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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并不是苏浩突奇想。
莫离扎卡要塞从初步建成完工到现在,他前后去过七次。此前任何一次都没有感受到那个神秘声音的召唤。
“长时间持续不断出现的声音,可以理解为某种带有特殊意义的信号。”
童延峰的思维方式仍然遵循着地球人的固定模式。他眼眸深处带有淡淡的疑惑,不太确定地说:“但我有些不明白,那个声音为什么之前不出召唤,偏偏要在这个时候让人察觉?难道,是因为莫离扎卡要塞方向对中央山脉的大规模森林砍伐已经触动了某个环节?还是白色金字塔里的留守者或是机械感到了威胁?说真的,我不喜欢那些神神秘秘的所谓“非正常生命体”。我们在地球上的时候就是这样,到了拉邦卡还是如此,总有些正常思维无法理解的东西出现。它们总是不肯说明想要接触的真正原因,我们也不知道它们到底是不是亚特兰蒂斯人?”
“其实,是不是亚特兰蒂斯人并不重要。”
秦无衣接过话头:“不过,你刚才的那句话我很赞成。一定是我们的某个动作使它们感到威胁,或者触了某种产生感应的条件。否则,它们应该在我们抵达拉邦卡的第一时间就出感召,而不是等到现在。”
苏浩对童延峰和秦无衣的话不置可否。他把目光转向坐在旁边的孟奇。
这是拉邦卡世界第一个被改造的“工蜂”。孟奇在王国战争中的功绩巨大,如果不是他耗尽心力对反乱军予以全面财力和物资援助,苏浩也不可能在短短半年内,也就是战争初期建立数量庞大的奴隶军团。作为绝对信赖的心腹,孟奇的确有资格坐在这里,其位置和重要性,绝不亚于当时留守地球的老宋等
感觉到来自苏浩充满垂询的目光,孟奇连忙从椅子上站起,半弯着腰,毕恭毕敬地说:“陛下,此类事情我无法给予您帮助。这不是我的长项。请原谅
苏浩淡笑着点了点头,只是笑容微微有些苦涩。
自己对拉邦卡世界的科技推动的确达到了极致。然而,仅不过七十年的时间,仍然显得太短。直接从使用铁器的奴隶社会跨越到工业革命时代,其中包容的科技含量使很多拉邦卡人手足无措。他们当中很多人拒绝接受新事物,火车的出现,曾经在拉邦卡平民之间引了极其强烈的震荡。就连自己最为忠心的手下孟奇,也不得不花费大量时间学习,进而接受越来越多的新生事物。
孟奇并不是推托,他的确无法从科学角度对神秘声音的召唤进行解释。也很难接受这种非自然的奇异现象。也许,再过几十年,甚至整整一个世纪,这种情况才会真正得到改变。
孟奇没有坐下,他抬起头,极其认真,非常恭敬地对苏浩说:“陛下,我有一件至关重要的事情需要禀报。”
苏浩有些意外:“哦?是什么?”
“我想要组建一个教派。”
孟奇的表情异常坚决:“我已经想好了名字,就叫做神圣教派。”
童延峰和秦无衣相互对视了一眼,虽然沉默,可是从彼此的眼睛里,都看到了意外和震惊。
孟奇已经有九十多岁了。苏浩最初在中央山脉遇到他的时候,孟奇还只是一个颇为年轻的商人。黑色颗粒对于新陈代谢有着明显的调节与遏制效果。七十多年过去了,孟奇家族已经比从前变得更加庞大,他自己也成为无人质疑的族长。他看上去与三十左右的年轻人差不多,皮肤依然光滑,劳累与艰辛从未在他脸面上留下丝毫痕迹。孟奇属于那种随时都带着微笑的乐天派,这大概也与他狡诈的商人特质有关系。但不管怎么样,在苏浩面前,他总是充满了敬意。这种感觉并非是因为苏浩的皇帝身份,或者那种无与伦比的强大力量。孟奇觉得,苏浩身上存在着一种看不见的光辉。每当他专注于某件事情,或者集中精力工作的时候,光辉的存在会变得越明显。
孟奇从随身携带的公文包里取出一本书。很厚,也很重。棕黑的封皮上显露出清晰的地球汉字。它们无法像“工蜂”那样,从黑色颗粒中得到与时间抗衡的力量。尤其是扉页上烫金的文字已经出现了部分剥落,加之书籍本身被经常翻阅,显得很旧,纸页泛着淡淡的黄色。
那是一本《圣经》。随同苏浩前来的第一批突击队员当中,有一名“工蜂”曾经是基督徒。尽管他的信仰随着苏浩的出现而产生了转化,却并未使他改变喜欢随时携带教籍经典的习惯。他把这本《圣经》送给了孟奇,孟奇最初也只是当做新奇的物件,对其中的故事产生了兴趣。随着时间流逝,王国战争结束,整个拉邦卡世界获得统一,苏浩加冕成为皇帝作为一系列变化的亲历者,孟奇对苏浩的崇拜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地步。他开始把手上的权力逐渐下放,自己集中精力编纂出一本新的《圣经》。当然,其中关于至高神的角色,已经从耶和华变成了皇帝。
“您是至高无上的,是一切生命的主宰。这并非是把人当做神灵崇拜的游戏,而是真正在民众当中竖立信仰的最佳时机和最好办法。在拉邦卡的历史上,再也没有任何人能够拥有与陛下您相提并论的功绩。您杀了很多人,却救活了更多的人。您给予奴隶自由,制订法律对人们的行为规则进行约束。然而,单单停留在纸面上,必须以军队和警察执行基础的法律仍然不够。您还必须在心灵和思维上给他们增添新的枷锁。不这不是枷锁而是您赐予所有人的福祉。我们需要信仰,需要从思维根源上拥有对一切事物的判断与行为准则。死刑和永远监禁只是对**的惩罚,无法达到对灵魂清洗的效果。伟大的陛下,您开创了拉邦卡历史上最伟大的时代。可是恕我直言,这个时代仍然显得黑暗,因为人们根本不明白善良与邪恶之间的区分概念。他们在剧烈的变化面前无所适从。他们得到了自由,拥有越来越多的权利,这就不可避免催生了更多的**,更多可怕的,邪恶的念头。”
“我知道你们来自另外一个世界。这正是我之所以想要创立神圣教派的原因之一。陛下您拯救了这个世界,但这还不够。您拥有最锋利的剑,最强大的军队,拥有摧毁一切并且重建一切的力量。重复这个过程无疑是巨大的物质浪费。如果在这基础上建立信仰,就能得到与过去完全不同的意义。人们的思维会收到约束,规则与**之间能够得到精神上的遏制。是的,法律永远都有空子可钻,但个人信念却会成为真正行动以前的衡量砝码。因为,神会告诉我们如何取做神会指引我们走向未来神会在我们彷徨与困惑时候给予光明我们需要神,需要宗教,需要心灵与头脑里那条肉眼看不见的束缚。而您,最伟大的陛下,就是所有人崇拜,必须跪服仰望的神。”
如果换个人来说这番话,童延峰与秦无衣肯定会嗤之以鼻,认为这不过是拍马屁的另外一种方式。轰轰烈烈,高端大气,内容实质却与好听的奉承话没什么两样。然而,在孟奇身上却丝毫看不到谄媚者甜得腻的笑。他的表情庄重,目光充满了狂热与亢奋。仿佛坐在面前的苏浩根本不是普通人类,而是《圣经》里全能全知的上帝。
苏浩没有对这番狂热的宣言表评论。他一直在沉思。过了很久,他才抬起头,用清澈的目光注视着面色微微红的孟奇,认真地问:“你已经决定这样做了?”
孟奇的坚持丝毫没有改变:“这是陛下您刻划在我体内的烙印。它已经成为我身体,乃至思维的一部分,永远也无法抹掉。”
“那么,就按照你的想法去做吧”
苏浩的语调很平淡,却明显带有鼓励的成份:“从现在开始,你就是帝国的大司教。你可以任意调用所需的资源和力量。帝国所有职能部门都将配合你的行动。”
说着,苏浩解下随身佩戴的一枚纹章,递到孟奇面前。
那是一块用特殊合金打造的龙形纹章。采用了来自地球的基因防伪技术,由于成份和工艺及其复杂,在目前的拉邦卡世界,除了皇帝御用车间,任何人都无法仿制。
这意味着孟奇得到了苏浩给予的最大权限。
半小时后,三名觐见者离开了皇帝办公室。
走下通往王宫大门方向台阶的时候,童延峰忽然伸手拍了拍孟奇的肩膀,不太确定地问:“我说,你确定这个世界上真有神灵存在?”
“当然”
孟奇停下脚步,抬起头,微眯双眼注视着远处被云层遮挡的太阳:“神灵是无所不在的。只要有信仰,你就拥有走向未来的信心。皇帝就是我们选定的神,他身上有光,能够在黑暗中为迷失者指引方向。而我们所要做的,就是毫无保留的相信它,服从它。”
秦无衣有些不以为然的插进话来:“老孟你的确有着充当神棍的潜质,我看好你。”
这句话明显属于调侃,却没有夹杂讥讽,纯粹只是秦无衣的一句玩笑。毕竟,他离开地球的时候,生物战争已经持续了好几年。他看过了太多死亡的场景,见过无数凄惨悲切的画面。如果这个世界上真有神灵,那一切都不应该生。无神论者从来只相信自己的力量能够改变一切,而信仰者只会凄苦无助呆在原地仰天祈祷。
孟奇笑了。
长达几十年的接触,使他和秦无衣无比熟悉。他不会对这种质疑予以斥责,更不会因为理念不同而与对方翻脸。教派和教义的广泛传播需要时间,就像苏浩最初在地球上转化第一个“工蜂”。“蜂群”的庞大是从一至二,然后呈倍数演变的结果。神圣教派如今只有一个名字,但这并不妨碍它以极其迅猛的势头在拉邦卡世界散布。到了那个时候,即便是没有信仰的无神论者,同样也会被身边无数信仰者感染,从而对皇帝至高无上的权威和力量感到敬畏。
“总有一天,你会感觉到,神灵是存在的。”
进入雨季的拉邦卡仿佛随时都被黑暗笼罩。阻绝光线的最大障碍物,当然是飘浮在空中的浓厚云层。尽管已经是中午,一切却显得昏暗,仿佛临近夜幕降临前光明残留的最后一刻。天空中下着小雨,几十米外的景物无法看清,远处山坡上的森林完全变成黑色。它们在狂风推攮下不断出令人心悸的呼啸,仿佛一头身体表面披满了层层叠叠浓密黑毛的巨兽。
这里是玛卡城外围的平民区,周围是大片农田,稻米的长势很不错,密集的山林成为低洼田地的最佳屏障。尽管狂风呼啸,却无法威胁到田里的庄稼。
破旧的木屋与新建的砖房形成鲜明对比。一条连串着所有建筑物的泥泞道路,弯弯曲曲连接着远处通往城市核心的石头马路。在两条道路连接的位置,粗硬石块砌成的路面已经在岁月侵蚀下变得散裂,表面布满无法看出本来痕迹的黑色。很多石块表面被侵蚀得坑坑洼洼,还有很多已被磨得光滑。谁也不知道它们究竟是从什么时候被填埋在这里,又曾经生过什么样的故事?
在一幢位于道路北面的小木屋里,两个身材于瘦,衣衫破烂的男人正坐在餐桌前,慢慢吃着各自的那份午餐。
房间并不大,在餐桌和椅子之间的空处,只能勉强转身。桌椅都是残破的旧货,甚至带有被白蚁啃蚀过的大片虫洞。尤其是椅子,已经很难承载过于沉重的身躯。坐在上面的男人每扭动一次屁股,椅子就会出不堪重负的可怜“吱呀”声。
餐盘里的食物并不多,只有烤熟的索克块茎和几片咸肉皮。尽管肉皮曾被晒于,然后在油锅里炸熟,然后用水浸泡,最后才加盐成菜,可它的味道的确不怎么样。而且由于在汤里浸泡了太久,吃起来很是黏糊,感觉就像浓白色的鼻涕。
这种饭菜并不贵,两个铜贝就能在任何一家小酒馆里买到。当然,在普通农家自己做自己吃,成本肯定还要比酒馆里便宜得多。
班森一边咀嚼,一边面色阴沉地看着自己盘子里的索克块茎。这东西明显是烤得太过,表面沾满了黑灰,吃到嘴里一股子呛鼻的烟火味。更可怕的是,由于块茎表面的绿皮没有剥于净,苦涩的味道一直充斥在口腔里,令人很不舒服。
“别老是露出那种可怕的眼神,饿了就得吃饭,凡事多往好的方面想想。这不是难吃的块茎和肉皮,而是最上等的牛排和熏鸡,配料是珍惜无比的黑松露,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伯奈特坐在对面。他的年龄要比班森大了十多岁。尽管盘子里的食物与班森没什么两样,伯奈特却吃得有滋有味,表情淡然,甚至有些享受。
“老子再也不想过这种该死的日子。决不”
班森的额头两边青筋直冒,握着刀叉的双手紧攥成拳。他面色涨红,死死咬着牙,出令人心悸的“格格”声,如同一头暴怒的雄狮。
即便是街边的流浪汉,吃的食物恐怕也要比这好上很多。他们可以在最高级餐厅的外面候着,总有些酒饱饭足的客人给予他们好心施舍。这绝对不是虚假的空话,就在上周,班森亲眼看到:一个身材肥壮的商人把一条蒜烤羊腿递给一名乞丐。那可不是啃过一口又扔掉的剩食,而是商人直接从餐馆老板那里买来的喷香烤肉。
那乞丐的确看上去很可怜,商人也是出于善心才这样做。可越是这样,班森的愤怒就越变得难以遏制。
那一切本该是自己的。
我叫班森。我的爷爷原本是金卡王国的侯爵。暴乱的奴隶砍下了老侯爵的脑袋,班森父亲侥幸逃了出来,隐姓埋名在这里躲藏着。几年前,老头子去世了。临死前,他死死抓住班森的手,拼尽最后的力气告诉他:永远不要忘记自己的贵族身份。永远忘记自己的祖上曾经是贵族。
这是两句截然相反的话。班森当时听了也是一头雾水。直到过了很久,他才逐渐明白父亲最后叮嘱的意义。
你是贵族,你必须想方设法重新夺回失去的一切。
这个世界已经变了,你再也不可能得到从前的财富。老老实实像普通人一样生活,只有这样,才能不暴露身份的秘密。彻底忘记去过的辉煌与显赫吧活着,才是人生最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