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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好些以后,我就跟着拉森小姐搭那辆黑色汽车上学。墨菲夫人几乎每天都会给我东西:一条她说在橱柜里找到的短裙、羊毛帽、驼色大衣、长春花色的围巾和配套手套。这些衣服有的少了纽扣,有的裂了口,有的必须缝边或者改小。有天墨菲夫人发现我在用范妮给我的针线补裙子,顿时惊呼起来:“哎呀,你还真是心灵手巧啊!”
她做的饭菜那么熟悉,勾起了我一段又一段回忆:烤箱里嗞嗞作响的香肠加土豆,祖母清早泡的一杯茶;屋后晾衣绳上迎风招展的衣服;远处教堂隐约的钟声。也有别的一幕幕:爸爸躺在地上醉得不省人事,祖母和妈妈在吵架。妈妈高喊:“都是你把他惯坏了!他一辈子都成不了男子汉!”祖母回嘴道:“你就天天招惹他吧,眼看着他就连家也不回了!”有时候,当我留在祖母家过夜,我会不小心听到祖父母在餐桌边小声讲话。“那我们怎么办呢?是不是得养他们一家一辈子?”我知道他们很生爸爸的气,但他们也不怎么容得下妈妈,谁让她的家人远在利默里克,而且从来连个小忙也不肯帮呢。
祖母送我克拉达十字架那天,我正坐在她的床上,抚摸着带有纹路的白床单,望着她梳妆打扮准备去教堂。她坐在小梳妆台旁,梳妆台上有一面椭圆的镜子。祖母用一把心爱的梳子轻拂头发,那梳子是用最好的鲸骨和马鬃做成的,她说。她让我摸了摸梳子光滑的米色手柄,摸了摸坚硬的刷毛,然后把它放进一个小匣里。她告诉我,为了攒钱买这把梳子,她帮人家补衣服,补了整整四个月。
祖母把梳子放好,打开她的首饰盒。那是个米白色人造革首饰盒,带有镀金装饰和一只金扣,内衬是毛茸茸的红色天鹅绒,装满了各式珠宝:闪闪发光的耳环、坠着玛瑙珍珠的沉甸甸的项链,还有金手镯(后来妈妈愤愤地说,那些全是从戈尔韦郡的廉价商店里买来的便宜货,但对当时的我来说,那些珠宝看上去奢华极了)。她挑了一对珠串耳环,一个接一个夹在她那低悬的耳垂上。
首饰盒底躺着那枚克拉达十字架。我从未见过祖母戴它。她告诉我,这是她爸爸在她十三岁第一次领圣餐时送给她的,他过世已经很久了。她本打算传给她的女儿,也就是我姑姑布丽吉德,但布丽吉德姑姑要了一枚镶诞生石的金戒指。
“你是我唯一的孙女,我希望你能拥有它。”祖母一边说,一边把链子系到我的脖子上,“看到这些交织的纹路了吗?”她用瘦骨嶙峋的手抚摸着浮雕花纹,“它们勾勒了一条永无止境的路,离家远去,又重返故里。只要戴上它,你将永远不会远离你起步的地方。”
祖母送我克拉达十字架之后,过了几个星期,她和妈妈又吵了一架。她们的争吵声越来越响,我带着双胞胎弟弟进了走廊尽头的卧室。
“他是上了你的当,他根本没有准备好。”我听见祖母大吼。接着是妈妈的反驳,我听得一清二楚:“一个被母亲宠坏的男人,对他妻子来说,就是扶不上墙的烂泥。”
前门砰的一声,我知道那是祖父厌恶地摔门离开。接着是一声巨响,一声尖叫,一阵哭号。我跑到客厅,看见祖母的鲸骨梳掉在壁炉前摔得粉碎,妈妈的脸上露出胜利的表情。
不出一个月,我们便上了艾格尼丝·波琳号,向埃利斯岛驶去。
我听说,墨菲夫人的丈夫在十年前去世,给她留下了这幢老旧的大房子,却没有留下多少钱。为了物尽其用,她当起了房东。住在这里的姑娘们有个轮值表,每星期更换一次:做饭、洗衣、打扫、拖地板。没过多久,我也开始帮忙了:我摆好早餐桌,收拾盘子,打扫大厅,晚饭后洗碗碟。最勤快的还是墨菲夫人,她每天早起做烤饼、饼干和麦片粥,晚上最后一个关灯就寝。
到了晚上,姑娘们聚在客厅里,谈论她们穿的袜子,是背后有接缝的好呢,还是无缝的好呢;哪些牌子比较经穿;哪些牌子穿着扎人;哪种口红的颜色最称心如意(姑娘们一致认为是里茨查尔兹牌唇膏的篝火红色);还有她们最喜欢的香粉品牌。我静静地坐在壁炉边听着。拉森小姐很少参加,晚上她要忙着做课程计划,也忙着学习。读书的时候,她会戴上一副小小的金边眼镜——不过看上去,她只要不在做家务,就一定在读书。她的手里不是拿着一本书,就是拿着一块洗碗布,有时候还两样都有。
我在这里待得越来越自如。但无论我多么希望墨菲太太忘了我的身份,但她显然没有忘。一天下午,当我与拉森小姐放学乘车回来,索伦森先生正站在门厅里,手里拿着黑毡帽,仿佛那是个方向盘。我的胸中顿时翻腾起来。
“啊,她回来了!”墨菲太太大声说,“过来,妮芙,到门厅里来。请你也来一下,拉森小姐。把门关上,不然会得场大病。要来杯茶吗,索伦森先生?”
“那敢情好,墨菲夫人。”索伦森先生说着,跟着她慢吞吞地穿过双开门。
墨菲夫人朝玫瑰红丝绒沙发示意,他一屁股坐了下来,活像图画书上的大象,圆滚滚的大腿上方挺着一个大肚子。拉森小姐和我坐进了靠背椅。等到墨菲夫人的身影消失在厨房里,索伦森先生向我俯过身,讪笑着问道:“又叫回妮芙了?对吧?”
“不知道。”我的目光落在窗外,落在飘雪的街道和索伦森先生那辆墨绿色的卡车上——刚才我竟然没有注意到,那辆车就停在大屋门口。跟索伦森先生比起来,那辆车更让我不寒而栗。我正是坐着这辆车到了格罗特家,当时索伦森先生还高高兴兴地唠叨了一路。
“还是改回多萝西吧,好吗?”他说,“容易些。”
拉森小姐望着我。我耸耸肩膀:“行啊。”
他清清嗓子:“我们谈正事吧。”他从胸前的口袋里掏出小眼镜戴上,又拿起一张纸,把手臂伸得笔直,“此前两次安置都未能成功,一次是伯恩家,一次是格罗特家,两家都是因为与女主人不和。”他的目光越过银色的镜框,落到我身上,“我不得不告诉你,多萝西,看上去……你身上有些毛病。”
“可我没有……”
他冲我挥了挥粗壮的手指:“你一定清楚,困难之处在于你是个孤儿。无论事实怎样,看上去都可能会像个……不服管教的问题。现在有几条路可以走,第一,当然,我们可以把你送回纽约,或者试着再给你找户人家。”他重重地叹了口气,“可是老实说,再找人家可能有点棘手。”
墨菲太太一直在带着她的西洋玫瑰茶具忙进忙出,眼下正把茶倒进精美的薄边茶杯,又把茶壶放在咖啡桌中间的一个三脚架上。她把一杯茶和糖罐递给索伦森先生。“好极了,墨菲夫人。”他边说边往杯子里放了四勺糖,加上牛奶,叮叮当当地搅了搅,将小银勺搁在碟子边上,长长地咂了一口。
“索伦森先生,”等他放下茶杯,墨菲夫人说,“我想到一个主意,能和你去门厅那儿聊聊吗?”
“当然。”他用一张粉色的餐巾擦擦嘴,站起身跟着墨菲夫人进了走廊。
门刚关上,拉森小姐端起茶杯抿了一口,又咔嗒一声把茶杯放回茶碟。我们之间隔着一张圆桌,桌上的铜灯洒下琥珀色的光。“很遗憾你要受这种折磨。但我相信你能理解,即使墨菲夫人这么好心的人,也不能一直留你在这里。你能理解的,对吗?”
“是的。”我的喉头哽咽,我怕再多说一个字就要哭出声来。
当墨菲夫人和索伦森先生回到房间的时候,她一直微笑着望着他。
“你可真幸运!”他告诉我,“这位了不起的女士!”他对墨菲夫人露出灿烂的笑容,她垂下眼帘,“墨菲夫人提醒我,她的朋友——中央大街百货商店的店主尼尔森夫妇五年前失去了他们唯一的孩子。”
“白喉病,可怜的孩子。”墨菲夫人补上一句。
“是的,是的,真是个悲剧,”索伦森先生说,“嗯,显然他们正想找个看店的帮手。尼尔森太太前几个星期找过墨菲夫人,问她这儿的租客有没有人要找工作。然后,当你突然漂到她家门口……”也许是感觉这么说有点欠妥,他讪笑了一声,“请原谅我,墨菲夫人!只是打个比方!”
“完全没问题,索伦森先生。我们知道你没有恶意。”墨菲夫人往他的杯子里加了些茶递给他,又转向我,“跟拉森小姐谈过你的情况以后,我对尼尔森太太提起了你。我跟她说,你是个头脑清楚、思想成熟的女孩,马上就要十一岁了。你能缝补衣服和打扫屋子,我相信一定能帮上她的忙。我解释说,也许最皆大欢喜的结局就是收养,但也不一定非要这么做。”她合上双手,“所以尼尔森先生和夫人同意见见你。”
我知道我应该表示感谢,但我好不容易才挤出一个微笑,半天说不出话来。我并不感激,我很失望。我不明白我为什么非要离开,如果墨菲夫人觉得我这么乖,那她为什么不能把我留下呢?我不愿意再去另一个把我当仆人看待的家庭,在那种地方,人们容忍我,不过是因为我会给他们干活儿。
“墨菲夫人,您真是个好人!”拉森小姐欢呼道,打破了沉默,“真是个天大的好消息,不是吗,多萝西?”
“是的,谢谢您,墨菲夫人。”我艰难地挤出几个字。
“不客气,孩子。真的不客气。”她满面笑容,颇为骄傲,“索伦森先生,或许我们俩也该参加这次会面?”
索伦森先生一口喝光茶,把杯子放到茶碟上:“是的,墨菲夫人,我还想着,我们两个人应该单独讨论一下……具体细节。你觉得呢?”
墨菲夫人脸一红,眨眨眼睛,扭扭身子,端起茶杯,一口没喝又放了回去。“也许是个明智的提议。”她说。拉森小姐掉过眼神,给了我一个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