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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去了道镜的空间,突然变得黑暗无比,一声苍老的叹息自空中响起,虽然低沉,却清晰无比。
“你终于得到了道镜!”
“你是谁?”陆遥机jing地问道。
“我是这面空间,这面空间就是我。”声音再次说道:“你在得到道镜的过程中,也是我数次给你提醒。”
“哦。”陆遥似懂非懂地问道:“你是什么人?”
“我不是人!是一只龟,从开天辟地就存在的龟!”
声音继续说道:“我和道镜自开天辟地时起就相伴在一起,驮着它四处流浪,亲眼目睹了道开天辟地的情形,到后来,道镜把一些东西记录下来,而我,也因为感悟了一些道,这才化身为这面空间。”
“哦”
陆遥明白了。
“你这小鬼头!第一关虽然有些取巧,但错不在你。第二关则展现出你对你所爱的东西执着的守护,即便身死气消也不放弃,这一点很好。”声音赞许地说道。
“第三关,考验的是你的机缘,若没有大机缘,纵然你才华绝世也与道门无缘。三关过后,道镜还需要滴血认主,这血需要你的心头血,常人怎么可能刺破心脏来取血?而且在没有任何提醒的情况?但是你做到了,你的机缘已经大到逆天的程度,这面道镜,我也可以放心让你拿去了。”
陆遥吐了吐舌头,叹道:“太难了!”
确实,如果不是一系列巧合,谁又能得到这面道镜?
“一点都不难!”
声音继续说道:“这面道镜是唯一的,而你们人类却繁衍了亿万年,每个人的际遇都不同,悠久的历史,数不清的人类,总会有一个人符合这些条件。所以说,这些对你来说是巧合,对你们人类来说却是必然的结果。”
“你拥有道镜后,你也是这天地间独一无二的存在了,我希望你答应我一个请求。”
“老人家请讲。”陆遥恭敬地说道,并不因为是一只龟而心存蔑视。
“一旦你领悟道的真谛后,希望能把我带在身边,我还想悟道。”
“您这么神通广大,还需要悟什么道?”
“你还没有入门,等你入了门才知道,道是无止境的,你悟出的越多,你对它的了解越少!”
“我答应你!”
“我送你回去吧,别忘了你答应我的事情。”
陆遥回到了乱坟岗。
眼下要做的事情就是寻找父母的下落。天亮后,陆遥沿着半山腰四处寻找,渐渐的,他把搜寻的范围扩展到百里之外……
三个月后。
……
……
&天到来了。
竹笋开始在山林中满是泥泞的枯叶下露出嫩嫩的笋尖,小草被这阵雨梳理得绿油油的,草尖上还挂着一颗颗晶莹的水珠。
杜鹃花开始在枝头绽放,一簇簇的,把山林点缀得红绿相间,雨后的大山,空气异常清新,空中还飘荡着泥土的芬芳。
一条山路盘桓在群山之间,头顶上交叉的枝叶把山路完全遮盖。这是一条隐秘的古道,即便是经常出入山里的人也很少知道。
清脆的铃铛声从另一座山的山背传过来,远处,几只受惊的鸟儿扑腾着翅膀,在树的枝头间跳跃奔跑,给这静谧的山区带来了一丝活力。
一匹枣红se的骏马出现在山道拐角处,马上是一名三十左右的壮汉,络腮胡子,背上背着一把大砍刀。这时候,络腮胡子正悠闲地闭着眼睛,任由座下的马踏着碎步,不紧不慢地往前走。
在他身后,跟着一长串马匹,骡子,走在最后的是几辆马车。
骑在马上的人个个彪悍,腰悬利刃,骡子上挂满了大包小包,只有最后几辆马车,被车帘遮得密不透风,看不清里面的情况。
每一匹马的脖子上都挂着一串铃铛,行走起来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这是他们的标志,就象走镖的吆喝一样,jing告那些不怀好意的匪徒,因为他们是这一带最出名的马帮!
转过一条山道,络腮胡子突然睁开了眼睛,举起右手,原本喧闹的马队立刻安静下来,骑在马上的汉子个个直起腰,一手按在腰间,疲怠不堪的神情不见了,双眼发出刀锋般的光芒,象一支支引弓待发的利箭,随时准备扑向目标。
山道上恢复了平静,甚至连树叶上露水滴落的声音也可以清晰地听见。
络腮胡子把手指向山坡上的一处山林,“嗖嗖嗖”马背上的汉子立刻腾身而起,分几个方向包围上去。
山坡上响起一声惊呼,声音听起来相当稚嫩。
最先赶去的汉子已经折返回来,走到络腮胡子身前,低声说道:“头,是一个孩子。”
出去的几名汉子先后赶回来,后面跟着一位约八岁的孩子,单薄的衣衫上到处都是窟窿,显然是被山上的荆棘划破的。
“你叫什么名字?”络腮胡子低下身,温和地问道。
“陆遥。”
“你的父母在哪里?怎么把你一个人丢在荒山?这大山里野兽多,非常危险呀。”
孩子的眼圈红了,却咬着嘴唇一声不吭。
“唉!看来是一个失去父母的孩子。”络腮胡子叹了口气,回头命令道:“把这孩子也带上吧。”
陆遥被安排到后面的车厢内,马帮继续前进了。
后来陆遥才了解到,这一次马帮本来准备了大批物资和山里的各个寨子交易的,没想到经过的地方,除了一地尸体,再也找不到一个活人,偶尔几个外出未归的人逃过了这场大劫,最后也都央求马帮把他们带出深山,马帮这次生意就变成了一场救援。
陆遥留了下来。
和马帮的这帮人混熟后,这里成了他的新家,有个孩子在身边,也为这支队伍带来了许多乐趣。本来都是一帮大老爷们,过着刀头舐血的生活,每天都在枯燥中度过,自从有了陆遥,连络腮胡子那张紧绷的脸也开始露出难得的微笑。
别看络腮胡子整天板着脸,其实大家都清楚,他是为了大家。每天踩着刀尖过生活,稍有不慎,就落得全军覆灭的危险,因此他的担子特别重。
虽然平时一脸严肃,但是私底下却和大家兄弟相称,兄弟们都称呼他为“大胡子”,本名却很少有人提及。
陆遥整天在马帮厮混,除了偶尔帮衬,其余的时间就缠着这帮弟兄学刀法,只要有空下来的兄弟都忍不住传授两手,刀法倒学了个大杂烩,不伦不类,这帮兄弟也不在意,只要有好的东西都一股脑传授给他。
反倒是陆遥修炼了一手飞石绝技,这一手绝技绝对是无师自通!陆遥从小就喜欢扔石头,到了马帮仍然勤练不辍,这一手飞石绝技从此在马帮独树一帜,令人刮目相看。
在山道上行走的时候,众人闲着无聊,就变着法儿寻他开心,看见一只鸟儿就有人喊道:“小遥遥,前面一只鸟儿,叫声呱噪,去把它打下来!”
这时候陆遥往往应上一句:“得令!”接着就大马金刀走上前,低头捡起一块石子,手起鸟落,赢得个满堂喝彩。
每天行走在大山中,这种生活枯燥得乏味,这对他们来说,反而是种幸福。因为当平静的生活被打乱,就意味着危险来临了。
陆遥也随马帮遇到过几次土匪的袭击,虽然平时大家不吝词se,大赞陆遥武艺高强,但是到了这时候,他就成了大家保护的对象。
大胡子常说的一句话就是:钱没了,可以再来,人没了,就什么都没了。
陆遥越来越喜爱马帮了,他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每一个人都是家庭一分子,很难想象如果失去了他们中的一个人,会是什么样的感觉。
曾经有一次,马帮中一名赶着骡子的大叔,为了拉住发了疯的骡子,连人带骡子一起掉入悬崖,这一次过后,整个队伍一个月没人说一句话,就在卖完了货物后,所有的骡子全部被宰杀。
……
……
转眼三年过去。
三年时间,陆遥长高了不少,常年随马帮四处行走,对这一带的形势已经了如指掌。每次卖完货物后,陆遥随着大伙走进小镇一家酒馆,吆五喝六之后,紧接着一阵豪饮,这些,大胡子都没有禁止他,因为按照大胡子的说法:陆遥已经长大了,是时候du li面对一切了。
在酒馆的时候,偶尔听到旁边的酒客谈起外面的世界,说得天花乱坠,陆遥不禁悠然神往,但是当他向大胡子提起的时候,大胡子只是叹了口气,说道:“罂粟花虽然美丽却有毒。和外面的世界比起来,我更爱这里!这里虽然有豺狼虎豹,有伺机下手的盗匪,但是和外面的世界比起来,这里无疑是安全的。”
这种安全的生活很快就过去了,因为有一天,一笔令人无法拒绝的生意找上门来。