妈妈也讨论过他的以后,他从未回答,她当时只觉得气愤,这个人一点感恩之心也没有,她爸爸妈妈那么着急为他考虑,他却不识好歹。

终于有一天晚上,他悄悄离开,爸妈不知道,她是知道的,她没阻止他。不仅如此,她还一大早就告诉了爸妈,并且让他们去看看家里有没有丢什么贵重物品。

他不辞而别,肯定有鬼。

然而,家里什么都没丢。他走的时候只带走了他的那张照片,其余的,连件旧衣服都没拿。这个事实让小小的她记了很久,他为什么什么也没拿?不应该的。

之后,她渐渐长大,渐渐忘了他,一直过去了很多年,再次相见时,他英俊挺拔,风度翩翩,在机场的人群里那样醒目耀眼,让她的一颗心砰砰乱跳。他的秘书和她说话,交代着出国留学的种种事宜。

他对她,言听计从,却又不怒自威,从不越界半步。她甚至从来没有机会询问,这么多年,他到底经历了什么,才会变成今天的他。

她不得不承认,在LA国际机场初见的那一瞬,她的心已经沉沦,太像童话故事里的场景里,她和他从小认识,他不辞而别离开,变成了王子之后回来……

她终于开口叫他“哥”,这是她妈妈很多年前要求她叫,而她从来没叫出口的。

他笑笑,点了点头,默认了这个称呼。

可是,仔细想想,她对他又了解多少呢?她一直都记得,那个少年满身的伤,还有他贴身放着的那个塑封袋子……

她偷看的时候,发现了袋子上的斑斑血迹,害怕得又塞了回去。

“展悦,别发呆了,准备继续拍摄了……”忽然一道声音在耳边响起,将司徒展悦从回忆里拉了回来。

是戴维。

周围忙忙碌碌都是工作人员,那个男人的前妻在不远处低头摆弄摄影机,她怀着那个男人哥哥的孩子,任由造型师折腾她的头发、衣服,这次那个男人没有出现,没对他前妻的一言一行关心备至……

这,才是现实的世界。

谁也没有得到他,他不属于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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