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2章 大爷,给点钱花(1 / 1)

官路风云 风中的阳光 1817 字 10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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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夫妻对拜后,花夜神整颗心,整个人,都属于李南方的了。

她无论做什么事,都会站在他的角度上去考虑。

他想要一场声势浩大的婚礼,来对怼他小姨?

好啊。

身价亿万的美娇娘,绝对能把婚礼举办的比岳、贺兰两家联姻还要更大。

至于花那么多钱,会不会引起长老会的不满,派人前来阻止,破坏,花夜神不会考虑。

有伟大的王上在,那些老不要脸的就别想翻起浪花。

理由很简单啊,谁家养的奴才,能像他们这样欺骗主人,让杨逍很为是个穷光蛋而自豪?

啊,不对,不是自豪,是羞愧,羞恼成怒!

那些人不来便罢,赶来?

呵呵,就别想吃到直立黄瓜。

但要举办一场力压岳,贺兰两家的超豪华婚礼,可不是上嘴唇一碰下嘴唇就能做到的。

得提前做出大批量的准备。

场地,酒宴,婚纱之类的问题,对花夜神来说根本不算问题。

是问题的是,该邀请哪些重量级的嘉宾到场观礼。

别忘了李南方希望他们的婚礼,能和岳梓童的婚礼,都是在七星会所内举办的。

凡事,就怕个比较。

到时候,如果岳梓童的婚礼上嘉宾如云,而花夜神的婚礼上只有小猫两三只——不用李南方说什么,夜神姐姐自己就得一脑袋撞死在柱子上。

丢不起这人啊。

可问题是,就如美女永远都是紧俏资源那样,贵族圈里的嘉宾也是。

几只手数来数去,在华夏能成为重量级的嘉宾,也就那么多了。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些嘉宾都应该接到了岳家,与贺兰家的请柬。

不看僧面看佛面。

在华夏,没有谁希望得罪岳,贺兰两家,所以届时肯定会前往婚礼上捧场。

不是阴婚,而是正儿八经的活人大婚,必须得去露脸的。

如此一来,所有的嘉宾都去岳梓童的婚礼上,又有谁来花夜神的婚礼上呢?

在老一辈眼里来头很大的花总,撒出请帖后,估计那些豪门大族的家主,都该为此事而头痛不已了。

唯有兵分两路,前往同一个地方,参加两场婚礼。

于是问题又来了。

派谁去参加岳梓童的婚礼,又派谁来参加花夜神的婚礼,就会成为家主们很难抉择的难题了。

毕竟,每一个家族里,不可能出现两个威信相当的人。

真心说,李南方提出要以婚礼来对怼岳梓童,不但是给她添堵,更是给各大豪门添堵。

花夜神也很清楚这个道理。

不过她不管。

休说只是送丈夫一场声势浩大的婚礼了,就算让她把天捅个窟窿——只要她有这本事,她也会毫不犹豫的去做。

婚礼上可能只有小猫两三只?

不要紧。

只要有李南方,就好!

花夜神也不会因此,就责怪那些豪门看不起她。

只因她——压根就看不起所谓的豪门。

可不管怎么说,她都得在十几天内,为筹办这场盛大婚礼,而加班加点的工作。

肯定会忙的要死,哪儿还有空陪某个小不要脸的在这儿鬼混?

“等等。”

就在花夜神挎着小包,快步走到门口时,李南方喊出了她。

花夜神回头,故作无奈样子的耸耸肩:“老公,又怎么了?”

李南方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下:“有钱没?”

李老板现在可是亿万富豪,钱多的加上脚趾头都数不过来。

不过他那都在岳梓童,隋月月和上岛樱花那儿呢。

他匆忙回国时,一向大方的白大卫,也没给他多少钱——现在全身上下可以说是分文全无了。

没钱的男人,晚上能去哪儿浪?

看着很是不好意思的李南方,花夜神掩口娇笑了足有半分钟后,才好不容易止住了。

她知道,李南方和她要钱,是不想让别人知道他回来了。

不然,他以与花夜神举办婚礼来对怼岳梓童的计划,就会泡汤了。

“这有什么好笑的?老公向老婆要钱话,不是天经地义吗?”

也唯有李南方这种不要脸的,才能把吃软饭的话,说的如此振振有词。

花夜神走过去,从包里拿出一张银行卡,递了过去。

李南方刚要拿,她却又缩了回来:“给大爷笑一个。”

放在昨天以前,从来都是婉约有礼,贵妇气质十足的花夜神,绝对说不出这样的话来。

她现在说出来了。

就证明她现在很幸福。

李南方可以做出无数恶心的事,来恶心别人,但他绝对舍不得打破花夜神的幸福。

立即,他奴颜婢膝的样子,谄媚的笑着:“谢大爷赏赐。”

“嗯。乖。”

花夜神强忍着笑意,咽下了想说的某些话,抬手伸向了李南方的胯下——

动作轻佻的。只想让李老板把她扑倒在地。

也再次证明了色界前辈们常说的那句话:“女人一旦放开了,天地都变了颜色。”

“大爷,欢迎下次常来哦。”

李老板很享受被美娇娘调戏的感觉,恋恋不舍的送到门口,倚在门框上,媚眼儿一个劲的抛,手指头还填进嘴里。

恶心死了。

花夜神走了。

带着满满地幸福。

就像知道李南方会在窗口注视着她那样,在挥手摆住一辆出租车,上车关车门时,给他来了个飞吻。

这似曾相识的动作,让李老板想到了他的白牡丹。

唉,男人就是这种东西。

除非把他的第三根腿打断,不然他总是吃着碗里,再看着锅里的。

十几分钟后,李南方悠悠嗒嗒的走出了连锁酒店,顺着人行道信步向西前行。

肋下夹着杨逍偷来的那包衣服,鞋子。

几乎是陪着夜神姐姐睡了一整天,虽说他没少干那种有损体力的活,但因身体素质超级变态,此时不但没有该有的疲倦,反而精神百倍的。

可能是因为肚子太饿的缘故?

一整天都和花夜神腻在床上,水都没喝一口,又是在重体力下,肚子不饿才怪呢。

前面不远处就是一家小饭馆,李南方决定先去那儿垫垫饥。

手里这团衣服怎么办?

不能总夹在肋下吧?

堂堂一大老爷们儿的,却夹着一身女人穿过的行头招摇过市,会被人误以为坏人的。

根据李南方对女士服装的眼光来判断,这身衣服自然不是太贵重。

但也不是打工仔舍得买的。

仅仅是这双鞋子吧,没有个三两千的是别想买得到。

所以李南方能断定,这身衣服的主人,肯定是个小资。

他倒是想把衣服还回去,也听杨逍说起过,这是从连锁酒店对过的医院里偷来的。

可他没法还。

一来是杨逍并没有说,是从哪栋楼的更衣室内偷的。

二来是失主肯定报案了,他这时候再去送衣服,就是自投罗网,要接受法律严惩的。

那么想来想去,李南方唯有把这身衣服扔掉。

再衷心祝愿那位丢衣服的美眉,赶紧去买彩票,说不定就能中大奖了呢。

快走到小饭馆时,李南方看到路边有绿色垃圾箱了。

小饭馆十五米内,必有垃圾箱。

“唉,抱歉了。”

李南方叹了口气,拿起衣服正要投进垃圾箱内时,却听背后有人冷冷地说:“一声抱歉,就能弥补蒋默然失去它的悲伤吗?”

李南方的眉梢眼角,猛地一抖,扔衣服的动作僵硬在了半空。

足有十秒钟后,他才缓缓回头,就看到一个算不上伟岸的身影,缓步走上了小饭馆的台阶。

和荆红命这种人在一起吃饭,就是一种折磨。

第一,他总是会主动请客,却不会点能让人吃饱的饭菜。

第二,他就像个哑巴,吃饭时从来都不说话,细嚼慢咽还很有规律的样子,会让人觉得他就一台吃饭机器。

第三,他可能在生气。

在他走进小饭馆内时,李南方是有机会逃走的。

可他不能逃跑,不然用不了半小时,大街小巷就会贴满缉捕他的通缉令。

再说,这是真心关心李南方的人。

不然,人家为毛帮他养情人呢?

所以李南方唯有抱着衣服,乖乖坐在他对面,看着他那笔在菜单上,总是勾画那些姜汁藕,皮蛋豆腐之类的。

难道,他不知道李老板当前急需大鱼大肉来进补吗?

更可气的是,他就点了两个菜,要了一碗白饭,视服务生那几乎要翻出眼眶的白眼为无物。

这是摆明了他吃,李南方看。

李南方还不能发脾气。

长辈给你颜色看时,你却梗着脖子耍性子,那纯粹是找抽。

幸好,荆红命也不是太冷血的人。

用了足足半小时,才把两个盘子,一个碗都吃的比狗舔的还干净后,才拿起纸巾擦了擦嘴角,对一手捂着肚子,不住咽口水的李南方说:“等会儿,会有人陪你吃饭,喝酒。你想吃多少就吃多少,哪怕用酒水洗澡,那个人也只会花痴的看着你。”

他没说那个人是谁。

李南方也没问——在外面时,荆红命就已经说过了。

“十叔,我现在不想暴露回国的消息,倒不是故意瞒着您——”

李南方刚说到这儿,就被荆红命打断:“我知道。不用说了。”

李南方还是说:“我也不知道这身衣服,会是、是她的。这衣服,是一个大魔头替我偷来的。”

“你先闭嘴,听我给你讲个故事。”

就在李南方刚故作随意的去拿水杯时,荆红命却抢先端走了水壶,开始给他讲故事。

荆红命觉得,李南方唯有在又累又饿时,才会对蒋默然的故事记忆深刻。

李南方只好挠了挠耳朵,表示洗耳恭听。

刚开始听时,他还因肚子越来越饿而心神不定。

但听了片刻后——相信有人拿刀子搁在他脖子上,让他去吃饭,他也不会吃了。

得知蒋默然对他这样用情,把对他的思念都寄托在那双鞋子上后,李南方假如还有心思去吃饭,那么他还算是个人吗?

“好了,该说的我都说了。你现在有什么感想?”

荆红命拿出香烟,自顾自的点上了一颗。

李南方想了想,才说:“我会告诉她,只要她不嫌弃我是个有妇之夫,我就会对她好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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