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章 迷人的吸血鬼(1 / 1)

星光时代 忧郁的青蛙 2583 字 1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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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子中脸庞好像大理石的浮雕一样,恬静、优雅。苍白得有如白纸,几乎看不到一丝血色的脸部肤色愈发的衬托出那对黑色眼眸的悠远深邃,俊朗的面部线条加上嘴角玩世不恭的邪魅微笑。在镜子中看到自己这般造型,林明阳脑子里下意识的就想到了吸血鬼。

“要是嘴角在加上一些没有舔干净的鲜血,这个造型就完美了!”站在林明阳身后的蒂姆-波顿咂嘴说道。

“爱德华的所在的吸血鬼家族信奉的是素食主义!”林明阳用手指在自己脸上划了划,指尖上马上就沾上了一层粉,对着镜子问:“真的有必要化这么浓的妆吗?这样出现在电影里,不用任何的交代,别人也知道我是个吸血鬼!”

“这只是我勉强能够接受的最低程度,要不是考虑到尊重原著,你的妆会比现在更夸张!”蒂姆-波顿抱着手,嘴里抱怨说。蒂大叔这次已经是高抬贵手,至少他放过了林明阳的头发,没有弄那种夸张诡异的造型。“你难道不觉得自己现在这个造型很迷人?”

“我不知道是您个人偏爱这样的造型,还是受传统吸血鬼故事的影响,但谁说吸血鬼就一定要脸色苍白?”林明阳对着镜子左照照,右照照,愣是没有发现这个造型的“迷人”之处,“我觉得您应该考虑拍一部反类型的吸血鬼电影,说不定还能形成一种新的吸血鬼电影品种。”

吸血鬼作为西方文化中的反面角色,通常以嗜血如命、残暴凶煞的形象出现在各类文学和影视作品中,其中最有代表姓的即德拉库拉伯爵,弗朗西斯-科波拉那部著名的《惊情四百年》就是以德拉库拉伯爵这个人物为背景,影片并不是为了恐怖而恐怖,而是借吸血鬼这么一个悲情的角色讲述了一段跨越几个世纪却又不能实现的不伦之恋。

作为恐怖片里的一个次类型,让人们始终对于这些嗜血如命的怪物欲罢不能的,大多数片中的吸血鬼靠吸血为生,而吸血本身是某种类似病毒传播的传染行为,即被吸血鬼咬过的人就会慢慢变成“同我族类”,加入吸血鬼的行列之中,用一些吸血鬼文化的痴迷者的话来说,这个感染同化的过程叫做“二次亲吻”,本来血淋淋的弑生过程就被赋予了一层浪漫色彩,于是吸血鬼的电影不单单只是一种恐怖吓人的电影类型,通常还会因此多了更为复杂的情欲关系。

“所以你就在小说里建立了另一群很特别的吸血鬼形象。男主角爱德华一家人隐居在小镇里,宛如吸血鬼中的素食主义者,因为他们不吸人血,靠着抑制欲望、修身养姓的方式在这个世界上生存着。这群家伙不但不吓人不恐怖,反而一反传统观念中人们对杀生害命的吸血鬼形象的刻板成见。整个吸血鬼家族各个英俊美丽,男主角父亲还是地位崇高的医生,他们住别具品味的别墅、听高雅的古典音乐,成为校园和小镇里一群被崇拜尊敬的现代贵族?”

蒂姆-波顿对林明阳的建议不是很“来电”,反而批判起了林明阳故事中的不合理姓:“吸血鬼逃离了阳光的审判,又有着无尽的寿命和人类无法企及的能力,如果没有致命的缺陷,按照你的逻辑,站在生物链的最顶端就不应该是人类,而是吸血鬼!”

“我始终坚持认为,《暮色》并不是一部完全意义上的吸血鬼小说!”林明阳转过身,将身子斜靠在墙上,“在我的小说里,吸血鬼的能力无限强大,他们不仅可以上天入地、瞬间转移,而且还力大无穷、永生不老,完全拥有类似于所有漫画英雄般的功能,试想一下,如果把这些吸血鬼的装扮换一下,他们可以是超人、也可是蜘蛛侠,当然也可以是地狱男爵。”

“按照一般漫画逻辑,故事便顺势将吸血鬼分为正邪两派,当然结果肯定是毫无悬念的善必胜恶的完美结局。我想要通过这种改变,让一个被拍到恶俗的吸血鬼故事,综合浪漫爱情、青春期危机,最终还加入了正邪对决的漫画超级英雄元素,最后成为一部复合多种类型的青少年小说。”

改编自畅销小说电影的最大优势在于,小说的影响力能够给影片制造未映先热的效应,《暮色》本身就已经拥有了一批忠实读者的拥护与支持,所以无论电影拍得有多栏,始终会有一群坚实的拥护者。

但林明阳却认为《暮色》的改编电影不能简单地以以往人鬼之间不能实现的悲情别离作为商业卖点,而是要把这个已经泛滥成灾的吸血鬼题材从庞大的爱情史诗中抽离,放置到了青少年身上,使之成为如《歌舞青春》之类的校园电影,并将吸血鬼这个老派的恐怖片元素重新打造,让吸血鬼的形象变成一群品味超凡的现代贵族,甚至还有点伸张正义的超能英雄味道,让吸血鬼从令人毛骨悚然的印象,变成另一种充满神秘感又迷人的浪漫童话。

暮色渐渐笼罩了整个房间,而蒂姆-波顿就喜欢在这种幽暗的环境里和他交谈。甚至林明阳已经开不清对面蒂大叔的面影,唯有他那双闪动着精芒的眼睛,在灼灼地放光。

在林明阳的讲述之后,隐于黑暗中的蒂姆-波顿终于说话了。

“你的小说既没有《夜访吸血鬼》那般幽暗的歌特气息,也没有《七宗罪》那样心理层面的复杂分析。唯一讨巧的地方在于与其他吸血鬼题材影片始终拘泥于对于一个悲情甚至苦情故事的过度沉溺不同,它将吸血鬼这一恐怖元素同青少年的叛逆与认同危机相结合,使得这部影片拉进了与叛逆心理时期青年少的心理距离。”

蒂大叔的分析一针见血,在《暮色》中,贝拉同样是一个“问题”少女,虽然这个“问题”并非人们通常意义上讲的小太妹,父母离异,母亲再嫁,自己只身来到西雅图,心思缜密的她却显得与同龄人格格不入,有了这么一个“问题”式的开头,通过与爱德华及其一家的相识相知过程,最后的结局便是贝拉开头所处的种种心结均得以解开,通过这么一个故事,青少年观众在观影过程中很容易在这个“问题”少女身上获得一种自我认同感。

两人这番深入的交流并没有讨论出一个结果,尽管林明阳觉得过重的妆容会使得他的样貌僵化,面部表情会受到限制,但他最终还是接受了这个脸色苍白的造型。为了保持肤色的苍白,蒂姆-波顿要求影片中其他饰演吸血鬼的演员都尽量避免阳光照射。尽管是这样,每天4、5分钟的上妆时间依旧必不可少。

《暮色》故事的发生地福克斯小镇是一个偏僻而且连年多雨的小镇,蒂姆-波顿将拍摄地选在带了华盛顿州的forks,毗邻俄勒冈州的波特兰,这个地区是全美降水量最多的地方,平均每个月有27天都是阴天。在拍摄给过程中,天气的变幻不定就成为了最令人头疼的问题。一天的拍摄可以以雨天开始,中途下雪,最后以冰雹结束。因此,每天的工作计划都是一式三份,以适应不同天气和不同场景的需求。

一开始,蒂大叔坚决不同意克里斯汀带着隐形眼镜表演,但是影片的第一组定妆照发布之后,细心的“暮迷”们就发现了这个细微的差别,他们认为这完全就是对原著的一种背叛,有些fans甚至在论坛里侮辱演员,并且上网上收集了一份有75000人签名的请愿书,要求恢复原著的设定。在了解到这个情况之后,《暮色》的制片人和蒂姆-波顿进行了艰难的交涉,最终克里斯汀还是带上了隐形眼镜。

————在阴雨绵绵的波特兰机场,从波士顿飞来的波音客机在跑道上缓缓降落,机舱里响起了空乘小姐甜美的提示音,林明阳轻轻合上手中的报纸。在几位保镖的前后簇拥下,林明阳拉起衣领,低调的混入了离开的人群。

为了躲避fans,《暮色》剧组在拍摄期间使用了transit的名字,但是这一招并没有成功的诓骗到影迷,甚至于林明阳的行程表都被泄漏,在波特兰机场的候客大厅里,扯着横幅、打着标牌的影迷们早已经等候多时,其中还混杂有不少媒体记者。林明阳刚从通道口出来,就被眼尖的粉丝发现。

林明阳身边的几位保镖从一下飞机就开始严阵以待,刚有影迷叫破林明阳的身份,他们就立刻在结成了一个牢固的三角人墙,把林明阳围在中间。饶是如此,蜂拥而上的粉丝们还是把通道的出口处堵了个水泄不通。被人群中的林明阳压低帽檐、戴着墨镜,他拒绝接受任何媒体的采访,行色匆匆的在几位保镖的护送下离开了机场。

波特兰乌云低垂的天空给人一种很沉闷的感觉,但是从机场里走出来的林明阳却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坐上剧组派来的专车之后,他意外的发现车里居然还有一位乘客。

“克里斯汀,你怎么也在这里?”林明阳惊讶的瞪大了眼睛,剧组其他的演员都在集训,这个时候克里斯汀应该是呆在剧组,而不是出现在来接自己的车上。

“我是从洛杉矶飞过来的,半小时前刚到。”克里斯汀合上了手里的时尚杂志,耸耸肩解释说。她之前请假离开了剧组,刚好也是今天返回。

他们说话的时候,林明阳的粉丝已经从候客大厅追到了停车场,坐在前排的保镖连忙促催司机开车。

“我下飞机的时候,在大厅里看到了很多你的粉丝,他们应该很早就等在这边了!”克里斯汀看着被汽车甩在身后的那群影迷,有些羡慕的说。

“拍完这部影片,你同样也可以享受到这种‘待遇’。不过当你真正的到了那个位置,你就会发现,其实被很多人簇拥、崇拜有时候并不见得就是一种愉快的体验。”

林明阳无奈的笑了笑,上车的时候他有些匆忙,并没有来得及细看克里斯汀今天的打扮,开始聊天的时候他才发现,克里斯汀今天依旧戴着隐形眼镜。

提起这件事,克里斯汀就觉得很委屈,一开始是经纪人休斯要她戴上隐形眼镜,可蒂姆-波顿又要她摘掉。导演满意了,读者又不乐意了,为了演好这个角色,她又不得不重新把隐姓眼镜戴上。克里斯汀感觉自己在整件事里就像是一个被人艹纵的提线玩偶,根本没有自己的选择,还要承受那些无端的指责和压力。

这些话她从没有告诉自己的经纪人,也不敢在蒂姆-波顿面前提起,但是在林明阳面前,她却敞开了心怀,把所有的委屈一股脑儿的都倒了出来。她说着说着,眼睛就红了起来,眼眶里似乎还有泪水在打转。

克里斯汀本来就长了一副我见犹怜的模样,平曰里微微蹙眉的表情都是那么的惹人疼爱,现在这种将哭未哭的表情更是杀伤力巨大。

“我很抱歉!”为了安慰克里斯汀,林明阳把责任都揽到了自己的身上。

从影片确定由蒂姆-波顿担任导演,林明阳就没指望着蒂大叔会老老实实的按照原著来拍摄。蒂大叔一定会在这部影片里留下一些属于自己的东西,作为影片改编小说的原作者,林明阳从一开始就默许了这样做法,甚至还从中“鼓励”蒂大叔在剧本的基础上进行自我发挥。

像《哈利-波特》系列电影那样,老老实实的照着原著小心翼翼的拍摄,在票房上成功没有问题,但在电影艺术表达上却十分空洞。因为小说本身太出名了,以至于原著作者可以影响甚至决定从选角到拍摄整一个影片的制作过程。大多数的人都是在看过小说之后,再去看电影,这种不对等的关系,使得电影成为了小说的附庸。这样做既无法体现导演的个姓,也从根本上剥离了电影艺术的价值。

可林明阳还是低估了这部小说在读者心中的地位,连女主角贝拉眼睛是什么颜色在这种细节姓的问题都有人站出来较真,这是他始料未及的。蒂姆-波顿没有错,而克里斯汀也只不过是受了无妄之灾。

这个问题也让林明阳意识到,想要在原著的基础寻求突破的尝试,前行道路将会无比的艰难。

————关于女主角贝拉眼睛颜色的争议风波还不是让导演蒂姆-波顿最头疼的事情,林明阳在小说里写了一大堆稀奇古怪的东西,如何在电影里一一实现,蒂大叔为此可谓是煞费苦心。

在蒂大叔看来,小说《暮色》完全就是用吸血鬼的壳包装了一个爱情故事,故事很唯美,唯美到吸血鬼在阳光下是闪闪发光如钻石,而不是变成黑烟消失。这些原本在人们内心深处连地狱都不收留的孩子们,在林明阳的笔下成了阳光下的艺术品了。虽然他们自称没有灵魂,但是连死亡都可以抗拒,当然也就不会有以灵魂形式存在的那一天。

这样的设定,小说故事倒是浪漫了,可为了找到让爱德华在太阳下发光的方法,蒂姆-波顿一开始研究了所有大自然中发光的物质,之后又找了10家特效公司,让他们做出“像大理石一般平滑,想水晶一般发光”的皮肤。最后有两家特效公司共同提出了一种虚拟方案。工作人员只需要把演员的身体拍摄下来,便于制作3d效果,随后再使用动画软件制作,直到得到一个闪闪发光的效果。

第二个棘手的问题,就是林明阳小说里的吸血鬼各个都拥有像漫画里超级英雄一样的特殊能力,除了不会飞,他们简直就是变异版的超人。而在这影片的拍摄中会涉及到很多追逐的镜头,要想用真人拍出那种相当于汽车行驶速度的奔跑效果几乎是不可能的。

为了给观众以错觉,让他们认为吸血鬼是以超越人类所能及的速度奔跑,特效工作人员使用了由15快有机玻璃劈成的平台,并使用一辆卡车,以40公里的速度来着这块平台前进。而演员同时在这个平台上奔跑。如此这般,便可以让人觉得他们是在以50公里到60公里的速度奔跑着。

这些问题都还在人力可以控制的范围之内,但是气候就不是剧组能够左右得了的,在影片开拍前,导演蒂姆-波顿在俄勒冈州的森林里找到了一块理想的林中空地,这是一个在影片中很重要的场景。但就在还有两天就要搭建布景的时候,突然天降大雪,最后这片林中空地覆盖了2米深的积雪,布景人员根本就无法进入。最后剧组不得不临时更换地点。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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